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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米那普仑 25mg
硬胶囊 · 处方药
富光药品有限公司

品目基准编码 200001931 · 批准 2000.05.01 · 医保编码 642201840
治疗抑郁症、纤维肌痛
本药用于抑郁症和纤维肌痛的治疗。
本品的治疗剂量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进行调整,并应使用尽可能低的有效剂量。 成人 - 抑郁症 以盐酸米那普仑计,初始剂量为每日25 mg,逐渐增加至每次50 mg、每日2次,于早晚口服,建议随餐服用。 应根据症状确定治疗疗程,但至少需治疗数月(通常6个月),以防止抑郁症复发。与其他抗抑郁药一样,本品的疗效通常在给药1~3周后才显现。停用本品时应逐渐减量。初始治疗时合用镇静药或抗焦虑药,可能有助于防止焦虑症状出现或加重。但不能认为抗焦虑药必然能够抑制自杀企图。 成人 - 纤维肌痛的治疗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次50 mg,每日2次(每日100 mg)。 可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按以下方式增加剂量。 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12.5 mg;第2~3日增至每次12.5 mg、每日2次(每日25 mg);第4~7日增至每次25 mg、每日2次(每日50 mg)。第7日后增至每次50 mg、每日2次(每日100 mg)。 根据患者反应,可增至每次100 mg、每日2次(每日200 mg)。 本品治疗纤维肌痛的安慰剂对照试验中,超过3个月的长期试验未观察到疗效。 特定人群用药 - 老年人 治疗抑郁症时,以盐酸米那普仑计,每日25 mg,分2∼3次口服。每日可给药至60 mg。 特定人群用药 - 肾功能不全患者 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要调整剂量。 根据肾功能恶化程度,将剂量从50 mg减至25 mg。 肌酐清除率 ≥ 60:50 mg × 2 60>肌酐清除率≥30:25 mg × 2 30>肌酐清除率≥10:25 mg 停药 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停用本品时观察到戒断症状,与其他5-羟色胺-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SNRI)或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类似。因此,停用本品时,不应突然停药,而应在密切观察这些症状的同时,至少用1∼2周逐渐减量。
本药主要用于抑郁症或纤维肌痛的治疗。 在服用本药时,需要仔细观察自杀冲动或行为的增加,尤其是在18岁以下的儿童和青少年以及年轻成人中。 可能会发生严重副作用,即血清素综合症,因此应注意不要与某些特定药物同时服用。 可能会导致血压和心率升高,所以有高血压或心脏疾病的患者在服用前和服用过程中都需要定期检查血压和心率。 本药不应给予特定患者,例如对本药过敏的患者、与特定药物联用的患者、孕妇或哺乳期女性、18岁以下、未控制的高血压患者等。 对肾功能不全患者或前列腺增生、闭角型青光眼、癫痫病史等患者应谨慎使用,并需观察排尿障碍或发作的可能性。 在使用初期可能出现头晕、焦虑、恶心、头痛、心悸等症状,若这些症状严重或持续,需咨询医生。 如突然停药,可能会出现头晕、焦虑、感觉异常等戒断症状,因此应根据医生的指示逐渐减少剂量。 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应避免服用本药,哺乳期女性也应避免服用。 如过量服用,可能出现呕吐、呼吸困难、心动过速等症状,应立即就医以获得适当治疗。 本药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且最好不要转移至其他容器中。 服药期间应避免饮酒,进行驾驶或操作机械等需要注意的活动时应谨慎。
自杀冲动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可能对空气或湿度敏感,因此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存放温度应保持在1度到30度之间的室温,以便保持药效。
充填有白色至淡黄色粉末的上下黄粉红色不透明硬胶囊
56个胶囊(14个胶囊/PTPX4),300个胶囊/瓶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