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塞普罗片(头孢丙烯水合物)

处方药片剂已过期
成分・含量
头孢丙烯水合物›250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株式会社德裕制药
外观
淡橙色的长方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
30片/瓶, 100片/瓶
许可状态
已过期

品目基准编码 202004423 · 批准 2020.06.16

该产品已于2025.06.16变为已过期状态。目前可能已停止销售,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呼吸道感染、单纯性泌尿系统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
使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剂量
○ 成人(13岁以上) 1) 上呼吸道感染中的咽炎、扁桃体炎:以头孢丙烯计,每次500mg(效价),每24小时给药1次;急性鼻窦炎:每12小时给予250mg(效价)或500mg(效价)(中度以上感染时需增加剂量)。 2) 下呼吸道感染中,急性支气管炎的细菌性继发感染或慢性支气管炎的细菌性加重:本品每次500mg(效价),每12小时给药1次。 3) 单纯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本品每次250mg(效价),每12小时给药1次[或500mg(效价),每24小时给药1次];也可根据症状给予500mg(效价),每12小时给药1次。 4) 单纯性尿路感染:本品500mg(效价),每24小时给药1次。 <给药疗程> 通常给药约10天;但对于由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扁桃体炎,应给药10天以上。此外,单纯性膀胱炎给药约7天。 ○ 肾功能损害患者 1) 肌酐清除率为30~120mL/min时,按上述标准剂量和用法给药。 2) 肌酐清除率为29mL/min以下时,给予标准剂量的50%,但给药间隔与标准用法相同。由于本品有一部分会经血液透析清除,因此应在血液透析结束后给药。
儿童剂量
○ 儿童(2~12岁) 儿童(2~12岁):上呼吸道感染中的咽炎、扁桃体炎,每次按体重给予7.5mg/kg(效价),每12小时给药1次。 儿童(2~12岁):单纯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每次按体重给予20mg/kg(效价),每24小时给药1次。 ○ 婴幼儿及儿童(6个月~12岁) 婴幼儿及儿童(6个月~12岁):上呼吸道感染中的中耳炎,按体重给予15mg/kg,每12小时给药1次。 婴幼儿及儿童(6个月~12岁):急性鼻窦炎,按体重给予7.5mg/kg,每12小时给药1次。 婴幼儿及儿童(6个月~12岁):中度以上感染且需要增加剂量时,按体重给予15mg/kg,每12小时给药1次。

成分

生产厂家
株式会社德裕制药

功效・作用

治疗呼吸道感染、单纯性泌尿系统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

  • 上呼吸道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急性鼻窦炎、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的二次细菌感染、慢性支气管炎的急性细菌性加重、单纯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脓肿、单纯性尿路感染、膀胱炎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轻度和中度多种感染。对于上呼吸道感染,尤对扁桃体炎、咽喉炎、中耳炎、急性鼻窦炎有效,主要针对链球菌和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等。下呼吸道感染中,适用于急性支气管炎的二次细菌感染和慢性支气管炎的急性加重治疗。对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适用于简单皮肤感染和手术后脓肿治疗。还可用于单纯性尿路感染,特别是膀胱炎的治疗。本药物是在改善多种细菌感染方面有效的药物。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 成人(13岁以上) 1) 上呼吸道感染中的咽炎、扁桃体炎:以头孢丙烯计,每次500mg(效价),每24小时给药1次;急性鼻窦炎:每12小时给予250mg(效价)或500mg(效价)(中度以上感染时需增加剂量)。 2) 下呼吸道感染中,急性支气管炎的细菌性继发感染或慢性支气管炎的细菌性加重:本品每次500mg(效价),每12小时给药1次。 3) 单纯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本品每次250mg(效价),每12小时给药1次[或500mg(效价),每24小时给药1次];也可根据症状给予500mg(效价),每12小时给药1次。 4) 单纯性尿路感染:本品500mg(效价),每24小时给药1次。 <给药疗程> 通常给药约10天;但对于由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扁桃体炎,应给药10天以上。此外,单纯性膀胱炎给药约7天。 ○ 肾功能损害患者 1) 肌酐清除率为30~120mL/min时,按上述标准剂量和用法给药。 2) 肌酐清除率为29mL/min以下时,给予标准剂量的50%,但给药间隔与标准用法相同。由于本品有一部分会经血液透析清除,因此应在血液透析结束后给药。

儿童剂量

○ 儿童(2~12岁) 儿童(2~12岁):上呼吸道感染中的咽炎、扁桃体炎,每次按体重给予7.5mg/kg(效价),每12小时给药1次。 儿童(2~12岁):单纯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每次按体重给予20mg/kg(效价),每24小时给药1次。 ○ 婴幼儿及儿童(6个月~12岁) 婴幼儿及儿童(6个月~12岁):上呼吸道感染中的中耳炎,按体重给予15mg/kg,每12小时给药1次。 婴幼儿及儿童(6个月~12岁):急性鼻窦炎,按体重给予7.5mg/kg,每12小时给药1次。 婴幼儿及儿童(6个月~12岁):中度以上感染且需要增加剂量时,按体重给予15mg/kg,每12小时给药1次。

注意事项

本药为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对特定患者不应给予。尤其是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反应的患者不得使用本药。 对青霉素或其他β-内酰胺类抗生素过敏的患者需谨慎使用本药,因为这两类药物可能会产生交叉反应。 对重症患者或有肾功能问题的患者,在给予本药之前应评估肾功能,并在使用期间谨慎观察。在肾功能障碍的情况下,药物浓度可能升高,需要调整剂量。 有胃肠道疾病,尤其是结肠炎病史的患者需谨慎使用本药。此外,对本药所含色素成分过敏的患者也应小心。 服用本药时可能出现胃肠不适、肝功能异常、皮疹、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等各种不良反应。尤其在儿童中,过敏反应的报道更为常见,需谨慎。 可能发生抽搐,因此肾功能下降的患者应适当调整剂量,如出现抽搐应立即停止用药。 本药物与其他抗生素或利尿剂合用时可能增加肾毒性,因此应谨慎合用。此外,与特定药物合用时,本药体内浓度可能增加。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仅在必要情况下使用本药,哺乳期间需考虑对婴儿的影响谨慎用药。 对生后6个月以下的婴儿未确认安全性和有效性,应避免使用。 老年人由于可能出现肾功能下降,需调整剂量,并随时注意药物代谢和排泄的变化。 本药可能影响部分临床检验结果,需在解读检验结果时参考;过量服用时通过肾脏排出,肾功能受损的患者可能需要血液透析。 最后,本药没有致癌性或突变性危险,也未报道对生殖功能的损害。

副作用

  • 腹泻
  • 恶心
  • 呕吐
  • 腹痛
  • AST升高
  • ALT升高
  • ALP升高
  • 胆红素升高
  • 皮疹
  • 荨麻疹
再查看 32 项症状
  • 头晕
  • 多动
  • 头痛
  • 焦虑
  • 失眠
  • 精神错乱
  • 嗜睡
  • 癫痫发作
  • 白细胞减少
  • 嗜酸细胞增加
  • BUN升高
  • 血清肌酐升高
  • 尿布疹和重叠感染
  • 生殖器瘙痒及阴道炎
  • 过敏性休克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
  • 多形红斑
  • 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 血清病反应
  • 发热
  • 肾功能衰竭
  • 中毒性肾病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溶血性贫血
  • 出血
  • 凝血酶原时间延长
  • 库姆斯试验阳性反应
  • LDH升高
  • 泛血细胞减少
  • 中性粒细胞减少
  • 无颗粒细胞症
  • 血小板减少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对光敏感,应储存在不透光的容器中。此外,药物应在室温下储存,温度应保持在1至30度之间。

外观·包装

外观

淡橙色的长方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单位

30片/瓶, 100片/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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