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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芬特明 37.5mg
片剂 · 处方药
母亲制药有限公司

品目基准编码 200604169 · 批准 2006.03.22
用于外源性肥胖减重的短期辅助治疗
本药用于初始体重指数(BMI)≥30的肥胖患者或具有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等危险因子的外源性肥胖患者,且BMI≥27,作为短期辅助疗法。使用时应与运动、行为修正、卡路里限制等基本减重疗法结合,不得与其他食欲抑制剂联合使用。本药通过将患者体重(kg)除以身高(m)的平方来计算体重指数,从而确定合适的治疗对象。本药对难以管理体重的人提供有效支持,帮助维持健康体重,并改善相关危险因子。
成人:以盐酸芬特明计,每日1次37.5 mg,于早餐前或早餐后1 ~ 2小时口服。 应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并根据个体情况调整,以获得适当疗效。部分患者每日1次18.75 mg可能已足够;某些情况下,每日2次、每次18.75 mg可能更为适宜。 本品可能引起失眠,因此避免在深夜服用。 本品应短期(4周以内)给药。但为减少本品使用不当及相关风险,若患者在最初4周内获得满意的体重减轻(体重至少减轻1.8 kg,或医生和患者均认为体重减轻令人满意),可继续使用本品治疗。
本药不可与其他食欲抑制剂合用,仅限于短期使用。 服用本药时应注意原发性肺动脉高血压这一罕见严重疾病的早期症状。若出现呼吸困难、胸痛、晕厥、腿部水肿等症状,应立即通知医生。 由于可能存在心脏瓣膜疾病风险,需注意长期使用或超过推荐剂量的情况。 患有心血管疾病、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精神焦虑状态、药物滥用史的患者不应服用本药。 此外,对本药有过敏反应或对刺激交感神经的药物过敏的人也应避免服用。 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16岁以下的儿童以及有特定遗传性代谢异常的患者不应使用本药。 糖尿病患者在服用本药时应调整胰岛素剂量,轻度高血压患者也需谨慎使用。 剂量过量可能出现焦虑、昏迷、痉挛、血压异常、恶心等严重症状,需立即紧急治疗。 本药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可能出现失眠、焦虑、头痛等副作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小心。 与酒精一起服用可能加重副作用,因此应尽量避免。 怀孕或哺乳期的女性服用本药可能对胎儿或婴儿有害,需在医生指导下谨慎决定。 本药可能具有成瘾性和依赖性,必须严格遵守规定剂量和使用时间,长期服用可能出现心理变化。 应保存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安全地方。
原发性肺动脉高血压,反流性心脏瓣膜疾病,心悸,心动过速,血压升高,过度兴奋,焦虑,头晕,失眠,不适,陶醉,震颤,头痛,精神病性发作,口渴,难闻的味道,腹泻,便秘,其他胃肠道障碍,荨麻疹,勃起功能障碍,性欲变化,焦虑,昏迷,震颤,反常心悸,呼吸加快,混乱,幻觉,攻击性,惊恐状态,痉挛,心律失常,高血压,低血压,循环性休克,恶心,呕吐,腹痛,严重皮肤病,刺激性,与功能亢进,性格变化,类似精神分裂症的精神异常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存放于密闭容器中,以防空气或湿气接触。储存温度应保持在1度到30度之间的室温。
白色或近白色的椭圆形片剂
30片/瓶,200片/瓶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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