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特鲁纳胶囊50毫克(氟康唑)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 静脉注射已过期
成分・含量
氟康唑›50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株)特克康艾尔法律制药
外观
上部天蓝色、下部白色的硬胶囊内充填白色粉末
包装
30粒/瓶,100粒/瓶
许可状态
已过期

品目基准编码 202006968 · 批准 2020.10.13

该产品已于2025.10.13变为已过期状态。目前可能已停止销售,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念珠菌病、皮肤真菌病和隐球菌病,预防隐球菌病复发,预防真菌感染
使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剂量
药物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1. 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150 mg,单次口服 2. 黏膜念珠菌病 1) 口咽念珠菌病: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7-14日;可根据医生判断延长给药时间。 2)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义齿引起的口腔疼痛):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14日,并应同时对义齿进行局部消毒。 3)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除阴道念珠菌病外,包括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14-30日;对于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可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100 mg。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通常本品首日单次给药400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每次200 mg;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400 m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本品首日单次给药400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每次200-400 mg。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和真菌学反应决定,但通常至少应给药6 ~ 8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本品每日1次,每次200 mg,长期持续给药。 6. 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存在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应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给予本品每日1次,每次50-400 mg。对于发生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等预计会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建议每日1次,每次400 mg。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日开始给予400 mg;即使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也应继续给予400 mg,持续1周。 7. 甲癣:每周给药1次,每次150 mg;持续给药直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直至未感染的新指甲、趾甲长出)。新指甲通常需要3-6个月长出,新趾甲约需6-12个月;生长速度可能因人及年龄而异。长期给药成功治愈后,指甲、趾甲有时仍会保持受损状态。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及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或每周1次,每次150 mg,连续给药2-4周。但足癣可能根据病程需要给药6周。花斑癣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2-4周。 老年人: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剂量;存在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肾功能损害患者: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在首日给予常规剂量,从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规剂量的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透析):常规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规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应在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规剂量的100%。未进行透析的日子,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少剂量给药。
儿童剂量
根据成人剂量确定的儿童剂量通常采用以下标准,且不得超过400 mg。 成人剂量100 mg:儿童剂量3 mg/kg 成人剂量200 mg:儿童剂量6 mg/kg 成人剂量400 mg:儿童剂量12 mg/kg 出生未满6个月婴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1. 口咽念珠菌病:首日按本品6 mg/kg给药,从次日起每日1次,按3 mg/kg给药。为预防复发,至少应给药2周。 2. 食管念珠菌病:首日按本品6 mg/kg给药,从次日起每日1次,按3 mg/kg给药。根据患者反应,可增至每日1次、12 mg/kg。至少给药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继续给药至少2周。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每日1次给予6-12 mg/k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确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首日按本品12 mg/kg给药,从次日起每日1次,按6 mg/kg给药。根据患者反应,可增至每日1次、12 mg/kg。治疗应持续10-12周,并在脑脊液培养结果转阴后继续给药。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在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每日1次给予6 mg/kg。 6. 肾功能损害儿童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按照肾功能损害成人患者的相同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给药剂量低于10 mg时,为准确控制剂量,应根据儿童的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注射剂。

成分

生产厂家
(株)特克康艾尔法律制药

功效・作用

治疗念珠菌病、皮肤真菌病和隐球菌病,预防隐球菌病复发,预防真菌感染

  • 急性阴道念珠菌症、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症、口腔咽喉感染、食管感染、非侵袭性支气管肺感染、念珠菌尿症、皮肤粘膜念珠菌症、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症、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症、侵袭性念珠菌感染、全身念珠菌症、隐球菌性脑膜炎、隐球菌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真菌感染、手指甲和脚趾甲真菌症、脚气、体癣、股癣、皮肤念珠菌症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症,以及在正常和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口腔、咽喉、食管、支气管、肺感染等多种念珠菌症。此外,对全身念珠菌症、隐球菌性脑膜炎以及皮肤等多个部位的隐球菌症也有效。它还用于艾滋病患者的隐球菌症复发预防维持疗法以及免疫抑制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本药也适用于手足癣、脚气、体癣及股癣等皮肤真菌感染的治疗。总体上用于有效治疗和预防多种真菌性感染。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药物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1. 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150 mg,单次口服 2. 黏膜念珠菌病 1) 口咽念珠菌病: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7-14日;可根据医生判断延长给药时间。 2)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义齿引起的口腔疼痛):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14日,并应同时对义齿进行局部消毒。 3)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除阴道念珠菌病外,包括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14-30日;对于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可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100 mg。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通常本品首日单次给药400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每次200 mg;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400 m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本品首日单次给药400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每次200-400 mg。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和真菌学反应决定,但通常至少应给药6 ~ 8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本品每日1次,每次200 mg,长期持续给药。 6. 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存在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应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给予本品每日1次,每次50-400 mg。对于发生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等预计会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建议每日1次,每次400 mg。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日开始给予400 mg;即使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也应继续给予400 mg,持续1周。 7. 甲癣:每周给药1次,每次150 mg;持续给药直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直至未感染的新指甲、趾甲长出)。新指甲通常需要3-6个月长出,新趾甲约需6-12个月;生长速度可能因人及年龄而异。长期给药成功治愈后,指甲、趾甲有时仍会保持受损状态。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及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或每周1次,每次150 mg,连续给药2-4周。但足癣可能根据病程需要给药6周。花斑癣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2-4周。 老年人: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剂量;存在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肾功能损害患者: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在首日给予常规剂量,从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规剂量的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透析):常规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规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应在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规剂量的100%。未进行透析的日子,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少剂量给药。

儿童剂量

根据成人剂量确定的儿童剂量通常采用以下标准,且不得超过400 mg。 成人剂量100 mg:儿童剂量3 mg/kg 成人剂量200 mg:儿童剂量6 mg/kg 成人剂量400 mg:儿童剂量12 mg/kg 出生未满6个月婴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1. 口咽念珠菌病:首日按本品6 mg/kg给药,从次日起每日1次,按3 mg/kg给药。为预防复发,至少应给药2周。 2. 食管念珠菌病:首日按本品6 mg/kg给药,从次日起每日1次,按3 mg/kg给药。根据患者反应,可增至每日1次、12 mg/kg。至少给药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继续给药至少2周。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每日1次给予6-12 mg/k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确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首日按本品12 mg/kg给药,从次日起每日1次,按6 mg/kg给药。根据患者反应,可增至每日1次、12 mg/kg。治疗应持续10-12周,并在脑脊液培养结果转阴后继续给药。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在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每日1次给予6 mg/kg。 6. 肾功能损害儿童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按照肾功能损害成人患者的相同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给药剂量低于10 mg时,为准确控制剂量,应根据儿童的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注射剂。

注意事项

本药不应用于对特定药物或成分过敏的患者。 怀孕期间或有怀孕可能的女性,以及哺乳女性都不应服用本药。 有心脏病或电解质紊乱的患者,肝脏或肾脏功能减退的患者在使用本药时需特别小心。 本药可能与其他多种药物相互作用,因此如果正在服用其他药物,务必告知医生或药师。 通过血液检查、肝功能检查、肾功能检查等在用药前和用药中检查状态是非常重要的。 本药可能偶尔引起严重的肝损伤或血液异常反应,因此如出现异常症状应立即咨询医疗人员。 在服用本药期间可能会出现头痛、腹痛、腹泻、恶心等症状,请注意。 因可能影响心律,若出现心脏相关症状,应立即就医。 怀孕期间本药可能对胎儿有害,因此务必采取避孕措施;如计划怀孕应避免使用。 哺乳期间本药可能通过母乳传递,建议暂停哺乳。 儿童,特别是6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使用时需谨慎。 在驾驶或操作机器时可能会出现头晕或癫痫,因此需小心。 过量服用可能会出现幻觉或异常行为,应立即就医,如有必要可能需进行血液透析等治疗。

副作用

  • 无颗粒性白细胞减少症
  • 白细胞减少症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低血小板症
  • 过敏性休克
  • 血管性水肿
  • 高甘油三酯血症
  • 高胆固醇血症
  • 低钾血症
  • 失眠
再查看 48 项症状
  • 嗜睡
  • 头痛
  • 癫痫
  • 眩晕
  • 感觉异常
  • 味觉异常
  • 颤抖
  • 头晕
  • Torsade de pointes
  • QT延长
  • 腹痛
  • 腹泻
  • 恶心
  • 呕吐
  • 消化不良
  • 腹胀
  • 口干
  • ALT 增加
  • AST 增加
  • 血中碱性磷酸酶增加
  • 胆汁淤积
  • 黄疸
  • 胆红素增加
  • 肝毒性
  • 肝功能衰竭
  • 肝细胞坏死
  • 肝炎
  • 肝细胞损伤
  • 皮疹
  • 瘙痒
  • 荨麻疹
  • 出汗增加
  • 药物性皮疹
  • 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
  • 急性普遍性发疹性脓疱症
  • 脱落性皮炎
  • 面部水肿
  • 脱发
  • 伴有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及全身症状的药物反应
  • 肌肉疼痛
  • 疲劳
  • 倦怠
  • 无力
  • 发热
  • 肾上腺功能不全
  • 幻觉
  • 偏执行为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避免曝光于空气或湿气。 此外,药物应存放在阴凉的室温,即1度到30度的温度下。

外观·包装

外观

上部天蓝色、下部白色的硬胶囊内充填白色粉末

包装单位

30粒/瓶,100粒/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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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