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因普兰塔软胶囊100毫克(环孢素)

因普兰塔软胶囊100毫克(环孢素)

处方药软胶囊
成分・含量
环孢素›100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韩美制药株式会社
外观
淡黄色内容物的淡棕色长椭圆形软胶囊
包装
50胶囊/箱(10胶囊/PTP×5)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199202070 · 申报 1992.06.24 · 医保编码 64350224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预防及治疗器官移植排斥反应、骨髓移植排斥反应及移植物抗宿主反应,治疗内源性葡萄膜炎
使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剂量
1. 器官移植 1) 初始剂量:手术前12小时,按体重每kg每日10 ∼ 15 mg,分2次给药 2) 维持剂量:术后1 ∼ 2周内与初始剂量相同,随后根据血药浓度逐渐减量,直至按体重每kg每日2 ∼ 6 mg,分2次给药。本品每日总剂量始终分2次给药。 3) 联合用药:与皮质类固醇联合治疗,或采用三联、四联免疫抑制治疗时,可使用较低剂量(例如,口服按体重每kg 3 ∼ 6 mg,分2次给药)。 2. 骨髓移植 1) 首次给药应在手术前1天进行,尽可能采用静脉注射(参见注射剂用法用量)。 2) 手术前1天按体重每kg每日给予12.5 ∼ 15 mg,分2次给药。维持剂量为按体重每kg每日约12.5 mg,移植后给药3 ∼ 6个月(最好为6个月),然后逐渐减量,至移植后满1年时减至0(零)剂量。 3) 对于患有吸收不良性胃肠障碍的患者,可能需要更高的口服剂量或静脉注射。本品每日总剂量必须分2次给药。 4) 停用本品后可能发生GVHD,但通常重新给药后会有良好反应。治疗慢性轻度GVHD时应使用低剂量。 3. 内源性葡萄膜炎 1) 初始剂量为按体重每kg每日5 ∼ 7 mg,分2次口服,持续给药直至炎症缓解或视力恢复。之后逐渐减量至最低有效剂量,有效剂量不超过按体重每kg每日5 mg(通常此时全血药物浓度维持在200 ∼ 600 ng/mL较为适宜)。 2) 单独使用本品效果不佳或不适当时,可联合使用低剂量肾上腺皮质激素(例如泼尼松按体重每kg每日0.2 ∼ 0.4 mg)。疾病复发时可增加本品剂量,但必须减至最低有效剂量。给药约3个月后炎症仍未明显改善时,建议考虑其他治疗方法。 - 使用本品期间,若血肌酐值超过基线值的30 %,应将本品剂量减少25 ~ 50 %。 - 基线肾功能异常的患者,初始剂量应为2.5 mg/kg,并应密切监测。 - 使用环孢素治疗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时,初始按体重每kg每日给予12.5 ∼ 15 mg,持续50天,之后每隔1周减量5 %,维持在按体重每kg每日2 mg的水平;也可在此剂量时停药。若口服不便,可使用剂量为口服剂量1/3的注射剂。
儿童剂量
1岁以上:接受标准剂量治疗时 儿童:血清肌酐值 > 140 μmol/L时,不得使用本品。

成分

生产厂家
韩美制药株式会社

功效・作用

预防及治疗器官移植排斥反应、骨髓移植排斥反应及移植物抗宿主反应,治疗内源性葡萄膜炎

  • 器官移植排斥反应、组织移植排斥反应、移植物抗宿主病、活动性非感染性中期或后期葡萄膜炎、视力丧失风险、贝赫切特葡萄膜炎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预防与肾脏、肝脏、心脏、肺复合器官和胰腺移植相关的二型器官移植排斥反应。此外,亦有效于接受其他免疫抑制剂患者的器官移植排斥反应治疗。对于骨髓移植患者,本药可预防组织移植排斥反应,并有助于预防和治疗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该药还用于中期或后期非感染性葡萄膜炎的治疗,特别是对有视力丧失风险的患者。对于贝赫切特葡萄膜炎患者,亦可有效用于正常肾功能的7至70岁患者。总体调节免疫反应,改善移植排斥反应和葡萄膜炎相关症状。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1. 器官移植 1) 初始剂量:手术前12小时,按体重每kg每日10 ∼ 15 mg,分2次给药 2) 维持剂量:术后1 ∼ 2周内与初始剂量相同,随后根据血药浓度逐渐减量,直至按体重每kg每日2 ∼ 6 mg,分2次给药。本品每日总剂量始终分2次给药。 3) 联合用药:与皮质类固醇联合治疗,或采用三联、四联免疫抑制治疗时,可使用较低剂量(例如,口服按体重每kg 3 ∼ 6 mg,分2次给药)。 2. 骨髓移植 1) 首次给药应在手术前1天进行,尽可能采用静脉注射(参见注射剂用法用量)。 2) 手术前1天按体重每kg每日给予12.5 ∼ 15 mg,分2次给药。维持剂量为按体重每kg每日约12.5 mg,移植后给药3 ∼ 6个月(最好为6个月),然后逐渐减量,至移植后满1年时减至0(零)剂量。 3) 对于患有吸收不良性胃肠障碍的患者,可能需要更高的口服剂量或静脉注射。本品每日总剂量必须分2次给药。 4) 停用本品后可能发生GVHD,但通常重新给药后会有良好反应。治疗慢性轻度GVHD时应使用低剂量。 3. 内源性葡萄膜炎 1) 初始剂量为按体重每kg每日5 ∼ 7 mg,分2次口服,持续给药直至炎症缓解或视力恢复。之后逐渐减量至最低有效剂量,有效剂量不超过按体重每kg每日5 mg(通常此时全血药物浓度维持在200 ∼ 600 ng/mL较为适宜)。 2) 单独使用本品效果不佳或不适当时,可联合使用低剂量肾上腺皮质激素(例如泼尼松按体重每kg每日0.2 ∼ 0.4 mg)。疾病复发时可增加本品剂量,但必须减至最低有效剂量。给药约3个月后炎症仍未明显改善时,建议考虑其他治疗方法。 - 使用本品期间,若血肌酐值超过基线值的30 %,应将本品剂量减少25 ~ 50 %。 - 基线肾功能异常的患者,初始剂量应为2.5 mg/kg,并应密切监测。 - 使用环孢素治疗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时,初始按体重每kg每日给予12.5 ∼ 15 mg,持续50天,之后每隔1周减量5 %,维持在按体重每kg每日2 mg的水平;也可在此剂量时停药。若口服不便,可使用剂量为口服剂量1/3的注射剂。

儿童剂量

1岁以上:接受标准剂量治疗时 儿童:血清肌酐值 > 140 μmol/L时,不得使用本品。

注意事项

本药的注射剂在切割玻璃安瓶时可能会混入玻璃碎片,导致异常反应,因此切割时必须非常小心。 特别在对儿童或老年人使用时需要更加注意。 对本药或其成分过敏的患者、存在肾脏疾病或无法控制的感染、恶性肿瘤患者禁止使用。 此外,对于患有银屑病、特应性皮炎、风湿性关节炎、葡萄膜炎的患者,若存在肾功能不全、高血压、感染等未控制的情况也不应使用。 肾功能下降超过50%的患者、重度肝病、高钾血症患者、18岁以下风湿性关节炎患者、妊娠中或可能妊娠的女性及哺乳期妇女也应避免使用。 同时与特定药物联合使用时也应避免,并在高龄者和24个月以下婴幼儿中谨慎使用。 使用本药可能会出现肾功能障碍、震颤、多毛症、高血压、消化道症状等多种副作用,这些副作用通常依赖于剂量。 由于免疫抑制作用,感染风险可能会增高,恶性肿瘤的发生风险也可能增加,因此长期使用需谨慎。 应定期进行血液检查和肾、肝功能检测,并持续监测血压,若有异常应采取适当措施。 本药与多种药物间有较多相互作用,联用时需仔细监测和调整剂量。 孕妇或哺乳期女性应避免使用本药,哺乳期的妇女如需使用则应停止哺乳。 老年人需考虑肝肾功能下降而调整剂量,对于儿童在适当用药经验有限时也应小心使用。 过量使用可能会导致肾功能障碍,需立即停止治疗并进行适当处理。 本药在存放时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最好不要转移到其他容器中。 注射剂在稀释后应于24小时内使用,施用时尽可能使用玻璃容器更加安全。 开车或操作机器时可能出现头晕或困倦,因此应小心。 服用本药期间应注意避免与高钾含量食物或保钾药物同时使用。 此外,由于本药会抑制免疫功能,可能降低疫苗效果,因此应避免接种活疫苗。 长期使用可能增加皮肤癌等恶性肿瘤发生风险,因此应避免过度紫外线照射并定期进行皮肤检查。

副作用

  • 肾功能障碍
  • 震颤
  • 多毛症
  • 高血压
  • 腹泻
  • 食欲减退
  • 恶心
  • 呕吐
  • 类似过敏反应
  • 感染
再查看 208 项症状
  • 白细胞减少
  • 贫血
  • 血小板减少症
  • 肾小管性溶血性贫血
  • 溶血性尿毒症综合症
  • 高脂血症
  • 高血糖症
  • 高尿酸血症
  • 高钾血症
  • 低镁血症
  • 偏头痛
  • 头痛
  • 重复性痉挛
  • 感觉异常
  • 痉挛
  • 混乱
  • 定向障碍
  • 反应性减弱
  • 焦虑
  • 失眠
  • 视力障碍
  • 视觉皮层缺失
  • 昏迷
  • 不完全性瘫痪
  • 小脑性运动协调不良
  • 运动性多发神经病
  • 视神经乳头水肿
  • 视神经盘水肿
  • 潮红
  • 胃部不适
  • 齿龈增生
  • 腹痛
  • 消化性溃疡
  • 胰腺炎
  • 肝毒性
  • 肝功能异常
  • 多毛症
  • 痤疮
  • 皮疹
  • 过敏性皮疹
  • 肌肉痉挛
  • 肌肉痛
  • 力量减退
  • 肌病
  • 月经失调
  • 男性乳腺发育
  • 疲劳
  • 发热
  • 水肿
  • 体重增加
  • 淋巴瘤
  • 鼻出血
  • 淋巴结病
  • 血液凝固疾病
  • 胃部不适
  • 齿龈炎
  • 牙痛
  • 胃炎
  • 打嗝
  • 胃溃疡
  • 腹胀
  • 直肠出血
  • 口腔炎
  • 齿龈出血
  • 舌炎
  • 唾液腺肿大
  • 口干
  • 吞咽困难
  • 食管炎
  • 胃肠炎
  • 腹部胀气
  • 上消化道出血
  • 便秘
  • 大肠炎
  • 心肌梗死
  • 胸痛
  • 心力衰竭
  • 外周缺血
  • 胆汁淤积
  • 肝炎
  • 肝衰竭
  • AST上升
  • ALT上升
  • ALP上升
  • LDH上升
  • 总胆红素上升
  • 黄疸
  • 血清肌酐上升
  • 血清BUN上升
  • 肾盂炎
  • 排尿困难
  • 尿频
  • 多尿
  • 血尿
  • NPN上升
  • 尿道感染
  • 急性胰腺炎
  • 过敏性皮疹
  • 脱发
  • 皮肤溃疡
  • 非正常色素沉着
  • 血管性水肿
  • 皮肤炎
  • 皮肤干燥
  • 湿疹
  • 指甲疾病
  • 荨麻疹
  • 头发断裂
  • 角化症
  • 瘙痒
  • 感觉异常
  • 全身痉挛
  • 混乱
  • 嗜睡
  • 昏睡
  • 头晕
  • 刺痛
  • 不安
  • 抑郁
  • 性欲减退
  • 性欲增加
  • 注意力困难
  • 神经敏感
  • 脑病
  • 视力和运动功能异常
  • 知觉能力下降
  • 方向感缺失
  • 意识障碍
  • 运动性麻痹
  • 多发性神经病
  • 头痛
  • 运动协调不良
  • 情感失禁
  • 锥体外症状
  • 浸润细胞增多
  • 发热
  • 肺炎
  • 脓毒症
  • 脓肿
  • 软组织炎
  • 毛囊炎
  • 巨细胞病毒感染
  • 创伤和皮肤感染
  • 肾脓肿
  • 志贺菌感染
  • 扁桃腺炎
  • 尿路感染
  • 单纯疱疹
  • 带状疱疹
  • 血栓性微血管疾病
  • 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 视力障碍
  • 听力受损
  • 耳鸣
  • 白内障
  • 结膜炎
  • 眼痛
  • 味觉障碍
  • 前庭疾病
  • 旁窦炎
  • 支气管炎
  • 咳嗽
  • 呼吸困难
  • 咽炎
  • 支气管痉挛
  • 关节痛
  • 僵硬
  • 骨折
  • 滑液囊炎
  • 下肢疼痛
  • 肌肉障碍
  • 倦怠感
  • 虚弱
  • 失语
  • 流感样症状
  • 出汗增加
  • 面部潮红
  • 不安
  • 四肢烧灼感
  • 阴道分泌物
  • 子宫出血
  • 乳房疼痛
  • 糖尿病
  • 低血糖症
  • 甘油三酯增加
  • 胆固醇增加
  • 体液潴留
  • 痛风
  • 月经不调
  • 停经
  • 轻度贫血
  • 肌肉痉挛
  • 出血
  • 恶性肿瘤
  • 淋巴增生疾病
  • 恶性肿瘤前期症状
  • 横纹肌溶解症
  • 肌肉痛
  • 无力感
  • Creatine kinase上升
  • 血液和尿中肌红蛋白上升
  • 黑便
  • 白蛋白尿
  • 阴道出血
  • 全血细胞减少症
  • 嗜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无粒细胞症
  • 撒发性血管内凝血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存放在密封容器中以防空气进入,避免直射阳光,并在常温下保存。这将有助于保持药物的效力。

外观·包装

外观

淡黄色内容物的淡棕色长椭圆形软胶囊

包装单位

50胶囊/箱(10胶囊/PTP×5)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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