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百优解胶囊20毫克(盐酸氟西汀)

百优解胶囊20毫克(盐酸氟西汀)

处方药
成分・含量
盐酸氟西汀›22.36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Lilly Korea Ltd.
外观
装有白色或灰白色粉末的上部绿色、下部淡黄色胶囊剂
包装
100胶囊(10胶囊/PTPX10)/纸盒,28胶囊(14胶囊/PTPX2)/纸盒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409973 · 批准 2004.01.12 · 医保编码 67080031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情绪障碍(抑郁症、经前烦躁障碍)、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
使用对象
成人
成人剂量
成人 1. 抑郁症 1) 初始治疗:盐酸氟西汀的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20mg,于早晨口服。 对照临床试验中使用的剂量为每日20~80mg。如数周后仍未观察到改善,可考虑增加剂量。超过每日20mg的剂量应每日分2次(早晨、中午)给药,且每日最大剂量不得超过80mg。充分的抗抑郁疗效可能延迟至治疗4周后或更长时间才出现。 2) 维持/持续/延长治疗:目前没有确切资料说明患者应接受本品治疗多长时间,但精神药理学专家普遍认为,抑郁症的急性症状需要数月或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尚不清楚缓解症状所需的抗抑郁药剂量是否与维持或持续稳定所需剂量相同。 2. 神经性贪食症 本品每日60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治疗开始前测定电解质浓度。 3. 强迫症 本品每日20~60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4. 经前烦躁障碍 本品每日20mg。 治疗6个月后,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 肾功能和/或肝功能损害患者、正在使用多种药物的患者、老年患者及伴有其他疾病的患者:给予较低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 精神疾病治疗中转换使用MAO抑制剂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时,至少应间隔14日。反之,若开始使用MAO抑制剂治疗精神疾病,必须在停用本制剂后至少经过5周。 -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由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增加,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得开始使用本制剂。对于需要包括住院在内的其他干预措施、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经接受本制剂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若无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该患者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的获益大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患者应在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后5周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较早者为准)内监测血清素综合征症状。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末次给药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制剂剂量不超过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了解此类用法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的紧急症状。

成分

进口商
Lilly Korea Ltd.

功效・作用

治疗情绪障碍(抑郁症、经前烦躁障碍)、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

  • 抑郁症、食欲变化、睡眠变化、精神运动性激动或抑制、日常生活缺乏兴趣、性欲降低、疲惫感增加、罪恶感、无用的感觉、思维迟缓、注意力降低、自杀尝试、自杀念头、暴食、泻药行为、强迫观念、强迫行为、抑郁、焦虑、情绪不稳定、乳房疼痛、头痛、关节痛、肌肉痛、腹部膨胀感、体重增加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对改善抑郁症患者的抑郁状态及相关症状有效,通常在5-6周内可出现症状缓解。同时也帮助减少神经性食欲亢进症患者的暴食和泻药行为。对强迫性反应性疾病患者则能减少强迫观念和强迫行为,减轻日常生活的痛苦。月经前不快障碍患者可以期待缓解周期性的情绪不稳定和身体症状。此药对各个疾病的症状改善都有帮助,长期使用时,定期评估患者个体状态是必需的。总体上用于治疗抑郁症、神经性食欲亢进症、强迫性反应性疾病及月经前不快障碍。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成人 1. 抑郁症 1) 初始治疗:盐酸氟西汀的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20mg,于早晨口服。 对照临床试验中使用的剂量为每日20~80mg。如数周后仍未观察到改善,可考虑增加剂量。超过每日20mg的剂量应每日分2次(早晨、中午)给药,且每日最大剂量不得超过80mg。充分的抗抑郁疗效可能延迟至治疗4周后或更长时间才出现。 2) 维持/持续/延长治疗:目前没有确切资料说明患者应接受本品治疗多长时间,但精神药理学专家普遍认为,抑郁症的急性症状需要数月或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尚不清楚缓解症状所需的抗抑郁药剂量是否与维持或持续稳定所需剂量相同。 2. 神经性贪食症 本品每日60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治疗开始前测定电解质浓度。 3. 强迫症 本品每日20~60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4. 经前烦躁障碍 本品每日20mg。 治疗6个月后,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 肾功能和/或肝功能损害患者、正在使用多种药物的患者、老年患者及伴有其他疾病的患者:给予较低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 精神疾病治疗中转换使用MAO抑制剂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时,至少应间隔14日。反之,若开始使用MAO抑制剂治疗精神疾病,必须在停用本制剂后至少经过5周。 -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由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增加,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得开始使用本制剂。对于需要包括住院在内的其他干预措施、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经接受本制剂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若无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该患者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的获益大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患者应在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后5周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较早者为准)内监测血清素综合征症状。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末次给药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制剂剂量不超过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了解此类用法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的紧急症状。

注意事项

本药主要用于治疗抑郁症等精神疾病,尤其不建议使用于儿童和青少年。 在服用此药期间,可能增加自杀冲动或行为的风险,因此特别是18至24岁的年轻人及儿童、青少年需在医生的谨慎判断和持续观察下使用。 对本药或其添加剂过敏的患者、严重肾功能障碍的患者,或正在服用某些种类药物(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应禁用本药。 有癫痫病史的患者使用本药时需更加注意,一旦发生癫痫或增加发作次数,应立即停止治疗。 本药可能影响心脏节律,有心脏疾病或心电图异常的患者在服用前需与医生咨询。 肝或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可能需要调整剂量,糖尿病患者需仔细观察血糖控制状态。 本药可能扩张瞳孔,眼压升高或有青光眼风险的患者在使用时需谨慎。 服用期间,头痛、恶心、失眠、疲劳、腹泻等副作用常见,少数情况下可能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出血或精神状态改变等。 突然停止服用可能出现头晕、感觉异常、焦虑、恶心等戒断症状,因此应根据医生的指示逐渐减少剂量。 本药与其他药物可能发生相互作用,因此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必须告知医生或药师,尤其注意与抗抑郁药、抗凝药及中枢神经系统药物的联合使用。 怀孕或哺乳期女性使用本药可能对胎儿或新生儿产生影响,因此务必在服用前咨询医生。 药物服用时应避免饮酒,并在驾驶或操作危险机械时需格外小心。 本药需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且不应转移到其他容器中以保证安全。

副作用

  • 头痛
  • 恶心
  • 失眠
  • 疲劳
  • 腹泻
  • 血小板减少症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白细胞减少症
  • 过敏反应
  • 血清病
再查看 156 项症状
  • 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
  • 食欲减退
  • 低钠血症
  • 焦虑
  • 神经质
  • 坐立不安
  • 紧张
  • 性欲减退
  • 睡眠障碍
  • 异常梦境
  • 二重人格
  • 亢奋
  • 快乐心情
  • 思维异常
  • 性欲异常
  • 磨牙
  • 自杀冲动及行为
  • 轻躁状态
  • 躁狂症
  • 幻觉
  • 不安
  • 恐慌发作
  • 混乱
  • 口吃
  • 攻击性
  • 注意力障碍
  • 眩晕
  • 味觉异常
  • 嗜睡
  • 昏昏欲睡
  • 颤抖
  • 精神运动性过敏反应
  • 运动异常
  • 运动协调障碍
  • 平衡障碍
  • 肝性肌痉挛
  • 记忆障碍
  • 痉挛
  • 端坐不安
  • Buccoglossal综合征
  • 血清素综合征
  • 视力模糊
  • 瞳孔扩张
  • 耳鸣
  • 心悸
  • 心电图QT延长
  • 心室性心律失常
  • 面部潮红
  • 低血压
  • 血管炎
  • 血管扩张
  • 打哈欠
  • 呼吸困难
  • 流鼻血
  • 咽炎
  • 与肺相关的事件
  • 呕吐
  • 消化不良
  • 口干
  • 吞咽困难
  • 胃肠道出血
  • 食道疼痛
  • 特殊性肝炎
  • 皮疹
  • 荨麻疹
  • 瘙痒
  • 多汗症
  • 脱发
  • 瘀伤倾向增加
  • 出汗
  • 血管水肿
  • 斑点出血
  • 光敏反应
  • 紫癜
  • 多形性红斑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
  • 有毒表皮坏死溶解症
  • 关节痛
  • 肌肉紧张
  • 肌肉痛
  • 频尿
  • 排尿痛
  • 尿潴留
  • 排尿障碍
  • 妇科出血
  • 勃起功能障碍
  • 射精障碍
  • 性功能障碍
  • 乳汁分泌症
  • 高泌乳素血症
  • 持续勃起症
  • 产后出血
  • 焦虑心情
  • 寒战
  • 疲倦
  • 异常情绪
  • 寒冷感
  • 热感
  • 粘膜出血
  • 体重下降
  • 转氨酶升高
  • γ-谷氨酰转肽酶升高
  • 自杀念头
  • 自杀行为
  • 自杀尝试
  • 病态思维
  • 自残行为
  • 骨折
  • 头晕
  • 感觉障碍
  • 睡眠障碍
  • 脱力
  • 不安
  • 焦虑
  • 恶心
  • 呕吐
  • 颤抖
  • 头痛
  • 过敏反应
  • 逐渐全身反应
  • 体重下降
  • 低钠血症
  • 血小板功能变化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心房颤动
  • 白内障
  • 脑血管意外
  • 胆汁淤积性黄疸
  • 运动神经障碍
  • 嗜酸性肺炎
  • 上皮坏死
  • 多形性红斑
  • 结节性红斑
  • 剥脱性皮炎
  • 男性乳腺肥大
  • 心脏骤停
  • 肝功能衰竭
  • 坏死
  • 高泌乳素血症
  • 低血糖症
  • 免疫相关性溶血性贫血
  • 肾衰竭
  • 运动障碍
  • 视神经炎
  • 胰腺炎
  • 全血细胞减少症
  • 肺栓塞
  • 肺高血压
  • 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 心室性心动过速
  • 阴道出血
  • 攻击性行为
  • 端坐不安
  • 精神运动性坐立不安
  • 血清素综合征
  • 持续性性功能障碍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保存在1℃至30℃的室温下,重要的是要密封在不透气的容器中保存。这样可以保持药物效能,防止变质。

外观·包装

外观

装有白色或灰白色粉末的上部绿色、下部淡黄色胶囊剂

包装单位

100胶囊(10胶囊/PTPX10)/纸盒,28胶囊(14胶囊/PTPX2)/纸盒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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