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赛可瑞胶囊250毫克(克唑替尼)

赛可瑞胶囊250毫克(克唑替尼)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成分・含量
克唑替尼›250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Pfizer Pharmaceuticals Korea Limited
外观
装有白色或淡黄色粉末的上下半部分为粉红色的硬胶囊
包装
60粒胶囊(10粒/泡罩 x 6)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112195 · 批准 2011.12.29 · 医保编码 64890207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ALK·ROS1阳性局部晚期·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成人每次口服本品250 mg,每日2次。本品可不受进食影响服用,胶囊应整粒吞服。 只要治疗仍持续带来临床获益,就应继续给药。若漏服,距离下次服药时间还有6小时以上时,应在想起后立即服用;不足6小时时则不服用。不得为补服漏掉的剂量而一次服用2次的剂量。服用本品1次剂量后如发生呕吐,应在原定服药时间服用下一次剂量。 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所有AST及总胆红素超过正常上限(ULN)的1.5倍且不超过3倍],本品推荐剂量为200 mg,每日2次口服。 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所有AST及总胆红素超过ULN的3倍],本品剂量为250 mg,每日1次口服。 第一次降低剂量:200 mg,每日2次口服 第二次降低剂量:250 mg,每日1次口服 若无法耐受250 mg每日1次口服,则永久停药 3级:暂停给药,直至不良反应恢复至2级或以下,然后按此前相同的用法恢复给药 4级:暂停给药,直至不良反应恢复至2级或以下,然后以低一档的剂量恢复给药 每月监测全血细胞计数,包括白细胞分类计数;必要时根据临床情况监测。如观察到3级或4级异常,或发生发热或感染,应增加检查频率。 3或4级ALT或AST升高并伴有1级或以下总胆红素升高:暂停给药,直至不良反应恢复至1级或以下或基线水平,然后以低一档的剂量恢复给药b 2、3或4级ALT或AST升高并伴有2、3或4级总胆红素升高(无胆汁淤积或溶血时):永久停药 任何级别的间质性肺病/间质性肺炎c:永久停药 3级QTc延长:暂停给药,直至不良反应恢复至1级或以下,然后以低一档的剂量恢复给药b 4级QTc延长:永久停药 心动过缓d (有症状、严重且可能具有医学意义、需要医疗干预):暂停给药,直至恢复为无症状性心动过缓或心率恢复至60 bpm以上。评估合并使用的降压药以及已知可导致心动过缓的药物。若确定了导致心动过缓的合并用药,并已停用该合并用药或调整其剂量,则在恢复为无症状性心动过缓或心率恢复至60 bpm以上后,按此前剂量恢复给药。若未确定导致心动过缓的合并用药,或未停用合并用药或调整剂量,则在恢复为无症状性心动过缓或心率恢复至60 bpm以上后,以降低后的剂量恢复给药 心动过缓d、e。(危及生命,需要紧急干预):若未确定导致心动过缓的合并用药,则永久停药。若确定了导致心动过缓的合并用药,且已停用该合并用药或调整其剂量,则在恢复为无症状性心动过缓或心率恢复至60 bpm以上后,在频繁监测下按250 mg每日1次的方案恢复给药 4级眼部障碍(视力丧失):如发生严重视力丧失,应停用本品 若再次发生,暂停给药直至不良反应恢复至1级或以下,然后按250 mg每日1次的方案恢复给药。若3或4级不良反应再次发生,则永久停药。 前2个月每2周监测肝功能,此后每月监测,并根据临床需要进行监测;如观察到2、3或4级异常,应增加检查频率。

成分

进口商
Pfizer Pharmaceuticals Korea Limited

功效・作用

治疗ALK·ROS1阳性局部晚期·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物用于ALK阳性或ROS1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它能有效抑制特定基因突变的肺癌患者的癌细胞增殖,从而帮助改善症状。因此,这是适合确认有相关基因突变的肺癌患者的治疗选择。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成人每次口服本品250 mg,每日2次。本品可不受进食影响服用,胶囊应整粒吞服。 只要治疗仍持续带来临床获益,就应继续给药。若漏服,距离下次服药时间还有6小时以上时,应在想起后立即服用;不足6小时时则不服用。不得为补服漏掉的剂量而一次服用2次的剂量。服用本品1次剂量后如发生呕吐,应在原定服药时间服用下一次剂量。 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所有AST及总胆红素超过正常上限(ULN)的1.5倍且不超过3倍],本品推荐剂量为200 mg,每日2次口服。 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所有AST及总胆红素超过ULN的3倍],本品剂量为250 mg,每日1次口服。 第一次降低剂量:200 mg,每日2次口服 第二次降低剂量:250 mg,每日1次口服 若无法耐受250 mg每日1次口服,则永久停药 3级:暂停给药,直至不良反应恢复至2级或以下,然后按此前相同的用法恢复给药 4级:暂停给药,直至不良反应恢复至2级或以下,然后以低一档的剂量恢复给药 每月监测全血细胞计数,包括白细胞分类计数;必要时根据临床情况监测。如观察到3级或4级异常,或发生发热或感染,应增加检查频率。 3或4级ALT或AST升高并伴有1级或以下总胆红素升高:暂停给药,直至不良反应恢复至1级或以下或基线水平,然后以低一档的剂量恢复给药b 2、3或4级ALT或AST升高并伴有2、3或4级总胆红素升高(无胆汁淤积或溶血时):永久停药 任何级别的间质性肺病/间质性肺炎c:永久停药 3级QTc延长:暂停给药,直至不良反应恢复至1级或以下,然后以低一档的剂量恢复给药b 4级QTc延长:永久停药 心动过缓d (有症状、严重且可能具有医学意义、需要医疗干预):暂停给药,直至恢复为无症状性心动过缓或心率恢复至60 bpm以上。评估合并使用的降压药以及已知可导致心动过缓的药物。若确定了导致心动过缓的合并用药,并已停用该合并用药或调整其剂量,则在恢复为无症状性心动过缓或心率恢复至60 bpm以上后,按此前剂量恢复给药。若未确定导致心动过缓的合并用药,或未停用合并用药或调整剂量,则在恢复为无症状性心动过缓或心率恢复至60 bpm以上后,以降低后的剂量恢复给药 心动过缓d、e。(危及生命,需要紧急干预):若未确定导致心动过缓的合并用药,则永久停药。若确定了导致心动过缓的合并用药,且已停用该合并用药或调整其剂量,则在恢复为无症状性心动过缓或心率恢复至60 bpm以上后,在频繁监测下按250 mg每日1次的方案恢复给药 4级眼部障碍(视力丧失):如发生严重视力丧失,应停用本品 若再次发生,暂停给药直至不良反应恢复至1级或以下,然后按250 mg每日1次的方案恢复给药。若3或4级不良反应再次发生,则永久停药。 前2个月每2周监测肝功能,此后每月监测,并根据临床需要进行监测;如观察到2、3或4级异常,应增加检查频率。

注意事项

本药可能会对肝脏造成损害,因此需定期检查肝功能。特别是在治疗开始后的两个月内,肝酶水平可能会升高,应密切观察。 此外,该药可能引起肺部炎症或间质性肺病症状,若出现呼吸急促或咳嗽等症状,需立即告知医疗人员。 由于心脏相关不良反应可能影响心脏的电活动,从而延长QT间期,因此需要进行心电图检查。先天性QT延长综合症患者或有心脏病的患者应谨慎使用本药。 若出现心力衰竭的症状如呼吸急促、水肿、体重急剧增加等,需立即与医疗人员咨询。 对本药物过敏的患者不得使用,肝或肾功能存在问题的患者可能需要调整剂量。 在服用期间可能出现视力障碍、头晕、疲劳等症状,因此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特别注意。 孕妇或计划怀孕的女性在服用本药时可能会对胎儿造成影响,因此必须咨询医疗人员并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 哺乳期女性应与医疗人员咨询是否继续哺乳,因为本药可能通过母乳分泌。 本药可能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特别是与影响CYP3A酶的药物或调节胃酸的药物同时服用时需小心。 过量服用时没有特定解毒剂,应立即就医接受适当治疗。 儿童和老年人可能需要特别的剂量调整,老年人更容易出现水肿或便秘症状。 本药物必须在专业医疗人员指导下服用,并通过定期检查和症状观察及时发现和处理不良反应,这一点非常重要。

副作用

肝毒性,胆红素升高,ALT升高,AST升高,间质性肺疾病,肺炎,QT间期延长,心率减慢,心力衰竭,乏力,疲劳,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黄疸,黑尿,全身瘙痒,出血倾向,呼吸困难,肺栓塞,脓毒性休克,急性呼吸衰竭,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视力障碍,腹泻,水肿,便秘,转氨酶升高,食欲下降,头晕,神经病,皮疹,肾囊肿,晕厥,血清睾酮降低,体重增加,四肢疼痛,肌肉痉挛,头痛,上呼吸道感染,恶心,食道炎,体重下降,消化不良,吞咽困难,发热,血液学异常(中性粒细胞减少,淋巴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低磷血症,低钾血症,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视力丧失,光敏感,视野模糊,玻璃体内漂浮物,光闪烁,漂浮物,复合性肾囊肿,肾功能降低,晕厥,继发性生殖腺功能减退,生殖腺功能减退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储存在密封容器中,以防止暴露于空气或湿气,并建议在15℃至30℃的室温下储存。这样可以保持药物的效果,防止变质。

外观·包装

外观

装有白色或淡黄色粉末的上下半部分为粉红色的硬胶囊

包装单位

60粒胶囊(10粒/泡罩 x 6)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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