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舒派特胶囊100毫克(盐酸拉多替尼)

舒派特胶囊100毫克(盐酸拉多替尼)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成分・含量
盐酸拉多替尼›106.8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日洋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
含有淡黄色粉末的上下部蓝色硬胶囊
包装
28胶囊(14胶囊 / PTP x 2)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200121 · 批准 2012.01.05 · 医保编码 64170439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新诊断的成人慢性期费城染色体阳性慢性髓性白血病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 治疗新诊断的慢性期费城染色体阳性慢性髓性白血病(Ph+CML)成人患者:每日2次,每次300mg 本品应间隔约12小时服用。服药时,在给药前后2小时内除水以外不得进食;胶囊应整粒用水吞服,不得咀嚼。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血小板减少症> ANC 1 × < 109/L 和/或血小板计数 < 50 × 109/L <新诊断的慢性期Ph+CML患者> 1. 停用本品,并监测血细胞计数。 2. 若在2周内恢复至ANC 1 × 109/L以上和/或血小板计数50 × 109/L以上,则将剂量减至每次200mg、每日2次后恢复治疗。 3. 若此类不良反应复发,重复此前步骤,并以相同剂量恢复治疗。 4. 若血细胞计数偏低的状态持续6周以上,应考虑停药。 <QT间期延长> QTcF超过480msec <新诊断的慢性期Ph+CML患者> 1. 停用本品,并重复测量ECG进行监测,直至QTcF恢复至480msec以下或等于480msec。 2. 若QTcF在2周内恢复至480msec以下或等于480msec,则将剂量减至每次200mg、每日2次后恢复治疗。 3. 若重新给药后测得QTcF超过480msec,应重复测量ECG;若QTcF在2周内恢复至480msec以下或等于480msec,则按此前剂量(每次200mg、每日2次)恢复治疗。 4. 若异常值反复出现,应考虑停药。 <血清胆红素升高及肝转氨酶升高> 胆红素值及肝转氨酶值达到3-4级以上 <新诊断的慢性期Ph+CML患者> 1. 停用本品;恢复后将剂量减至每次200mg、每日2次,恢复治疗。 2. 若复发,则停药;恢复后以相同剂量每次200mg、每日2次恢复治疗。若反复发生,应考虑停药。 <其他非血液学不良反应> 若使用本品后发生3-4级严重非血液学不良反应,应停用本品。此类毒性消失或改善后,新诊断的慢性期Ph+CML患者可按每次200mg、每日2次重新开始治疗。若复发,应停药直至恢复;毒性消失或改善后,新诊断的慢性期Ph+CML患者可按相同剂量(每次200mg、每日2次)恢复治疗。此后若非血液学不良反应再次发生,应考虑停药。 若认为临床上适宜,可考虑重新增加至推荐剂量(每次300mg、每日2次)。

成分

生产厂家
日洋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新诊断的成人慢性期费城染色体阳性慢性髓性白血病

  • 费城染色体阳性慢性髓性白血病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物用于治疗费城染色体阳性慢性髓性白血病(Ph+CML)患者,基于主要的分子遗传学和细胞遗传学反应率证明了治疗的有效性。本药能有效管理在慢性期被诊断的成年患者的病情,并起到抑制疾病进展的作用。患者可以通过治疗预期减少血液内异常细胞数量并增加健康血液细胞的积极变化。因此,在改善慢性髓性白血病的病理变化中起到重要作用。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 治疗新诊断的慢性期费城染色体阳性慢性髓性白血病(Ph+CML)成人患者:每日2次,每次300mg 本品应间隔约12小时服用。服药时,在给药前后2小时内除水以外不得进食;胶囊应整粒用水吞服,不得咀嚼。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血小板减少症> ANC 1 × < 109/L 和/或血小板计数 < 50 × 109/L <新诊断的慢性期Ph+CML患者> 1. 停用本品,并监测血细胞计数。 2. 若在2周内恢复至ANC 1 × 109/L以上和/或血小板计数50 × 109/L以上,则将剂量减至每次200mg、每日2次后恢复治疗。 3. 若此类不良反应复发,重复此前步骤,并以相同剂量恢复治疗。 4. 若血细胞计数偏低的状态持续6周以上,应考虑停药。 <QT间期延长> QTcF超过480msec <新诊断的慢性期Ph+CML患者> 1. 停用本品,并重复测量ECG进行监测,直至QTcF恢复至480msec以下或等于480msec。 2. 若QTcF在2周内恢复至480msec以下或等于480msec,则将剂量减至每次200mg、每日2次后恢复治疗。 3. 若重新给药后测得QTcF超过480msec,应重复测量ECG;若QTcF在2周内恢复至480msec以下或等于480msec,则按此前剂量(每次200mg、每日2次)恢复治疗。 4. 若异常值反复出现,应考虑停药。 <血清胆红素升高及肝转氨酶升高> 胆红素值及肝转氨酶值达到3-4级以上 <新诊断的慢性期Ph+CML患者> 1. 停用本品;恢复后将剂量减至每次200mg、每日2次,恢复治疗。 2. 若复发,则停药;恢复后以相同剂量每次200mg、每日2次恢复治疗。若反复发生,应考虑停药。 <其他非血液学不良反应> 若使用本品后发生3-4级严重非血液学不良反应,应停用本品。此类毒性消失或改善后,新诊断的慢性期Ph+CML患者可按每次200mg、每日2次重新开始治疗。若复发,应停药直至恢复;毒性消失或改善后,新诊断的慢性期Ph+CML患者可按相同剂量(每次200mg、每日2次)恢复治疗。此后若非血液学不良反应再次发生,应考虑停药。 若认为临床上适宜,可考虑重新增加至推荐剂量(每次300mg、每日2次)。

注意事项

本药物不应用于对主要成分或其他成分过敏的患者。 可能会延长与心脏搏动相关的电信号间隔,因此有心脏病或QT间期延长的患者需谨慎。 服用本药时如与食物或某些特定药物一起服用可能会影响心脏,因此应避免合用。 可能影响肝功能,因此有肝病或需进行肝功能检查的患者应定期进行检查。 血糖水平可能上升,因此糖尿病患者或需监测血糖的患者应谨慎监测。 有胰腺炎病史的患者在服用本药期间如出现腹痛等症状,应立即咨询医务人员。 B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在服用本药前及服用期间应定期检查病毒活跃性,并在必要时与专家咨询。 本药含有特定的色素成分,对该成分过敏的患者需谨慎。 用药期间应定期通过血液检查监测血小板、白细胞及贫血状态,发现异常时应采取适当措施。 可能出现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因此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谨慎。 妊娠期或可能怀孕的男女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怀孕,且孕妇需特别注意。 哺乳期的女性在服用本药时建议停止哺乳。 本药对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因此不建议18岁以下使用。 老年患者可使用,但与其他年龄段相比没有显著的效果差异,但需仔细观察。 本药必须在专业医疗人员的监督下服用,有药物相互作用的可能,因此必须告知并管理合并用药。 未报告过量服用的案例,但如出现异常症状应立即咨询医务人员。 存放时应在30度以下的室温中保持在原包装内,并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副作用

  • 皮疹
  • 恶心
  • 疲劳
  • 瘙痒
  • 头痛
  • 食欲减退
  • 脱发
  • 消化不良
  • 肌肉疼痛
  • 体重减轻
再查看 129 项症状
  • 体重增加
  • 全身瘙痒
  • 眼干
  • 胸部不适
  • 色素沉着障碍
  • 皮肤科色素沉着
  • 血小板减少症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贫血
  • 高胆红素血症
  • SGPT(ALT)升高
  • SGOT(AST)升高
  • 胰脂肪酶升高
  • 血中胆红素增加
  • 高血糖症
  • 高甘油三酯血症
  • 高钾血症
  • 高脂血症
  • 高胆固醇血症
  • 无力症
  • 碱性磷酸酶升高
  • 呕吐
  • 发热
  • 关节痛
  • 腹泻
  • 淀粉酶升高
  • 四肢疼痛
  • 血小板减少症
  • 白细胞减少症
  • 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白细胞增多症
  • 全血细胞减少症
  • 结膜炎
  • 尿道感染
  • 黑色素细胞痣
  • 白细胞减少症
  • 淋巴结病
  • 血细胞减少症
  • 脾大
  • 高甘油三酯血症
  • 高脂血症
  • 糖尿病
  • 高胆固醇血症
  • 高钾血症
  • 眩晕
  • 感觉异常
  • 抽搐
  • 眼痛
  • 眼球充血
  • 结膜充血
  • 耳鸣
  • 呕吐
  • 腹泻
  • 上腹部疼痛
  • 便秘
  • 腹痛
  • 上腹部不适
  • 痔疮
  • 肝脏损害
  • 肝功能异常
  • 黄疸
  • 肝硬化
  • 肝肿大
  • 眼黄疸
  • 脱发
  • 皮肤科多色素沉着
  • 色素沉着障碍
  • 全身瘙痒
  • 全身皮疹
  • 点状出血
  • 皮肤干燥
  • 斑点状皮疹
  • 毛囊皮疹
  • 红斑性皮疹
  • 皮肤病变
  • 痤疮
  • 腰痛
  • 关节痛
  • 四肢疼痛
  • 骨痛
  • 肌肉痉挛
  • 骨骼肌痛
  • 发热
  • 无力感
  • 胸痛
  • 胸部不适
  • 疼痛
  • 倦怠感
  • 碰撞伤
  • 恶心
  • 急性胰腺炎
  • 呕吐
  • 全血细胞减少症
  • 脾大
  • 高胆红素血症
  • 心绞痛
  • 发热
  • 尿路感染
  • 高血糖症
  • 背部疼痛
  • 脑梗塞
  • 阴道出血
  • 瘙痒症
  • 皮肤炎
  • 湿疹
  • 手足角化症
  • 瘙痒皮疹
  • 荨麻疹
  • 牙周炎
  • 克劳斯特里莽难治性感染
  • 外耳道炎
  • 吐血
  • 急性胰腺炎
  • 嘴唇出血
  • 血液尿素增加
  • 血乳酸脱氢酶增加
  • 眼肿
  • 眼睑肿
  • 视野模糊
  • 出血
  • 高血压
  • 淋巴水肿
  • 痛风性关节炎
  • 骨关节炎
  • 眩晕
  • 畸形脂质血症
  • 脑梗塞
  • 阴道出血
  • 胸腔积液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物对光敏感,因此应存放在不透光的容器中。此外,存放药物时重要的是保持在1度到30度之间的室温。

外观·包装

外观

含有淡黄色粉末的上下部蓝色硬胶囊

包装单位

28胶囊(14胶囊 / PTP x 2)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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