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司西酞洛片10毫克(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12.77mg
片剂 · 处方药
艾奎尔(株)
品目基准编码 202001660 · 批准 2020.03.11
该产品已于2025.03.11变为已过期状态。目前可能已停止销售,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治疗重度抑郁障碍、焦虑障碍(如惊恐障碍、社交焦虑障碍等)和强迫症
本品用于治疗主要抑郁障碍、恐慌障碍(包括或不包括广场恐惧症)、社交焦虑障碍(社交恐惧症)、广泛性焦虑障碍和强迫障碍。
每日剂量超过20mg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本品每日1次,于早晨或晚上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1) 重度抑郁障碍: 常用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每日最大20mg。如需将本品剂量增加至20mg,应至少间隔1周后再增加剂量。 通常需要2-4周才能显现抗抑郁药的疗效。症状消失后,为确保治疗效果,仍需至少进行6个月的药物治疗。 (2) 伴或不伴广场恐惧症的惊恐障碍: 建议初始剂量为每日5mg,服用1周后增加至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每日最大20mg。 最大疗效约在3个月后显现。对于惊恐障碍,尚未对本品连续使用超过10周时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系统研究。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每位患者,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3) 社交焦虑障碍: 常用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mg。通常需要2-4周才能改善症状。此后,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减至每日5mg,或增加至每日最大20mg。 社交焦虑障碍是一种病程慢性的疾病,为确保治疗效果,建议持续治疗12周。对有治疗反应的患者进行了为期6个月的长期治疗研究;为预防复发,应根据每位患者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进行长期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长期治疗的获益。 (4) 广泛性焦虑障碍: 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服用至少1周后可增加至每日最大20mg。 对在12周开放治疗中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长期治疗试验,给予每日20mg,疗程至少6个月。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每位患者长期使用本品的获益。 (5) 强迫症: 常用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每日最大20mg。 对在16周开放治疗中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长期治疗试验,给予每日10mg或20mg,疗程至少24周。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疾病,为确保症状得到缓解,应给予足够长时间的治疗;长期使用本品时,应定期重新评估其对每位患者的获益及给药剂量。 2)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 (CLCR < 30㎖/min) 应慎用。 3) 肝功能损害患者 建议初始剂量为每日5mg,连续服用前2周。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每日10mg。 4) 停药 停用本品时,为避免可能出现的停药症状,应至少在1-2周内逐渐减量。 5) 精神疾病治疗中与MAO抑制剂转换相关的事项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品治疗时,两者之间应至少间隔14日。反之,若要开始使用MAO抑制剂治疗精神疾病,应在停用本品后至少经过14日。 6)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由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增加,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得开始使用本品。对于需要其他干预措施(包括住院治疗)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经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如果没有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对于特定患者而言,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被认为超过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患者应在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后2周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监测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在末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对于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以不超过1mg/kg的剂量静脉注射本品的风险尚不明确。 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了解在此类用法下可能出现的血清素综合征急症症状。
本药是用于治疗主要抑郁症等精神疾病的抗抑郁药。 本药可能会增加18至24岁青少年及年轻成人的自杀冲动与行为的风险,因此在对该年龄段患者用药时,医生需谨慎评估治疗的必要性与风险。 本药与某些药物不应联用,尤其是MAO抑制剂、皮莫齐特以及延长QT间期的药物,如一起服用可能会导致严重副作用。 青光眼患者或有闭角型青光眼病史的患者,因本药的瞳孔扩张效果可能会提高眼压,必须谨慎使用。 在服用期间,患者可能会出现焦虑、烦躁、自杀念头、攻击性等精神状态变化,患者及监护人应仔细观察这些症状,及时与医疗人员咨询异常迹象。 在最初用药时,可能会出现恶心、失眠、眩晕、疲劳、体重变化等副作用,大多数在一段时间后症状会减轻。 突然停止本药可能会出现眩晕、焦虑、睡眠障碍等戒断症状,因此應根据医生的指示逐渐减少剂量。 有心脏问题或QT间期延长的患者,在服药前应进行心电图检查,服药期间也需定期监测心脏状况。 妊娠或哺乳期的女性,在使用本药前应咨询医生,哺乳期建议暂停母乳喂养。 老年患者可能药物代谢减慢,建议起始剂量较低,逐渐增量以提高安全性。 本药与其他具有血清素活性的药物联用时,可能会出现严重副作用,称为血清素综合征,因此在联合用药时需仔细监测症状。 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应考虑本药对精神功能的影响,谨慎行事。 本药尚未在儿童及青少年中确定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不推荐使用。
低血小板症、过敏反应、不适当抗利尿激素分泌、高催乳素血症、食欲减少、食欲增加、体重增加、体重减少、低钠血症、食欲不振、焦虑、坐立不安、异常梦境、性欲下降、性无能、磨牙、烦躁、神经过敏、惊恐发作、意识混乱、攻击性、人格解离、幻觉、躁狂、 suicide观念、自杀行为、失眠、嗜睡、头晕、知觉异常、颤抖、味觉障碍、睡眠障碍、晕厥、血清素综合症、运动障碍、运动失调、抽搐、精神运动性焦虑、坐立不安、散瞳、视觉障碍、耳鸣、心动过速、心动过缓、心电图QT延长、多型性室性心动过速、体位性低血压、副鼻窦炎、打哈欠、鼻出血、恶心、腹泻、便秘、呕吐、口渴、胃肠道出血、肝炎、肝功能检测异常、出汗增加、荨麻疹、脱发、皮疹、瘙痒、斑点出血、血管性水肿、关节痛、肌肉痛、横纹肌溶解、尿潴留、射精障碍、勃起功能障碍、子宫出血、月经量过多、乳汁漏出、产后出血、持续勃起症、疲劳、发热、水肿、头痛、口干、腹痛、消化不良、肠炎、感觉异常、咳嗽、性功能障碍、心悸、麻痹、锥体外系统障碍、偏头痛、哮喘、呼吸困难、骨折、高血压、胸痛、嗜睡、攻击反应、食欲不振、幻视、镇静、频尿、震颤、口干、胃灼热、焦虑、失眠、幻觉、情绪不稳、过敏性、视觉障碍、戒断症状(头晕、睡眠障碍、焦虑、恶心、呕吐、颤抖、混乱、出汗、头痛、腹泻、心悸)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对空气和湿气敏感,必须存放在密封容器中。保持存储温度在1度到30度之间的室温非常重要。这样可以很好地保持药物的效果和安全性。
白色长方形薄膜包衣片
30片/瓶, 100片/瓶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12.77mg
片剂 · 处方药
艾奎尔(株)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6.39mg
片剂 · 处方药
韩国鲁德贝克有限公司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12.77mg
片剂 · 处方药
韩国隆德贝克(株)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12.77mg
片剂 · 处方药
HK 仁恩(株)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12.77mg
片剂 · 处方药
东亚药品(株)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12.77mg
片剂 · 处方药
现代制药有限公司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6.39mg
片剂 · 处方药
东亚制药株式会社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12.77mg
片剂 · 处方药
(株)钟根堂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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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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