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查看泰菲乐胶囊50毫克(甲磺酸达拉非尼)
甲磺酸达拉非尼(微粉化) 59.25mg
软胶囊 · 处方药
韩国诺华(株)

品目基准编码 201404384 · 批准 2014.09.25 · 医保编码 653602650
治疗BRAF突变黑色素瘤(包括辅助治疗)、非小细胞肺癌、实体瘤
本药主要用于治疗确认有BRAF V600E或V600K突变的无法手术或转移性黑色素瘤患者,作为辅助治疗用于黑色素瘤手术后患者,以及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治疗。此外,还可与曲美替尼联合使用于既往治疗后疾病进展的无法手术或转移性固态癌症患者。本药能有效治疗具有特定基因突变的癌症患者,帮助改善症状。
成人患者无论单药治疗还是联合治疗,推荐剂量均为150mg,每日2次,与体重无关(相当于每日总剂量300mg)。 不建议将本品单药治疗或联合治疗的剂量调整至低于50mg,每日2次。 起始剂量:150mg,每日2次 首次减量:100mg,每日2次 第二次减量:75mg,每日2次 第三次减量:50mg,每日2次 进一步减量:若不能耐受50mg,每日2次,则永久停药 建议持续给药,除非患者不再获益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黑色素瘤辅助治疗的给药期限最长为1年。 如果忘记服药,且距离下一次给药时间不足6小时,则不应服用。 达拉非尼应在餐前至少1小时或餐后至少2小时服用,给药间隔应约为12小时。为提高患者依从性,本品应每天在相近的时间服用。 服用本品后如发生呕吐,无需补服,按下一次给药计划服用。 本品胶囊应以水整粒吞服。不得咀嚼或压碎胶囊;由于达拉非尼化学性质不稳定,不得与食物或液体混合。 本品与曲美替尼联合使用时,曲美替尼应每天在同一时间与本品的早晨或晚间剂量同时给药,每日1次。 为管理不良反应,可能需要暂停给药(interruption)、降低剂量或停药(discontinuation)。 对于皮肤鳞状细胞癌(cuSCC)或新发原发性黑色素瘤不良反应,不建议调整剂量或暂停给药。 药物相关发热:发热38℃~40℃(复发时,在出现首个症状时)—暂停本品治疗,直至发热消退。之后以相同或更低剂量恢复给药。 发热超过40℃,或伴有寒战、低血压、脱水或肾衰竭并发症的发热—暂停本品治疗,直至发热消退。之后以更低剂量恢复给药,或永久停用本品。 不耐受的2级皮肤毒性、3或4级皮肤毒性—暂停本品治疗,最长3周。若症状改善,以更低剂量恢复给药;若未改善,则永久停药。 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LVEF较基线绝对下降20%或以上且低于医疗机构的LLN—暂停本品治疗;若症状改善,以相同剂量恢复给药。 危及生命的肺栓塞—永久停用本品。 葡萄膜炎,包括虹膜炎和虹膜睫状体炎—对于对眼部治疗无反应的轻度或中度葡萄膜炎,或重度葡萄膜炎,暂停达拉非尼治疗,最长6周。若改善至0~1级,以相同或更低剂量恢复给药;若未改善,则永久停药。 不耐受的2级不良反应、任何3级不良反应—暂停本品治疗。若改善至0~1级,以更低剂量恢复给药;若未改善,则永久停药。 首次发生4级不良反应时—暂停本品治疗,直至不良反应改善至0~1级。之后以更低剂量恢复给药,或永久停药。 任何4级不良反应复发时—永久停用本品。 如果患者的不良反应得到有效控制,可考虑按照减量时相同的剂量阶梯重新增加剂量。剂量不得超过150mg,每日2次。 针对以下不良反应调整联合使用的曲美替尼剂量时,不建议调整本品剂量: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视网膜静脉阻塞、间质性肺疾病/肺炎、单纯性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 不良反应为1级或2级(可耐受)时,继续给药并根据临床指示进行监测。 发生RAS突变阳性的非皮肤恶性肿瘤不良反应时,应永久停用达拉非尼。 患者体温达到38℃或以上时,应暂停本品(联合治疗时暂停本品和曲美替尼)治疗。若发热复发,可在出现发热的首个症状时暂停治疗。 应开始使用布洛芬或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等退热药治疗。如果退热药效果不足,可考虑给予口服肾上腺皮质类固醇(corticosteroid)。应评估患者是否有感染的体征和症状。症状消失至少24小时后,按以下方式恢复本品给药(联合治疗时恢复本品和曲美替尼给药)。 (1)以相同剂量恢复给药 (2)或者,如果发热反复出现,或伴有脱水、低血压、肾衰竭等其他严重症状,则按照表1、3、4所示,减量一个剂量阶梯后恢复给药
26 – 37kg:75mg,每日2次口服 38 – 50kg:100mg,每日2次口服 51kg以上:150mg,每日2次口服 26 – 37kg:首次减量为50mg,每日2次口服;第二次和第三次减量:- 38 – 50kg:首次减量为75mg,每日2次口服;第二次减量为50mg,每日2次口服;第三次减量:- 51kg以上:首次减量为100mg,每日2次口服;第二次减量为75mg,每日2次口服;第三次减量为50mg,每日2次口服 尚未确定体重低于26kg患者的推荐剂量。 如不能耐受第三次减量后的剂量或本品50mg每日2次的给药方案,应永久停药。
本药不可用于对主要成分或其他成分有过敏的患者。 在服用本药期间可能会常出现发热、头痛、关节痛、疲劳、皮疹、脱发、消化不良等副作用。 尤其发热可能频繁发生,因此当体温超过38度时应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 如果皮肤发生异常变化或新的皮肤病变,须立即告知医生,因可能发生恶性皮肤问题如皮肤癌,因此需要定期进行皮肤检查。 本药可能会影响心脏功能,因此可能出现心脏排出量下降或心肌病的症状,因此在治疗前及治疗中进行心脏检查是重要的。 此外,本药可能引起肝功能异常、肾功能下降、胰腺炎、出血、高血压等多种副作用,因此需要定期进行血液检查和健康状况监测。 眼睛可能出现炎症或视力变化,因此当有眼部异常症状时须立即与医疗人员协商。 本药可能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因此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一定要告知,特别是在与肝脏代谢的药物同时服用时需要小心。 服用本药可能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出现疲劳、头晕等,需加以注意。 如在妊娠期间或计划怀孕,或正在哺乳时,使用本药前一定要与医疗人员咨询。 在治疗期间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必须立即告知医疗人员,并通过定期检查和监测及早发现和管理副作用是重要的。
本药应存放在密封容器中,以避免接触空气或潮湿,并应在1度至30度的室温下保存。这样可以保持药物的效力并安全使用。
深红色不透明胶囊剂
120胶囊(120胶囊/瓶包装X1)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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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