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塞波吉尔干糖浆125毫克/5毫升(头孢丙烯水合物)

处方药糖浆口服
成分・含量
头孢丙烯水合物›5g / 100g
生产/进口商
高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外观
米白色至米黄色的粉末糖浆剂
包装
30g/60mL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400527 · 申报 2004.07.29 · 医保编码 670300701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上、下呼吸道感染(如中耳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泌尿系统感染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 成人(13岁以上) 1) 上呼吸道感染中的咽炎、扁桃体炎:按头孢丙烯效价计,每次500mg,每24小时给药一次;急性鼻窦炎:每次250mg(效价)或500mg(效价),每12小时给药一次(中度以上感染时需增加剂量)。 2) 下呼吸道感染中的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感染或慢性支气管炎细菌性加重:每次给予本品500mg(效价),每12小时一次。 3) 单纯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每次给予本品250mg(效价),每12小时一次[或500mg(效价),每24小时一次];也可根据症状每次给予500mg(效价),每12小时一次。 4) 单纯性尿路感染:每次给予本品500mg(效价),每24小时一次。 <给药疗程> 通常给药约10日;由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引起的咽炎/扁桃体炎等感染,应给药10日以上。此外,单纯性膀胱炎给药约7日。 ○ 肾功能损害患者 1) 肌酐清除率为30~120mL/min时,按上述标准剂量和用法给药。 2) 肌酐清除率为29mL/min以下时,给予标准剂量的50%,但给药间隔与标准用法相同。由于本品可经血液透析部分清除,应在血液透析结束后给药。 溶解后冷藏保存,并在14日内服用(仅限糖浆剂)。
儿童服用量
○ 儿童(2~12岁) — 上呼吸道感染中的咽炎、扁桃体炎:每次按体重 Kg给予7.5mg(效价),每12小时一次。 ○ 儿童(2~12岁) — 单纯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每次按体重 Kg给予20mg(效价),每24小时一次。 ○ 婴幼儿(6个月~12岁) — 上呼吸道感染中的中耳炎:按体重 Kg给予15mg,每12小时一次。 ○ 婴幼儿(6个月~12岁) — 急性鼻窦炎:按体重 Kg给予7.5mg,每12小时一次。 ○ 婴幼儿(6个月~12岁) — 急性鼻窦炎、中度以上感染且需要增加剂量时:按体重 Kg给予15mg,每12小时一次。

成分

生产厂家
高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上、下呼吸道感染(如中耳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泌尿系统感染

  • 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急性鼻窦炎,急性支气管炎的继发细菌感染,慢性支气管炎的急性细菌性严重恶化,单纯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脓肿,单纯性尿路感染,膀胱炎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多种细菌性感染,如上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以及单纯性尿路感染。在上呼吸道感染中,对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急性鼻窦炎的治疗有效,尤其对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感染效果良好。在下呼吸道感染中,用于急性支气管炎的继发细菌感染及慢性支气管炎的急性症状恶化。此外,对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手术后脓肿等感染也有疗效。在尿路感染中,适用于已确认细菌的膀胱炎等。总体上有助于治疗不同部位的细菌感染,改善症状,治愈感染。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 成人(13岁以上) 1) 上呼吸道感染中的咽炎、扁桃体炎:按头孢丙烯效价计,每次500mg,每24小时给药一次;急性鼻窦炎:每次250mg(效价)或500mg(效价),每12小时给药一次(中度以上感染时需增加剂量)。 2) 下呼吸道感染中的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感染或慢性支气管炎细菌性加重:每次给予本品500mg(效价),每12小时一次。 3) 单纯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每次给予本品250mg(效价),每12小时一次[或500mg(效价),每24小时一次];也可根据症状每次给予500mg(效价),每12小时一次。 4) 单纯性尿路感染:每次给予本品500mg(效价),每24小时一次。 <给药疗程> 通常给药约10日;由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引起的咽炎/扁桃体炎等感染,应给药10日以上。此外,单纯性膀胱炎给药约7日。 ○ 肾功能损害患者 1) 肌酐清除率为30~120mL/min时,按上述标准剂量和用法给药。 2) 肌酐清除率为29mL/min以下时,给予标准剂量的50%,但给药间隔与标准用法相同。由于本品可经血液透析部分清除,应在血液透析结束后给药。 溶解后冷藏保存,并在14日内服用(仅限糖浆剂)。

儿童服用量

○ 儿童(2~12岁) — 上呼吸道感染中的咽炎、扁桃体炎:每次按体重 Kg给予7.5mg(效价),每12小时一次。 ○ 儿童(2~12岁) — 单纯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每次按体重 Kg给予20mg(效价),每24小时一次。 ○ 婴幼儿(6个月~12岁) — 上呼吸道感染中的中耳炎:按体重 Kg给予15mg,每12小时一次。 ○ 婴幼儿(6个月~12岁) — 急性鼻窦炎:按体重 Kg给予7.5mg,每12小时一次。 ○ 婴幼儿(6个月~12岁) — 急性鼻窦炎、中度以上感染且需要增加剂量时:按体重 Kg给予15mg,每12小时一次。

注意事项

本药包含成分阿斯巴甜,需注意不超过阿斯巴甜每天摄入推荐量。 曾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的患者禁用本药。 对青霉素或其他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在使用本药时应谨慎,特别是可能存在β-内酰胺类抗生素的交叉过敏,需注意。 有严重疾病的患者在治疗前及治疗中必须评估肾功能,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减少本药剂量。 有胃肠疾病特别是结肠炎病史的患者在使用本药时更应谨慎。 本药含有色素黄5号,对该成分过敏的患者也应谨慎使用。 服用本药时可能出现腹泻、恶心、呕吐、腹痛等胃肠不适,还可能发生肝功能异常或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 少数患者可能出现头晕、头痛、嗜睡、意识混乱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以及肾功能异常或血液相关异常的报告。 长期使用本药可能导致耐药菌的出现,因此应检查细菌的敏感性,并仅在最短必要期间内使用。 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用药,严重时可能需要紧急治疗。 使用抗生素后如发生腹泻,应考虑伪膜性结肠炎的可能性,症状严重时需进行适当处理。 与其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或某些利尿剂同时使用时可能增加肾脏毒性,因此需谨慎。 孕妇应仅在必须的情况下使用,哺乳期妇女因本药可少量排入乳汁,也需谨慎用药。 对6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未得到确认,因此不建议使用。 老年人可能肾功能下降,需调整剂量。 本药可能影响某些临床检查结果,检查时需告知医务人员。 过量服用时,主要通过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受损的患者可能需要进行血液透析。 本药不会引起致癌性或诱变性,在动物实验中未发现生殖功能障碍。

副作用

腹泻,恶心,呕吐,腹痛,AST升高,ALT升高,ALP升高,胆红素升高,胆汁淤积性黄疸,皮疹,荨麻疹,头晕,多动,头痛,焦虑,失眠,精神错乱,嗜睡,抽搐,白细胞减少,嗜酸细胞增多,BUN升高,血清肌酐升高,尿布疹,重叠感染,生殖器瘙痒,阴道炎,过敏性反应,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多形红斑,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血清病样反应,发热,肾功能衰竭,毒性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库姆斯试验阳性反应,LDH升高,全血细胞减少,嗜中性粒细胞减少,严重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痉挛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对光敏感,需存放在避光密闭容器内。保存温度应保持在1至30度之间的室温。

外观·包装

外观

米白色至米黄色的粉末糖浆剂

包装单位

30g/60mL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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