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杰加巴胶囊75毫克(普瑞巴林)

杰加巴胶囊75毫克(普瑞巴林)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成分・含量
普瑞巴林›75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第一药品有限公司
外观
含有白色粉末的上部琥珀色、下部白色的硬胶囊剂
包装
30胶囊/瓶, 60胶囊/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2000752 · 批准 2020.02.10 · 医保编码 64540651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纤维肌痛;作为辅助治疗用于癫痫部分性发作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本品以普瑞巴林计,每日总剂量分2次给药,不受进食影响,口服。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 肾功能障碍患者”) 1. 神经病理性疼痛 1) 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3至7天后增加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天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2)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300 mg/日。再过1周后,可增加至目标日剂量600 mg。如不能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减量。(参见“4. 停药”) 2. 癫痫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天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3. 纤维肌痛 本品用于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300 mg-450 mg/日。起始剂量为75 mg,每日2次(150 mg/日);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加至150 mg,每日2次(300 mg/日)。对于服用300 mg/日仍未获得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加至225 mg,每日2次(450 mg/日)。临床研究也使用了600 mg/日的剂量,但没有证据表明该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足够的耐受性。考虑到不良反应与剂量有关,不建议使用超过450 mg/日的剂量。 4. 停药 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停用本品时应逐渐减量,停药过程至少间隔1周。 5. 肾功能障碍患者 本品经全身循环后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泄。本品的清除率直接受肌酐清除率影响,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根据肌酐清除率个体化减量。肌酐清除率[表1]按以下公式计算。 *女性应将上述计算所得结果乘以0.85。 本品可通过血液透析有效地从血浆中清除。(4小时内约清除50%)。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应根据肾功能调整普瑞巴林的日剂量。除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日剂量外,每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额外给予补充剂量。 [表1]. 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普瑞巴林剂量 肌酐清除率(CLcr),(mL/min) 普瑞巴林每日总剂量a 给药方法 起始剂量(mg/日) 最大剂量(mg/日) ≥60: 150, 600, BID或TID ≥30-<60: 75, 300, BID或TID ≥15-<30: 25-50, 150, QD或BID <15: 25, 75, QD 血液透析后的追加剂量: 25, 100, 单次剂量 b T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3次给药 B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2次给药 QD = 每日给药1次 a: 每日总剂量(mg/日)应按照给药方法中所述分次给药。 b: 追加剂量是指额外单次给予的剂量。 6. 肝功能障碍患者 肝功能障碍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 老年人(65岁及以上) 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服用量
由于12岁以下儿童和12-17岁青少年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给药。

成分

生产厂家
第一药品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纤维肌痛;作为辅助治疗用于癫痫部分性发作

  • 周围神经病变性疼痛
  • 中枢神经病变性疼痛
  • 部分发作
  • 纤维肌痛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成人周围及中枢神经病变性疼痛的治疗。此外,还可用作癫痫患者辅助治疗部分发作的药物,适用于伴或不伴有全身症状的情况。同时,对纤维肌痛的症状也有帮助。这些效用在神经系统及疼痛相关疾病的管理中起重要作用。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本品以普瑞巴林计,每日总剂量分2次给药,不受进食影响,口服。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 肾功能障碍患者”) 1. 神经病理性疼痛 1) 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3至7天后增加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天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2)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300 mg/日。再过1周后,可增加至目标日剂量600 mg。如不能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减量。(参见“4. 停药”) 2. 癫痫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天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3. 纤维肌痛 本品用于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300 mg-450 mg/日。起始剂量为75 mg,每日2次(150 mg/日);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加至150 mg,每日2次(300 mg/日)。对于服用300 mg/日仍未获得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加至225 mg,每日2次(450 mg/日)。临床研究也使用了600 mg/日的剂量,但没有证据表明该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足够的耐受性。考虑到不良反应与剂量有关,不建议使用超过450 mg/日的剂量。 4. 停药 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停用本品时应逐渐减量,停药过程至少间隔1周。 5. 肾功能障碍患者 本品经全身循环后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泄。本品的清除率直接受肌酐清除率影响,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根据肌酐清除率个体化减量。肌酐清除率[表1]按以下公式计算。 *女性应将上述计算所得结果乘以0.85。 本品可通过血液透析有效地从血浆中清除。(4小时内约清除50%)。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应根据肾功能调整普瑞巴林的日剂量。除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日剂量外,每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额外给予补充剂量。 [表1]. 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普瑞巴林剂量 肌酐清除率(CLcr),(mL/min) 普瑞巴林每日总剂量a 给药方法 起始剂量(mg/日) 最大剂量(mg/日) ≥60: 150, 600, BID或TID ≥30-<60: 75, 300, BID或TID ≥15-<30: 25-50, 150, QD或BID <15: 25, 75, QD 血液透析后的追加剂量: 25, 100, 单次剂量 b T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3次给药 B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2次给药 QD = 每日给药1次 a: 每日总剂量(mg/日)应按照给药方法中所述分次给药。 b: 追加剂量是指额外单次给予的剂量。 6. 肝功能障碍患者 肝功能障碍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 老年人(65岁及以上) 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服用量

由于12岁以下儿童和12-17岁青少年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给药。

注意事项

此药可能增加自杀念头或自杀行为的风险,因此在服用期间如出现情绪变化或异常行为,必须立即咨询医疗人员。 对本药成分过敏的患者或有特定遗传性乳糖代谢障碍的患者禁用。 糖尿病患者服用此药后可能会体重增加,可能需要调整血糖控制药物的剂量。 如出现血管性水肿等过敏反应,必须立即停止用药并告知医疗人员。 老年人服用本药可能会增加头晕或嗜睡的风险,因此需要小心,如出现这些症状,建议采取安全措施,以避免事故发生。 可能出现暂时性视力模糊或视力变化,若有异常症状,应告知医疗人员。 停药时可能出现失眠、头痛、焦虑等戒断症状,应在医生指导下调整用药。 与其他可能影响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一起服用时,副作用可能加重,因此必须告知医生所服用的其他药物。 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可能需要调整剂量。 在怀孕早期,由于存在胎儿畸形的风险,怀孕或计划怀孕的女性在服用前必须咨询医生,并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哺乳期女性应咨询医疗人员,决定是否停药或停止哺乳,因为本药可能会通过母乳传递。 在服用此药后,应避免驾驶或操作危险机械,直到头晕或嗜睡消失为止。 过量服用可能导致混乱、嗜睡、抽搐等症状,如发生这种情况,应立即接受急救治疗。 应存放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安全地点,并建议不要转移到其他容器中。 在服用此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发热、呼吸困难等严重异常反应,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告知医疗人员。

副作用

  • 自杀冲动
  • 自杀行为
  • 抑郁症
  • 情绪和行为的异常变化
  • 血管性水肿
  • 面部水肿
  • 口周水肿
  • 上呼吸道水肿
  • 头晕
  • 嗜睡
再查看 194 项症状
  • 意识丧失
  • 混乱
  • 精神障碍
  • 视力模糊
  • 视力变化
  • 失眠
  • 头痛
  • 恶心
  • 焦虑
  • 腹泻
  • 流感样症状
  • 不安
  • 自杀念头
  • 疼痛
  • 发作
  • 多汗症
  • 滥用
  • 依赖
  • 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增加
  • 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增加
  • 血糖增加
  • 血小板计数降低
  • 血钾降低
  • 血清肌酐增加
  • 白细胞计数降低
  • 鼻咽炎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食欲增加
  • 食欲减退
  • 低血糖
  • 混乱
  • 定向障碍
  • 刺激过敏
  • 幸福感
  • 性欲减退
  • 二重人格
  • 性感觉异常
  • 不安
  • 情绪波动
  • 情感低落
  • 情感高涨
  • 幻觉
  • 异常梦境
  • 性欲增加
  • 恐慌发作
  • 抑制不住
  • 麻木
  • 协调障碍
  • 平衡障碍
  • 记忆丧失
  • 注意力障碍
  • 记忆力障碍
  • 颤抖
  • 发音障碍
  • 感觉异常
  • 感觉降低
  • 镇静
  • 嗜睡症
  • 认知障碍
  • 眼球震颤
  • 语言障碍
  • 肝大性痉挛
  • 反射降低
  • 运动异常
  • 精神运动性过敏
  • 体位性头晕
  • 知觉过敏
  • 烧灼感
  • 活动颤抖
  • 晕厥
  • 昏迷
  • 运动减退症
  • 嗅觉异常
  • 味觉丧失
  • 书写障碍
  • 复视
  • 眼干
  • 眼球肿胀
  • 视力下降
  • 眼痛
  • 眼疲劳
  • 泪液分泌增加
  • 眼球刺激
  • 瞳孔扩大
  • 震动时
  • 视野深度感知变化
  • 斜视
  • 视野明亮
  • 晕动
  • 听觉过敏
  • 1度房室传导阻滞
  • 心动过速
  • 同性减慢
  • 同性心动过速
  • 同性心律不齐
  • 低血压
  • 高血压
  • 脸红
  • 面部潮红
  • 四肢寒冷
  • 呼吸困难
  • 鼻出血
  • 咳嗽
  • 鼻充血
  • 鼻炎
  • 打鼾
  • 咽紧张
  • 鼻腔干燥
  • 呼吸抑制
  • 恶心
  • 腹部膨胀
  • 便秘
  • 口干
  • 腹胀
  • 唾液分泌过多
  • 反流性食管炎
  • 口腔感觉降低
  • 腹水
  • 吞咽困难
  • 胰腺炎
  • 出汗
  • 纹丘疹
  • 荨麻疹
  • 冷汗
  • 肌肉痉挛
  • 关节痛
  • 背痛
  • 四肢疼痛
  • 子宫颈痉挛
  • 关节肿胀
  • 肌肉痛
  • 肌肉抽搐
  • 颈部疼痛
  • 肌肉僵硬
  • 橫纹肌溶解
  • 排尿障碍
  • 尿失禁
  • 尿量减少
  • 肾衰竭
  • 勃起功能障碍
  • 射精延迟
  • 性功能障碍
  • 痛经
  • 无月经
  • 乳房疼痛
  • 乳房分泌物
  • 乳房肥大
  • 周围水肿
  • 水肿
  • 行走异常
  • 跌倒
  • 醉酒感
  • 感觉异常
  • 疲劳
  • 胸部紧绷感
  • 全身水肿
  • 疼痛
  • 发热
  • 盗汗
  • 无力
  • 口渴
  • 体重增加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增加
  • 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增加
  • 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增加
  • 血糖增加
  • 血小板计数降低
  • 血钾降低
  • 血清肌酐增加
  • 白细胞计数降低
  • 过敏性
  • 过敏反应
  • 头痛
  • 角膜炎
  • 混合性心力衰竭
  • 肺水肿
  • 恶心
  • 腹泻
  • 舌肿
  • 瘙痒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
  • 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 尿潴留
  • 女性型乳腺症
  • 倦怠
  • 急性谵妄
  • 瘫痪(面部瘫痪)
  • 情感障碍
  • 嗜睡
  • 混乱状态
  • 抑郁症
  • 动摇
  • 不安
  • 发作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必须存放在密封容器中,以避免与空气或湿气接触,存放温度建议在15度到30度之间的室温条件下。 这样存放可以保持药物效果较长时间。

外观·包装

外观

含有白色粉末的上部琥珀色、下部白色的硬胶囊剂

包装单位

30胶囊/瓶, 60胶囊/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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