新特斯参韵药剂(单味药混合剂)
人参软提取物 (3.9∼4.7→1) 0.29g · 紫苏叶软提取物 (3.4∼4.2→1) 0.33g 等10种
非处方药 · 复方制剂
韩国新特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基准编码 201803676 · 申报 2018.09.11
该产品已于2023.12.18变为撤回许可状态。目前可能已停止销售,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中药保健效果
中药健康保险药品用于传统中医治疗,主要用于调节体内平衡和增强免疫力,帮助改善各种健康和预防疾病。中药根据体质和症状进行开方,使治疗更具个体化。这些药物可以帮助缓解压力、改善消化功能、恢复体力等多种健康状况。因此,中药健康保险药品用于通过中医治疗促进健康和预防及治疗疾病。
中药健康保险用
本药物不适合新生儿、孕妇及可能怀孕的女性,以及哺乳期女性使用。 高血压患者、老年人、心脏或肾脏有问题的患者、水肿患者,以及正在接受医生治疗或服用其他药物的患者,在服用本药前务必咨询专家。 如果在服用本药后出现皮疹、瘙痒、荨麻疹等异常症状,或者脸部和四肢肿胀、血压升高等症状,应立即停止服用并咨询专家。 此外,如服用一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咨询专家。 本药在与含钾制剂或特定利尿剂一起服用时可能会导致低钾血症或肌肉异常,因此需要注意。 服用时必须遵守规定的用法和剂量,若与其他中药一起服用,应注意成分不要重叠。 不建议长期服用,如不得已长期服用,应咨询专家。 儿童服用时需在监护人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本药物应避免直射阳光,储存在干燥阴凉处,使用后务必密闭保存。 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放回原包装,以防止药物误用或质量下降。
荨麻疹、脸部和四肢肿胀、血压升高、头痛、无力、四肢抽筋、麻痹
皮疹、潮红、瘙痒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物可能对空气或湿气敏感,因此应存放在密封容器中。存放温度宜保持在1至30度之间的室温。
铝箔包装,具有独特的味道和气味的棕色药剂
300包/箱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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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