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VR片20/160毫克

VR片20/160毫克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瑞舒伐他汀钙›20.8mg / 1片缬沙坦›160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东光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
棕色椭圆形薄膜涂层片
包装
30片(10片/PTP x 3)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2001382 · 批准 2020.02.27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高血压·心力衰竭,改善血脂异常,抑制动脉粥样硬化及心血管风险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本品仅适用于成人,给药剂量应根据缬沙坦/瑞舒伐他汀各成分的疗效及耐受性,在每位患者中进行个体化调整。 ◆ 缬沙坦 1. 原发性高血压 可随餐用水送服,也可在两餐之间服用。建议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例如早晨)服用。 1) 成人:无论性别或种族,建议口服缬沙坦80 mg,每日1次。 降压作用在2周内逐渐显现,4周后达到最大效果。 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160 mg,或联合使用利尿剂。如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最高320 mg。 2) 老年人(75岁以上):本品起始剂量为40 mg,每日1次。 3) 肾功能不全患者: (1) 肌酐清除率20 ∼ 5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2) 肌酐清除率10 ∼ 20 mL/min:本品起始剂量为40 mg,每日1次。 (3) 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4) 血容量不足患者:对于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例如,服用大剂量利尿剂且无法减量者),本品起始剂量为40 mg,每日1次。 5) 肝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的起始剂量为本品40 mg,每日1次,且不得超过每日80 mg。重度肝功能不全、肝硬化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2. 心力衰竭 成人:建议起始剂量为本品40 mg,每日2次口服,可增加至每次80 mg或160 mg。与利尿剂联合使用时,应考虑减少利尿剂剂量。每日最大剂量为320 mg,分次给药。不建议本品与ACE抑制剂和β受体阻滞剂三联联合用药。 3. 降低心肌梗死后死亡风险 成人:可在心肌梗死发作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建议起始剂量为本品20 mg,每日2次;之后数周内,根据患者的耐受性,逐步增加剂量至本品40 mg、80 mg、160 mg,每日2次。 如出现低血压症状或肾功能衰竭,应考虑减量。 4. 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不低于10 mL/min时无需调整剂量;但由于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的使用经验不足,不得使用本品。 5. 肝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本品每日剂量最好不超过80 mg。若每日给予80 mg或以上,增加剂量时应考虑治疗获益是否大于风险。重度肝功能不全、肝硬化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 瑞舒伐他汀 1. 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IIa型)、混合型高脂血症(IIb型)、原发性异常β脂蛋白血症(III型)及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 开始使用本品前及用药期间,患者均应遵循标准降胆固醇饮食,并在整个治疗期间持续进行。服用本品不受进食影响,可在一天中的任何时间服用。初始剂量为5毫克,每日1次;若需要进一步降低LDL-胆固醇,可调整剂量作为维持剂量给药。维持剂量为10毫克,每日1次,大多数患者可通过该剂量得到控制。应间隔4周或更长时间,根据LDL-胆固醇水平、治疗目标及患者的反应适当调整维持剂量,最多可增加至20毫克,每日1次。 2. 老年人:无需调整剂量。 3. 肾功能衰竭患者:轻度及中度肾功能衰竭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衰竭患者不得使用本品。中度肾功能衰竭患者使用本品20mg时应特别谨慎。 4. 肝功能衰竭患者:Child-Pugh评分为7分或以下时,未见瑞舒伐他汀全身暴露量增加;Child-Pugh评分为8或9分的患者则有所增加。对于此类患者,应考虑检查肾功能。尚无Child-Pugh评分超过9分患者的用药经验。活动性肝病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5. 种族:由于亚洲患者使用本品时全身暴露量增加,建议初始剂量为5毫克。禁用40毫克剂量。 6. 易患肌病的患者:建议此类患者的初始剂量为5毫克。此类患者中的部分患者禁用本品40毫克剂量。 对于同时服用缬沙坦和瑞舒伐他汀的患者,为方便服用,可改用本品(各单一活性成分含量相同的复方制剂)。
儿童服用量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成分

生产厂家
东光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高血压·心力衰竭,改善血脂异常,抑制动脉粥样硬化及心血管风险

  • 原发性高血压、心衰、左心室衰竭、左心室收缩功能衰竭、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异质性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混合型高脂血症、同源性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异常β脂蛋白血症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含有用于高血压和心衰、降低心肌梗死后死亡风险的缬沙坦,以及用于多种形式高胆固醇血症和降低心血管疾病风险的洛卡特普。缬沙坦主要用于降低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心衰患者以及心肌梗死后左心室功能下降患者的死亡风险。洛卡特普有助于降低高胆固醇血症患者的胆固醇水平,抑制动脉粥样硬化的进展,并减少心血管疾病及中风、心肌梗死的风险。这两种成分应联合使用,对改善心血管健康和降低风险有效。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本品仅适用于成人,给药剂量应根据缬沙坦/瑞舒伐他汀各成分的疗效及耐受性,在每位患者中进行个体化调整。 ◆ 缬沙坦 1. 原发性高血压 可随餐用水送服,也可在两餐之间服用。建议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例如早晨)服用。 1) 成人:无论性别或种族,建议口服缬沙坦80 mg,每日1次。 降压作用在2周内逐渐显现,4周后达到最大效果。 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160 mg,或联合使用利尿剂。如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最高320 mg。 2) 老年人(75岁以上):本品起始剂量为40 mg,每日1次。 3) 肾功能不全患者: (1) 肌酐清除率20 ∼ 5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2) 肌酐清除率10 ∼ 20 mL/min:本品起始剂量为40 mg,每日1次。 (3) 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4) 血容量不足患者:对于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例如,服用大剂量利尿剂且无法减量者),本品起始剂量为40 mg,每日1次。 5) 肝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的起始剂量为本品40 mg,每日1次,且不得超过每日80 mg。重度肝功能不全、肝硬化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2. 心力衰竭 成人:建议起始剂量为本品40 mg,每日2次口服,可增加至每次80 mg或160 mg。与利尿剂联合使用时,应考虑减少利尿剂剂量。每日最大剂量为320 mg,分次给药。不建议本品与ACE抑制剂和β受体阻滞剂三联联合用药。 3. 降低心肌梗死后死亡风险 成人:可在心肌梗死发作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建议起始剂量为本品20 mg,每日2次;之后数周内,根据患者的耐受性,逐步增加剂量至本品40 mg、80 mg、160 mg,每日2次。 如出现低血压症状或肾功能衰竭,应考虑减量。 4. 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不低于10 mL/min时无需调整剂量;但由于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的使用经验不足,不得使用本品。 5. 肝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本品每日剂量最好不超过80 mg。若每日给予80 mg或以上,增加剂量时应考虑治疗获益是否大于风险。重度肝功能不全、肝硬化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 瑞舒伐他汀 1. 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IIa型)、混合型高脂血症(IIb型)、原发性异常β脂蛋白血症(III型)及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 开始使用本品前及用药期间,患者均应遵循标准降胆固醇饮食,并在整个治疗期间持续进行。服用本品不受进食影响,可在一天中的任何时间服用。初始剂量为5毫克,每日1次;若需要进一步降低LDL-胆固醇,可调整剂量作为维持剂量给药。维持剂量为10毫克,每日1次,大多数患者可通过该剂量得到控制。应间隔4周或更长时间,根据LDL-胆固醇水平、治疗目标及患者的反应适当调整维持剂量,最多可增加至20毫克,每日1次。 2. 老年人:无需调整剂量。 3. 肾功能衰竭患者:轻度及中度肾功能衰竭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衰竭患者不得使用本品。中度肾功能衰竭患者使用本品20mg时应特别谨慎。 4. 肝功能衰竭患者:Child-Pugh评分为7分或以下时,未见瑞舒伐他汀全身暴露量增加;Child-Pugh评分为8或9分的患者则有所增加。对于此类患者,应考虑检查肾功能。尚无Child-Pugh评分超过9分患者的用药经验。活动性肝病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5. 种族:由于亚洲患者使用本品时全身暴露量增加,建议初始剂量为5毫克。禁用40毫克剂量。 6. 易患肌病的患者:建议此类患者的初始剂量为5毫克。此类患者中的部分患者禁用本品40毫克剂量。 对于同时服用缬沙坦和瑞舒伐他汀的患者,为方便服用,可改用本品(各单一活性成分含量相同的复方制剂)。

儿童服用量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注意事项

本药在妊娠期间特别是妊娠中期和后期使用时可能对胎儿造成严重损害,因此如果确认妊娠,应立即停止使用本药。 对本药过敏或在怀孕中、怀孕可能性存在的女性及哺乳期妇女不应使用本药。 肝肾功能严重受损患者、特定遗传病或肌病患者也应避免使用本药。 老年人、高钾血症患者、肝障碍患者等在使用本药时需谨慎,须定期接受肝功能和肾功能检查。 本药可能引起肌肉疼痛、肌肉虚弱,偶尔可能导致严重的肌肉损伤——横纹肌溶解症,因此如出现肌肉疼痛或无力,应立即告知医生。 此外,本药可能影响肝功能,因此如出现肝炎症状或黄疸,应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使用本药期间可能与其他药物发生相互作用,因此若正在使用其他药物,务必告知医生或药剂师。 特别是与钾保持性利尿剂或钾补充剂共同使用时,血中钾浓度可能会危险性升高,请务必小心。 驾驶或操作机器时可能出现头晕或嗜睡等症状,因此需要注意。 本药在儿童和青少年中尚未确认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故不建议使用。 如过量使用,可能存在意识下降、血压下降等风险,应立即前往医院接受适当治疗。 本药应存放在儿童无法接触的地方,并建议不将其转移至其他容器。

副作用

消化不良,恶心,胸部不适,眩晕,头痛,结膜出血,便秘,乏力,胸痛,面部水肿,周围水肿,鼻咽炎,尿路感染,挫伤,血清肝氨基转移酶增高,血清肌酐磷酸激酶增高,血钾增高,γ-谷氨酰转肽酶增高,骨骼肌僵硬,四肢疼痛,感觉减退,焦虑,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脊柱管狭窄,失语症,口腔出血,呕吐,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糖尿病并发症,腿骨折,脊柱骨折,骨折,皮肤肿块,二度房室传导阻滞,前庭炎,视网膜脱落,不明皮肤肿瘤类似状态,带状疱疹,椎间盘突出,咯血,咳痰病,支气管炎,感觉异常,嗓音沙哑,胃食管反流,憩室炎,口腔炎,胃炎,腕管综合征,寒战,面部潮红,血糖增高,中性脂肪增高,血压升高,高血压加重,颈/肩痛,脚趾骨折,骨髓炎,皮肤感染,不明皮肤炎症,局部皮肤反应,心悸,心绞痛加重,听觉异常,过敏性膀胱,血肌酐增高,玻璃体脱落,生殖功能障碍,前列腺肥大,撕裂伤,贫血,耳鸣,紧张亢奋,运动功能减退,神志模糊,皮疹,肌肉疼痛,头痛,眩晕,便秘,腹痛,瘙痒,皮疹,荨麻疹,肌肉疼痛,肌病,横纹肌溶解症,乏力,血小板减少,黄疸,肝炎,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嗜酸性粒细胞增多伴全身症状的药物反应综合症,狼疮样综合症,肌肉撕裂,关节痛,免疫介导性坏死性肌病,血尿,浮肿,抑郁症,睡眠障碍,咳嗽,呼吸困难,腹泻,致命性及非致命性肝衰竭,性功能异常,男性乳腺发育,记忆力减退,健忘症,记忆丧失,记忆障碍,混淆,低血压,直立性眩晕,直立性低血压,肾功能损害,高钾血症,血管性水肿,潮红,瘙痒,血清病,血管炎,晕厥,鼻出血,间质性肺炎,低血糖,休克,意识丧失,横纹肌溶解症,无粒细胞症,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红细胞容量减少,血红蛋白减少,浮肿,乏力,不眠症,潮红,性欲减退,眩晕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对光敏感,应存放在不透光的容器内。同时,为保持药效,重要的是以1度至30度的室温下存放。

外观·包装

外观

棕色椭圆形薄膜涂层片

包装单位

30片(10片/PTP x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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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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