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罗瓦尔坦片10/80毫克

罗瓦尔坦片10/80毫克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瑞舒伐他汀钙›10.4mg / 1片缬沙坦›80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株)梅迪卡韩国
外观
粉红色圆形薄膜涂层片
包装
30片/盒[(10片/PTP)*3]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2003858 · 批准 2020.05.26 · 医保编码 64600508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高血压、心力衰竭,改善血脂异常,抑制动脉粥样硬化及心血管风险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本药仅用于成人,给药剂量应根据缬沙坦/瑞舒伐他汀各成分的疗效及耐受性,在每位患者中个体化确定。 ◆ 缬沙坦 1. 原发性高血压 可随餐用水送服,也可在两餐之间服用。建议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例如早晨)服用。 1) 成人:不论性别、种族,推荐缬沙坦剂量为80 mg,每日1次,口服。 降压作用在2周内逐渐显现,并于4周后达到最大效果。 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可将剂量增加至160 mg/日,或联合使用利尿剂。如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剂量可增加至最高320 mg/日。 2) 老年患者(75岁以上):本药起始剂量为40 mg,每日1次。 3) 肾功能损害患者: (1) 肌酐清除率20 ∼ 5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2) 肌酐清除率10 ∼ 20 mL/min:本药起始剂量为40 mg,每日1次。 (3) 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不使用本药。 4) 血容量不足患者: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例如,服用大剂量利尿剂且无法减量的患者),本药起始剂量为40 mg,每日1次。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以本药40 mg每日1次开始治疗,且不得超过80 mg/日。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胆汁淤积患者不使用本药。 2. 心力衰竭 成人:推荐起始剂量为本药40 mg,每日2次,口服;可增加至每次80 mg或160 mg。联合使用利尿剂时,应考虑减少利尿剂剂量。最高给药剂量为320 mg/日,分次给药。不建议本药与ACE抑制剂及β受体阻滞剂三联用药。 3. 降低心肌梗死后死亡风险 成人:可在心肌梗死发生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推荐起始剂量为本药20 mg,每日2次;此后数周内,根据患者的耐受性逐渐增加剂量,分别以本药40 mg、80 mg、160 mg,每日2次给药。 出现低血压症状或肾功能衰竭时,应考虑减量。 对于心肌梗死后正在接受其他治疗(例如溶栓药、乙酰水杨酸、β受体阻滞剂及他汀类药物)的患者,也可给予本药。但不建议与ACE抑制剂联合使用。 4. 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不低于10 mL/min时无需调整剂量;但由于本药用于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的经验不足,因此不使用本药。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本药的日剂量最好不超过80 mg。若给予80 mg/日以上,增加剂量时应考虑治疗获益是否超过风险。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胆汁淤积患者不使用本药。 ◆ 瑞舒伐他汀 1. 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IIa型)、混合型高脂血症(IIb型)、原发性异常β脂蛋白血症(III型)及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 开始使用本药前及用药期间,患者均应采用标准降胆固醇饮食,并在整个治疗期间持续坚持。一天中的任何时间均可服用本药,不受进食影响。起始剂量为5毫克,每日1次;如需进一步降低LDL-胆固醇水平,可调整维持剂量。维持剂量为10毫克,每日1次,大多数患者使用该剂量即可得到控制。应间隔4周或更长时间,根据LDL-胆固醇水平、治疗目标及患者反应适当调整维持剂量,最高可增加至20毫克/日。 2. 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3. 肾功能衰竭患者:轻度及中度肾功能衰竭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衰竭患者不使用本药。中度肾功能衰竭患者使用本药20mg时应特别谨慎。 4. 肝功能衰竭患者:Child-Pugh评分不高于7时,瑞舒伐他汀的全身暴露量未见增加;Child-Pugh评分为8或9的患者全身暴露量有所增加。对于这些患者,应考虑检查肾功能。Child-Pugh评分超过9的患者尚无用药经验。活动性肝病患者不使用本药。 5. 种族:由于亚洲患者使用本药后全身暴露量增加,推荐起始剂量为5毫克。禁用40毫克剂量。 6. 易发生肌病的患者:易发生肌病患者的推荐起始剂量为5毫克。其中部分患者禁用本药40毫克剂量。 对于正在联合服用缬沙坦和瑞舒伐他汀的患者,为方便服用,可改用本药(各单一成分含量相同的复方制剂)。
儿童服用量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成分

生产厂家
(株)梅迪卡韩国

功效・作用

治疗高血压、心力衰竭,改善血脂异常,抑制动脉粥样硬化及心血管风险

  • 特发性高血压、心力衰竭、对ACE抑制剂耐药的心力衰竭、左心室衰竭、左心室收缩功能障碍、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异型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混合型高脂血症、同源性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高胆固醇血症、原发性异常β脂蛋白血症、高敏感C-反应蛋白升高、高血压、低HDL-胆固醇、吸烟、早发性冠状动脉心脏病家族史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特别用于需要同时服用两种成分缬沙坦和洛伐他汀的患者。缬沙坦主要有助于降低特发性高血压、心力衰竭以及心肌梗死后可能出现的死亡风险。对那些无法使用ACE抑制剂的心力衰竭患者尤其有效。另一方面,洛伐他汀对那些饮食和运动无法控制的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患者提供帮助,并在降低心血管疾病风险中发挥重要作用。此外,还可作为同源性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的辅助治疗。两种药物可同时进行血压管理和血脂改善,从而有效改善心血管健康。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本药仅用于成人,给药剂量应根据缬沙坦/瑞舒伐他汀各成分的疗效及耐受性,在每位患者中个体化确定。 ◆ 缬沙坦 1. 原发性高血压 可随餐用水送服,也可在两餐之间服用。建议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例如早晨)服用。 1) 成人:不论性别、种族,推荐缬沙坦剂量为80 mg,每日1次,口服。 降压作用在2周内逐渐显现,并于4周后达到最大效果。 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可将剂量增加至160 mg/日,或联合使用利尿剂。如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剂量可增加至最高320 mg/日。 2) 老年患者(75岁以上):本药起始剂量为40 mg,每日1次。 3) 肾功能损害患者: (1) 肌酐清除率20 ∼ 5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2) 肌酐清除率10 ∼ 20 mL/min:本药起始剂量为40 mg,每日1次。 (3) 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不使用本药。 4) 血容量不足患者: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例如,服用大剂量利尿剂且无法减量的患者),本药起始剂量为40 mg,每日1次。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以本药40 mg每日1次开始治疗,且不得超过80 mg/日。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胆汁淤积患者不使用本药。 2. 心力衰竭 成人:推荐起始剂量为本药40 mg,每日2次,口服;可增加至每次80 mg或160 mg。联合使用利尿剂时,应考虑减少利尿剂剂量。最高给药剂量为320 mg/日,分次给药。不建议本药与ACE抑制剂及β受体阻滞剂三联用药。 3. 降低心肌梗死后死亡风险 成人:可在心肌梗死发生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推荐起始剂量为本药20 mg,每日2次;此后数周内,根据患者的耐受性逐渐增加剂量,分别以本药40 mg、80 mg、160 mg,每日2次给药。 出现低血压症状或肾功能衰竭时,应考虑减量。 对于心肌梗死后正在接受其他治疗(例如溶栓药、乙酰水杨酸、β受体阻滞剂及他汀类药物)的患者,也可给予本药。但不建议与ACE抑制剂联合使用。 4. 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不低于10 mL/min时无需调整剂量;但由于本药用于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的经验不足,因此不使用本药。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本药的日剂量最好不超过80 mg。若给予80 mg/日以上,增加剂量时应考虑治疗获益是否超过风险。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胆汁淤积患者不使用本药。 ◆ 瑞舒伐他汀 1. 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IIa型)、混合型高脂血症(IIb型)、原发性异常β脂蛋白血症(III型)及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 开始使用本药前及用药期间,患者均应采用标准降胆固醇饮食,并在整个治疗期间持续坚持。一天中的任何时间均可服用本药,不受进食影响。起始剂量为5毫克,每日1次;如需进一步降低LDL-胆固醇水平,可调整维持剂量。维持剂量为10毫克,每日1次,大多数患者使用该剂量即可得到控制。应间隔4周或更长时间,根据LDL-胆固醇水平、治疗目标及患者反应适当调整维持剂量,最高可增加至20毫克/日。 2. 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3. 肾功能衰竭患者:轻度及中度肾功能衰竭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衰竭患者不使用本药。中度肾功能衰竭患者使用本药20mg时应特别谨慎。 4. 肝功能衰竭患者:Child-Pugh评分不高于7时,瑞舒伐他汀的全身暴露量未见增加;Child-Pugh评分为8或9的患者全身暴露量有所增加。对于这些患者,应考虑检查肾功能。Child-Pugh评分超过9的患者尚无用药经验。活动性肝病患者不使用本药。 5. 种族:由于亚洲患者使用本药后全身暴露量增加,推荐起始剂量为5毫克。禁用40毫克剂量。 6. 易发生肌病的患者:易发生肌病患者的推荐起始剂量为5毫克。其中部分患者禁用本药40毫克剂量。 对于正在联合服用缬沙坦和瑞舒伐他汀的患者,为方便服用,可改用本药(各单一成分含量相同的复方制剂)。

儿童服用量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注意事项

本药在怀孕期间,特别是怀孕的第二和第三阶段服用时,可能对胎儿造成严重损害,因此一旦确认怀孕,应立即停止服用。 孕妇或有高怀孕风险的女性、哺乳期妇女,以及对本药成分过敏的患者不应服用本药。 肝功能严重受损的患者、肾功能极差的患者,以及有特定肌肉疾病的患者也应避免使用本药。 老年人、血钾水平高的患者、肝功能轻度受损的患者、心脏或血管疾病患者应谨慎使用本药。 本药可能引起肌肉疼痛、肌肉无力,极少情况下可导致严重的肌肉破坏,因此若出现肌肉相关症状应立即咨询医生。 在服用期间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和血液检查,有肝病或糖尿病风险的患者需更加小心。 与其他药物合用时可能会产生相互作用,如果正在服用其他药物,务必告知医生或药剂师。 本药未在儿童和青少年中确认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不应使用。 如发生过量,由于没有特效解毒剂,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接受适当治疗。 本药应存放在儿童无法接触的地方,且不建议转移至其他容器中。

副作用

消化不良,恶心,胸部不适,头晕,头痛,结膜出血,便秘,乏力,胸痛,面部水肿,外周水肿,鼻咽炎,尿路感染,挫伤,血清中肝氨基转移酶水平升高,血清中肌酐磷酸激酶升高,血清中钾升高,γ-谷氨酰转肽酶升高,肌肉骨骼僵硬,四肢疼痛,知觉减退,焦虑,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椎管狭窄,失语症,口腔出血,呕吐,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糖尿病并发症,腿部骨折,脊柱骨折,骨折,皮肤肿块,2度房室传导阻滞,前庭炎,视网膜脱离,不明原因的皮肤肿瘤样状态,带状疱疹,椎间盘突出,咯血,痰症,支气管炎,感觉异常,声音嘶哑,胃食管反流,憩室炎,口腔炎,胃炎,腕管综合症,寒战,面部潮红,血糖升高,甘油三酯升高,血压升高,高血压加重,颈/肩痛,脚趾骨折,骨髓炎,皮肤感染,不明原因的皮肤炎症,局部皮肤反应,心悸,心绞痛加重,听觉异常,过敏性膀胱,血清肌酐升高,前列腺肥大,撕裂伤,头痛,头晕,便秘,腹痛, pancreatitis,瘙痒,皮疹,荨麻疹,肌肉疼痛,肌病,横纹肌溶解症,乏力,多发性神经病,记忆丧失,外周神经病,咳嗽,呼吸困难,腹泻,血小板减少症,黄疸,肝炎,转氨酶升高,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及全身症状伴随药物反应综合症,狼疮样综合症,肌肉撕裂,关节痛,免疫介导性坏死性肌病,血尿,水肿,抑郁症,睡眠障碍,间质性肺病,性功能障碍,男性乳腺发育,致命性和非致命性的肝功能衰竭,记忆力减退,健忘,遗忘症,记忆障碍,混淆,重症肌无力,眼肌无力,低血压,意识下降,循环崩溃,休克,心动过速,心动过缓,低血糖,血管水肿,间质性肺炎,晕厥,血管神经水肿,肾功能损害,血液学异常反应,高钾血症,休克,降压,横纹肌溶解症,粒细胞缺乏症,白血球减少,血小板减少,红细胞体积减少,血红蛋白减少,病毒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咳嗽,腹泻,疲劳,鼻炎,鼻窦炎,腹痛,腹痛,关节痛,低血压,直立性头晕,直立性低血压,肾功能损害,血管水肿,发红,瘙痒,血清病,血管炎,肝炎,心律失常,肠血管水肿,间质性肺炎,低血糖,血管水肿,肝炎,肾衰竭,休克,晕厥,意识丧失,横纹肌溶解症,粒细胞缺乏症,白血球减少,血小板减少,红细胞体积减少,血红蛋白减少,水肿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存放在可以防光的密闭容器中,并在1℃至30℃的室温下存放。 以这种方式存储可以保持药物的效力。

外观·包装

外观

粉红色圆形薄膜涂层片

包装单位

30片/盒[(10片/PT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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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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