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VR片20/80毫克

VR片20/80毫克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瑞舒伐他汀钙›20.8mg / 1片缬沙坦›80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东光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
棕色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
30片/盒[(10片/PTP)*3]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2003038 · 批准 2020.04.24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高血压、心力衰竭,改善血脂异常,抑制动脉粥样硬化及心血管风险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本品仅用于成人,给药剂量应根据缬沙坦/瑞舒伐他汀各成分的疗效及耐受性,为每位患者个体化确定。 ◆ 缬沙坦 1. 原发性高血压 可随餐用水送服,也可在两餐之间服用。建议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例如早晨)服用。 1) 成人:不论性别和种族,建议缬沙坦口服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80 mg。 降压作用在2周内逐渐显现,并在4周后达到最大效果。 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160 mg,或联合使用利尿剂。如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最大320 mg。 2) 老年患者(75岁以上):以本品每日1次,每次40 mg开始给药。 3) 肾功能损害患者: (1) 肌酐清除率20 ∼ 5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2) 肌酐清除率10 ∼ 20 mL/min:以本品每日1次,每次40 mg开始给药。 (3) 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4) 血容量不足患者: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例如服用大剂量利尿剂且无法减量的患者),以本品每日1次,每次40 mg开始给药。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以本品每日1次,每次40 mg开始治疗,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 mg。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2. 心力衰竭 成人:建议本品起始剂量为口服每日2次,每次40 mg,可增至每次80 mg或160 mg。与利尿剂合用时,应考虑减少利尿剂剂量。每日最大给药剂量为320 mg,分次服用。不建议本品与ACE抑制剂和β受体阻滞剂三联联合用药。 3. 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成人:可在心肌梗死发生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建议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次20 mg、每日2次;随后数周内根据患者的耐受性逐渐增加剂量,按每次40 mg、80 mg、160 mg、每日2次的方式给药。 出现低血压症状或肾功能衰竭时,应考虑减量。 本品也可用于正在接受其他心肌梗死后治疗方案(例如溶栓药、乙酰水杨酸、β受体阻滞剂及他汀类药物)治疗的患者。但不建议与ACE抑制剂合用。 4. 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为10 mL/min以上时无需调整剂量;但由于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的用药经验不足,不得使用本品。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的本品每日剂量最好不超过80 mg。若每日剂量达到80 mg或以上,增加剂量时应考虑治疗获益是否超过风险。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 瑞舒伐他汀 1. 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IIa型)、混合型高脂血症(IIb型)、原发性异常β脂蛋白血症(III型)及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 本品给药前及给药期间,患者应采用标准降胆固醇饮食,并在整个治疗期间持续坚持。无论是否进食,本品均可在一天中的任何时间服用。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5毫克;如需进一步降低LDL-胆固醇水平,可调整剂量作为维持剂量。维持剂量为每日1次、10毫克,大多数患者使用该剂量即可控制病情。应间隔4周或更长时间,根据LDL-胆固醇水平、治疗目标及患者反应适当调整维持剂量,最高可增至每日20毫克。 2. 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3. 肾功能衰竭患者:轻度及中度肾功能衰竭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衰竭患者不得使用。中度肾功能衰竭患者使用本品20mg时应特别谨慎。 4. 肝功能衰竭患者:Child-Pugh评分为7以下时,瑞舒伐他汀的全身暴露量未增加;Child-Pugh评分为8或9的患者全身暴露量增加。对于此类患者,应考虑检查肾功能。尚无Child-Pugh评分超过9的患者用药经验。活动性肝病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5. 种族:由于亚洲患者使用本品后全身暴露量增加,建议初始剂量为5毫克。禁忌使用40毫克剂量。 6. 易患肌病的患者:易患肌病患者的建议初始剂量为5毫克。此类患者中,部分患者禁忌使用本品40毫克剂量。 对于正在联合服用缬沙坦和瑞舒伐他汀的患者,为方便服用,可改用本品(各单一活性成分含量相同的复方制剂)。
儿童服用量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成分

生产厂家
东光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高血压、心力衰竭,改善血脂异常,抑制动脉粥样硬化及心血管风险

  • 本态高血压、心力衰竭、左心室功能不全、左心室收缩功能不全、高胆固醇血症、合并型高脂血症、同型合胞性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异常β-脂蛋白血症、高敏C-反应蛋白升高、高血压、低HDL-胆固醇水平、吸烟、早发冠状动脉心脏病家族史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仅用于需要同时使用缬沙坦和洛伐他汀的患者。缬沙坦用于本态高血压及心力衰竭患者,尤其是对ACE抑制剂耐受不良的情况,同时可降低心肌梗死后左心室功能不全患者的死亡风险。洛伐他汀作为辅助药物,仅用于高胆固醇血症及脂质异常,且不通过饮食和运动控制时,能够降低总胆固醇和LDL胆固醇,从而延缓动脉粥样硬化的进展。此外,通过降低心血管疾病风险,有助于减少中风、心肌梗死及血管重建术的风险。本药同时对这两种疾病有效,有助于改善患者的心血管健康。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本品仅用于成人,给药剂量应根据缬沙坦/瑞舒伐他汀各成分的疗效及耐受性,为每位患者个体化确定。 ◆ 缬沙坦 1. 原发性高血压 可随餐用水送服,也可在两餐之间服用。建议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例如早晨)服用。 1) 成人:不论性别和种族,建议缬沙坦口服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80 mg。 降压作用在2周内逐渐显现,并在4周后达到最大效果。 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160 mg,或联合使用利尿剂。如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最大320 mg。 2) 老年患者(75岁以上):以本品每日1次,每次40 mg开始给药。 3) 肾功能损害患者: (1) 肌酐清除率20 ∼ 5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2) 肌酐清除率10 ∼ 20 mL/min:以本品每日1次,每次40 mg开始给药。 (3) 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4) 血容量不足患者: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例如服用大剂量利尿剂且无法减量的患者),以本品每日1次,每次40 mg开始给药。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以本品每日1次,每次40 mg开始治疗,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 mg。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2. 心力衰竭 成人:建议本品起始剂量为口服每日2次,每次40 mg,可增至每次80 mg或160 mg。与利尿剂合用时,应考虑减少利尿剂剂量。每日最大给药剂量为320 mg,分次服用。不建议本品与ACE抑制剂和β受体阻滞剂三联联合用药。 3. 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成人:可在心肌梗死发生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建议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次20 mg、每日2次;随后数周内根据患者的耐受性逐渐增加剂量,按每次40 mg、80 mg、160 mg、每日2次的方式给药。 出现低血压症状或肾功能衰竭时,应考虑减量。 本品也可用于正在接受其他心肌梗死后治疗方案(例如溶栓药、乙酰水杨酸、β受体阻滞剂及他汀类药物)治疗的患者。但不建议与ACE抑制剂合用。 4. 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为10 mL/min以上时无需调整剂量;但由于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的用药经验不足,不得使用本品。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的本品每日剂量最好不超过80 mg。若每日剂量达到80 mg或以上,增加剂量时应考虑治疗获益是否超过风险。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 瑞舒伐他汀 1. 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IIa型)、混合型高脂血症(IIb型)、原发性异常β脂蛋白血症(III型)及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 本品给药前及给药期间,患者应采用标准降胆固醇饮食,并在整个治疗期间持续坚持。无论是否进食,本品均可在一天中的任何时间服用。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5毫克;如需进一步降低LDL-胆固醇水平,可调整剂量作为维持剂量。维持剂量为每日1次、10毫克,大多数患者使用该剂量即可控制病情。应间隔4周或更长时间,根据LDL-胆固醇水平、治疗目标及患者反应适当调整维持剂量,最高可增至每日20毫克。 2. 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3. 肾功能衰竭患者:轻度及中度肾功能衰竭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衰竭患者不得使用。中度肾功能衰竭患者使用本品20mg时应特别谨慎。 4. 肝功能衰竭患者:Child-Pugh评分为7以下时,瑞舒伐他汀的全身暴露量未增加;Child-Pugh评分为8或9的患者全身暴露量增加。对于此类患者,应考虑检查肾功能。尚无Child-Pugh评分超过9的患者用药经验。活动性肝病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5. 种族:由于亚洲患者使用本品后全身暴露量增加,建议初始剂量为5毫克。禁忌使用40毫克剂量。 6. 易患肌病的患者:易患肌病患者的建议初始剂量为5毫克。此类患者中,部分患者禁忌使用本品40毫克剂量。 对于正在联合服用缬沙坦和瑞舒伐他汀的患者,为方便服用,可改用本品(各单一活性成分含量相同的复方制剂)。

儿童服用量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注意事项

本药在怀孕期间,特别是第二和第三孕期使用时可能对胎儿造成严重伤害,一旦确认怀孕应立即停止服用。可能怀孕的女性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哺乳期内应避免使用本药。对本药有过敏反应的或严重肝肾功能受损的患者应禁止使用。此外,病史中有肌肉疾病或与特定药物合用时也应谨慎。老年人、高钾血症患者、肝功能障碍患者等应根据医生的指示谨慎服用。服用过程中出现肌肉疼痛、乏力、抽搐等症状时,应立即咨询医生,并定期进行肝肾功能检查。由于血压可能急剧下降,导致眩晕或晕厥,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谨慎。可能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必须告知医疗人员。过量服用时无特效解毒剂,应立刻就医接受适当治疗。请把药物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在存放时不要转移到其他容器中。

副作用

消化不良、恶心、胸部不适、头晕、头痛、结膜出血、便秘、无力、胸痛、面部水肿、外周水肿、鼻咽炎、尿路感染、瘀伤、血中肝氨基转移酶水平升高、血中肌酐磷酸激酶升高、血中钾升高、γ-谷氨酰转移酶升高、肌肉骨骼僵硬、肢体疼痛、知觉减退、焦虑、上呼吸道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脊柱管狭窄、失语症、口腔出血、呕吐、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糖尿病并发症、腿部骨折、脊椎骨折、骨折、皮肤肿块、2度房室传导阻滞、前庭炎、视网膜脱落、详细不明的皮肤肿瘤样状态、带状疱疹、椎间盘突出、咳血、痰疾病、支气管炎、感觉异常、嘶哑、胃食道反流、憩室炎、胃炎、口腔炎、腕管综合症、寒战、面部潮红、血糖升高、中性脂肪升高、血压升高、高血压恶化、颈/肩痛、脚趾骨折、骨髓炎、皮肤感染、详细不明的皮肤炎症、局部皮肤反应、心悸、心绞痛恶化、听觉异常、过敏性膀胱、血中肌酐升高、前列腺增生、撕裂伤、头痛、头晕、病毒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咳嗽、腹泻、疲劳、鼻炎、鼻窦炎、腹痛、肚子痛、咽喉炎、关节痛、低血压、直立性头晕、直立性低血压、肾功能损害、高钾血症、昏昏欲睡、房颤、食欲减退、乏力、血管水肿、发红、瘙痒、血清病、血管炎、肝炎、心律不齐、肠血管水肿、间质性肺炎、低血糖、休克、晕厥、意识丧失、横纹肌溶解症、无粒细胞增多症、白血球减少、血小板减少、红细胞比容减少、血红蛋白减少、水肿、失眠、皮疹、性欲减退、头晕(眩晕)、胰腺炎、瘙痒症、皮疹、荨麻疹、肌肉疼痛、肌病、无力、多发性神经病、记忆丧失、外周神经病、呼吸困难、黄疸、史蒂芬-约翰逊综合症、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及全身症状伴随药物反应综合症、狼疮样综合症、肌肉撕裂、关节痛、免疫介导的坏死性肌病、血尿、抑郁症、睡眠障碍、间质性肺疾病、性功能障碍、女乳症、致命性及非致命性肝衰竭、认知障碍、重症肌无力、眼肌无力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保存在不透光的特殊容器中,存放温度在1度至30度的室温下。如此可维持药物的效力及安全性。

外观·包装

外观

棕色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单位

30片/盒[(10片/PT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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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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