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戴氟胶囊150毫克(氟康唑)

戴氟胶囊150毫克(氟康唑)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成分・含量
氟康唑›150mg
生产/进口商
(株)首尔制药
外观
[内销用] 上部装有白色粉末的胶囊为深蓝色,下部为浅蓝色 [出口用1] 上部装有白色粉末的胶囊为深蓝色,下部为白色 [出口用2] 上部装有白色粉末的胶囊为深蓝色
包装
内销用 : 30胶囊/瓶,100胶囊/瓶 出口用 : 4胶囊/PTP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308589 · 申报 2003.12.3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念珠菌病和皮肤真菌病,治疗隐球菌病并预防复发,预防真菌感染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药物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片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1. 外阴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 150 mg,单次口服 2. 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包括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的全身性念珠菌病:通常首日给予本品 400 mg,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 200 mg,并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至每日1次 400 m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3.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首日给予本品 400 mg,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 200-400 mg。治疗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但通常应至少给药 6 ~ 8周。 4.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在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本品 200 mg每日1次,无限期给药。 5. 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存在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给予本品 50-400 mg每日1次。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以及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严重或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建议给予 400 mg每日1次。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 5-6天开始给予 400 mg,并在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 1,000 cells/mm3以上后继续给予 400 mg 1周。 6. 甲癣:每周1次,每次给予 150 mg,直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直至长出未受感染的新指甲)。新指甲通常需要 3-6个月长出,脚趾甲则需要 6-12个月,生长速度可能因人而异,并随年龄而变化。长期治疗成功后,有时指甲仍可能受损。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腹股沟癣)、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给予本品 50 mg每日1次或 150 mg每周1次,连续 2-4周。但足癣根据病情可能需要治疗 6周。花斑癣给予 50 mg每日1次,连续 2-4周。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常用剂量;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 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多次给药时,仅在给药首日给予常用剂量,从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 常用剂量的 100 % ≤50(未透析): 常用剂量的 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 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应在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 100%。未进行透析的日子,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量给药。

成分

生产厂家
(株)首尔制药

功效・作用

治疗念珠菌病和皮肤真菌病,治疗隐球菌病并预防复发,预防真菌感染

  • 急性阴道念珠菌病,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侵袭性念珠菌感染,全身性念珠菌病,隐球菌性脑膜炎,隐球菌病,真菌感染,手·足甲真菌病,脚气,体癣,股癣,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以及血流和各种器官侵袭性念珠菌感染。此外,对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的隐球菌性脑膜炎及身体各部位感染症的治疗和预防有效。本药同样应用于艾滋病患者的隐球菌病复发的预防以及细胞毒性化疗、放疗或骨髓移植后的真菌感染预防。同时,治疗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等多种皮肤真菌感染的药物。因此,本药对由真菌引起的多种感染的治疗及预防有效。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药物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片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1. 外阴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 150 mg,单次口服 2. 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包括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的全身性念珠菌病:通常首日给予本品 400 mg,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 200 mg,并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至每日1次 400 m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3.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首日给予本品 400 mg,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 200-400 mg。治疗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但通常应至少给药 6 ~ 8周。 4.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在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本品 200 mg每日1次,无限期给药。 5. 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存在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给予本品 50-400 mg每日1次。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以及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严重或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建议给予 400 mg每日1次。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 5-6天开始给予 400 mg,并在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 1,000 cells/mm3以上后继续给予 400 mg 1周。 6. 甲癣:每周1次,每次给予 150 mg,直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直至长出未受感染的新指甲)。新指甲通常需要 3-6个月长出,脚趾甲则需要 6-12个月,生长速度可能因人而异,并随年龄而变化。长期治疗成功后,有时指甲仍可能受损。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腹股沟癣)、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给予本品 50 mg每日1次或 150 mg每周1次,连续 2-4周。但足癣根据病情可能需要治疗 6周。花斑癣给予 50 mg每日1次,连续 2-4周。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常用剂量;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 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多次给药时,仅在给药首日给予常用剂量,从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 常用剂量的 100 % ≤50(未透析): 常用剂量的 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 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应在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 100%。未进行透析的日子,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量给药。

注意事项

本药可能不应给予特定患者。例如,对本药或类似药物过敏的患者,怀孕或有怀孕可能性的女性,以及哺乳期的患者应避免服用。同时,已经服用可能与本药相互作用的特定药物的患者也应避免使用本药。 本药含有乳糖,因此不应给予患有不能消化乳糖的遗传问题的患者。 使用本药时,尤其需对肾功能或肝功能不良的患者、心脏病患者或有心律失常风险的患者特别谨慎。 此外,本药可与多种药物相互作用,因此正在服用其他药物的患者务必告知医疗人员,并根据需要进行剂量调整或监测。 本药通常耐受性良好,但极少可能影响血液、肝脏、肾脏,并可能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 怀孕期间使用本药可能对胎儿有害,因此,计划怀孕或已怀孕的情况下应避免使用,并在给药期间及给药后的一段时间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在哺乳期间,由于本药会分泌至母乳中,因此最好避免给药。 对儿童,特别是6个月以下的婴幼儿安全性尚不确立,只应在必要情况下使用。 在服用本药期间可能会发生头晕或癫痫发作,因此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格外小心。 若过量服用可能会出现幻觉或异常行为,需立即就医并接受适当的治疗。 本药主要通过尿液排泄,过量时可通过血液透析降低药物浓度。

副作用

  • 无颗粒性白细胞减少症
  • 白血球减少症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贫血症
  • 过敏性休克
  • 血管性水肿
  • 高甘油三酯血症
  • 高胆固醇血症
  • 低钾血症
  • 失眠
再查看 48 项症状
  • 嗜睡
  • 头痛
  • 癫痫
  • 眩晕
  • 感觉异常
  • 味觉异常
  • 震颤
  • 头昏
  • Torsade de pointes
  • QT延长
  • 腹痛
  • 腹泻
  • 恶心
  • 呕吐
  • 消化不良
  • 腹胀
  • 口干
  • ALT增加
  • AST增加
  • 血清碱性磷酸酶增加
  • 胆汁滞留
  • 黄疸
  • 胆红素升高
  • 肝毒性
  • 肝功能衰竭
  • 肝细胞坏死
  • 肝炎
  • 肝细胞损伤
  • 皮疹
  • 瘙痒
  • 荨麻疹
  • 汗液增加
  • 药物性皮疹
  • 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
  • 急性泛发性脓疱性皮炎
  • 脱落性皮炎
  • 面部水肿
  • 脱发
  • 伴有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和全身症状的药物反应
  • 肌肉疼痛
  • 疲劳
  • 乏力
  • 无力
  • 发热
  • 肾上腺功能不全
  • 幻觉
  • 精神偏执行为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可能对空气或湿气敏感,因此应保存在密闭容器中。储存温度应保持在1度至30度之间的常温,这样可有效地保持药物的效果。

外观·包装

外观

[内销用] 上部装有白色粉末的胶囊为深蓝色,下部为浅蓝色 [出口用1] 上部装有白色粉末的胶囊为深蓝色,下部为白色 [出口用2] 上部装有白色粉末的胶囊为深蓝色

包装单位

内销用 : 30胶囊/瓶,100胶囊/瓶 出口用 : 4胶囊/PTP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相关搜索

搜索标签

推荐搜索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