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新山地明软胶囊25毫克(环孢素)

新山地明软胶囊25毫克(环孢素)

处方药软胶囊
成分・含量
环孢素›25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Novartis Korea Ltd.
外观
该药物是一种蘸有油或酒精气味的浅黄色-浅棕色微乳液,含有青灰色的椭圆形软胶囊。
包装
50粒胶囊(5粒/PTP包装 X 10)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199403112 · 申报 1994.12.30 · 医保编码 65360055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预防和治疗移植并发症、免疫性疾病(如银屑病),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
使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剂量
1. 器官移植 1) 初始剂量:手术前12小时,每日按体重每kg给予10 ∼ 15 mg,分2次服用 2) 维持剂量:术后1 ∼ 2周内与初始剂量相同,之后根据血药浓度逐渐减量,直至每日按体重每kg分2次服用2 ∼ 6 mg。本品每日总剂量始终分2次服用。 3) 联合用药:与皮质类固醇联合治疗,或采用三联、四联免疫抑制治疗时,可使用较低剂量(例如,口服初始剂量:每日按体重每kg给予3 ∼ 6 mg,分2次服用)。 2. 骨髓移植 1) 首次给药应在手术前一天进行,尽可能采用静脉注射(参见注射剂用法用量)。 2) 手术前一天,每日按体重每kg给予12.5 ∼ 15 mg,分2次服用。维持剂量为每日按体重每kg约12.5 mg,移植后持续给药3 ∼ 6个月(最好为6个月),然后逐渐减量,直至移植满1年时减至0(零)剂量。 3) 吸收不良性胃肠道疾病患者可能需要较高的口服剂量或静脉注射。本品每日总剂量必须分2次服用。 4) 停用本品后也可能发生GVHD,但通常重新给药后会有良好反应。治疗慢性轻度GVHD时,应使用低剂量。 3. 银屑病 1) 初始剂量为每日按体重每kg给予2.5 mg,分2次服用;若4周后仍无改善,可每月按体重每kg增加0.5 ~ 1 mg,最高可增至每日按体重每kg 5 mg。 2) 每日按体重每kg 5 mg连续使用4周后,若病变部位仍无改善,或有效剂量不符合以下安全性信息中的要求,应停止给药。 3) 对于需要迅速改善症状的患者,初始剂量为每日按体重每kg 5 mg。维持剂量应根据个体情况调整,在不超过每日按体重每kg 5 mg的范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 4) 若症状改善持续6个月,应逐渐减少本品剂量,即使停药后复发风险非常高,也应如此。 4. 肾病综合征 1) 为诱导缓解,建议成人每日给予5 mg/kg,分2次服用。但肾功能低于限值的患者,初始剂量不得超过每日2.5 mg/kg(血清肌酐最高值:成人 >200 μmol/L)。 2) 对本品反应不佳的患者(主要为类固醇抵抗者),应与低剂量口服类固醇合用;若3个月后仍无改善,应停用本品。 3) 应根据安全性(主要是血清肌酐)和疗效(蛋白尿)对剂量进行个体化调整。 4) 但成人剂量不得超过5mg/kg/ day,并应逐渐减量,以最低有效剂量作为维持剂量。 5. 类风湿关节炎 1) 治疗开始后的6周内,推荐剂量为每日按体重每kg给予3 mg,分2次口服。6周后若症状改善不足,仅限血清肌酐值未升高30 %以上的患者,可增至每日按体重每kg 5 mg,最长可用至12周。 2) 按每日最大剂量使用12周后,若症状仍无改善,或不符合“*安全性信息”中的要求,应停止给药。维持剂量应在不超过最大剂量的范围内,根据个体情况调整为最低有效剂量。 6. 再生障碍性贫血 通常每日按体重每kg给予6 mg,分2次服用;测定谷浓度的血药浓度,若达到200 ng/mL(血清中)以上,则减量至每日按体重每kg 4 mg。 7. 从原有环孢素口服制剂转换为微乳化制剂 1) 从原有环孢素口服制剂转换为本品时,药物暴露量可能增加,因此应遵守以下事项:起初按与原制剂相同的剂量给予本品。转换后的前4 ~ 7天应监测全血谷浓度;转换后的前2个月应监测血清肌酐或血压等临床安全性参数。若血药浓度超出治疗范围,或任何安全性参数出现异常,应相应调整剂量。 2) 从原有环孢素口服制剂转换为另一种环孢素口服制剂时,应在医生监督下进行,并谨慎操作。转换为新制剂后,应进行监测,以确保环孢素血药浓度达到转换前的水平。 8. 给药注意事项 1) 本品每日总剂量始终分2次服用。 2) 打开泡罩包装时闻到特殊气味属于正常现象,并非存在任何问题。胶囊应整粒吞服。
儿童剂量
4. 肾病综合征 1岁以上儿童:建议为诱导缓解,每日给予6 mg/kg,分2次服用。但肾功能低于临界值的患者,首次剂量不得超过每日2.5 mg/kg(血清肌酐峰值:儿童>140 μmol/L)。 4) 儿童剂量不得超过6mg/kg/day,应逐渐减量,以最低有效剂量作为维持剂量。

成分

进口商
Novartis Korea Ltd.

功效・作用

预防和治疗移植并发症、免疫性疾病(如银屑病),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

  • 器官移植排斥反应,组织移植排斥反应,移植物-宿主反应疾病,重度银屑病,自发性类固醇依赖性肾病综合症,类固醇耐药性肾病综合症,重度类风湿关节炎,重度再生障碍性贫血,中度再生障碍性贫血。
查看批准原文

该药物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器官移植和骨髓移植患者的排斥反应。特别是在肾脏、肝脏、心脏、肺、胰腺等各种移植器官及组织移植患者中,预防和治疗排斥反应及移植物-宿主反应疾病(GVHD)。此外,对于其他免疫抑制治疗无效或不适用的重度银屑病和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也有效。在肾病综合症患者中,若依赖或对类固醇耐药,则可用于缓解诱导及维持,同时也用于重度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的治疗。该药物对多种免疫相关疾病和移植后并发症有效。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1. 器官移植 1) 初始剂量:手术前12小时,每日按体重每kg给予10 ∼ 15 mg,分2次服用 2) 维持剂量:术后1 ∼ 2周内与初始剂量相同,之后根据血药浓度逐渐减量,直至每日按体重每kg分2次服用2 ∼ 6 mg。本品每日总剂量始终分2次服用。 3) 联合用药:与皮质类固醇联合治疗,或采用三联、四联免疫抑制治疗时,可使用较低剂量(例如,口服初始剂量:每日按体重每kg给予3 ∼ 6 mg,分2次服用)。 2. 骨髓移植 1) 首次给药应在手术前一天进行,尽可能采用静脉注射(参见注射剂用法用量)。 2) 手术前一天,每日按体重每kg给予12.5 ∼ 15 mg,分2次服用。维持剂量为每日按体重每kg约12.5 mg,移植后持续给药3 ∼ 6个月(最好为6个月),然后逐渐减量,直至移植满1年时减至0(零)剂量。 3) 吸收不良性胃肠道疾病患者可能需要较高的口服剂量或静脉注射。本品每日总剂量必须分2次服用。 4) 停用本品后也可能发生GVHD,但通常重新给药后会有良好反应。治疗慢性轻度GVHD时,应使用低剂量。 3. 银屑病 1) 初始剂量为每日按体重每kg给予2.5 mg,分2次服用;若4周后仍无改善,可每月按体重每kg增加0.5 ~ 1 mg,最高可增至每日按体重每kg 5 mg。 2) 每日按体重每kg 5 mg连续使用4周后,若病变部位仍无改善,或有效剂量不符合以下安全性信息中的要求,应停止给药。 3) 对于需要迅速改善症状的患者,初始剂量为每日按体重每kg 5 mg。维持剂量应根据个体情况调整,在不超过每日按体重每kg 5 mg的范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 4) 若症状改善持续6个月,应逐渐减少本品剂量,即使停药后复发风险非常高,也应如此。 4. 肾病综合征 1) 为诱导缓解,建议成人每日给予5 mg/kg,分2次服用。但肾功能低于限值的患者,初始剂量不得超过每日2.5 mg/kg(血清肌酐最高值:成人 >200 μmol/L)。 2) 对本品反应不佳的患者(主要为类固醇抵抗者),应与低剂量口服类固醇合用;若3个月后仍无改善,应停用本品。 3) 应根据安全性(主要是血清肌酐)和疗效(蛋白尿)对剂量进行个体化调整。 4) 但成人剂量不得超过5mg/kg/ day,并应逐渐减量,以最低有效剂量作为维持剂量。 5. 类风湿关节炎 1) 治疗开始后的6周内,推荐剂量为每日按体重每kg给予3 mg,分2次口服。6周后若症状改善不足,仅限血清肌酐值未升高30 %以上的患者,可增至每日按体重每kg 5 mg,最长可用至12周。 2) 按每日最大剂量使用12周后,若症状仍无改善,或不符合“*安全性信息”中的要求,应停止给药。维持剂量应在不超过最大剂量的范围内,根据个体情况调整为最低有效剂量。 6. 再生障碍性贫血 通常每日按体重每kg给予6 mg,分2次服用;测定谷浓度的血药浓度,若达到200 ng/mL(血清中)以上,则减量至每日按体重每kg 4 mg。 7. 从原有环孢素口服制剂转换为微乳化制剂 1) 从原有环孢素口服制剂转换为本品时,药物暴露量可能增加,因此应遵守以下事项:起初按与原制剂相同的剂量给予本品。转换后的前4 ~ 7天应监测全血谷浓度;转换后的前2个月应监测血清肌酐或血压等临床安全性参数。若血药浓度超出治疗范围,或任何安全性参数出现异常,应相应调整剂量。 2) 从原有环孢素口服制剂转换为另一种环孢素口服制剂时,应在医生监督下进行,并谨慎操作。转换为新制剂后,应进行监测,以确保环孢素血药浓度达到转换前的水平。 8. 给药注意事项 1) 本品每日总剂量始终分2次服用。 2) 打开泡罩包装时闻到特殊气味属于正常现象,并非存在任何问题。胶囊应整粒吞服。

儿童剂量

4. 肾病综合征 1岁以上儿童:建议为诱导缓解,每日给予6 mg/kg,分2次服用。但肾功能低于临界值的患者,首次剂量不得超过每日2.5 mg/kg(血清肌酐峰值:儿童>140 μmol/L)。 4) 儿童剂量不得超过6mg/kg/day,应逐渐减量,以最低有效剂量作为维持剂量。

注意事项

该药物可能对某些患者不适用。例如,对该药物或其成分过敏或敏感的患者,以及有肾脏疾病或未控制的感染疾病、恶性肿瘤的患者应避免使用。 此外,具有50%以上肾功能障碍的患者、高尿酸或高钾血症患者、18岁以下的类风湿关节炎患者、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以及哺乳期女性也不应使用。 使用该药物应谨慎对待老年人或24个月以下的婴儿,应定期检查肾功能、肝功能及血压等。 在服用该药物期间,可能会出现肾功能障碍、高血压、震颤、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多毛症等多种副作用,如有异常症状应立即咨询医疗人员。 由于免疫抑制作用,使得感染风险可能增加,若出现感染症状,应迅速接受治疗。 此外,该药物可能与多种药物相互作用,因此,如果正在服用其他药物,务必告知医疗人员,特别是与肾毒性药物或保钾药物同时使用时,需格外谨慎。 在怀孕或哺乳期间,使用该药物可能对胎儿或婴儿存在风险,因此应避免使用,必要时应咨询医疗人员。 定期监测血药浓度以维持合理剂量非常关键,过量服用可能导致肾功能障碍,因此应严格遵循剂量安排。 最后,在服用期间应注意避免过度暴露于紫外线中,开车或操作机械时应警惕神经系统异常症状。

副作用

肾功能障碍,震颤,多毛症,高血压,腹泻,食欲减退,恶心,呕吐,感染,白细胞减少,贫血,血小板减少,肾小管异常性溶血性贫血,溶血性尿毒症综合症,高脂血症,高血糖,高尿酸血症,高钾血症,低镁血症,偏头痛,头痛,反复性痉挛,感觉异常,痉挛,意识混乱,定向障碍,反应减退,焦虑,失眠,视力障碍,视皮层丧失,昏迷,不完全性瘫痪,小脑性运动失调,运动性多发神经病,视神经乳头水肿,视神经盘水肿,潮红,上腹部不适,牙龈增生,腹痛,消化性溃疡,胰腺炎,肝毒性,肝功能异常,痤疮,皮疹,过敏性皮疹,肌肉痉挛,肌肉疼痛,肌肉力量减退,肌肉病,月经失调,男性乳房发育,疲劳,发热,水肿,体重增加,淋巴瘤,鼻出血,淋巴腺病,血液凝固疾病,牙龈炎,牙痛,胃炎,打嗝,胃溃疡,胀气,直肠出血,口腔炎,牙龈出血,舌炎,唾液腺肿大,口干,吞咽困难,食道炎,胃肠炎,腹部膨胀,上消化道出血,便秘,结肠炎,胆汁淤积,肝炎,肝衰竭,AST升高,ALT升高,ALP升高,LDH升高,总胆红素升高,黄疸,血清肌酐升高,血清BUN升高,肾盂炎,排尿困难,尿频,多尿,血尿,NPN升高,尿道感染,急性胰腺炎,过敏性皮疹,脱发,皮肤溃疡,异常色素沉着,血管性水肿,皮肤炎,皮肤干燥,湿疹,指甲疾病,荨麻疹,头发断裂,角化症,瘙痒,触觉异常,全身痉挛,意识混乱,嗜睡,嗜眠,眩晕,肢体麻木,焦虑,抑郁,性欲减退,性欲增加,注意力不集中,神经敏感,脑部疾病,视力及运动功能异常,知觉能力下降,方向感丧失,意识障碍,运动麻痹,小脑性运动失调,失眠,多发性神经病,头痛,运动失调,情绪失禁,锥体外症状,细胞增生,发热,肺炎,脓毒症,脓肿,软组织炎,毛囊炎,细胞巨核病毒感染,伤口及皮肤感染,肾脓肿,念珠菌症,扁桃体炎,尿路感染,单纯疱疹,带状疱疹,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小板减少,血栓性微血管疾病,视力障碍,听力障碍,耳鸣,白内障,结膜炎,眼痛,味觉障碍,前庭疾病,鼻窦炎,支气管炎,咳嗽,呼吸困难,咽炎,鼻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痉挛,关节疼痛,僵硬,骨折,滑囊炎,下肢疼痛,肌肉障碍,乏力,无力,潮红,流感样症候群,出汗增多,面部潮红,兴奋,四肢灼热感,阴道分泌物,子宫出血,乳房疼痛,糖尿病,低血糖,中性脂肪升高,胆固醇升高,体液潴留,痛风,月经困难,无月经,轻度贫血,肌肉痉挛,出血,横纹肌溶解症,肌肉疼痛,无力,肌酸激酶升高,血中肌红蛋白升高,黑便,白蛋白尿,阴道出血,全血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无粒细胞症,播散性血管内凝血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该药物应保存在密闭的容器中,以防空气或湿气进入,并保持在25度以下的阴凉处存放。 这样存放可以更好地保持药物的效果,防止变质。

外观·包装

外观

该药物是一种蘸有油或酒精气味的浅黄色-浅棕色微乳液,含有青灰色的椭圆形软胶囊。

包装单位

50粒胶囊(5粒/PTP包装 X 10)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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