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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伐沙班 15mg
片剂 · 处方药
(株)泰拉真医药

品目基准编码 202102594 · 批准 2021.03.25 · 医保编码 698504580
预防心房颤动相关栓塞,治疗血栓·肺栓塞并抑制复发,预防术后血栓
本药可以减少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中风和全身栓塞的风险。此外,可以治疗深静脉血栓症和肺栓塞,并降低这些疾病的复发风险。在下肢主要骨科手术后预防静脉血栓栓塞也有效。因此广泛用于各种血栓相关病的治疗和预防。
本品10 mg可不受进食影响服用,15 mg及20 mg应随餐服用。 1. 成人 1) 降低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20 mg。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5 mg。本品每日最大剂量为20 mg。 对于接受支架置入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的非瓣膜性房颤患者,有限的经验显示,可合用利伐沙班每日1次15mg[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每日1次10mg]和P2Y12抑制剂,最长12个月。(参见“12. 临床试验信息”) 2) 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治疗/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 治疗急性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本品起始推荐剂量为:前3周每日2次,每次15 mg。之后,治疗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推荐维持剂量,以及降低复发风险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20 mg。 完成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治疗(至少6个月)后,为降低复发风险而延长治疗时,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10mg。治疗持续时间和治疗剂量应在个体评估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与出血风险后确定。 给药期间 给药频次 每日给药剂量 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的治疗及降低复发风险 第1-21天 15mg,每日2次 30mg 自第22天起 20mg,每日1次 20mg 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复发风险 治疗6个月以上后 10mg,每日1次 10mg 本品每日最大剂量在治疗最初3周内为30 mg,此后治疗期间为20 mg。 3) 接受下肢主要骨科手术(膝关节或髋关节置换术)的成年患者预防静脉血栓栓塞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 mg。确认止血后,应在术后6~10小时内开始首次给药。给药持续时间取决于患者因手术类型而具有的静脉血栓栓塞风险;建议髋关节置换术患者用药5周,膝关节置换术患者用药2周。 4) 漏服本品时 如果漏服本品,应按以下方式补服漏服剂量。 ① 正在每日2次服用15 mg的患者:应立即服用本品,此时可能一次服用2片15 mg。从次日起继续每日2次、每次15 mg。 ② 正在每日1次服用10、15、20 mg的患者:立即补服漏服剂量。从次日起继续每日1次服用1片。不得为了补足漏服剂量而使每日给药剂量达到推荐剂量的两倍。 2. 药物转换 1) 从维生素K拮抗剂转换为本品 ① 降低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停止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并在国际标准化比值(INR,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 3.0时开始服用本品。 ② 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治疗/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 停止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并在INR ≤ 2.5时开始服用本品。 服用本品后,无论剂量如何,INR值都会假性升高。INR不适用于测量本品的抗凝活性,因此不得用于此目的。 2) 从本品转换为维生素K拮抗剂 从本品转换为维生素K拮抗剂期间,可能发生抗凝不足。转换为其他抗凝剂期间,应持续维持充分的抗凝效果。应注意,本品可能影响INR升高。转换为维生素K拮抗剂的患者应合用维生素K拮抗剂,直至INR≥2.0。转换后的前2天给予维生素K拮抗剂标准剂量,此后根据INR检测结果给予维生素K拮抗剂剂量。 另一方面,正在合用本品和维生素K拮抗剂的患者,在服用本品后24小时内不得进行INR检测。停用本品后,可在末次服药24小时后进行INR检测。 3) 从肠外抗凝剂转换为本品 对于正在接受肠外抗凝剂治疗的患者,应在下一次计划给予肠外制剂(例如低分子量肝素)前0~2小时开始给予本品,或在停止持续给药的肠外制剂(例如静脉注射普通肝素)时开始给予本品。 4) 从本品转换为肠外抗凝剂 停用本品,并在下一次服用本品的时间开始给予肠外抗凝剂。 3.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50-8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有限的临床经验表明,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15-29 mL/min)的本品血药浓度显著升高,因此应慎用本品。由于缺乏肌酐清除率低于15 mL/min的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的临床经验,不建议此类患者使用本品。 1) 降低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及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15-29 mL/min)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5 mg。 2) 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治疗/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接受下肢主要骨科手术(膝关节或髋关节置换术)的成年患者预防静脉血栓栓塞 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4. 肝功能损害患者 避免将本品用于伴有凝血障碍的肝病患者,以及中度(Child Pugh B)和重度(Child Pugh C)肝功能损害患者。此类患者可能出现本品暴露量增加及出血风险升高。 5. 无法吞服片剂的患者 可在使用前将本品压碎,与水或苹果酱等饮品混合后口服。也可将本品压碎后与少量水一起经胃肠道管给药。经胃肠道管给药前,应确认管路位置正确,并在给药后用水冲洗管路。
本药用于防止血液凝固,以预防或治疗血栓。 在服用本药期间可能会发生出血,因此需要仔细观察出血的迹象。若出现严重出血,应立即停止本药的服用并接受医生的诊治。 本药不应给予特定疾病或健康状态的患者。例如,对本药过敏或有严重出血的患者、肝功能极差者、孕妇或哺乳期女性、乳糖不耐症患者等均不得服用。 此外,对于最近有消化道溃疡或脑出血等出血风险较高的患者,及与其他抗凝药物共同使用时亦须谨慎。 肾功能差的患者、出血风险高的疾病患者,以及同时服用影响血液凝固的药物的患者,在使用本药时更需小心。 服用本药后可能出现贫血、出血、消化不良、皮疹、头痛、眩晕等副作用。严重时可能出现过敏反应或严重皮肤病,如有异常症状应立即咨询医生。 本药对孕妇可能对胎儿有危险,因此妊娠期间应避免使用,计划怀孕的女性必须咨询医生。哺乳期女性在服用本药前也必须咨询专家。 老年人因肾功能下降,可能导致本药血中浓度升高,但一般无需调整剂量,但出血风险可能增加,因此需注意。 本药不推荐用于18岁以下儿童或青少年,因为尚未确立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过量服用会增加出血风险,因此必须遵循规定的服用量,如怀疑过量,应立即就医。 在服用本药期间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可能会出现晕厥或嗜睡等症状,须注意。 本药可能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因此,尤其是在与特定抗真菌药、抗病毒药、抗生素、其他抗凝药物、非甾体抗炎镇痛剂(NSAIDs)、抗血小板药物等共用时,务必与医生或药师咨询。 在手术或侵入性操作前可能需中止本药的服用,因此必须告知医疗人员服用本药的事实。
出血,贫血,血小板增多症,心动过速,眼球出血,牙龈出血,胃肠道出血,胃痛,腹痛,消化不良,恶心,便秘,腹泻,呕吐,口干,发热,外周水肿,全身性力量和精力减少,不适,局部水肿,肝功能障碍,黄疸,过敏反应,过敏性皮炎,治疗后出血,瘀伤,伤口分泌物,血管性假动脉瘤,转氨酶增高,血中胆红素增高,碱性磷酸酶增高,LDH增高,脂肪酶增高,淀粉酶增高,转移酶增高,胆红素结合物增高,四肢疼痛,出血性关节病,肌肉出血,头晕,头痛,脑及颅内出血,晕厥,泌尿生殖系统出血,肾功能障碍,无出血,咯血,瘙痒,皮疹,斑点状出血,皮肤及皮下出血,荨麻疹,低血压,血肿,血管水肿,过敏性水肿,过敏性反应,胆汁淤积,肝炎,血小板减少症,无粒细胞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药物反应,嗜酸性肺炎,抗凝药相关肾病,手术后血肿,出血性十二指肠溃疡,血便,黑便,心肌梗死,关节痛,发热,不明原因的出血,深静脉血栓形成,关节脱位,绿脓杆菌伤口感染,鼻咽炎,心肌病,心脏酶增高,面部潮红,充血性心力衰竭,尿路感染,伪膜性结肠炎,哮喘,肺水肿,胸膜积液,重度子宫出血,手术后血肿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存放在密封的容器中,以防空气或湿气进入,最好在1度至30度的常温下保存。 这样保存可以很好地保持药物的效果,并确保安全使用。
红色圆形薄膜涂层片
30片/盒[(10片/PTP×3)]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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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伐沙班 2.5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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