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扎罗沙班片10mg(利伐沙班)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利伐沙班(微粉化)›10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三星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
亮红色的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
30片/盒[(10片/PTP×3)],100片/盒[(10片/PTP×10)]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2103502 · 批准 2021.04.29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血栓并抑制复发,预防术后血栓,预防心房颤动相关脑卒中和栓塞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本品10 mg可不受进食影响服用,15 mg及20 mg应随餐服用。 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及全身性栓塞风险降低: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20 mg。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5 mg。本品每日最大剂量为20 mg。 接受支架置入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的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已有有限的临床经验显示,可将利伐沙班每日1次15mg [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每日1次10mg] 与P2Y12抑制剂联合使用,最长达12个月。 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治疗/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治疗急性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本品初始推荐剂量为前3周每日2次,每次15 mg。此后,治疗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推荐维持剂量及降低复发风险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20 mg。 完成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治疗(至少6个月)后,为降低复发风险而延长治疗时,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10mg。治疗持续时间及治疗剂量应在个体评估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与出血风险后确定。 治疗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及降低复发风险,第1-21天:15mg每日2次,30mg。 治疗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及降低复发风险,自第22天起:20mg每日1次,20mg。 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复发风险,治疗6个月以上后:10mg每日1次,10mg。 本品每日最大剂量在治疗的前3周为30 mg,此后治疗期间为20 mg。 接受下肢重大骨科手术(膝关节或髋关节置换术)的成人患者静脉血栓栓塞症预防: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 mg。确认止血后,应在术后6~10小时内开始首次给药。给药持续时间取决于患者因手术类型而产生的静脉血栓栓塞症个体风险;建议髋关节置换术患者治疗5周,膝关节置换术患者治疗2周。 正在服用15 mg、每日2次的患者:应立即服用本品,此时可能一次服用2片15 mg。从次日起继续每日2次、每次15 mg。 正在服用10、15、20 mg、每日1次的患者:应立即补服漏服剂量。从次日起继续每日1次服用1片。不得为补服漏服剂量而使每日服用剂量达到推荐剂量的两倍。 停用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并在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 3.0时开始服用本品。 停用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并在INR ≤ 2.5时开始服用本品。 无论剂量如何,服用本品后INR值均会出现假性升高。INR不适用于测量本品的抗凝活性,因此不得用于此目的。 从本品转换为维生素K拮抗剂的患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K拮抗剂,直至INR≥2.0。转换后的前2 天给予维生素K拮抗剂标准剂量,此后根据INR检测结果给予维生素K拮抗剂剂量。 同时接受本品和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的患者,在服用本品后24小时内不得进行INR检测。停用本品后,距末次服药24小时后可进行INR检测。 对于正在接受胃肠外抗凝剂治疗的患者,应在下一次计划给予胃肠外制剂(如低分子量肝素)的时间前0~2小时开始服用本品,或在停止持续输注的胃肠外制剂(如静脉注射普通肝素)时开始服用本品。 停用本品,并在本品下一次计划服药时开始给予胃肠外抗凝剂。 轻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50-8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根据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15-29 mL/min)的有限临床经验,本品血药浓度显著升高,因此应谨慎给予本品。由于缺乏肌酐清除率15 mL/min以下的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的临床经验,不建议此类患者使用本品。 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及全身性栓塞风险降低: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及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15-29 mL/min)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5 mg。 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治疗 / 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 / 接受下肢重大骨科手术(膝关节或髋关节置换术)的成人患者静脉血栓栓塞症预防: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应避免将本品用于患有与凝血障碍相关肝病的患者,以及中度(Child Pugh B)和重度(Child Pugh C)肝功能损害患者。这些患者可能出现本品暴露量增加及出血风险升高。 可在使用前将本品压碎,与水或苹果酱等混合后口服。也可将本品压碎后与少量水一起经胃肠管给药。经胃肠管给药前,应确认管道位置正确,并在给药后用水冲洗管道。

成分

生产厂家
三星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血栓并抑制复发,预防术后血栓,预防心房颤动相关脑卒中和栓塞

  • 中风、全身栓塞、深静脉血栓症、肺栓塞、静脉血栓栓塞
查看批准原文

本品可降低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中风和全身栓塞的风险。此外,可用于治疗深静脉血栓症及肺栓塞,并有助于预防这些疾病的复发。在接受主要骨科手术的成年患者中,预防静脉血栓栓塞效果显著。由于这些功效,用于治疗和预防患者血栓相关并发症。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本品10 mg可不受进食影响服用,15 mg及20 mg应随餐服用。 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及全身性栓塞风险降低: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20 mg。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5 mg。本品每日最大剂量为20 mg。 接受支架置入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的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已有有限的临床经验显示,可将利伐沙班每日1次15mg [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每日1次10mg] 与P2Y12抑制剂联合使用,最长达12个月。 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治疗/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治疗急性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本品初始推荐剂量为前3周每日2次,每次15 mg。此后,治疗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推荐维持剂量及降低复发风险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20 mg。 完成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治疗(至少6个月)后,为降低复发风险而延长治疗时,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10mg。治疗持续时间及治疗剂量应在个体评估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与出血风险后确定。 治疗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及降低复发风险,第1-21天:15mg每日2次,30mg。 治疗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及降低复发风险,自第22天起:20mg每日1次,20mg。 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复发风险,治疗6个月以上后:10mg每日1次,10mg。 本品每日最大剂量在治疗的前3周为30 mg,此后治疗期间为20 mg。 接受下肢重大骨科手术(膝关节或髋关节置换术)的成人患者静脉血栓栓塞症预防: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 mg。确认止血后,应在术后6~10小时内开始首次给药。给药持续时间取决于患者因手术类型而产生的静脉血栓栓塞症个体风险;建议髋关节置换术患者治疗5周,膝关节置换术患者治疗2周。 正在服用15 mg、每日2次的患者:应立即服用本品,此时可能一次服用2片15 mg。从次日起继续每日2次、每次15 mg。 正在服用10、15、20 mg、每日1次的患者:应立即补服漏服剂量。从次日起继续每日1次服用1片。不得为补服漏服剂量而使每日服用剂量达到推荐剂量的两倍。 停用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并在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 3.0时开始服用本品。 停用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并在INR ≤ 2.5时开始服用本品。 无论剂量如何,服用本品后INR值均会出现假性升高。INR不适用于测量本品的抗凝活性,因此不得用于此目的。 从本品转换为维生素K拮抗剂的患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K拮抗剂,直至INR≥2.0。转换后的前2 天给予维生素K拮抗剂标准剂量,此后根据INR检测结果给予维生素K拮抗剂剂量。 同时接受本品和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的患者,在服用本品后24小时内不得进行INR检测。停用本品后,距末次服药24小时后可进行INR检测。 对于正在接受胃肠外抗凝剂治疗的患者,应在下一次计划给予胃肠外制剂(如低分子量肝素)的时间前0~2小时开始服用本品,或在停止持续输注的胃肠外制剂(如静脉注射普通肝素)时开始服用本品。 停用本品,并在本品下一次计划服药时开始给予胃肠外抗凝剂。 轻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50-8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根据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15-29 mL/min)的有限临床经验,本品血药浓度显著升高,因此应谨慎给予本品。由于缺乏肌酐清除率15 mL/min以下的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的临床经验,不建议此类患者使用本品。 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及全身性栓塞风险降低: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及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15-29 mL/min)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5 mg。 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治疗 / 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 / 接受下肢重大骨科手术(膝关节或髋关节置换术)的成人患者静脉血栓栓塞症预防: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应避免将本品用于患有与凝血障碍相关肝病的患者,以及中度(Child Pugh B)和重度(Child Pugh C)肝功能损害患者。这些患者可能出现本品暴露量增加及出血风险升高。 可在使用前将本品压碎,与水或苹果酱等混合后口服。也可将本品压碎后与少量水一起经胃肠管给药。经胃肠管给药前,应确认管道位置正确,并在给药后用水冲洗管道。

注意事项

本品旨在防止或治疗血液过度凝固导致的血栓形成。然而,本品可能增加出血风险,因此一旦出现出血症状或征兆,须立即告知医疗人员。发生严重出血时应停用本品,并根据需要接受适当治疗。本品对某些血液凝固障碍患者或肝功能严重损害的患者、妊娠或哺乳期的女性,以及乳糖不耐受的患者不应使用。此外,近期有胃肠道溃疡、脑出血、脑或脊髓手术的患者等出血风险高的患者也不应服用本品。与其他抗凝剂或某些抗真菌药物联合使用可能会增加出血风险,因此在联合用药时需格外谨慎。肾功能下降患者或有出血风险疾病的患者需谨慎使用本品,并需仔细权衡出血风险与治疗获益。与非甾体抗炎药、抗血小板药物等影响出血的药物同时服用时,出血风险可能增加,需注意。在服用本品期间,出血迹象或症状、贫血症状需仔细观察,如有异常,务必立即就医检查。特别是老年人或肾功能下降的患者,血药浓度可能升高,出血风险增加,需留意。妊娠或哺乳期的女性不应使用本品,而有怀孕可能的女性在服用期间务必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若过量服用本品,出血风险将显著增加,因此应准确遵循服用剂量,过量服用时须立即告知医疗人员。若计划进行手术或侵入性操作,应在手术前与医疗人员讨论停止本品服用的时间和方法。对驾驶或机械操作的影响尚不明确,但如在服用本品后出现嗜睡或晕厥症状,须避免驾驶或从事危险工作。在服用本品期间,需仔细观察出血迹象或症状、贫血症状,并在异常时及时就医检查,务必遵循这些重要建议。

副作用

出血、贫血、血小板增多症、心动过速、眼内出血、牙龈出血、胃肠道出血、胃痛、腹痛、消化不良、恶心、便秘、腹泻、呕吐、口干、发热、周围水肿、全身力量和能量减退、不适感、局部水肿、肝功能障碍、黄疸、过敏反应、过敏性皮炎、治疗后出血、挫伤、伤口分泌物、血管假性动脉瘤、转氨酶升高、血清中胆红素升高、碱性磷酸酶升高、乳酸脱氢酶升高、脂肪酶升高、淀粉酶升高、转移酶升高、胆红素结合物增加、四肢疼痛、出血性关节炎、肌肉出血、头晕、头痛、脑及颅内出血、晕厥、泌尿生殖系统出血、肾功能障碍、非出血、咯血、瘙痒、皮疹、紫癜、皮肤及皮下出血、荨麻疹、低血压、血肿、血管水肿、过敏性水肿、过敏性反应、胆汁淤积、肝炎、血小板减少症、无颗粒细胞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伴有嗜酸性细胞增多及全身症状的药物反应、嗜酸性肺炎、抗凝剂相关肾病、重度子宫出血、手术后血肿、出血性十二指肠溃疡、血便、黑便、关节痛、心肌梗死、深静脉血栓、面部潮红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品对空气和湿气敏感,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且在1℃至30℃的室温下保存安全,应避免过热或过冷的环境。

外观·包装

外观

亮红色的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单位

30片/盒[(10片/PTP×3)],100片/盒[(10片/PTP×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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