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雷森片15毫克(利伐沙班)
利伐沙班(微粉化) 15mg
片剂 · 处方药
艾利森制药有限公司
品目基准编码 202005058 · 批准 2020.07.14
该产品已于2025.07.14变为已过期状态。目前可能已停止销售,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预防卒中和栓塞,治疗血栓和肺栓塞并抑制复发,预防术后血栓
本药用于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以降低脑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同时用于治疗深静脉血栓症和肺栓塞。此外,还能预防已发生的静脉血栓症和肺栓塞的复发,并在接受下肢主要骨科手术的成人患者中对静脉血栓栓塞的预防有效。这在许多心血管相关疾病的治疗和预防中都有帮助。
本品10 mg可不考虑进食情况服用,15 mg及20 mg应随餐服用。 1. 成人 1) 降低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20 mg。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5 mg。本品每日最大剂量为20 mg。 接受支架置入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的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有限的临床经验显示,利伐沙班每日1次15mg [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每日1次10mg] 与P2Y12抑制剂联合用药最长可达12个月。(参见“12. 临床试验信息”) 2) 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治疗/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的风险 治疗急性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本品起始推荐剂量为前3周每日2次,每次15 mg。此后,治疗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维持推荐剂量,以及降低复发风险的推荐剂量,均为每日1次,每次20 mg。 完成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治疗(至少6个月)后,为降低复发风险而延长治疗时,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10mg。应在个体评估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与出血风险后,确定治疗期限和治疗剂量。 给药期限 给药频次 每日给药剂量 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的治疗及降低复发风险 第1-21天 15mg每日2次 30mg 自第22天起 20mg每日1次 20mg 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复发的风险 给药6个月以上后 10mg每日1次 10mg 本品每日最大剂量在治疗的前3周为30 mg,此后治疗期间为20 mg。 3) 接受下肢主要骨科手术(膝关节或髋关节置换术)的成人患者静脉血栓栓塞症的预防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 mg。确认止血后,应在术后6~10小时内开始首次给药。给药期限因手术类型及患者个体静脉血栓栓塞风险而异;髋关节置换术患者建议给药5周,膝关节置换术患者建议给药2周。 4) 漏服本品时 如果漏服本品,应按以下方式补服漏服剂量。 ① 正在每日2次服用15 mg的患者:应立即服用本品,此时可能一次服用2片15 mg。自次日起,继续每日2次、每次15 mg给药。 ② 正在每日1次服用10, 15, 20 mg的患者:立即补服漏服剂量。自次日起,继续每日1次服用1片。不得为补服漏服剂量而使每日给药剂量达到推荐剂量的两倍。 2. 药物转换 1) 从维生素K拮抗剂转换为本品 ① 降低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应停止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并在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 3.0时开始服用本品。 ② 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治疗/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的风险 应停止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并在INR ≤ 2.5时开始服用本品。 无论剂量如何,服用本品后INR值都会出现假性升高。INR不适用于测量本品的抗凝活性,因此不得用于此目的。 2) 从本品转换为维生素K拮抗剂 从本品转换为维生素K拮抗剂期间可能出现抗凝不足。转换为其他抗凝药期间,应持续维持充分的抗凝效果。应注意,本品可能影响INR升高。转换治疗的患者应将本品与维生素K拮抗剂合用,直至INR≥2.0。转换后的前2天给予维生素K拮抗剂标准剂量,此后根据INR检测结果给予维生素K拮抗剂剂量。 另一方面,正在同时接受本品和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的患者,在服用本品后24小时内不得进行INR检测。停用本品后,距最后一次服药满24小时即可进行INR检测。 3) 从非肠道抗凝剂转换为本品 对于正在接受非肠道抗凝剂治疗的患者,应在下一次计划给予非肠道制剂(如低分子肝素)的时间前0~2小时开始给予本品;对于持续输注的非肠道制剂(如静脉注射普通肝素),则应在停止输注时开始给予本品。 4) 从本品转换为非肠道抗凝剂 停用本品,并在本品下一次预定给药时间开始给予非肠道抗凝剂。 3.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50-8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根据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15-29 mL/min)的有限临床经验,本品血药浓度显著升高,因此应慎用本品。由于缺乏肌酐清除率低于15 mL/min的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的临床经验,不建议此类患者使用本品。 1) 降低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及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15-29 mL/min)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5 mg。 2) 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治疗 / 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的风险 / 接受下肢主要骨科手术(膝关节或髋关节置换术)的成人患者静脉血栓栓塞症的预防 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4. 肝功能损害患者 避免将本品用于伴有凝血障碍的肝病患者以及中度(Child Pugh B)和重度(Child Pugh C)肝功能损害患者。这些患者可能出现本品暴露量增加和出血风险升高。 5. 对于无法吞咽片剂的患者, 可在使用前将本品碾碎,与水或苹果酱等饮品混合后口服。也可将本品碾碎后与少量水一起经胃肠管给药。经胃肠管给予本品前,应确认导管位置正确,并在给药后用水冲洗导管。
本药用于防止或治疗血液凝固,避免血栓形成。 使用期间可能会发生出血,因此应仔细观察出血的迹象或症状。 如发生严重出血,请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某些患者不应使用本药。 例如,对本药或其成分过敏的患者、存在严重出血的情况、肝功能极差的患者、怀孕或哺乳的女性、某些遗传性乳糖不耐受患者等。 此外,近期有消化道溃疡或脑出血病史,或具有高出血风险的疾病的患者,也不应服用本药。 与其他抗凝药物或特定抗真菌药物合用时,出血风险可能显著增加,因此要特别小心。 肾功能减退的患者或患有高出血风险疾病的患者应谨慎使用本药,服用与否需根据医生的判断决定。 与非甾体抗炎药(NSAIDs)或抗血小板药物等增加出血风险的药物同时服用时,需更加谨慎。 在服用本药期间,应持续观察出血症状或贫血迹象(疲劳、苍白、头晕等),如出现异常症状,及时通知医疗人员。 如出血严重,可能需要进行物理压迫、手术止血、输注血液成分等适当治疗。 此外,妊娠期不应使用本药,且有怀孕可能的女性在服用期间务必采取避孕措施。 哺乳期女性也应避免使用本药。 老年人因肾功能下降,血中浓度可能增加,从而提高出血风险,但无需特殊剂量调整。 未满18岁的儿童或青少年,由于尚未确立本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不推荐使用。 超量服用时出血风险增加,因此需严格遵循剂量规定,如怀疑过量,立即通知医疗人员并仔细观察出血症状。 服用本药期间可能会出现嗜睡或晕厥,因此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小心。 最后,接受本药治疗的患者在进行神经脊髓麻醉或腰椎穿刺时出血风险增加,因此在手术前后需特别小心。
出血、贫血、血小板增多症、心动过速、眼球出血、牙龈出血、胃肠道出血、胃痛、腹痛、消化不良、恶心、便秘、腹泻、呕吐、口干、发热、周围水肿、全身乏力与能量下降、不适感、局部水肿、肝功能障碍、黄疸、过敏反应、过敏性皮炎、治疗后出血、淤伤、伤口分泌物、血管假性动脉瘤、转氨酶升高、血清胆红素升高、碱性磷酸酶升高、LDH升高、脂肪酶升高、淀粉酶升高、转移酶升高、胆红素结合体升高、肢体疼痛、出血性关节炎、肌肉出血、头晕、头痛、脑内及颅内出血、晕厥、泌尿生殖系统出血、肾功能障碍、鼻出血、咯血、瘙痒、皮疹、紫癜、皮肤及皮下出血、荨麻疹、低血压、血肿、血管水肿、过敏性水肿、过敏性休克反应、胆汁淤积、肝炎、血小板减少症、无粒细胞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毒性表皮坏死松解、嗜酸性细胞增多症、药物反应、嗜酸性肺炎、抗凝剂相关肾病、手术后血肿、出血性十二指肠溃疡、黑便、便血、心肌梗死、关节痛、发热、原因不明的出血、深静脉血栓、关节脱位、铜绿假单胞菌感染、鼻咽炎、心肌病、心脏酶增高、面部潮红、充血性心力衰竭、尿路感染、伪膜性结肠炎、哮喘、肺水肿、胸腔积液、流感样症状、药物过敏反应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以避免接触空气或湿气。此外,理想的存放温度为1到30度之间的室温。
红色圆形薄膜包衣片
30片/盒[10片/PTP x 3], 100片/盒[10片/PTP x 10]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利伐沙班(微粉化) 15mg
片剂 · 处方药
艾利森制药有限公司

利伐沙班(微粉化) 10mg
片剂 · 处方药
拜耳韩国有限公司

利伐沙班(微粉化) 15mg
片剂 · 处方药
拜耳韩国有限公司

利伐沙班(微粉化) 20mg
片剂 · 处方药
拜耳韩国有限公司

利伐沙班(微粉化) 2.5mg
片剂 · 处方药
拜耳韩国有限公司

利伐沙班(微粉化) 20mg
片剂 · 处方药
(株)唯唯制药
利伐沙班(微粉化) 20mg
片剂 · 处方药
(株)东谷生物制药
利伐沙班(微粉化) 20mg
片剂 · 处方药
广东制药有限公司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