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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伐沙班(微粉化) 15mg
片剂 · 处方药
三进制药(株)

品目基准编码 202007451 · 批准 2020.10.30 · 医保编码 647805090
预防心房颤动相关栓塞,治疗静脉血栓并预防复发,预防术后血栓
本药物用于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降低脑卒中及全身性栓塞的风险,并治疗深静脉血栓症及肺栓塞。同时有效降低深静脉血栓症及肺栓塞的复发风险,预防下肢主要外科手术后静脉血栓栓塞。通过这些功效帮助预防和治疗与血栓相关的疾病。
本品10 mg可不考虑进食情况服用,15 mg及20 mg应随餐服用。 1. 成人 1) 降低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20 mg。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5 mg。本品每日最大剂量为20 mg。 接受支架置入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的非瓣膜性房颤患者,有限的临床经验显示,可将利伐沙班每日1次15mg[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每日1次10mg]与P2Y12抑制剂联合使用,最长达12个月。(参见“12. 临床试验信息”) 2) 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治疗/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 本品用于治疗急性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初始推荐剂量为前3周每日2次,每次15 mg。之后,治疗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推荐维持剂量以及降低复发风险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20 mg。 完成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治疗(至少6个月)后,为降低复发风险而延长治疗时,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10mg。治疗疗程和剂量应在个体评估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与出血风险后确定。 给药期间 给药次数 每日给药剂量 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的治疗及降低复发风险 第1-21天 15mg 每日2次 30mg 从第22天起 20mg 每日1次 20mg 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的复发风险 治疗6个月以上后 10mg 每日1次 10mg 本品每日最大剂量在治疗最初3周为30 mg,此后治疗期间为20 mg。 3) 接受下肢重大骨科手术(膝关节或髋关节置换术)的成人患者预防静脉血栓栓塞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 mg。确认止血后,应在术后6~10小时内开始首次给药。给药疗程因手术类型及患者个体静脉血栓栓塞风险而异;建议髋关节置换术患者治疗5周,膝关节置换术患者治疗2周。 4) 忘记服用本品时 如果忘记服用本品,应按以下方式补服漏服剂量。 ①正在服用15 mg、每日2次的患者:应立即服用本品,此时可能一次服用2片15 mg。从次日起继续每日2次、每次15 mg。 ②正在服用10、15、20 mg、每日1次的患者:立即补服漏服剂量。从次日起继续每日1次服用1片。不得为弥补漏服剂量而使每日给药剂量达到推荐剂量的两倍。 2. 药物转换 1) 从维生素K拮抗剂转换为本品 ①降低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停用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并在国际标准化比值(INR,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 3.0时开始服用本品。 ②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治疗/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 停用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并在INR ≤ 2.5时开始服用本品。 无论剂量如何,服用本品后INR值都会出现假性升高。INR不适用于测量本品的抗凝活性,因此不应使用。 2) 从本品转换为维生素K拮抗剂 从本品转换为维生素K拮抗剂期间,可能出现抗凝不足。转换为其他抗凝药物期间,应持续维持适当的抗凝效果。应注意,本品可能影响INR升高。转换为维生素K拮抗剂的患者应同时使用本品和维生素K拮抗剂,直至INR≥2.0。转换后的前2天给予维生素K拮抗剂标准剂量,此后根据INR检测结果给予维生素K拮抗剂剂量。 另一方面,同时接受本品和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的患者,在服用本品后24小时内不得进行INR检测。停用本品后,可在末次服药24小时后进行INR检测。 3) 从胃肠外抗凝剂转换为本品 对于正在接受胃肠外抗凝剂治疗的患者,应在下一次预定胃肠外制剂(例如低分子量肝素)给药时间前0~2小时,或在停止持续给药的胃肠外制剂(例如静脉注射普通肝素)时开始给予本品。 4) 从本品转换为胃肠外抗凝剂 停用本品,并在下一次应服用本品的时间开始给予胃肠外抗凝剂。 3.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50-8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有限的临床经验表明,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15-29 mL/min)的本品血药浓度显著升高,因此应慎用。本品不建议用于肌酐清除率低于15 mL/min的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因为尚无相关临床经验。 1) 降低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及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15-29 mL/min)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5 mg。 2) 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治疗/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接受下肢重大骨科手术(膝关节或髋关节置换术)的成人患者预防静脉血栓栓塞 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4. 肝功能损害患者 避免将本品用于患有与凝血功能障碍相关肝病以及中度(Child Pugh B)和重度(Child Pugh C)肝功能损害的患者。这些患者可能出现本品暴露量增加及出血风险升高。 5. 无法吞咽片剂的患者 可在使用前将本品碾碎,与水或苹果酱等混合后口服。也可将本品碾碎后用少量水经胃肠道管给药。经胃肠道管给药前,应确认管道位置正确,并在给药后用水冲洗管道。
本药物用于防止血液凝固,故用于预防和治疗血栓症。 在服用本药期间可能会发生出血,因此需仔细观察出血的迹象或症状。 如出现严重出血,应立即停止服用本药并咨询医疗人员。 本药不应在某些肝病患者、怀孕或哺乳的女性,以及某些遗传性乳糖不耐症患者中使用。 对于有出血风险的胃肠道溃疡、脑出血病史、血管异常等特定疾病患者,使用本药也应避免。 与其他抗凝剂及某些抗真菌药物联合使用时,出血风险可能增加,因此务必告知医疗人员您正在服用的药物。 肾功能受损患者或有高出血风险者应谨慎使用本药,并需仔细比较出血风险与治疗效果。 服用本药时需仔细观察出血症状及贫血症状,必要时应进行血液检查以监测状态。 如发生出血,应接受必要的治疗,包括物理压迫、止血措施、血液制品输注等,紧急情况下可使用特定的凝血促进剂。 高龄者或肾功能较弱的患者血液中药物浓度可能升高,应更加注意出血风险。 怀孕期间使用本药可能对胎儿造成风险,因此应采取避孕措施,哺乳期间也应避免使用本药。 在手术或侵入性程序前,应在一定期间停止服用本药,术后需根据出血风险和恢复状况决定再用时机。 驾驶或操作机械时由于本药的副作用可能会出现嗜睡或晕厥,因此需谨慎。 在服用本药期间如出现异常皮疹、粘膜溃疡、高热等症状,应立即告知医疗人员。 本药在儿童及青少年人群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不推荐使用。 如过量服用,出血风险增加,因此应准确遵循用量,如发生过量应立即咨询医疗人员。
出血,贫血,血小板增多症,心动过速,眼球出血,牙龈出血,胃肠道出血,胃痛,腹痛,消化不良,恶心,便秘,腹泻,呕吐,口干,发热,外周水肿,全身乏力,感觉不适,局部水肿,肝功能障碍,黄疸,过敏反应,过敏性皮炎,治疗后出血,淤血,伤口分泌物,血管性假性动脉瘤,转氨酶升高,血清胆红素升高,碱性磷酸酶升高,LDH升高,脂肪酶升高,淀粉酶升高,转酶升高,结合胆红素升高,肢体疼痛,出血性关节病,肌肉出血,头晕,头痛,脑部及颅内出血,晕厥,泌尿生殖系统出血,肾功能障碍,鼻出血,咳血,瘙痒,皮疹,紫癜,皮肤及皮下出血,荨麻疹,低血压,血肿,血管水肿,过敏性水肿,过敏性休克反应,胆汁淤积,肝炎,血小板减少症,无粒细胞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伴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及全身症状的药物反应,嗜酸性肺炎,抗凝药物相关肾病,重新审查异常案例报告的关节痛,详未说明出血,手术后血肿,出血性十二指肠溃疡,血便,黑便,心肌梗死,面部潮红,深静脉血栓,关节脱位,绿脓杆菌伤口感染,鼻咽炎,心肌病,心脏酶升高,充血性心力衰竭,尿路感染,膜性肠炎,哮喘,肺水肿,胸腔积液,严重子宫出血,手术后贫血,伤口出血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以避免暴露于空气或湿气中,推荐在1度至30度的室温下保存。这样可保持药效和安全性。
棕色双凸面圆形膜衣片
30片/盒[10片/PTP*3],100片/瓶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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