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罗巴坦片20/80毫克

罗巴坦片20/80毫克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瑞舒伐他汀钙›20.8mg / 1片缬沙坦›80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株)美迪卡韩国
外观
棕色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
30片/盒[(10片/PTP)*3]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2003764 · 批准 2020.05.22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高血压、心力衰竭,改善血脂异常,抑制动脉粥样硬化及心血管风险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本品仅用于成人,给药剂量应根据缬沙坦/瑞舒伐他汀各成分的疗效及耐受性,在每位患者中进行个体化调整。 ◆ 缬沙坦 1. 原发性高血压 可在进餐时用水送服,或于两餐之间服用。建议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例如早晨)服用。 1) 成人:不论性别、种族,建议口服缬沙坦 80 mg,每日 1 次。 降压作用在 2周内逐渐显现,并于 4周后达到最大效果。 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可将剂量增加至 160 mg/日,或合并使用利尿剂。如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可将剂量增加至最高 320 mg/日。 2) 老年患者(75岁以上):以本品 40 mg,每日 1 次开始给药。 3) 肾功能损害患者: (1) 肌酐清除率 20 ∼ 5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2) 肌酐清除率 10 ∼ 20 mL/min:以本品 40 mg,每日 1 次开始给药。 (3) 肌酐清除率低于 10 mL/min及透析患者:不使用本品。 4) 血容量不足患者:对于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例如,服用大剂量利尿剂且无法减量的患者),以本品 40 mg,每日 1 次开始给药。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至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以本品 40 mg,每日 1 次开始治疗,且不得超过 80 mg/日。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2. 心力衰竭 成人:建议起始剂量为本品 40 mg,每日 2 次,口服;可增加至每次 80 mg或 160 mg。合并使用利尿剂时,应考虑减少利尿剂剂量。最大日剂量为 320 mg,分次给药。不建议本品与 ACE抑制剂及β受体阻滞剂三联用药。 3. 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成人:可在心肌梗死发生后 12小时内开始给药。建议起始剂量为本品 20 mg,每日 2 次;此后数周内,根据患者的耐受性逐渐增加剂量,至本品每次 40 mg、80 mg、160 mg,每日 2 次。 出现低血压症状或肾功能衰竭时,应考虑减量。 本品也可用于心肌梗死后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例如溶栓药、乙酰水杨酸、β受体阻滞剂及他汀类药物)。 但不建议与 ACE抑制剂合用。 4. 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不低于 10 mL/min时无需调整剂量;但由于肌酐清除率低于 10 mL/min及透析患者的使用经验有限,不使用本品。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至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使用本品的日剂量最好不超过 80 mg。使用 80 mg/日或以上时,增加剂量前应考虑治疗获益是否超过风险。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 瑞舒伐他汀 1. 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IIa型)、混合型高脂血症(IIb型)、原发性异常β脂蛋白血症(III型)及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 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及用药期间,应采取标准降胆固醇饮食,并在整个治疗期间持续执行。服用本品不受进食影响,可于一天中的任何时间服用。起始剂量为 5毫克,每日 1 次;如需进一步降低 LDL-胆固醇水平,可调整剂量作为维持剂量使用。维持剂量为 10毫克,每日 1 次,大多数患者使用该剂量即可得到控制。维持剂量应间隔 4周或更长时间,根据 LDL-胆固醇水平、治疗目标及患者反应适当调整,最高可增加至 20毫克/日。 2. 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3. 肾功能衰竭患者:轻度至中度肾功能衰竭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衰竭患者不得使用。中度肾功能衰竭患者使用本品 20mg时应特别谨慎。 4. 肝功能衰竭患者:Child-Pugh评分不高于 7时,瑞舒伐他汀的全身暴露量未见增加;Child-Pugh评分为 8或 9的患者则有所增加。对于此类患者,应考虑检查肾功能。Child-Pugh评分超过 9的患者尚无用药经验。活动性肝病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5. 种族:由于亚洲患者使用本品时全身暴露量增加,推荐起始剂量为 5毫克。禁用 40毫克剂量。 6. 易患肌病的患者:易患肌病患者的推荐起始剂量为 5毫克。此类患者中有些人禁用本品 40毫克剂量。 对于正在合用缬沙坦和瑞舒伐他汀的患者,为方便服用,可改用本品(各单一活性成分含量相同的复方制剂)。
儿童服用量
尚未确立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尚未确立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成分

生产厂家
(株)美迪卡韩国

功效・作用

治疗高血压、心力衰竭,改善血脂异常,抑制动脉粥样硬化及心血管风险

  • 原发性高血压、心力衰竭、左心室功能不全、左心室收缩功能不全、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异质性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混合型高脂血症、同质性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高胆固醇血症、原发性异常β-脂蛋白血症、高敏感C反应蛋白增加、高血压、低HDL胆固醇水平、吸烟、早发冠心病家族史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需要同时服用缬沙坦和洛伐他汀的患者。缬沙坦对高血压和心力衰竭的治疗有效,能帮助耐受ACE抑制剂的心力衰竭患者以及降低心肌梗死后死亡风险。同时,洛伐他汀用于治疗高胆固醇血症和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混合型高脂血症等,并能在配合饮食控制的情况下降低血中胆固醇水平,延缓动脉粥样硬化的进展。此外,在心血管疾病风险高的患者中,降低中风、心肌梗死、动脉血管再通术的风险也已被证实。因此,本药用于高血压、心力衰竭、高脂血症及心血管疾病风险降低。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本品仅用于成人,给药剂量应根据缬沙坦/瑞舒伐他汀各成分的疗效及耐受性,在每位患者中进行个体化调整。 ◆ 缬沙坦 1. 原发性高血压 可在进餐时用水送服,或于两餐之间服用。建议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例如早晨)服用。 1) 成人:不论性别、种族,建议口服缬沙坦 80 mg,每日 1 次。 降压作用在 2周内逐渐显现,并于 4周后达到最大效果。 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可将剂量增加至 160 mg/日,或合并使用利尿剂。如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可将剂量增加至最高 320 mg/日。 2) 老年患者(75岁以上):以本品 40 mg,每日 1 次开始给药。 3) 肾功能损害患者: (1) 肌酐清除率 20 ∼ 5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2) 肌酐清除率 10 ∼ 20 mL/min:以本品 40 mg,每日 1 次开始给药。 (3) 肌酐清除率低于 10 mL/min及透析患者:不使用本品。 4) 血容量不足患者:对于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例如,服用大剂量利尿剂且无法减量的患者),以本品 40 mg,每日 1 次开始给药。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至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以本品 40 mg,每日 1 次开始治疗,且不得超过 80 mg/日。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2. 心力衰竭 成人:建议起始剂量为本品 40 mg,每日 2 次,口服;可增加至每次 80 mg或 160 mg。合并使用利尿剂时,应考虑减少利尿剂剂量。最大日剂量为 320 mg,分次给药。不建议本品与 ACE抑制剂及β受体阻滞剂三联用药。 3. 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成人:可在心肌梗死发生后 12小时内开始给药。建议起始剂量为本品 20 mg,每日 2 次;此后数周内,根据患者的耐受性逐渐增加剂量,至本品每次 40 mg、80 mg、160 mg,每日 2 次。 出现低血压症状或肾功能衰竭时,应考虑减量。 本品也可用于心肌梗死后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例如溶栓药、乙酰水杨酸、β受体阻滞剂及他汀类药物)。 但不建议与 ACE抑制剂合用。 4. 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不低于 10 mL/min时无需调整剂量;但由于肌酐清除率低于 10 mL/min及透析患者的使用经验有限,不使用本品。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至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使用本品的日剂量最好不超过 80 mg。使用 80 mg/日或以上时,增加剂量前应考虑治疗获益是否超过风险。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 瑞舒伐他汀 1. 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IIa型)、混合型高脂血症(IIb型)、原发性异常β脂蛋白血症(III型)及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 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及用药期间,应采取标准降胆固醇饮食,并在整个治疗期间持续执行。服用本品不受进食影响,可于一天中的任何时间服用。起始剂量为 5毫克,每日 1 次;如需进一步降低 LDL-胆固醇水平,可调整剂量作为维持剂量使用。维持剂量为 10毫克,每日 1 次,大多数患者使用该剂量即可得到控制。维持剂量应间隔 4周或更长时间,根据 LDL-胆固醇水平、治疗目标及患者反应适当调整,最高可增加至 20毫克/日。 2. 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3. 肾功能衰竭患者:轻度至中度肾功能衰竭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衰竭患者不得使用。中度肾功能衰竭患者使用本品 20mg时应特别谨慎。 4. 肝功能衰竭患者:Child-Pugh评分不高于 7时,瑞舒伐他汀的全身暴露量未见增加;Child-Pugh评分为 8或 9的患者则有所增加。对于此类患者,应考虑检查肾功能。Child-Pugh评分超过 9的患者尚无用药经验。活动性肝病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5. 种族:由于亚洲患者使用本品时全身暴露量增加,推荐起始剂量为 5毫克。禁用 40毫克剂量。 6. 易患肌病的患者:易患肌病患者的推荐起始剂量为 5毫克。此类患者中有些人禁用本品 40毫克剂量。 对于正在合用缬沙坦和瑞舒伐他汀的患者,为方便服用,可改用本品(各单一活性成分含量相同的复方制剂)。

儿童服用量

尚未确立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尚未确立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注意事项

本药在怀孕期间特别是怀孕第二期和第三期服用会对胎儿造成严重损伤,因此一旦确认怀孕应立即停药。 对本药或其成分过敏的患者、怀孕或有怀孕可能的女性、哺乳期女性、重度肝病或肾功能衰竭患者等均不得服用。 老年人、高钾血症、肝病、心衰以及心肌梗死患者在服用本药时应谨慎,并按照医师指示定期检查血压、肾功能及电解质水平。 本药可能出现肌肉疼痛、肌病,罕见的横纹肌溶解症等肌肉相关副作用,如出现肌肉疼痛、乏力、痉挛等应立即告知医生。 可能出现肝功能异常、过敏反应、低血压症状、高钾血症等副作用,若出现这些症状,应立即就医。 与其他药物合用时可能存在相互作用,因此若正在服用其他药物,务必告知医生或药剂师。 本药未在儿童和青少年中证实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不可使用。 如发生过量服用,由于没有特定解毒剂,应及时就医并接受适当治疗,特别要注意可能出现的低血压或意识障碍。 存放时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且不要转移至其他容器。

副作用

消化不良,恶心,胸部不适,头晕,头痛,结膜出血,便秘,无力,胸痛,面部浮肿,周围水肿,鼻咽炎,尿路感染,挫伤,血液中肝氨基转移酶(AST,ALT)水平升高,血清肌酐磷酸激酶增高,血钾升高,γ-谷氨酰转肽酶增高,肌肉骨骼僵硬,肢体疼痛,感觉减退,焦虑,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脊椎管狭窄,失语症,口腔出血,呕吐,胰岛素非依赖性糖尿病,糖尿病并发症,腿部骨折,脊柱骨折,骨折,皮肤肿块,2度房室传导阻滞,前庭炎,视网膜脱离,不明详细皮肤肿瘤样状态,带状疱疹,椎间盘脱出,咯血,痰症状,支气管炎,感觉异常,声音沙哑,胃食管反流,憩室炎,胃炎,口腔炎,腕管综合症,寒战,面部潮红,血糖增加,甘油三酯增加,血压升高,高血压恶化,颈/肩痛,脚趾骨折,骨髓炎,皮肤感染,不明详细皮肤炎症,局部皮肤反应,心悸,心绞痛恶化,听觉异常,过敏性膀胱,血清肌酐增加,前列腺肥大,撕裂伤,贫血,耳鸣,紧张亢进,运动功能下降症,晕厥,皮疹,肌肉疼痛,头痛,头晕,便秘,腹痛,瘙痒,皮疹,荨麻疹,肌肉疼痛,肌肉病,横纹肌溶解症,无力,多发性神经病,记忆丧失,周围神经病,咳嗽,呼吸困难,腹泻,血小板减少症,黄疸,肝炎,转氨酶升高,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嗜酸性粒细胞增多伴全身症状的药物反应综合症,狼疮样综合症,肌肉撕裂,关节痛,免疫介导性坏死性肌病,血尿,水肿,抑郁症,睡眠障碍,间质性肺疾病,性功能障碍,女性型乳腺症,致命性和非致命性肝衰竭,记忆力减退,健忘,记忆丧失症,记忆障碍,混淆,重症肌无力,眼肌无力,低血压,直立性头晕,直立性低血压,肾功能损伤,高钾血症,血管神经性水肿,晕厥,血管水肿,潮红,瘙痒,血清病,血管炎,间质性肺炎,低血糖,休克,意识丧失,无粒细胞症,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红细胞容积减少,血红蛋白减少,病毒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咳嗽,腹泻,疲劳,鼻炎,鼻窦炎,腹痛,腹部疼痛,关节痛,低血压,血压下降,血压减少,因血压降低导致的晕厥,因血压降低导致的意识丧失,因血压降低导致的休克,心动过速,由副交感神经刺激导致的心动过缓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对光线敏感,因此应储存在遮光密封容器中。存放温度需保持在1度至30度之间的室温。

外观·包装

外观

棕色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单位

30片/盒[(10片/PT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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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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