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米尔仁塔克片30毫克(米氮平)

米尔仁塔克片30毫克(米氮平)

处方药片剂口服 · 静脉注射
成分・含量
米氮平›30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韩仁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
赤褐色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
国内用 - 30片/瓶,出口用 - 30片/瓶,出口用 - 100片/瓶,出口用 - 30片/盒[(10片/PTP × 3)]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707055 · 批准 2017.09.12 · 医保编码 65720350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重度抑郁症
使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剂量
本品治疗剂量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进行调整,并应使用尽可能低的有效剂量。 1. 成人 米氮平初始剂量为1日15mg,必要时应增加剂量,直至达到适当的临床疗效。通常本品的1日有效剂量为15∼45 mg。 2. 特殊人群用药 1) 肾功能障碍患者 中度至重度肾功能障碍患者(肌酐清除率 < 40 mL/分)使用本品时,清除率可能降低,因此处方时应谨慎。 2) 肝功能障碍患者 肝功能障碍患者使用本品时,清除率可能降低,因此处方时应谨慎。尤其是重度肝功能障碍患者尚未进行研究,处方时应谨慎。 3) 老年患者 推荐剂量与成人相同。增加剂量时,应密切观察,以确保疗效满意且安全。 3. 与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转换治疗相关事项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并开始使用本品治疗时,两者之间至少应间隔14日。反之,若要开始使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精神疾病,停用本品后至少应间隔14日。 4.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单胺氧化酶抑制剂 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由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增加,不得开始使用本品。对于需要住院或其他干预治疗、需紧急处理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若无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特定患者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大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应在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后2周,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监测患者的血清素综合征症状。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末次给药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品且剂量不超过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了解此类使用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的急症症状。 本品半衰期为20∼40小时,因此1日1次即可,尽可能在晚间睡前固定时间服用。此外,也可将本品的每日剂量分为早、晚各1次服用,每次剂量相同。 为留出充分时间评估本品剂量的治疗反应,不应以短于1~2周的间隔调整剂量。以适当剂量治疗后,通常在2~4周内出现疗效;若疗效不足,可增加剂量至最大剂量。继续治疗2~4周仍无效时,应停止治疗。 治疗应持续至少4∼6个月,直至患者症状完全消失。此后建议逐渐停药,以避免出现停药症状。 本品口服,应与水同服,不要咀嚼,直接吞下。
儿童剂量
儿童及18岁以下青少年:不得使用本品。

成分

生产厂家
韩仁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重度抑郁症

  • 重度抑郁症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品用于治疗重度抑郁症。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本品治疗剂量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进行调整,并应使用尽可能低的有效剂量。 1. 成人 米氮平初始剂量为1日15mg,必要时应增加剂量,直至达到适当的临床疗效。通常本品的1日有效剂量为15∼45 mg。 2. 特殊人群用药 1) 肾功能障碍患者 中度至重度肾功能障碍患者(肌酐清除率 < 40 mL/分)使用本品时,清除率可能降低,因此处方时应谨慎。 2) 肝功能障碍患者 肝功能障碍患者使用本品时,清除率可能降低,因此处方时应谨慎。尤其是重度肝功能障碍患者尚未进行研究,处方时应谨慎。 3) 老年患者 推荐剂量与成人相同。增加剂量时,应密切观察,以确保疗效满意且安全。 3. 与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转换治疗相关事项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并开始使用本品治疗时,两者之间至少应间隔14日。反之,若要开始使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精神疾病,停用本品后至少应间隔14日。 4.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单胺氧化酶抑制剂 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由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增加,不得开始使用本品。对于需要住院或其他干预治疗、需紧急处理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若无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特定患者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大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应在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后2周,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监测患者的血清素综合征症状。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末次给药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品且剂量不超过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了解此类使用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的急症症状。 本品半衰期为20∼40小时,因此1日1次即可,尽可能在晚间睡前固定时间服用。此外,也可将本品的每日剂量分为早、晚各1次服用,每次剂量相同。 为留出充分时间评估本品剂量的治疗反应,不应以短于1~2周的间隔调整剂量。以适当剂量治疗后,通常在2~4周内出现疗效;若疗效不足,可增加剂量至最大剂量。继续治疗2~4周仍无效时,应停止治疗。 治疗应持续至少4∼6个月,直至患者症状完全消失。此后建议逐渐停药,以避免出现停药症状。 本品口服,应与水同服,不要咀嚼,直接吞下。

儿童剂量

儿童及18岁以下青少年:不得使用本品。

注意事项

此药在给有重度抑郁症或其他精神病患者的儿童、青少年及年轻成人时,可能增加自杀冲动或行为的风险,因此须谨慎使用。 在服用本药期间,可能罕见发生无粒细胞症等严重血液异常反应,因此如出现发热或喉咙痛等症状应立即咨询医生。 肝或肾功能受损患者、癫痫或心脏病患者、糖尿病患者等在使用本药时需更加小心。 本药可能常见副作用包括嗜睡、头晕、食欲增加和体重增加,因此在进行驾驶或机械操作等需谨慎的活动时应当小心。 尤其是本药可能诱发严重的血清素综合征,因此在与其他血清素作用药物联合使用时须小心,出现异常症状时应立即告知医疗人员。 本药与酒精同服时可能增强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作用,因此应避免饮酒。 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正在哺乳的女性在服用本药前应务必咨询医生,且不应对儿童及18岁以下青少年进行投药。 如突然停用本药,可能出现头晕、焦虑、头痛、恶心等戒断症状,因此应按照医师的指导逐渐减量。 本药不应给予某些遗传疾病患者,且可能与其他药物发生相互作用,因此在服用其他药物时务必告知医生。 过量服用可能导致意识丧失或严重副作用,因此必须严格遵循规定剂量,如出现异常症状应立即进行急救。 应将本药放在儿童无法接触的地方,注意不要倒入其他容器。

副作用

  • 嗜睡
  • 呕吐
  • 食欲增加
  • 体重增加
  • 头晕
  • 无力
  • 流感综合症
  • 腰痛
  • 口干
  • 便秘
再查看 234 项症状
  • 周边浮肿
  • 肌肉痛
  • 异常梦境
  • 异常感觉
  • 颤抖
  • 迷乱
  • 呼吸困难
  • 频尿
  • 倦怠感
  • 腹痛
  • 急性腹部综合症
  • 畏寒
  • 发热
  • 面部浮肿
  • 溃疡
  • 光敏反应
  • 颈部僵硬
  • 颈痛
  • 腹部膨胀
  • 软组织炎
  • 胸骨下部的胸痛
  • 高血压
  • 血管扩张
  • 心绞痛
  • 心肌梗死
  • 心动过缓
  • 室性早搏
  • 晕厥
  • 偏头痛
  • 低血压
  • 心房颤动
  • 竖脉搏
  • 血管性头痛
  • 肺栓塞
  • 脑缺血
  • 心肥大
  • 静脉炎
  • 左心衰竭
  • 呕吐
  • 食欲减退
  • 打嗝
  • 舌炎
  • 胆囊炎
  • 牙龈出血
  • 口腔炎
  • 结肠炎
  • 肝功能测试异常
  • 舌脱色
  • 溃疡性口腔炎
  • 唾液腺肥大
  • 唾液分泌过多
  • 肠梗阻
  • 胰腺炎
  • 阿弗他性口腔炎
  • 肝硬化
  • 胃炎
  • 胃肠炎
  • 口腔念珠菌感染
  • 舌肿胀
  • 甲状腺肿
  •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 淋巴结病
  • 白细胞减少症
  • 点状出血
  • 贫血
  • 血小板减少症
  • 淋巴细胞增多症
  • 全血细胞减少症
  • 口渴
  • 脱水
  • 体重减少
  • 痛风
  • AST升高
  • 异常愈合
  • 酸性磷酸酶升高
  • ALT升高
  • 糖尿病
  • 低钠血症
  • 肌无力症
  • 关节痛
  • 关节炎
  • 腱炎
  • 病理性骨折
  • 骨质疏松性骨折
  • 骨痛
  • 肌炎
  • 腱断裂
  • 关节病
  • 滑囊炎
  • 感觉减退
  • 麻木
  • 抑郁
  • 运动功能减退
  • 头晕
  • 单一收缩
  • 焦虑
  • 不安
  • 记忆障碍
  • 运动过多
  • 感觉异常
  • 运动失调
  • 谵妄
  • 妄想
  • 自我丧失感
  • 运动异常症
  • 锥体外系综合症
  • 性欲增加
  • 协作异常
  • 口吃
  • 幻觉
  • 躁狂反应
  • 神经症
  • 肌肉张力异常
  • 敌意
  • 反射增强
  • 情感不稳定
  • 幸运感
  • 偏执反应
  • 失语症
  • 眼球震颤
  • 坐不稳
  • 昏迷
  • 痴呆
  • 复视
  • 药物依赖性
  • 麻痹
  • 大发作
  • 肌肉张力降低
  • 肝大性肌痉挛
  • 精神病性抑郁
  • 戒断综合症
  • 血清素综合症
  • 咳嗽增加
  • 鼻窦炎
  • 鼻血
  • 支气管炎
  • 哮喘
  • 肺炎
  • 窒息
  • 喉炎
  • 气胸
  • 打嗝
  • 瘙痒
  • 皮疹
  • 青春痘
  • 脱屑性皮肤炎
  • 皮肤干燥
  • 单纯疱疹
  • 脱发
  • 荨麻疹
  • 带状疱疹
  • 皮肤肥大
  • 脂溢性皮炎
  • 皮肤溃疡
  • 眼痛
  • 眼睛调节功能异常
  • 结膜炎
  • 听力下降
  • 角膜结膜炎
  • 尿失禁
  • 青光眼
  • 听觉过敏反应
  • 耳痛
  • 眼睑炎
  • 部分暂时性听力损失
  • 中耳炎
  • 味觉丧失
  • 异常嗅觉
  • 尿路感染
  • 肾结石
  • 膀胱炎
  • 排尿困难
  • 尿失禁
  • 尿潴留
  • 阴道炎
  • 血尿
  • 乳腺痛
  • 无月经
  • 痛经
  • 白带
  • 阳痿
  • 多尿
  • 尿道炎
  • 子宫出血
  • 月经过多
  • 异常射精
  • 乳腺充血
  • 乳腺增大
  • 急迫性尿
  • 过度镇静
  • 健忘
  • 面部颤抖
  • 疲劳感
  • 耳鸣
  • 皮肤黏膜综合症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
  • 水疱性皮肤炎
  • 多形性红斑
  • 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 利尔综合症
  • 血中肌酸激酶增加
  • 横纹肌溶解
  • 口腔感觉减退
  • 嘴部肿胀
  • 骨髓抑制
  • 颗粒细胞减少症
  • 无颗粒细胞症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嗜酸性细胞增多症
  • 下肢不安
  • 口腔感觉异常
  • 攻击性
  • 自杀倾向
  • 自杀冲动
  • 自杀行为
  • 仇恨感
  • 攻击性
  • 愤怒
  • 失眠
  • 兴奋
  • 冲动性
  • 坐不稳
  • 躁狂
  • 躁狂/轻躁狂
  • 发作
  • 低钠血症
  • 血清素综合症
  • 方向感丧失
  • 记忆力障碍
  • 心动过速
  • Q T延长
  • 托拉塞迈特胺心律不齐
  • 室性心动过速
  • 猝死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防止空气、光线和湿气,因此存放在密闭容器中是非常重要的。此外,应放置在2至30度的阴凉处,以保持药物的效果。

外观·包装

外观

赤褐色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单位

国内用 - 30片/瓶,出口用 - 30片/瓶,出口用 - 100片/瓶,出口用 - 30片/盒[(10片/PTP × 3)]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相关搜索

搜索标签

推荐搜索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