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塔夫纳斯胶囊10毫克(阿伐可泮)

塔夫纳斯胶囊10毫克(阿伐可泮)

处方药口服 · 静脉注射
成分・含量
阿伐可泮›10mg
生产/进口商
MEDITIP
外观
不透明的白色至乳白色蜡状固体,外壳上印有黑色“CCX168”的不透明亮橙色上部和不透明的黄色下部,中央有透明带的胶囊剂。
包装
180胶囊/瓶,30胶囊/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2302792 · 批准 2023.09.21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用于治疗成人活动性重度肉芽肿性多血管炎、显微镜下多血管炎的联合治疗
使用对象
成人
成人剂量
本品为口服制剂,应随餐服用,并用水整粒吞服胶囊;不得压碎、咀嚼或打开胶囊。 本品治疗期间应避免食用葡萄柚及饮用葡萄柚汁。 推荐剂量为本品30毫克(10毫克硬胶囊3粒),每日2次,即早、晚随餐口服。 本品应与以下方案之一联合使用。 • 利妥昔单抗方案:每周静脉给药1次,连续4周;或 • 环磷酰胺方案:静脉给药13周或口服给药14周,之后以口服硫唑嘌呤或吗替麦考酚酯维持治疗 此外,如出现肾上腺功能不全、抗中性粒细胞胞质抗体(Anti-neutrophil cytoplasmic antibody, ANCA)相关性血管炎加重或复发等临床上需要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情况,可加用糖皮质激素治疗。 临床试验中,本品连续给药52周,证实其在第52周维持缓解率方面具有优效性;尚无长期给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 如果漏服,应等到下一次计划的常规服药时间。不得在下次服药时服用双倍剂量以补服漏服的剂量。 如果必须与强效CYP3A4抑制剂合用,应减至30mg,每日1次(参见使用注意事项“4.药物相互作用”)。 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治疗进行临床重新评估并暂时停药。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超过正常上限(ULN)的3倍且不超过ULN的5倍。 出现以下情况时,应暂时停药。 • ALT或AST超过ULN的5倍;或 • 患者出现白细胞减少症(白细胞计数低于2×10⁹/L)、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计数低于1×10⁹/L)或淋巴细胞减少症(淋巴细胞计数低于0.2×10⁹/L);或 • 患者出现活动性重度感染,且需要住院或延长住院时间 出现以下情况时,可恢复治疗。 • 数值恢复正常,并且经个体获益/风险评估认为适宜。 恢复治疗时,应密切监测肝氨基转移酶和总胆红素。 出现以下情况时,应考虑永久停药。 • ALT或AST超过ULN的8倍;或 • ALT或AST超过ULN的5倍并持续2周以上;或 • ALT或AST超过ULN的3倍,且总胆红素超过ULN的2倍,或国际标准化比值(INR)超过1.5;或 • ALT或AST超过ULN的3倍,并伴有疲劳、恶心、呕吐、右上腹疼痛或压痛、发热、皮疹和/或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超过5%);或 • 已确认本品与肝功能障碍之间存在关联。 轻度或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 C级)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 无需根据肾功能调整剂量。但是,eGFR低于15mL/min/1.73m²的患者,以及正在接受透析或需要透析或血浆置换的ANCA相关性血管炎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成分

进口商
MEDITIP

功效・作用

用于治疗成人活动性重度肉芽肿性多血管炎、显微镜下多血管炎的联合治疗

  • 活动性重症肉芽肿性多血管炎,显微镜下多血管炎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成人患者的活动性重症肉芽肿性多血管炎(GPA)和显微镜下多血管炎(MPA)。通常与利妥昔单抗疗法或环磷酰胺疗法联合使用,以提高效果。通过此方法可以帮助减少炎症和血管损伤,并改善症状。因此,在有效管理和治疗患者的状态中起着重要作用。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本品为口服制剂,应随餐服用,并用水整粒吞服胶囊;不得压碎、咀嚼或打开胶囊。 本品治疗期间应避免食用葡萄柚及饮用葡萄柚汁。 推荐剂量为本品30毫克(10毫克硬胶囊3粒),每日2次,即早、晚随餐口服。 本品应与以下方案之一联合使用。 • 利妥昔单抗方案:每周静脉给药1次,连续4周;或 • 环磷酰胺方案:静脉给药13周或口服给药14周,之后以口服硫唑嘌呤或吗替麦考酚酯维持治疗 此外,如出现肾上腺功能不全、抗中性粒细胞胞质抗体(Anti-neutrophil cytoplasmic antibody, ANCA)相关性血管炎加重或复发等临床上需要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情况,可加用糖皮质激素治疗。 临床试验中,本品连续给药52周,证实其在第52周维持缓解率方面具有优效性;尚无长期给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 如果漏服,应等到下一次计划的常规服药时间。不得在下次服药时服用双倍剂量以补服漏服的剂量。 如果必须与强效CYP3A4抑制剂合用,应减至30mg,每日1次(参见使用注意事项“4.药物相互作用”)。 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治疗进行临床重新评估并暂时停药。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超过正常上限(ULN)的3倍且不超过ULN的5倍。 出现以下情况时,应暂时停药。 • ALT或AST超过ULN的5倍;或 • 患者出现白细胞减少症(白细胞计数低于2×10⁹/L)、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计数低于1×10⁹/L)或淋巴细胞减少症(淋巴细胞计数低于0.2×10⁹/L);或 • 患者出现活动性重度感染,且需要住院或延长住院时间 出现以下情况时,可恢复治疗。 • 数值恢复正常,并且经个体获益/风险评估认为适宜。 恢复治疗时,应密切监测肝氨基转移酶和总胆红素。 出现以下情况时,应考虑永久停药。 • ALT或AST超过ULN的8倍;或 • ALT或AST超过ULN的5倍并持续2周以上;或 • ALT或AST超过ULN的3倍,且总胆红素超过ULN的2倍,或国际标准化比值(INR)超过1.5;或 • ALT或AST超过ULN的3倍,并伴有疲劳、恶心、呕吐、右上腹疼痛或压痛、发热、皮疹和/或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超过5%);或 • 已确认本品与肝功能障碍之间存在关联。 轻度或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 C级)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 无需根据肾功能调整剂量。但是,eGFR低于15mL/min/1.73m²的患者,以及正在接受透析或需要透析或血浆置换的ANCA相关性血管炎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注意事项

本药不应用于对主要成分或添加剂过敏的患者。 服用本药可能会出现恶心、头痛、白细胞减少、上呼吸道感染、腹泻、呕吐、鼻咽炎等常见副作用。 最严重的副作用包括肝功能异常和肺炎,因此尤其要注意肝脏健康。 若怀疑肝功能异常,应定期检查肝酶和胆红素水平,而肝病严重的患者不应使用本药。 白细胞计数低的患者应避免开始使用本药,并且在治疗期间应定期通过血液检查确认白细胞计数。 由于感染风险可能增加,一旦出现感染症状或出血、瘀伤等,应立即告知医务人员。 本药在与某些抗生素或影响肝代谢酶的药物同时服用时可能会发生相互作用,因此如果正在使用其他药物,务必告知医生或药剂师。 怀孕期间或有怀孕计划的女性推荐不要使用本药,而哺乳期女性在使用时也应慎重。 尚未确认18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不推荐使用。 老年患者无需特别调剂剂量,但肝或肾功能严重减退的患者需谨慎使用。 本药不影响驾驶或机器操作能力,但如发生副作用需谨慎。 如过量服用,应立即与医务人员联系并根据症状接受适当治疗。 本药含有可能引起胃肠不适和腹泻的成分,因此对胃肠敏感的患者需谨慎。 最后,要将药品保存在儿童不可触及的地方,并将医药品保存在原包装中,以防止质量下降或误用。

副作用

恶心,头痛,白细胞减少,上呼吸道感染,腹泻,呕吐,鼻咽炎,肝功能异常,肺炎,下呼吸道感染,流感,支气管炎,软组织炎,尿路感染,带状疱疹,鼻窦炎,口腔念珠菌病,口腔疱疹,中耳炎,鼻炎,胃肠炎,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恶心,上腹部疼痛,肝功能检查数值增加,血管性水肿,白细胞减少,血清肌酸酐激酶增加,肝炎,胆汁淤积性肝炎,肝细胞损伤,无粒细胞增多症,肌酸酐激酶增加,血管性水肿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放在密封容器中,以避免空气或湿气的影响。最佳的保存温度是在1度至30度之间的室温。这样可以更长时间保持药物的效果和安全性。

外观·包装

外观

不透明的白色至乳白色蜡状固体,外壳上印有黑色“CCX168”的不透明亮橙色上部和不透明的黄色下部,中央有透明带的胶囊剂。

包装单位

180胶囊/瓶,30胶囊/瓶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相关搜索

搜索标签

推荐搜索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