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文拉派特缓释胶囊37.5mg(盐酸文拉法辛)

文拉派特缓释胶囊37.5mg(盐酸文拉法辛)

处方药
成分・含量
盐酸文拉法辛缓释颗粒›125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三千堂制药(株)
外观
上部灰色,下部粉红色的胶囊内含白色至灰白色的颗粒
包装
100胶囊/盒[(10胶囊/PTP)x10],30胶囊/瓶,100胶囊/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809450 · 批准 2008.09.11 · 医保编码 65120306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抑郁症、焦虑障碍(广泛性焦虑、社交恐惧症等)
使用对象
成人
成人剂量
本品的治疗剂量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进行调整,并应给予尽可能低的有效剂量。 本品应随餐服用,并尽可能每天早晨或晚上在固定时间服用。不得掰开、压碎、咀嚼胶囊或将其溶于水后服用。 1. 抑郁症及广泛性焦虑障碍 推荐的起始剂量为盐酸文拉法辛 75 mg,每日1次,口服。根据患者情况,在开始给药后的4∼7日内,可给予37.5 mg/日,以便患者适应药物,然后再给予75 mg/日。服用2周后如需进一步改善临床症状,可增加至150 mg/日。必要时可增加至最高225 mg/日。增加剂量时,每日增量不得超过75 mg,且增加剂量的间隔至少为4日。 目前正在服用本品成分普通片剂的抑郁症患者,可改用本品,剂量应尽可能接近原片剂剂量。例如,患者原来每次服用本品成分普通片剂37.5 mg、每日2次,可改为本品75 mg、每日1次。转换用药时可能需要个体化调整剂量。 2. 社交恐怖症 推荐剂量为盐酸文拉法辛75 mg,每日1次,口服。没有证据表明增加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 3. 惊恐障碍 建议起始剂量为盐酸文拉法辛37.5 mg,每日1次,连续7日。在为评估本品疗效而针对惊恐障碍门诊患者开展的临床试验中,起始剂量为37.5 mg,每日1次,连续7日,随后增加至75 mg,每日1次,并每隔1周连续增加75 mg,最高至225 mg/日。虽然本品在惊恐障碍患者中的剂量-反应关系尚未明确确立,但对于部分对本品75 mg/日剂量无应答的患者,增加至最高225 mg/日可能有益。如需增加剂量,每日增量应不超过75 mg,且增加剂量的间隔至少为7日。 4. 特殊人群用药 1) 肝功能损害患者 肝功能损害患者对文拉法辛和O-去甲基文拉法辛(ODV)的清除率降低,半衰期延长,因此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的剂量应减少50%。肝硬化患者的药物清除率存在较大的个体差异,因此需要根据患者情况调整剂量。 2) 肾功能损害患者 肾功能损害患者(GFR=10∼70 mL/min)对本品的清除率较正常人降低,文拉法辛及ODV的半衰期延长。因此,日总剂量应减少25∼50%;对正在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给药时,日总剂量应减少50%,并应在血液透析完全结束后给药。肾功能损害患者的药物清除率存在较大的个体差异,因此需要根据患者情况调整剂量。 5. 维持/持续/长期治疗 医生应定期评估本品对各患者进行长期治疗的有效性。虽然没有临床试验证据明确说明抑郁症、广泛性焦虑障碍、社交恐怖症或惊恐障碍患者应接受本品治疗多长时间,但普遍认为急性抑郁症需要持续数月或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 6. 停止本品治疗时 本品连续给药1周以上后停药时,应在数日内逐渐减量,以尽量减少戒断症状。本品连续给药6周以上的患者,应至少在2周内逐渐减量。所需的减量时间可能因给药剂量、治疗时间及患者情况而异。 7. 与精神疾病治疗相关的MAO抑制剂转换用药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时,两者间隔应至少为14日。反之,如需开始使用MAO抑制剂治疗精神疾病,应在停止使用本制剂至少7日后开始。 8.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由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增加,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得开始使用本制剂。对于需要包括住院治疗在内的其他干预措施,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在使用本制剂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若无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对特定患者而言,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大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应监测患者的血清素综合征症状,监测时间截至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7日,或最后一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 距最后一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制剂且剂量不超过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意识到此类用法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的急症症状。

成分

生产厂家
三千堂制药(株)

功效・作用

治疗抑郁症、焦虑障碍(广泛性焦虑、社交恐惧症等)

  • 抑郁症、广泛性焦虑症、社交恐惧症、惊恐障碍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抑郁症、广泛性焦虑症、社交恐惧症、惊恐障碍等主要心理健康问题。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本品的治疗剂量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进行调整,并应给予尽可能低的有效剂量。 本品应随餐服用,并尽可能每天早晨或晚上在固定时间服用。不得掰开、压碎、咀嚼胶囊或将其溶于水后服用。 1. 抑郁症及广泛性焦虑障碍 推荐的起始剂量为盐酸文拉法辛 75 mg,每日1次,口服。根据患者情况,在开始给药后的4∼7日内,可给予37.5 mg/日,以便患者适应药物,然后再给予75 mg/日。服用2周后如需进一步改善临床症状,可增加至150 mg/日。必要时可增加至最高225 mg/日。增加剂量时,每日增量不得超过75 mg,且增加剂量的间隔至少为4日。 目前正在服用本品成分普通片剂的抑郁症患者,可改用本品,剂量应尽可能接近原片剂剂量。例如,患者原来每次服用本品成分普通片剂37.5 mg、每日2次,可改为本品75 mg、每日1次。转换用药时可能需要个体化调整剂量。 2. 社交恐怖症 推荐剂量为盐酸文拉法辛75 mg,每日1次,口服。没有证据表明增加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 3. 惊恐障碍 建议起始剂量为盐酸文拉法辛37.5 mg,每日1次,连续7日。在为评估本品疗效而针对惊恐障碍门诊患者开展的临床试验中,起始剂量为37.5 mg,每日1次,连续7日,随后增加至75 mg,每日1次,并每隔1周连续增加75 mg,最高至225 mg/日。虽然本品在惊恐障碍患者中的剂量-反应关系尚未明确确立,但对于部分对本品75 mg/日剂量无应答的患者,增加至最高225 mg/日可能有益。如需增加剂量,每日增量应不超过75 mg,且增加剂量的间隔至少为7日。 4. 特殊人群用药 1) 肝功能损害患者 肝功能损害患者对文拉法辛和O-去甲基文拉法辛(ODV)的清除率降低,半衰期延长,因此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的剂量应减少50%。肝硬化患者的药物清除率存在较大的个体差异,因此需要根据患者情况调整剂量。 2) 肾功能损害患者 肾功能损害患者(GFR=10∼70 mL/min)对本品的清除率较正常人降低,文拉法辛及ODV的半衰期延长。因此,日总剂量应减少25∼50%;对正在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给药时,日总剂量应减少50%,并应在血液透析完全结束后给药。肾功能损害患者的药物清除率存在较大的个体差异,因此需要根据患者情况调整剂量。 5. 维持/持续/长期治疗 医生应定期评估本品对各患者进行长期治疗的有效性。虽然没有临床试验证据明确说明抑郁症、广泛性焦虑障碍、社交恐怖症或惊恐障碍患者应接受本品治疗多长时间,但普遍认为急性抑郁症需要持续数月或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 6. 停止本品治疗时 本品连续给药1周以上后停药时,应在数日内逐渐减量,以尽量减少戒断症状。本品连续给药6周以上的患者,应至少在2周内逐渐减量。所需的减量时间可能因给药剂量、治疗时间及患者情况而异。 7. 与精神疾病治疗相关的MAO抑制剂转换用药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时,两者间隔应至少为14日。反之,如需开始使用MAO抑制剂治疗精神疾病,应在停止使用本制剂至少7日后开始。 8.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由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增加,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得开始使用本制剂。对于需要包括住院治疗在内的其他干预措施,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在使用本制剂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若无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对特定患者而言,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大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应监测患者的血清素综合征症状,监测时间截至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7日,或最后一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 距最后一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制剂且剂量不超过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意识到此类用法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的急症症状。

注意事项

本药与酒精同服可能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在治疗期间应避免摄入酒精。 本药在18岁至24岁的年轻患者中可能会增加自杀冲动或行为的风险,因此该年龄段患者在开始治疗初期及调整剂量时需进行仔细观察。 本药在一些患者中可能持续升高血压,因此在用药期间应定期测量血压,并在有异常时采取适当措施。 可能出现与血清素综合征和神经性恶性综合征类似的严重不良反应,因此与血清素作用药物合用时需谨慎,若出现症状应立即停止治疗并咨询医务人员。 本药不应给某些患者使用,例如对本药成分过敏或正在服用MAO抑制剂的患者,孕妇或哺乳期女性,18岁以下的儿童及青少年。 有自杀尝试病史或癫痫病史的患者,肾功能或肝功能受损的患者,心脏疾病患者在使用本药时需要特别注意,并在出现异常症状时立即告知医务人员。 本药可能产生多种不良反应,因此在用药期间若发生失眠、神经敏感、头晕、恶心、出汗、性功能障碍等异常症状,应咨询医务人员。 突然停药可能引起戒断症状,因此在停药时一定要遵循医生的指导逐渐减少剂量。 本药可能与其他药物发生相互作用,因此如果正在服用其他药物,应务必告知医务人员,尤其是与锂剂、地西泮、雷尼替丁、氟哌啶醇、CYP450酶抑制剂等合用时需谨慎。 在服用本药期间,进行驾驶或操作危险机械等需要保持警惕的活动时需谨慎。

副作用

  • 头痛
  • 无力症
  • 恶心
  • 食欲减退
  • 口渴
  • 呕吐
  • 头晕
  • 失眠
  • 神经敏感
  • 嗜睡
再查看 358 项症状
  • 颤抖
  • 出汗
  • 勃起功能障碍
  • 血管扩张
  • 高血压
  • 便秘
  • 异常梦
  • 感觉异常
  • 异常视觉
  • 异常射精
  • 异常性欲
  • 焦虑
  • 打哈欠
  • 性欲减退
  • 不安
  • 意外外伤
  • 心悸
  • 消化不良
  • 体重减轻
  • 异常射精
  • 性高潮障碍
  • 倦怠感
  • 自杀尝试
  • 戒断症状
  • 面部浮肿
  • 皮疹
  • 荨麻疹
  • 出汗
  • 斑点出血
  • 贫血
  • 白细胞增多症
  • 白细胞减少症
  • 淋巴结肿大
  • 血小板增多症
  • 粘膜出血
  • 血小板减少症
  • 水肿
  • 血清胆固醇增高
  • 体重增加
  • 碱性磷酸酶增高
  • 脱水症
  • 糖尿病
  • 高胆固醇血症
  • 高血糖症
  • 高尿酸血症
  • 低血糖症
  • 低钾血症
  • 肝功能检测异常
  • 口渴
  • 低钠血症
  • 酒精不耐症
  • 胆红素血症
  • BUN增高
  • 肌酐增高
  • 糖尿病
  • 痛风
  • 血色病
  • 高钙尿
  • 高钾血症
  • 高脂血症
  • 高磷血症
  • 低磷血症
  • 低蛋白血症
  • 尿毒症
  • 肝炎
  • 抗利尿激素分泌不足综合症
  • 异常愈合
  • 低胆固醇血症
  • 催乳素增高
  • 关节痛
  • 关节炎
  • 关节病
  • 骨痛
  • 骨刺
  • 滑液囊炎
  • 腿痉挛
  • 乏力症
  • 干燥综合症
  • 病理性骨折
  • 肌病
  • 骨质疏松症
  • 骨硬化症
  • 类风湿关节炎
  • 腱断裂
  • 足底筋膜炎
  • 横纹肌溶解症
  • 健忘症
  • 迷乱
  • 身体脱离感
  • 情绪不稳定
  • 感觉减弱
  • 异常梦
  • 性欲降低
  • 肌张力增高
  • 口张障碍
  • 震颤
  • 异常思维
  • 正坐不能
  • 感情麻木
  • 运动协调障碍
  • 中枢神经兴奋
  • 陶醉感
  • 幻觉
  • 敵意
  • 知觉过敏
  • 运动亢进症
  • 紧张降低
  • 和谐障碍
  • 性欲增加
  • 狂躁症
  • 肝大性肌痉挛
  • 神经痛
  • 神经病
  • 偏执狂
  • 精神病
  • 发作
  • 异常语言
  • 神志不清
  • 麻木
  • 焦虑
  • 运动无能
  • 酒精滥用
  • 失语症
  • 运动迟缓
  • 斜视综合症
  • 脑血管意外
  • 意意识丧失
  • 妄想
  • 痴呆
  • 肌张力异常
  • 面部麻痹
  • 异常步态
  • 吉朗-巴雷综合症
  • 运动功能下降
  • 神经炎
  • 眼震
  • 精神病性抑郁症
  • 反射减弱
  • 反射增大
  • 自杀念头
  • 斜颈
  • 抽搐
  • 神经松弛剂恶性综合症
  • 血清素综合症
  • 醉酒感
  • 过氯酸症
  • 冲动控制障碍
  • 不完全瘫痪
  • 锥体外反应
  • 潜伏性运动障碍
  • 呼吸困难
  • 咳嗽增加
  • 哮喘
  • 胸部充血
  • 鼻血
  • 过度呼吸
  • 喉痉挛
  • 喉炎
  • 肺炎
  • 声音改变
  • 无气肺
  • 咯血
  • 呼吸减少
  • 低氧症
  • 胸膜炎
  • 肺栓塞
  • 睡眠性呼吸暂停
  • 喉部肿胀
  • 肺嗜酸细胞增多症
  • 痒
  • 出汗
  • 皮疹
  • 痤疮
  • 脱发症
  • 易碎指甲
  • 接触性皮炎
  • 皮肤干燥
  • 湿疹
  • 皮肤增厚
  • 斑点性皮疹
  • 银屑病
  • 荨麻疹
  • 红细胞性结节
  • 脱屑性皮炎
  • 亨利皮炎
  • 头发变色
  • 皮肤变色
  • 脓疱
  • 多毛症
  • 白斑症
  • 脓疱性皮疹
  • 水泡性皮疹
  • 脂溢性皮炎
  • 皮肤萎缩症
  • 皮肤腺
  • 多形红斑
  • 皮肤粘膜综合症
  • 调节能力异常
  • 瞳孔扩张
  • 味觉改变
  • 视力障碍
  • 白内障
  • 结膜炎
  • 角膜病变
  • 复视
  • 干眼
  • 眼球突出
  • 眼球痛
  • 听觉过敏
  • 中耳炎
  • 嗅觉异常
  • 眩光
  • 味觉丧失
  • 味觉变化
  • 视野损害
  • 耳鸣
  • 眼睑炎
  • 色素性痣
  • 结膜水肿
  • 听力下降
  • 青光眼
  • 视网膜出血
  • 结膜下出血
  • 角膜炎
  • 藤状中耳炎
  • 瞳孔调节
  • 乳头水肿
  • 瞳孔反射减弱
  • 外耳道炎
  • 巩膜炎
  • 葡萄膜炎
  • 闭角型青光眼
  • 非正常子宫出血
  • 前列腺炎
  • 排尿障碍
  • 阴道炎
  • 异常射精
  • 性敏感异常
  • 勃起功能障碍
  • 白蛋白尿
  • 无月经
  • 膀胱炎
  • 排尿困难
  • 血尿
  • 乳汁分泌
  • 白带增多
  • 月经过多
  • 夜尿症
  • 膀胱痛
  • 乳房疼痛
  • 多尿症
  • 脓尿
  • 尿失禁
  • 尿潴留
  • 紧迫排尿
  • 阴道出血
  • 异常性高潮
  • 流产
  • 无尿症
  • 乳房充血
  • 乳房增大
  • 纤维囊性乳腺症
  • 钙结晶尿
  • 子宫颈炎
  • 卵巢囊肿
  • 勃起持续
  • 女性型乳腺增生
  • 月经过少
  • 肾结石
  • 肾脏痛
  • 肾功能异常
  • 乳腺炎
  • 绝经
  • 肾盂肾炎
  • 排尿频繁
  • 输卵管炎
  • 尿路结石
  • 子宫出血
  • 子宫痉挛
  • 龟头炎
  • 子宫内膜异位症
  • 睾丸炎
  • 阴道干燥症
  • 过敏反应
  • 血管水肿
  • 室性心动过速
  • 应激性心肌病
  • 胰腺炎
  • 无粒细胞增多症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全血细胞减少症
  • 黄体刺激激素增高
  • 精神运动不稳定
  • 谵妄
  • 协调与平衡障碍
  • 潜伏性运动障碍
  • 间质性肺病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
  • 有毒表皮坏死松弛
  • 多形红斑
  • 闭角青光眼
  • 出血增多
  • 月经障碍
  • 排尿频率增加
  • 产后出血
  • 骨折
  • 紧张症
  • 肌酸磷酸激酶增高
  • 静脉血栓性静脉炎
  • 心房颤动
  • 室上性心动过速
  • 室性早搏
  • 出血
  • 肝病
  • 不自主运动
  • LDH增高
  • 多汗症
  • 恐慌
  • 肾衰竭
  • 电击样冲击
  • 腹痛
  • 焦虑
  • 消化不良
  • 斑点出血
  • 鼻血
  • 肌肉痛
  • 自杀念头
  • 自残
  • 食欲减退
  • 体重减轻
  • 血压升高
  • 血中胆固醇增高
  • 失眠
  • 神经敏感
  • 轻度躁狂
  • 狂躁
  • 攻击性
  • 冲动性
  • 正坐不能症
  • 抽搐
  • 戒断症状
  • 轻度躁狂
  • 不安
  • 混乱
  • 协调与平衡障碍
  • 抑郁情绪
  • 情绪不稳定
  • 嗜睡
  • 噩梦
  • 疲劳
  • 嗜睡
  • 感觉异常
  • 肌肉纤维束收缩
  • 类流感症状
  • 耳鸣
  • 食欲不振
  • 腹泻
  • 高血压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可能对空气或湿气敏感,因此必须保存在密闭容器中。此外,为了维持药物的效果,应在25度以下阴凉处存放。

外观·包装

外观

上部灰色,下部粉红色的胶囊内含白色至灰白色的颗粒

包装单位

100胶囊/盒[(10胶囊/PTP)x10],30胶囊/瓶,100胶囊/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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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