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雷森片10毫克(利伐沙班)
利伐沙班(微粉化) 10mg
片剂 · 处方药
艾瑞森制药有限公司
品目基准编码 202005057 · 批准 2020.07.14
该产品已于2025.07.14变为已过期状态。目前可能已停止销售,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治疗血栓栓塞症并预防复发及术后血栓;预防心房颤动引起的卒中和栓塞
本药品有助于降低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中风及全身栓塞的风险。此外,本药还用于治疗静脉血栓症和肺栓塞,并降低其复发风险。此外,使用于进行下肢主要外科手术的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栓塞。总体来说,本药在血栓相关疾病的治疗和预防方面有效。
本品10 mg可不考虑进食情况服用,15 mg及20 mg应随餐服用。 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及全身性栓塞风险的降低: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20 mg。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5 mg。本品每日最大剂量为20 mg。 接受支架植入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的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已有有限的联合用药经验:利伐沙班每日1次15mg [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每日1次10mg] 与P2Y12抑制剂合用,最长可达12个月。 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治疗/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复发风险:用于治疗急性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时,本品的初始推荐剂量为前3周每日2次,每次15 mg。此后,用于治疗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推荐维持剂量,以及用于降低复发风险的推荐剂量,均为每日1次,每次20 mg。 完成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治疗(至少6个月)后,为降低复发风险而延长治疗时,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10mg。治疗期限和治疗剂量应在个体评估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与出血风险后确定。 治疗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并降低复发风险,第1-21天:15mg每日2次,30mg 治疗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并降低复发风险,自第22天起:20mg每日1次,20mg 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的复发风险,治疗6个月以上后:10mg每日1次,10mg 本品每日最大剂量为治疗的前3周30 mg,此后治疗期间为20 mg。 接受下肢重大骨科手术(膝关节或髋关节置换术)的成年患者静脉血栓栓塞症的预防: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 mg。确认止血后,应于术后6~10小时内开始首次给药。给药期限取决于患者个体因手术类型而产生的静脉血栓栓塞症风险;建议髋关节置换术患者的疗程为5周,膝关节置换术患者的疗程为2周。 正在服用15 mg、每日2次的患者:应立即服用本品,此时可能一次服用2片15 mg。从次日起继续每日2次、每次15 mg。 正在服用10、15、20 mg、每日1次的患者:立即补服漏服剂量。从次日起继续每日1次服用1片。不得为了补服漏服剂量而使每日服用剂量达到推荐剂量的两倍。 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及全身性栓塞风险的降低:停用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并在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 3.0时开始服用本品。 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治疗/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复发风险:停用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并在INR ≤ 2.5时开始服用本品。 无论剂量如何,服用本品后INR值都会出现假性升高。INR不适用于测量本品的抗凝活性,因此不得用于此目的。 从本品转换为维生素K拮抗剂的患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K拮抗剂,直至INR≥2.0。转换后的前2天给予维生素K拮抗剂标准剂量,此后根据INR检测结果给予维生素K拮抗剂剂量。 同时接受本品和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的患者,在服用本品后24小时内不得进行INR检测。停用本品时,末次服药24小时后可进行INR检测。 对于正在接受肠外抗凝剂治疗的患者,应在下一次计划给予肠外制剂(例如低分子量肝素)的时间前0~2小时开始服用本品;或者在停止持续给药的肠外制剂(例如静脉内普通肝素)时开始服用本品。 停用本品,并在下一次应服本品的时间开始给予肠外抗凝剂。 轻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50-8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有限的临床经验表明,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15-29 mL/min)的本品血药浓度显著升高,因此应慎用本品。由于尚无肌酐清除率低于15 mL/min的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的临床经验,不建议此类患者使用本品。 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及全身性栓塞风险的降低: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及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15-29 mL/min)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5 mg。 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治疗 / 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复发风险 / 接受下肢重大骨科手术(膝关节或髋关节置换术)的成年患者静脉血栓栓塞症的预防: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应避免将本品用于伴有凝血障碍的肝病患者,以及中度(Child Pugh B)和重度(Child Pugh C)肝功能损害患者。此类患者可能出现本品暴露量增加和出血风险升高。 可在使用前立即将本品压碎,与水或苹果酱等混合后口服。也可将本品压碎后与少量水一起经胃肠道管给药。经胃肠道管给药前,应确认管道位置正确,并在给药后用水冲洗管道。
本药为抗凝剂,用于防止或治疗血液凝固。 在服用期间,需谨慎观察出血的迹象,对于出血风险增加的患者应特别小心使用。 如发生严重出血,应立即停止服用本药并咨询医疗专业人员。 本药不应给予特定患者,例如对本药过敏、当前有严重出血、肝功能严重障碍的患者、孕妇或哺乳期女性、乳糖不耐受的患者等。 此外,最近有胃肠道溃疡、脑出血病史或血管异常的患者、与其它抗凝剂或特定抗真菌药共同使用时亦需谨慎。 肾功能受损的患者或有多个出血风险疾病的患者在使用本药时需小心,并在与可增加出血风险的其他药物联合使用时也需谨慎。 本药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出血、贫血、消化不良、头痛、眩晕、皮疹等,因此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通知医疗人员。 尤其是出血症状可能表现为乏力、苍白、眩晕、呼吸困难、无法解释的水肿或休克,因此需仔细观察。 本药在进行神经阻滞麻醉或腰椎穿刺等程序时,出血性神经损伤的风险增加,因此,服用前后需务必与医疗人员讨论服用时间和方法。 此外,本药与某些抗真菌药、抗生素、抗凝剂、非甾体抗炎药(NSAIDs)等存在相互作用,可能增加出血风险,因此若正在使用其他药物,务必告知医疗人员。 孕期或哺乳期使用本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应避免使用,且有怀孕可能的女性在服用期间需采取避孕措施。 老人患者血药浓度可能升高,但通常不需调整剂量,但出血风险可能增加,因此需特别小心。 过量服用时,出血风险极高,应立即告知医疗人员并采取适当措施。 在服用本药期间,驾驶或操作机器时需谨慎,如出现嗜睡或晕厥等症状,应避免驾驶。 本药在预防和治疗血栓症方面有效,但必须始终考虑出血风险,按医师指示准确服用。
出血、贫血、血小板增多症、心动过速、眼内出血、牙龈出血、胃肠道出血、腹痛、消化不良、恶心、便秘、腹泻、呕吐、口干、发热、外周水肿、全身力量和精力下降、不适感、局部水肿、肝功能障碍、黄疸、过敏反应、过敏性皮炎、治疗后出血、挫伤、伤口分泌物、血管假性动脉瘤、转氨酶升高、血中胆红素升高、碱性磷酸酶升高、乳酸脱氢酶升高、脂肪酶升高、淀粉酶升高、转移酶升高、胆红素结合体升高、四肢疼痛、出血性关节病、肌肉出血、眩晕、头痛、脑及颅内出血、晕厥、泌尿生殖系统出血、肾功能障碍、非出血、咯血、瘙痒、皮疹、斑点出血、皮肤及皮下出血、荨麻疹、低血压、血肿、血管水肿、过敏性水肿、过敏性反应、胆汁淤积、肝炎、血小板减少症、无粒细胞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伴有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及全身症状的药物反应、嗜酸性肺炎、抗凝剂相关肾病、手术后血肿、出血性十二指肠溃疡、血便、黑便、深静脉血栓症、关节痛、心肌梗死、面部潮红、充血性心力衰竭、尿路感染、膜性肠炎、哮喘、肺水肿、胸腔积液、流感样症状、药物过敏反应、房颤、心力衰竭、心脏骤停、脑梗塞、咳痰疾病、哮喘、喉炎、吞咽困难、肠运动障碍、骨折、关节炎、关节病、横纹肌溶解症、尿路感染、排尿障碍、肾结石、膀胱癌、前列腺增生、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防止空气或湿气进入。储存温度应保持在1度至30度之间的常温。
明亮红色的圆形薄膜包衣片
30片/箱[10片/PTP x 3], 100片/箱[10片/PTP x 10]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利伐沙班(微粉化) 1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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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伐沙班(微粉化) 1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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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伐沙班(微粉化) 15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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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伐沙班(微粉化) 2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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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伐沙班(微粉化) 2.5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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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耳韩国有限公司

利伐沙班(微粉化) 2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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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唯唯制药
利伐沙班(微粉化) 2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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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东谷生物制药
利伐沙班(微粉化) 2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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