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洛汀胶囊60毫克(盐酸度洛西汀)
盐酸度洛西汀肠溶颗粒 337mg
硬胶囊 · 处方药
(株)赛尔特龙制药
品目基准编码 201508532 · 批准 2015.12.31 · 医保编码 693902020
该产品已于2025.09.01变为撤回许可状态。目前可能已停止销售,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治疗抑郁症、广泛性焦虑障碍、糖尿病性神经痛及肌肉骨骼疼痛(纤维肌痛等)
本药用于治疗重度抑郁障碍和广泛性焦虑症。同时也有助于缓解糖尿病性外周神经病变引起的疼痛。对于纤维肌痛和非甾体抗炎药(NSAIDs)效果不佳的骨关节炎疼痛也可使用。本药对于多种神经痛及心理健康疾病的症状改善均有效。
1. 成人 1) 重度抑郁障碍的治疗 初始给药 本品不受进食影响,每日1次,每次60mg。部分患者为适应药物,可先以每日1次、每次30mg的剂量给药1周,然后增至每日1次、每次60mg。 没有充分证据表明本品剂量超过60mg/日可带来额外获益,且本品疗效与剂量之间的关系尚未明确确立。 维持治疗 一般而言,抗抑郁药的治疗反应从2~4周后开始出现。抑郁症状缓解后,仍建议继续服药数月,以预防复发。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患者,以决定是否需要继续给药。 2) 广泛性焦虑障碍的治疗 初始给药 本品不受进食影响,每日1次,每次60mg。部分患者为适应药物,可先以每日1次、每次30mg的剂量给药1周,然后增至每日1次、每次60mg。每日1次、每次120mg时已显示疗效,但没有证据表明剂量超过60mg可带来额外获益。尽管如此,如果决定给予每日1次、每次60mg以上的剂量,应每次增加30mg,每日1次。每日1次、每次120mg以上剂量的安全性尚未得到充分评估。 维持治疗 广泛性焦虑障碍通常被认为是一种慢性疾病。在对照临床试验中,尚未系统评估本品长期用于广泛性焦虑障碍(即超过10周)的疗效。选择延长使用本品的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以决定是否需要继续给药。 3) 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病理性疼痛的治疗 初始给药 本品不受进食影响,每日1次,每次60mg。每日1次、每次120mg时安全且有效,但没有证据表明剂量超过60mg可带来额外获益。高剂量时耐受性降低。对于担心耐受性的患者,可考虑从较低剂量开始。对于因糖尿病并发症而患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考虑从低剂量开始并逐渐增加剂量。 维持治疗 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病理性疼痛的进展各异,且疼痛控制具有经验性,因此应对本品疗效进行个体化评估。 本品给药超过12周的疗效尚未通过安慰剂对照试验进行系统研究,但已开展为期1年的开放性安全性试验。 4) 纤维肌痛的治疗 初始给药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60mg。为使患者适应药物,应先以每日1次、每次30mg的剂量给药1周,然后增至每日1次、每次60mg。部分患者可能对起始剂量有反应。即使对于对60mg无反应的患者,也未观察到本品剂量超过60mg/日可带来额外获益;给予更高剂量则与不良反应发生率较高相关。 维持治疗 纤维肌痛被认为是一种慢性疾病。在纤维肌痛治疗的安慰剂对照试验中,观察到本品的疗效最长达3个月。在超过3个月的长期试验中,未观察到欣百达的疗效;但应根据各患者的反应决定是否需要继续给药。 5) 治疗对非甾体抗炎镇痛药(NSAIDs)反应不足的骨关节炎疼痛 初始给药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60mg。为使患者适应药物,先以每日1次、每次30mg的剂量给药1周,然后增至每日1次、每次60mg。对于未对推荐剂量(60mg/日)产生反应的患者,给予超过60mg/日的剂量不会带来额外获益,且与较高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相关。 维持治疗 尚未研究本品用于骨关节炎疼痛治疗超过13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 老年人 不建议根据年龄调整剂量。但与其他药物一样,治疗时应谨慎,尤其是关于使用120mg/日剂量的临床资料有限。 4. 肝功能损害患者 可能发生肝损害,因此不应给予肝病患者使用。 5.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30~ 80mL/分钟)。终末期肾病患者(需要透析的患者)或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分钟)不应使用本品。 6. 停止治疗 停用本品时,建议尽可能避免突然停药,而是在至少1~2周内逐渐减量。治疗超过1周后停药时,为降低出现戒断症状的风险,建议从停药前2周开始逐渐减量。在此期间,可将剂量减半或改为隔日服用。但具体方法应根据患者个体情况决定,包括治疗持续时间和停药时的剂量等。 7. 精神疾病治疗中与MAO抑制剂转换相关的事项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时,两者之间至少应间隔14天。相反,若开始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应在停用本制剂后至少间隔5天。 8.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应开始使用本制剂,因为这会增加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对于需要其他干预措施(包括住院治疗)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可能需要对已接受本制剂治疗的患者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如果没有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并且判断对于特定患者,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超过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患者应在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5天,或最后一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监测血清素综合征症状。自最后一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24小时,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经非静脉途径给予亚甲蓝制剂(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或静脉注射本制剂剂量不超过1mg/kg时,相关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应了解此类用药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的急症症状。
儿童及18岁以下青少年:由于存在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的顾虑,不得用于治疗儿童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重度抑郁障碍。本品用于重度抑郁障碍以外疾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进行研究。
本药可能增加18岁至24岁青少年特别是年轻人中存在重度抑郁障碍或其他精神病疾病的患者自杀冲动和行为的风险。因此,在使用本药时,医生应慎重评估患者的状况,并要求家属或监护人密切观察患者。 本药通过抑制血清素和去甲肾上腺素的再吸收而发挥作用,因此与其他血清素类药物一起使用时可能发生危及生命的血清素综合症。血清素综合症可出现精神状态变化、高热、颤抖、癫痫、恶心等症状,如出现这些症状应立即告知医生。 本药禁止与特定药物,尤其是MAO抑制剂共同使用或在停用后短期内使用。此外,对于肝病患者、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难以控制的高血压或青光眼患者不应使用。 使用时应注意血压和心率变化,特别是高血压患者和心脏病患者需尤为小心。 本药可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和晕厥,首次服用或增量时需注意眩晕或头晕。 出血倾向或正在服用抗凝药、影响血小板功能的药物的患者需注意出血风险增加。 使用本药期间,如出现皮疹、水泡、黏膜损伤等严重皮肤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疗人员。 老年患者或脱水状态、服用利尿剂的患者因低钠血症风险高,建议定期检查血钠水平。 治疗突然中断可能出现头晕、感觉异常、睡眠障碍、焦虑、恶心等戒断症状,需根据医生的指示逐渐减少剂量。 怀孕或有怀孕计划的女性在服用本药前应务必咨询医生,哺乳期间可能会少量分泌到母乳中,不推荐使用。 本药原则上不应用于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可能会出现头晕或嗜睡,出现症状时需小心。 与酒精、安眠药、镇静药等影响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一起服用时更需谨慎。 过量服用可导致昏迷、癫痫、血清素综合症,需立即就医,无特效解毒剂。 保管时应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保存在药品原包装内以防止质量下降。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保存在密闭容器中,以保护免受空气和湿气影响。储存温度应保持在15度至30度之间的室温。
白色至灰白色肠溶性球形颗粒装在上部为蓝色、下部为黄绿色的硬胶囊中
28粒/PTP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盐酸度洛西汀肠溶颗粒 337mg
硬胶囊 · 处方药
(株)赛尔特龙制药

盐酸度洛西汀肠溶颗粒 352.94mg
硬胶囊 · 处方药
高丽制药(株)

盐酸度洛西汀肠溶颗粒 176.47mg
硬胶囊 · 处方药
高丽制药有限公司

盐酸度洛西汀肠溶颗粒 176.47mg
硬胶囊 · 处方药
(株)优永制药

盐酸度洛西汀肠溶颗粒 352.94mg
硬胶囊 · 处方药
优赢制药有限公司

盐酸度洛西汀肠溶颗粒 176.47mg
硬胶囊 · 处方药
(株)韩国药业

盐酸度洛西汀肠溶颗粒 352.94mg
硬胶囊 · 处方药
(株)韩国药业

盐酸度洛西汀肠溶颗粒 352.94mg
硬胶囊 · 处方药
汉林制药(株)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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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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