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伐贝尔片15毫克(利伐沙班)
利伐沙班
片剂 · 处方药
(株)首尔制药
品目基准编码 202103732 · 批准 2021.05.07
预防心房颤动引起的栓塞,治疗血栓和肺栓塞并预防复发,预防术后血栓
本品用于降低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中风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治疗深静脉血栓症和肺栓塞。此外,还能有效减少深静脉血栓症和肺栓塞的复发风险,并预防下肢主要整形外科手术后发生的静脉血栓栓塞。因此,该药物用于多种血栓相关疾病的预防和治疗。
本品10 mg可不受进食影响服用,15 mg及20 mg应与食物同服。 1) 降低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本品推荐剂量为20 mg,每日1次。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的推荐剂量为15 mg,每日1次。本品每日最大剂量为20 mg。 接受支架置入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的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中,有限经验显示,可将利伐沙班15mg每日1次 [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为10mg每日1次] 与P2Y12抑制剂联合使用,最长12个月。 2) 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治疗/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 本品用于治疗急性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起始推荐剂量为15 mg,每日2次,持续最初3周。此后,治疗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推荐维持剂量及降低复发风险的推荐剂量为20 mg,每日1次。 完成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治疗(至少6个月)后,为降低复发风险而延长治疗时,推荐剂量为10mg,每日1次。应在个体评估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与出血风险后,确定治疗期限和治疗剂量。 给药期间 / 给药频次 / 每日给药剂量 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的治疗及降低复发风险 第1-21天 / 15mg,每日2次 / 30mg 自第22天起 / 20mg,每日1次 / 20mg 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复发风险 给药至少6个月后 / 10mg,每日1次 / 10mg 本品每日最大剂量在治疗最初3周为30 mg,此后治疗期间为20 mg。 3) 预防接受下肢重大骨科手术(膝关节或髋关节置换术)的成年患者静脉血栓栓塞 本品推荐剂量为10 mg,每日1次。确认止血后,应在术后6~10小时内开始首次给药。治疗期限取决于患者因手术类型而面临的静脉血栓栓塞个体风险;建议髋关节置换术患者治疗5周,膝关节置换术患者治疗2周。 4) 忘记服用本品时 如果忘记服用本品,应按以下方式补服漏服剂量。 ① 正在服用15 mg、每日2次的患者:应立即服用本品,此时可能一次服用2片15 mg。自次日起继续15 mg、每日2次。 ② 正在服用10、15、20 mg、每日1次的患者:立即补服漏服剂量。自次日起继续每日1次、每次1片。不得为补服漏服剂量而使每日剂量达到推荐剂量的两倍。 2. 药物转换 1) 从维生素K拮抗剂转换为本品 ① 降低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应停用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并在国际标准化比值(INR,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 3.0时开始服用本品。 ② 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治疗/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 应停用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并在INR ≤ 2.5时开始服用本品。 无论剂量如何,服用本品后INR值都会假性升高。INR不适用于测量本品的抗凝活性,因此不应使用。 2) 从本品转换为维生素K拮抗剂 从本品转换为维生素K拮抗剂期间可能发生抗凝不足。转换为其他抗凝药物期间,应持续维持适当的抗凝治疗。应注意,本品可能影响INR升高。转换为维生素K拮抗剂的患者应同时使用本品和维生素K拮抗剂,直至INR≥2.0。转换后的前2天给予维生素K拮抗剂标准剂量,此后根据INR检测结果给予维生素K拮抗剂剂量。 另一方面,同时接受本品和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的患者,在服用本品后24小时内不得进行INR检测。停用本品后,可在末次服药24小时后进行INR检测。 3) 从肠外抗凝剂转换为本品 对于正在接受肠外抗凝剂治疗的患者,应在下一次计划给予肠外制剂(例如低分子量肝素)的时间前0~2小时开始服用本品;对于持续输注肠外制剂(例如静脉内普通肝素)的患者,应在停止输注时开始服用本品。 4) 从本品转换为肠外抗凝剂 停用本品,并在本品下一次计划服药时间开始给予肠外抗凝剂。 3.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50-8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根据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15-29 mL/min)的有限临床经验,本品血药浓度显著升高,因此应慎用本品。对于肌酐清除率低于15 mL/min的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尚无临床经验,因此不建议使用本品。 1) 降低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及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15-29 mL/min)的推荐剂量为15 mg,每日1次。 2) 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治疗 / 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 / 预防接受下肢重大骨科手术(膝关节或髋关节置换术)的成年患者静脉血栓栓塞 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4. 肝功能损害患者 避免将本品用于伴有凝血障碍的肝病患者,以及中度(Child Pugh B)和重度(Child Pugh C)肝功能损害患者。这些患者可能出现本品暴露量增加及出血风险增加。 5. 无法吞咽片剂的患者 可在使用前立即将本品压碎,与水或苹果酱等混合后口服。也可将本品压碎后与少量水一起经胃肠道管给药。经胃肠道管给药前,应确认管路位置正确,并在给药后用水冲洗管路。
本药用于防止或治疗血液凝固,从而防止血栓形成。 在服用期间,可能会出现出血,因此需仔细观察出血的迹象或症状。 特别是已有严重出血或血液凝固问题的肝病患者、怀孕或哺乳的女性、有乳糖不耐症等遗传问题的患者禁用。 此外,应避免给近期有胃肠道溃疡或颅内出血、脑或脊髓手术史的出血风险高的患者使用。 若同时使用其他抗凝剂或某些抗真菌药,出血风险可能增加,因此需要对此类药物的合用情况保持谨慎。 肾功能受损患者或有出血性疾病、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溃疡性胃肠病等患者应谨慎使用本药。 本药除了出血外,还有可能出现贫血、消化不良、头痛、眩晕、皮肤皮疹等副作用,出现症状时应立即咨询医生或药师。 怀孕或计划怀孕的女性在服用本药期间应务必采取避孕措施,哺乳期间最好避免使用。 老年人因肾功能降低可能导致药物血中浓度升高,但无需单独调整剂量。 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建议避免使用。 过量服用时出血风险增加,切勿超量服用,如出现异常症状应立即就医。 服用期间在驾驶或操作机器时需小心,如出现嗜睡或晕厥等症状应避免相关活动。 在手术或侵入性操作前,应在手术前暂停本药一定时间,术后应按照医生的指示重新开始服用。 服用期间如出现出血症状、皮肤严重皮疹、黏膜溃疡等,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疗人员。
出血,贫血,血小板增多症,心跳过速,眼球出血,牙龈出血,胃肠道出血,胃痛,腹痛,消化不良,恶心,便秘,腹泻,呕吐,口干,发热,周围水肿,全身力量和能量下降,不适,局部水肿,肝功能障碍,黄疸,过敏反应,过敏性皮炎,治疗后出血,淤血,伤口分泌物,血管性假性动脉瘤,转氨酶升高,血中胆红素增高,碱性磷酸酶升高,LDH升高,脂肪酶升高,淀粉酶升高,转酶升高,胆红素结合物增高,四肢疼痛,出血性关节病,肌肉出血,头晕,头痛,脑及颅内出血,昏厥,泌尿生殖系统出血,肾功能障碍,无血症,咯血,瘙痒,皮疹,斑点出血,皮肤及皮下出血,荨麻疹,低血压,血肿,血管性水肿,过敏性水肿,过敏反应,胆汁停滞,肝炎,血小板减少症,无粒细胞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嗜酸性细胞增多症,药物反应,嗜酸性肺炎,抗凝剂相关肾病,严重子宫出血,手术后血肿,出血性十二指肠溃疡,血便,黑便,心肌梗死,关节痛,面部潮红,深静脉血栓,关节脱臼,绿脓杆菌伤口感染,鼻咽炎,心肌病,心脏酶升高,充血性心力衰竭,尿路感染,膜性肠炎,哮喘,肺水肿,胸膜积液,口腔黏膜溃疡,高热,严重吞咽困难,心绞痛,手术后出血,伤口部位出血,血管性假性动脉瘤,血小板减少症,无粒细胞症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可能对空气和湿度敏感,因此一定要保存于密闭容器中。储存温度应保持在1度到30度之间的室温,以良好保留药物的效果和安全性。
红色圆形薄膜包衣片
30片/瓶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利伐沙班
片剂 · 处方药
(株)首尔制药

利伐沙班 2.5mg
片剂 · 处方药
汉美制药有限公司

利伐沙班 10mg
片剂 · 处方药
汉美制药(株)

利伐沙班 15mg
片剂 · 处方药
韩美制药(株)

利伐沙班 20mg
片剂 · 处方药
翰米制药有限公司

利伐沙班 20mg
片剂 · 处方药
宗勤堂(株)

利伐沙班 10mg
片剂 · 处方药
(株)钟根堂

利伐沙班 15mg
片剂 · 处方药
(株)钟根堂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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