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塔瓦利斯片100毫克(福他替尼钠水合物)

塔瓦利斯片100毫克(福他替尼钠水合物)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福他替尼钠水合物›126.2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JW Pharmaceutical
外观
淡黄赤色的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
60片/PTP[10片/PTP x 6]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2500148 · 批准 2025.01.20 · 医保编码 64491527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既往治疗反应不充分的成人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本品应由具有血液疾病治疗经验的医生开始治疗并进行监督。 推荐起始剂量为磷酸福他替尼100mg,每日2次。本品可不受进食影响口服给药。 以推荐起始剂量给药4周以上后,血小板计数仍未升至50x109/L(50,000/μL)以上时,可增至150mg,每日2次。 为降低出血风险,应给予能够使血小板计数达到并维持在至少50x109/L(50,000/μL)的最低剂量。 本品最大剂量为150mg,每日2次。 如果漏服本品,应指导患者在下一个预定给药时间服用处方剂量。 每日剂量 300mg/日:上午150mg,下午150mg 200mg/日:上午100mg,下午100mg 150mg/日:上午150mga),下午 - 100mg/日b):上午100mga),下午 - a) 每日给药1次时,于上午给药。 b) 如需减量至低于100mg/日,应停止使用本品。 使用本品期间出现高血压、肝功能障碍、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及腹泻时,请参考以下标准调整给药。 收缩压130 – 139mmHg或舒张压80– 89mmHg:对于心血管风险较高的患者,开始使用降压药或增加剂量,并根据需要调整,直至血压得到控制。定期测量血压。尽管进行了适当治疗,8周后血压仍未得到控制时,请参照表1,将每日剂量降低1级后继续使用本品。 收缩压140mmHg以上或舒张压90mmHg以上:开始使用降压药或增加剂量,并根据需要调整,直至血压得到控制。定期测量血压。尽管进行了适当治疗,8周后血压仍维持在140/90mmHg以上时,请参照表1,将每日剂量降低1级后继续使用本品。尽管进行了积极的降压药治疗,1周后血压仍达到160/100mmHg以上时,暂时或永久停用本品。 高血压危象:收缩压180mmHg以上或舒张压120mmHg以上:暂时或永久停用本品。开始使用降压药或增加剂量,并根据需要调整,直至血压得到控制。如果血压降至目标值以下,可按相同的每日剂量恢复使用本品。尽管进行了积极的降压药治疗,1周后血压仍达到160/100mmHg以上时,停止使用本品。 AST或ALT达到正常范围上限(ULN)的3倍以上但低于5倍,且患者有症状(例如恶心、呕吐、腹痛):暂时停用本品。每72小时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直至ALT及AST不再升高(低于1.5 x ULN)且总胆红素低于2 x ULN。参照表1,将每日剂量降低1级后恢复使用本品。 AST或ALT达到正常范围上限(ULN)的3倍以上但低于5倍,且患者无症状:每72小时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直至ALT及AST低于1.5 x ULN且总胆红素低于2 x ULN。如果AST或ALT及总胆红素持续处于相应范围内(AST/ALT 3 – 5 x ULN,总胆红素低于2 x ULN),则暂时停用本品或降低剂量。暂时停用本品时,若AST、ALT及总胆红素恢复(低于1.5 x ULN),且总胆红素维持在低于2 x ULN,请参照表1,将每日剂量降低1级后恢复使用本品。 AST或ALT达到正常范围上限的5倍以上,且总胆红素低于正常范围上限的2倍:暂时停用本品。每72小时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持续进行肝功能检查,直至AST及ALT恢复(低于1.5 x ULN)且总胆红素维持在低于2 x ULN;AST及ALT下降后,请参照表1,将每日剂量降低1级后恢复使用本品。AST或ALT持续达到5 x ULN以上达2周以上时,停止使用本品。 AST或ALT达到正常范围上限的3倍以上,且总胆红素超过正常范围上限的2倍:停止使用本品。 无其他肝功能检查异常的非结合(间接)胆红素升高:非结合(间接)胆红素单独升高是由UGT1A1抑制所致,因此应在频繁监测的同时继续使用本品。 出现腹泻时,应立即采取对症治疗(例如调整饮食、补充水分、使用止泻药),直至症状消退。症状达到重度(3级a)以上时,暂时停用本品。症状改善至轻度(1级)后,请参照表1,将每日剂量降低1级后恢复使用本品。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低于1.0 x 109/L)并持续降低72小时的情况下,暂时停用本品,直至中性粒细胞计数恢复(超过1.5 x 109/L)。中性粒细胞计数恢复(超过1.5 x 109/L)后,请参照表1,将每日剂量降低1级后恢复使用本品。 a) 分级依据CTCAE ver 5.0。 使用本品12周后,若血小板计数仍未升高至足以预防有临床意义的出血,则停止使用本品。 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本品剂量。 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Child-Pugh C级)可能出现本品主要活性代谢物非结合型R406的血药浓度升高,因此应慎重判断是否使用本品。如需给药,应考虑降低首次给药剂量,同时密切观察患者状态并谨慎给药。 轻度及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Child-Pugh A级及B级)在本品治疗期间应监测肝功能。可能需要根据血小板计数及耐受性调整给药(参见表1及表2)。

成分

进口商
JW Pharmaceutical

功效・作用

治疗既往治疗反应不充分的成人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

  • 血小板减少症
查看批准原文

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可能发生在先前对类固醇、免疫球蛋白、艾曲班、罗米普利或脾切除术等治疗反应不足的成人患者中。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治疗以提高血小板水平和降低因血小板减少而导致的出血风险。本药物能够有效改善这些患者的血小板减少,帮助缓解出血症状。即,针对以前治疗效果不理想的患者,旨在稳定血小板水平,维持安全的血液状态。根据患者的个体情况,制定合适的治疗计划是重要的。本药物用于治疗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本品应由具有血液疾病治疗经验的医生开始治疗并进行监督。 推荐起始剂量为磷酸福他替尼100mg,每日2次。本品可不受进食影响口服给药。 以推荐起始剂量给药4周以上后,血小板计数仍未升至50x109/L(50,000/μL)以上时,可增至150mg,每日2次。 为降低出血风险,应给予能够使血小板计数达到并维持在至少50x109/L(50,000/μL)的最低剂量。 本品最大剂量为150mg,每日2次。 如果漏服本品,应指导患者在下一个预定给药时间服用处方剂量。 每日剂量 300mg/日:上午150mg,下午150mg 200mg/日:上午100mg,下午100mg 150mg/日:上午150mga),下午 - 100mg/日b):上午100mga),下午 - a) 每日给药1次时,于上午给药。 b) 如需减量至低于100mg/日,应停止使用本品。 使用本品期间出现高血压、肝功能障碍、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及腹泻时,请参考以下标准调整给药。 收缩压130 – 139mmHg或舒张压80– 89mmHg:对于心血管风险较高的患者,开始使用降压药或增加剂量,并根据需要调整,直至血压得到控制。定期测量血压。尽管进行了适当治疗,8周后血压仍未得到控制时,请参照表1,将每日剂量降低1级后继续使用本品。 收缩压140mmHg以上或舒张压90mmHg以上:开始使用降压药或增加剂量,并根据需要调整,直至血压得到控制。定期测量血压。尽管进行了适当治疗,8周后血压仍维持在140/90mmHg以上时,请参照表1,将每日剂量降低1级后继续使用本品。尽管进行了积极的降压药治疗,1周后血压仍达到160/100mmHg以上时,暂时或永久停用本品。 高血压危象:收缩压180mmHg以上或舒张压120mmHg以上:暂时或永久停用本品。开始使用降压药或增加剂量,并根据需要调整,直至血压得到控制。如果血压降至目标值以下,可按相同的每日剂量恢复使用本品。尽管进行了积极的降压药治疗,1周后血压仍达到160/100mmHg以上时,停止使用本品。 AST或ALT达到正常范围上限(ULN)的3倍以上但低于5倍,且患者有症状(例如恶心、呕吐、腹痛):暂时停用本品。每72小时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直至ALT及AST不再升高(低于1.5 x ULN)且总胆红素低于2 x ULN。参照表1,将每日剂量降低1级后恢复使用本品。 AST或ALT达到正常范围上限(ULN)的3倍以上但低于5倍,且患者无症状:每72小时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直至ALT及AST低于1.5 x ULN且总胆红素低于2 x ULN。如果AST或ALT及总胆红素持续处于相应范围内(AST/ALT 3 – 5 x ULN,总胆红素低于2 x ULN),则暂时停用本品或降低剂量。暂时停用本品时,若AST、ALT及总胆红素恢复(低于1.5 x ULN),且总胆红素维持在低于2 x ULN,请参照表1,将每日剂量降低1级后恢复使用本品。 AST或ALT达到正常范围上限的5倍以上,且总胆红素低于正常范围上限的2倍:暂时停用本品。每72小时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持续进行肝功能检查,直至AST及ALT恢复(低于1.5 x ULN)且总胆红素维持在低于2 x ULN;AST及ALT下降后,请参照表1,将每日剂量降低1级后恢复使用本品。AST或ALT持续达到5 x ULN以上达2周以上时,停止使用本品。 AST或ALT达到正常范围上限的3倍以上,且总胆红素超过正常范围上限的2倍:停止使用本品。 无其他肝功能检查异常的非结合(间接)胆红素升高:非结合(间接)胆红素单独升高是由UGT1A1抑制所致,因此应在频繁监测的同时继续使用本品。 出现腹泻时,应立即采取对症治疗(例如调整饮食、补充水分、使用止泻药),直至症状消退。症状达到重度(3级a)以上时,暂时停用本品。症状改善至轻度(1级)后,请参照表1,将每日剂量降低1级后恢复使用本品。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低于1.0 x 109/L)并持续降低72小时的情况下,暂时停用本品,直至中性粒细胞计数恢复(超过1.5 x 109/L)。中性粒细胞计数恢复(超过1.5 x 109/L)后,请参照表1,将每日剂量降低1级后恢复使用本品。 a) 分级依据CTCAE ver 5.0。 使用本品12周后,若血小板计数仍未升高至足以预防有临床意义的出血,则停止使用本品。 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本品剂量。 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Child-Pugh C级)可能出现本品主要活性代谢物非结合型R406的血药浓度升高,因此应慎重判断是否使用本品。如需给药,应考虑降低首次给药剂量,同时密切观察患者状态并谨慎给药。 轻度及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Child-Pugh A级及B级)在本品治疗期间应监测肝功能。可能需要根据血小板计数及耐受性调整给药(参见表1及表2)。

注意事项

本药可能导致高血压,因此应定期测量血压,并在血压稳定前每两周检查一次。 已有高血压的患者需更加小心,可新开或调整降压药物以控制血压。 如果血压持续偏高,可能需要停止或减少本药的服用。 此外,本药可能引起腹泻,若出现腹泻症状,应进行饮食调节和充足的水分摄入,必要时使用止泻药等以缓解症状。 如果腹泻症状严重,应停止或减少本药的服用。 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服用本药可能对胎儿产生危害,因此在服用前应进行孕检,且在服用期间及服用后至少一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如果确认怀孕,应立即停止本药的服用。 本药可能影响肝功能,因此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若肝酶显著升高,则需停止或调整剂量。 服用时可能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出于预防感染的考虑,需定期进行血液检查,如果中性粒细胞数量显著下降,应停止或减少本药的服用。 出血倾向可能增加,因此如出现出血症状应停止或减少本药的服用。 本药可能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若正在服用其他药物,请务必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不适用于儿童和青少年,对于老年人应谨慎使用。 过量服用时没有特效解毒剂,因此需要根据症状进行适当的治疗和观察。 本药对湿气敏感,开封后应妥善保存,放在儿童无法接触的地方。 转移到其他容器中会影响药物的质量,需特别注意。

副作用

高血压危机,腹泻,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肺炎,呼吸困难,血压升高,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关节痛,胸痛,头晕,肾结石,肢体疼痛,牙痛,昏厥,缺氧,ALT升高,AST升高,鼻出血,皮疹,疲劳,挫伤,点状出血,头痛,上呼吸道感染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在1度至30度之间的室温下保存,并且应存放在密封容器中以防止空气进入。 如这样保存,能保持药物效果并防止变质。

外观·包装

外观

淡黄赤色的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单位

60片/PTP[10片/PTP x 6]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相关搜索

搜索标签

推荐搜索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