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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扎胞苷 300mg
片剂 · 处方药
(有)韩国BMS制药

品目基准编码 202201162 · 批准 2022.03.23 · 医保编码 658700710
不适合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的缓解期成人急性髓系白血病的维持治疗
该药用于急性骨髓性白血病成年患者中,在不适合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HSCT)的情况下使用。无论是否进行巩固治疗,对于诱导治疗后获得完全缓解(CR)或伴有不完全血液学恢复的完全缓解(CRi)的患者,作为维持治疗使用,帮助防止疾病复发并延续治疗效果。通过这些措施,提高治疗成功率并稳定患者的健康状况。
本药的治疗应由有抗癌化疗使用经验的医生开始并监测。 由于暴露量、剂量和给药方案存在差异,本药不得与注射用阿扎胞苷互换使用。请确认药品的商品名、剂量和给药途径。 1. 服用方法 本药应每天在几乎相同的时间用水整片吞服。不得掰开、压碎、溶解或咀嚼药片。本药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参见“14. 储存及处理注意事项”)。 2. 推荐剂量及给药周期 患者在前2个周期内应于服用本药前30分钟接受止吐药治疗。如果前2个周期内未出现恶心和呕吐,之后可省略止吐预防治疗(参见“5. 一般注意事项”)。 推荐剂量为阿扎胞苷 300 mg,每日1次口服。每个重复周期由14天给药期及其后14天停药期组成(28天给药周期)。 持续使用本药,直至外周血或骨髓中观察到的原始细胞不超过15%,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3. 实验室检查 开始治疗前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检查。 治疗开始及剂量调整后的前2个周期(56天)内,每两周监测一次;此后每月监测一次(在后续给药周期开始前)(参见“5. 一般注意事项”)。 如果周期第1天的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低于0.5 × 109/L,则不给予本药。将周期开始时间推迟至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达到0.5 × 109/L或以上。 4. 急性髓系白血病复发时的给药方案调整 在临床评估的同时,对于外周血或骨髓中原始细胞为5%~15%的疾病复发,应考虑将重复的28天周期中的给药时间由14天延长至21天。28天期间内给药不得超过21天。若外周血或骨髓中观察到原始细胞达到15%或以上,或医生认为有必要,应停用本药。 5. 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 建议根据临床和实验室检查结果,按照血液学和非血液学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指南进行调整(参见表1)。 表1. 血液学和非血液学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 标准* 建议措施 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或伴发热的3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首次发生 •停用本药。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恢复至2级或以下后,以相同剂量重新开始治疗周期。 •如临床需要,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等支持治疗(参见“5. 一般注意事项”)。 连续2个周期发生 •停用本药。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恢复至2级或以下后,以降低后的剂量200 mg重新开始治疗周期。 •降低剂量后患者仍持续出现毒性时,将治疗时间缩短至7天。 •降低剂量并缩短给药方案后,毒性仍持续或复发时,停用本药。 •如临床需要,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等支持治疗(参见“5. 一般注意事项”)。 4级血小板减少症,或伴出血的3级血小板减少症 首次发生 •停用本药。血小板减少症恢复至2级或以下后,以相同剂量重新开始治疗周期。 连续2个周期发生 •停用本药。血小板减少症恢复至2级或以下后,以降低后的剂量200 mg重新开始治疗周期。 •降低剂量后患者仍持续出现毒性时,将治疗时间缩短至7天。 •降低剂量并缩短给药方案后,毒性仍持续或复发时,停用本药。 3级或以上恶心、呕吐或腹泻 •停用本药。毒性恢复至1级或以下后,以相同剂量重新开始治疗周期。 •出现症状时,使用止吐药和止泻药等支持治疗(参见“5. 一般注意事项”)。 •症状复发时,暂停给药直至恢复至1级或以下,然后以200 mg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降低剂量后患者仍持续出现毒性时,将治疗时间缩短至7天。 •降低剂量并缩短给药方案后,毒性仍持续或复发时,停用本药。 其他3级或以上非血液学事件 •停用本药,并根据当地建议提供医疗支持。毒性恢复至1级或以下后,以相同剂量重新开始治疗周期。 •毒性复发时,停用本药直至恢复至1级或以下,然后以降低后的剂量200 mg重新开始治疗。 •降低剂量后患者仍持续出现毒性时,将治疗时间缩短至7天。 •降低剂量并缩短给药方案后,毒性仍持续或复发时,停用本药。 * 1级为轻度,2级为中度,3级为重度,4级为危及生命。毒性分级依据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第4.3版(NCI-CTCAE v4.3) 6. 漏服或延迟服用 如果漏服本药或未在平时的服药时间服用,应在当天尽早补服。之后,下一次计划剂量应在次日原定的服药时间服用。同一天不得服用2次剂量。 如果服药后呕吐,当天不得再次服用本药。应改在次日原定的服药时间服用。
该药对孕妇使用可能对胎儿造成严重伤害,因此有怀孕可能性的女性在服用该药期间以及停药后至少6个月内必须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男性患者在服用该药期间及停药后至少3个月内应注意伴侣不怀孕。 有该药成分或组分过敏的患者,及有遗传性乳糖不耐受的问题或哺乳期的女性应避免服用该药。 肾脏或肝功能有问题的患者在服用该药时需更加谨慎,可能需要根据医师的指示调整剂量。 该药常见的血液相关副作用包括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因此定期进行血液检查和观察异常症状是很重要的。 此外,可能会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疲劳、肺炎等胃肠道及全身副作用,因此出现症状时须立即告知医护人员。 在服用该药期间,感染风险可能增加,若出现发烧或感染症状,应迅速就医。 怀孕或哺乳期时,不建议使用该药,尤其在哺乳期,药物可能通过母乳传递给婴儿,因此应避免使用该药。 该药可能导致驾驶或操作机械时的疲劳感,因此需谨慎。 过量使用时没有特效解毒剂,须立即到医疗机构接受适当监测和支持治疗。 该药具有细胞毒性,因此在处理时应避免接触皮肤或黏膜,若接触,应立即彻底清洗。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该药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以防止空气或湿气进入,储存在1度至30度的室温下。这样可使药物的效果保持更久。
一面为300,另一面为ONU的凹槽棕色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7片/盒[7片/泡罩 X 1]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