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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伐沙班(微粉化) 20mg
片剂 · 处方药
汉华制药有限公司

品目基准编码 202001861 · 批准 2020.03.17 · 医保编码 651602690
预防心房颤动引起的栓塞,治疗静脉血栓栓塞症并预防复发,预防术后血栓形成
本药用于减少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中风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同时治疗心源性静脉血栓症及肺栓塞,并有助于减少其复发风险。此外,还用于预防下肢主要骨科手术后静脉血栓栓塞。总体而言,在治疗和预防与血栓相关的疾病方面效果显著。
本品10 mg可不考虑进食情况服用,15 mg及20 mg应与食物同服。 1. 成人 1) 降低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20 mg。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5 mg。本品每日最大剂量为20 mg。 接受支架置入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的非瓣膜性房颤患者,有有限经验显示,利伐沙班每日1次15mg[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每日1次10mg]与P2Y12抑制剂联合使用最长可达12个月。(参见“12. 临床试验信息”) 2) 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治疗/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 本品用于治疗急性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推荐起始剂量为前3周每日2次,每次15 mg。此后,治疗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推荐维持剂量以及降低复发风险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20 mg。 完成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治疗(至少6个月)后,为降低复发风险而延长治疗时,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10mg。治疗疗程及剂量应根据个体出血风险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的评估结果确定。 给药期间 给药次数 每日给药剂量 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的治疗及降低复发风险 第1-21天 15mg每日2次 30mg 自第22天起 20mg每日1次 20mg 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复发风险 治疗6个月以上后 10mg每日1次 10mg 本品每日最大剂量在治疗最初3周为30 mg,此后治疗期间为20 mg。 3) 接受下肢主要骨科手术(膝关节或髋关节置换术)的成人患者预防静脉血栓栓塞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 mg。确认止血后,应于术后6~10小时内开始首次给药。给药疗程根据手术类型及患者个体静脉血栓栓塞风险而定;建议髋关节置换术患者治疗5周,膝关节置换术患者治疗2周。 4) 漏服本品时 如果漏服本品,请按以下方式补服漏服剂量。 ① 正在每日2次服用15 mg的患者:应立即服用本品,此时可能一次服用2片15 mg。自次日起继续每日2次、每次15 mg。 ② 正在每日1次服用10、15、20 mg的患者:立即补服漏服剂量。自次日起继续每日1次、每次1片。不得为了补服漏服剂量而使每日给药剂量达到推荐剂量的两倍。 2. 药物转换 1) 从维生素K拮抗剂转换为本品 ① 降低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停用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并在国际标准化比值(INR,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 3.0时开始服用本品。 ② 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治疗/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 停用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并在INR ≤ 2.5时开始服用本品。 服用本品后,无论剂量如何,INR值都会出现假性升高。INR不适用于测定本品的抗凝活性,因此不得用于此目的。 2) 从本品转换为维生素K拮抗剂 从本品转换为维生素K拮抗剂期间,可能出现抗凝不足。转换为其他抗凝药物期间,应持续维持充分的抗凝效果。应注意,本品可能影响INR升高。转换治疗的患者应将本品与维生素K拮抗剂合用,直至INR≥2.0。转换后的前2天给予维生素K拮抗剂标准剂量,此后根据INR检测结果给予维生素K拮抗剂剂量。 另一方面,同时接受本品和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的患者,在服用本品后24小时内不得进行INR检测。停用本品后,须在最后一次服药24小时后方可进行INR检测。 3) 从胃肠外抗凝剂转换为本品 对于正在接受胃肠外抗凝剂治疗的患者,应在下一次计划使用胃肠外制剂(例如低分子量肝素)的时间前0~2小时开始服用本品;对于持续输注胃肠外制剂(例如静脉注射普通肝素)的患者,应在停药时开始服用本品。 4) 从本品转换为胃肠外抗凝剂 停用本品,并在原定下一次服用本品的时间开始给予胃肠外抗凝剂。 3.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50-8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有限的临床经验显示,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15-29 mL/min)本品血药浓度显著升高,因此应慎用本品。由于缺乏肌酐清除率低于15 mL/min的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的临床经验,不建议此类患者使用本品。 1) 降低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及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15-29 mL/min)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5 mg。 2) 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治疗/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接受下肢主要骨科手术(膝关节或髋关节置换术)的成人患者预防静脉血栓栓塞 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4. 肝功能损害患者 避免将本品用于伴有凝血障碍的肝病患者,以及中度(Child Pugh B)和重度(Child Pugh C)肝功能损害患者。这些患者可能出现本品暴露量增加及出血风险升高。 5. 无法吞咽片剂的患者 可在使用前立即将本品压碎,与水或苹果酱等混合后口服。也可将本品压碎后与少量水一起经胃肠管给药。经胃肠管给药前,应确认管路位置正确,并在给药后用水冲洗管路。
本药用于防止和治疗血液凝固,防止血栓的形成。 然而,在服用本药期间可能会发生出血风险,因此需要仔细观察出血迹象。 如出现严重出血,应立即停止服用本药。 本药不需要通过特定的血液检测来监测浓度,但在过量或紧急手术情况下,检测血药浓度可能会有帮助。 对本药过敏,已有严重出血,肝功能极差的患者、怀孕或哺乳期女性、特定遗传性乳糖不耐症的患者应避免使用。 此外,近期有胃溃疡或脑出血病史,或有特定血管异常、恶性肿瘤等出血风险高的患者也不应使用。 与其他抗凝药或某些抗真菌药合用时,也可能增加出血风险,因此需格外小心。 肾功能下降或有出血风险的疾病患者使用本药时也应谨慎,并在与其他增加出血风险的药物同时服用时保持警惕。 本药可能出现出血、贫血、皮疹、胃肠不适等多种副作用,若出现异常症状,立即告知医务人员很重要。 特别是老年人或肾功能受损的患者,其血药浓度可能升高,出血风险增大。 孕妇或哺乳期女性应避免使用本药,且有怀孕可能的女性在服用期间必须采取避孕措施。 未满18岁的儿童或青少年未确认安全性及有效性,不建议使用。 过量服用时出血风险增大,因此应予以注意,严重出血时需要适当治疗。 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可能会出现嗜睡或晕厥,因此要小心。 与特定肝脏酶或蛋白质影响药物合用时,可能会改变血药浓度,需注意药物相互作用。 在进行手术或侵入性操作前,须遵循医生指示,停用本药一定时间。 突然停药可能增加血栓形成的风险,因此停药时必须咨询医务人员。
出血,贫血,血小板增多症,心动过速,眼内出血,牙龈出血,胃肠道出血,腹痛,消化不良,恶心,便秘,腹泻,呕吐,口干,发热,外周水肿,全身力量和能量减少,不适,局部水肿,肝功能障碍,黄疸,过敏反应,过敏性皮炎,治疗后出血,淤青,伤口分泌物,血管假动脉瘤,转氨酶增高,血中胆红素增高,碱性磷酸酶增高,乳酸脱氢酶增高,脂肪酶增高,淀粉酶增高,转移酶增高,胆红素结合物增高,肢体疼痛,出血性关节炎,肌肉出血,头晕,头痛,脑内及颅内出血,晕厥,泌尿生殖系统出血,肾功能障碍,无粒细胞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伴有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和全身症状的药物反应,嗜酸性肺炎,抗凝剂相关肾病,重度子宫出血,晕厥,嗜睡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须存放在密封容器中,以避免暴露于空气或湿气。存储温度应保持在1度至30度之间的室温,以确保药效的安全。
棕色的红色圆形薄膜包衣片
30片/盒[10片/PTP包装 x 3],100片/盒[10片/PTP包装 x 10]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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