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京甫头孢丙烯干糖浆(头孢丙烯水合物)

处方药糖浆口服
成分・含量
头孢丙烯水合物›5g / 100g
生产/进口商
京波制药株式会社
外观
粉红色的粉末糖浆
包装
瓶 - 150毫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2100550 · 申报 2021.01.19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呼吸道感染(如中耳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泌尿系统感染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 成人(13岁以上) 1) 上呼吸道感染中的咽炎、扁桃体炎:每24小时给予1次头孢丙烯500mg(效价);急性鼻窦炎:每12小时给予1次250mg(效价)或500mg(效价)(中度以上感染需增加剂量)。 2) 下呼吸道感染中的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感染或慢性支气管炎细菌性加重:每12小时给予1次本品500mg(效价)。 3) 单纯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每12小时给予1次本品250mg(效价)[或每24小时给予1次500mg(效价)],也可根据症状每12小时给予1次500mg(效价)。 4) 单纯性尿路感染:每24小时给予1次本品500mg(效价)。 <给药疗程> 通常给药约10天;对于由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引起的咽炎/扁桃体炎,应给药10天以上。单纯性膀胱炎则给药约7天。 ○ 肾功能损害患者 1) 肌酐清除率为30~120mL/min时,按上述标准剂量和用法给药。 2) 肌酐清除率为29mL/min以下时,给予标准剂量的50%,给药间隔与标准用法相同。但本品可经血液透析部分清除,因此应在血液透析结束后给药。 溶解后冷藏保存,并在14日内服用(仅限糖浆剂)。
儿童服用量
○ 儿童(2~12岁) 1) 上呼吸道感染中的咽炎、扁桃体炎:每次按体重每 Kg 7.5mg(效价)给药,每12小时1次。 2) 单纯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每次按体重每 Kg 20mg(效价)给药,每24小时1次。 ○ 婴幼儿及儿童(6个月~12岁) 上呼吸道感染中的中耳炎:按体重每 Kg 15mg给药,每12小时1次;急性鼻窦炎:按体重每 Kg 7.5mg给药,每12小时1次。但对于中度以上感染且需要增加剂量的情况,按体重每 Kg 15mg给药,每12小时1次。

成分

生产厂家
京波制药株式会社

功效・作用

治疗呼吸道感染(如中耳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泌尿系统感染

  • 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急性鼻窦炎、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二次细菌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性症状恶化、单纯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脓肿、单纯性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急性鼻窦炎等多种感染。此外,对于下呼吸道感染的急性支气管炎的二次细菌感染和慢性支气管炎的症状恶化也有效。用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特别是葡萄球菌和链球菌感染以及需要引流的脓肿治疗。此外,也可用于单纯性尿路感染,尤其是膀胱炎的治疗。本药对各病因菌有效,必要时可通过敏感性检查进行针对性治疗。因此用于上呼吸道和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泌尿系统感染的治疗。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 成人(13岁以上) 1) 上呼吸道感染中的咽炎、扁桃体炎:每24小时给予1次头孢丙烯500mg(效价);急性鼻窦炎:每12小时给予1次250mg(效价)或500mg(效价)(中度以上感染需增加剂量)。 2) 下呼吸道感染中的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感染或慢性支气管炎细菌性加重:每12小时给予1次本品500mg(效价)。 3) 单纯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每12小时给予1次本品250mg(效价)[或每24小时给予1次500mg(效价)],也可根据症状每12小时给予1次500mg(效价)。 4) 单纯性尿路感染:每24小时给予1次本品500mg(效价)。 <给药疗程> 通常给药约10天;对于由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引起的咽炎/扁桃体炎,应给药10天以上。单纯性膀胱炎则给药约7天。 ○ 肾功能损害患者 1) 肌酐清除率为30~120mL/min时,按上述标准剂量和用法给药。 2) 肌酐清除率为29mL/min以下时,给予标准剂量的50%,给药间隔与标准用法相同。但本品可经血液透析部分清除,因此应在血液透析结束后给药。 溶解后冷藏保存,并在14日内服用(仅限糖浆剂)。

儿童服用量

○ 儿童(2~12岁) 1) 上呼吸道感染中的咽炎、扁桃体炎:每次按体重每 Kg 7.5mg(效价)给药,每12小时1次。 2) 单纯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每次按体重每 Kg 20mg(效价)给药,每24小时1次。 ○ 婴幼儿及儿童(6个月~12岁) 上呼吸道感染中的中耳炎:按体重每 Kg 15mg给药,每12小时1次;急性鼻窦炎:按体重每 Kg 7.5mg给药,每12小时1次。但对于中度以上感染且需要增加剂量的情况,按体重每 Kg 15mg给药,每12小时1次。

注意事项

本药属于头孢菌素类抗生素,不应给予有此类药物过敏史的患者。 对青霉素或其他药物有过敏反应的患者应特别小心使用,肾功能受损者或重病患者在用药时应频繁检查肾功能状态并调整用量。 有肠道疾病病史,特别是结肠炎的患者也应谨慎使用。 服用本药时,可能出现腹泻、恶心、呕吐、腹痛等肠胃道不良反应,出现肝功能异常或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 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晕、头痛、嗜睡等偶有报告,亦可能出现肾功能异常,需要注意。 肾功能受损的患者特别需要调整剂量;本药可能引起癫痫,因此如出现异常症状应立即停药。 本药与其他头孢菌素类、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利尿剂合用时,肾毒性可能增加,需小心。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仅在必要时使用,而在哺乳期间应注意对婴儿的影响。 对6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因此建议避免使用。 老年人也可能因肾功能下降而需要调整剂量。 在服用本药期间可能会影响某些临床检查结果,因此在解释检查结果时应谨慎。 过量服用时,会通过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较差的患者可以通过血液透析排除药物。 最后,本药在长期使用时可能导致耐药菌的产生,因此仅在必要的最短时间内使用,并密切观察患者状态。

副作用

  • 腹泻
  • 恶心
  • 呕吐
  • 腹痛
  • AST 上升
  • ALT 上升
  • ALP 上升
  • 胆红素上升
  • 皮疹
  • 风疹
再查看 34 项症状
  • 头晕
  • 活动过度
  • 头痛
  • 焦虑
  • 失眠
  • 幻觉
  • 嗜睡
  • 癫痫
  • 白细胞减少
  • 嗜酸细胞增多
  • BUN 上升
  • 血清肌酐上升
  • 尿布疹
  • 继发感染
  • 生殖器瘙痒
  • 阴道炎
  • 过敏性休克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
  • 多形红斑
  • 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 血清病样反应
  • 发热
  • 肾功能衰竭
  • 中毒性肾病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溶血性贫血
  • 出血
  • 凝血酶原时间延长
  • 库姆斯试验阳性反应
  • LDH 上升
  • 全血细胞减少
  • 中性粒细胞减少
  • 无粒细胞症
  • 血小板减少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储存在密封容器中,以防止暴露于空气或湿气中,存放温度建议在1度至30度之间的室温。 这样存储能维持药物的效力,安全使用。

外观·包装

外观

粉红色的粉末糖浆

包装单位

瓶 - 150毫升/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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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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