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效胶囊(对乙酰氨基酚)
对乙酰氨基酚 325mg
软胶囊 · 非处方药
第一健康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基准编码 201907215 · 申报 2019.10.14
该产品已于2024.10.14变为已过期状态。目前可能已停止销售,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缓解感冒(发热、疼痛)及疼痛(头痛、神经痛)
本药用于缓解由感冒引起的发热和疼痛、头痛、神经痛、肌肉痛、月经过痛以及扭伤痛等多种疼痛。此外,对牙痛、关节痛、类风湿性疼痛也有效,有助于整体疼痛改善。
每次服用2粒,每日3~4次(每4~6小时一次),根据需要服用。 每日最大剂量不得超过4克(12粒)。 本药应在可能的最短时间内以最低有效剂量服用。
12岁及以上儿童每次服用2粒,每日3~4次(每4~6小时一次),根据需要服用。 每日最大剂量不得超过4克(12粒)。 本药应在可能的最短时间内以最低有效剂量服用。
本药可能引起肝损伤,因此每天定期饮用超过三杯酒的人在服用前必须咨询医生或药师。 在服用本药期间,如出现皮肤出现皮疹或瘙痒、红斑等严重皮肤反应,应立即停止服用并咨询专业人士。 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成分,因此应注意不要超过每日最大剂量,并且不得与其他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产品一同服用。 对本药过敏或有消化性溃疡、严重肝功能障碍、肾脏功能障碍、心脏功能减退、阿司匹林哮喘病史的人不应服用。 在服用特定药物或饮酒的情况下也最好不要服用本药。 如果存在肝肾功能问题或血液异常、出血倾向、哮喘、高龄、怀孕或哺乳,务必在使用本药之前咨询医疗专业人士。 如果在服用期间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呼吸困难、皮疹、呕吐、胃肠道出血等症状,应立即停止服用并咨询医生。 长时间服用时需定期进行血液检查和肝功能检查,如有异常可能需要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 儿童和老年人应以最低剂量服用,服用后需仔细观察状况,并避免与其他消炎镇痛药共同服用。 为缓解疼痛不得连续使用超过10天,为缓解发热则不得连续使用超过3天,如症状持续或加重,请咨询专业人士。 若误服过量,即使没有明显症状也需立即就医并接受适当治疗,可能需要给予保护肝脏的药物。 本药需存放在密闭容器中,存放在儿童无法触及的阴凉处,需放回原容器以安全使用。
荨麻疹、严重水肿、胸闷、呼吸困难、休克、过敏反应、哮喘发作、血小板减少、嗜中性粒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亚硝基血红蛋白血症、血小板功能降低、发绀、过敏症状、低血压、皮肤粘膜症候群(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里尔综合症)、胃肠道出血、消化性溃疡、穿孔、慢性肝坏死、急性胰腺炎、慢性肝炎、肾脏毒性
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瘙痒性(痒)皮疹、皮疹、固定皮疹、AST升高、ALT升高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以防空气或潮气进入。最佳储存温度为1度至30度之间的室温。
含有淡黄色透明液体的橙色透明长方形胶囊
PTP : 10 粒/托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对乙酰氨基酚 325mg
软胶囊 · 非处方药
第一健康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乙酰氨基酚 325mg
软胶囊 · 非处方药
(株)阿尔菲生物

对乙酰氨基酚 500mg
片剂 · 非处方药
韩国强生销售(有)公司

对乙酰氨基酚 160mg
片剂 · 非处方药
科昂制药有限公司

对乙酰氨基酚 160mg
片剂 · 非处方药
三亚制药(株)

对乙酰氨基酚 80mg
咀嚼 片剂 · 非处方药
三亚制药(株)
对乙酰氨基酚 160mg
片剂 · 非处方药
安国药品有限公司

对乙酰氨基酚 500mg
片剂 · 非处方药
阿尔法制药有限公司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