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来克萨元片5毫克(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来克萨元片5毫克(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处方药片剂静脉注射
成分・含量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6.39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哈娜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
白色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
30片/瓶,30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906511 · 批准 2019.09.18 · 医保编码 65780727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抑郁障碍、焦虑障碍(惊恐、社交焦虑等)及强迫症
给药对象
成人
成人给药量
对于超过20mg/日的剂量,其安全性尚未确立。 本品每日1次,于早晨或晚上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1) 成人 (1) 重度抑郁障碍: 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至最大20mg/日。如需将本品剂量增至20mg,应至少间隔1周后再增加剂量。 通常,抗抑郁药需要2-4周才能起效。症状消失后,为确保治疗效果,仍需至少进行6个月的药物治疗。 (2) 伴或不伴广场恐惧症的惊恐障碍: 建议初始剂量为5mg/日,服用1周后增至10mg/日。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至最大20mg/日。 最大疗效约在3个月后显现。对于惊恐障碍的治疗,本品连续使用超过10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经过系统研究。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每位患者,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3) 社交焦虑障碍: 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通常需要2-4周才能改善症状。此后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减至5mg/日,或增至最大20mg/日。 社交焦虑障碍是一种病程慢性的疾病,为确保治疗效果,建议持续治疗12周。对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为期6个月的长期治疗研究;为预防复发,应根据每位患者的情况考虑长期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长期治疗的益处。 社交焦虑障碍是针对特定障碍的明确诊断术语,不应与过度害羞混淆。仅当社交焦虑障碍显著妨碍职业和社会活动时,才进行药物治疗。药物治疗与认知行为疗法的比较尚未经过评估。药物治疗是整体治疗策略的一部分。 (4) 广泛性焦虑障碍: 初始剂量为10mg,每日1次。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在至少服用1周后增至最大20mg/日。 对接受12周开放治疗后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至少6个月、剂量为20mg/日的长期治疗试验。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本品对每位患者进行长期治疗的益处。 (5) 强迫症: 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至最大20mg/日。 对接受16周开放治疗后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至少24周、剂量为10mg或20mg/日的长期治疗试验。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疾病,为确保症状得到控制,应给予足够疗程;长期使用本品时,应定期重新评估对每位患者的益处及给药剂量。 2) 肾功能不全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CLCR < 30㎖/min)应慎用。 3) 肝功能不全患者 建议前2周以5mg/日作为初始剂量。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至10mg/日。 4) 停药 停用本品时,应至少在1-2周内逐渐减量,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戒断症状。 5) 与精神疾病治疗用MAO抑制剂转换相关 停用精神疾病治疗用MAO抑制剂并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时,两者之间应至少间隔14日。相反,如需开始使用精神疾病治疗用MAO抑制剂,应在停用本制剂后至少间隔14日。 6)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应开始使用本制剂,因为这会增加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对于需要包括住院在内的其他干预措施、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状态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接受本制剂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若无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对特定患者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的获益超过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患者应在开始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后2周内,或在最后一次给药后24小时内(以较早者为准)监测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最后一次给药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对于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本制剂以不超过1mg/kg的剂量静脉注射时的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了解此类用法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急性症状。

成分

生产厂家
哈娜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抑郁障碍、焦虑障碍(惊恐、社交焦虑等)及强迫症

  • 主要抑郁障碍、广场恐惧症、惊恐障碍、社交焦虑障碍、社交恐惧症、广泛性焦虑障碍、强迫症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主要抑郁障碍和惊恐障碍,尤其是在有无广场恐惧症的情况下使用。此外,它对社交焦虑障碍(社交恐惧症)、广泛性焦虑障碍和强迫症也有效。通过改善这些心理健康问题,有助于患者的日常生活和社会功能的恢复。因此,它被用于以抑郁和焦虑为中心的多种心理障碍的治疗。

给药方法

成人给药量

对于超过20mg/日的剂量,其安全性尚未确立。 本品每日1次,于早晨或晚上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1) 成人 (1) 重度抑郁障碍: 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至最大20mg/日。如需将本品剂量增至20mg,应至少间隔1周后再增加剂量。 通常,抗抑郁药需要2-4周才能起效。症状消失后,为确保治疗效果,仍需至少进行6个月的药物治疗。 (2) 伴或不伴广场恐惧症的惊恐障碍: 建议初始剂量为5mg/日,服用1周后增至10mg/日。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至最大20mg/日。 最大疗效约在3个月后显现。对于惊恐障碍的治疗,本品连续使用超过10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经过系统研究。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每位患者,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3) 社交焦虑障碍: 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通常需要2-4周才能改善症状。此后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减至5mg/日,或增至最大20mg/日。 社交焦虑障碍是一种病程慢性的疾病,为确保治疗效果,建议持续治疗12周。对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为期6个月的长期治疗研究;为预防复发,应根据每位患者的情况考虑长期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长期治疗的益处。 社交焦虑障碍是针对特定障碍的明确诊断术语,不应与过度害羞混淆。仅当社交焦虑障碍显著妨碍职业和社会活动时,才进行药物治疗。药物治疗与认知行为疗法的比较尚未经过评估。药物治疗是整体治疗策略的一部分。 (4) 广泛性焦虑障碍: 初始剂量为10mg,每日1次。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在至少服用1周后增至最大20mg/日。 对接受12周开放治疗后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至少6个月、剂量为20mg/日的长期治疗试验。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本品对每位患者进行长期治疗的益处。 (5) 强迫症: 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至最大20mg/日。 对接受16周开放治疗后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至少24周、剂量为10mg或20mg/日的长期治疗试验。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疾病,为确保症状得到控制,应给予足够疗程;长期使用本品时,应定期重新评估对每位患者的益处及给药剂量。 2) 肾功能不全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CLCR < 30㎖/min)应慎用。 3) 肝功能不全患者 建议前2周以5mg/日作为初始剂量。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至10mg/日。 4) 停药 停用本品时,应至少在1-2周内逐渐减量,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戒断症状。 5) 与精神疾病治疗用MAO抑制剂转换相关 停用精神疾病治疗用MAO抑制剂并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时,两者之间应至少间隔14日。相反,如需开始使用精神疾病治疗用MAO抑制剂,应在停用本制剂后至少间隔14日。 6)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应开始使用本制剂,因为这会增加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对于需要包括住院在内的其他干预措施、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状态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接受本制剂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若无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对特定患者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的获益超过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患者应在开始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后2周内,或在最后一次给药后24小时内(以较早者为准)监测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最后一次给药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对于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本制剂以不超过1mg/kg的剂量静脉注射时的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了解此类用法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急性症状。

注意事项

本药在有主要抑郁症或其他精神疾病的儿童、青少年及年轻成人使用时,可能会增加自杀冲动或行为的风险,因此医生必须谨慎决定是否使用。 本药不得与特定药物共同使用,尤其是与MAO抑制剂、苯噻嗪和延长QT间期的药物同时服用可能会出现严重副作用,因此需要特别注意。 青光眼患者或有青光眼病史的患者需谨慎使用本药,因为本药可能会扩大瞳孔,提高眼内压。 在用药初始的1~2周内,常常出现焦虑、失眠、头晕、恶心等副作用,这些症状往往随时间推移而减轻。 在服用抗抑郁药期间,抑郁症状可能恶化,出现自杀念头、攻击性、冲动等异常行为,因此患者及其家属须仔细观察症状,并在发现异常时立即咨询医生。 本药可能增加癫痫患者的发作风险,因此癫痫患者需在用药前后进行严格观察。 突然停止用药可能引发头晕、焦虑、失眠等戒断症状,因此应遵医嘱逐渐减少剂量。 孕妇或哺乳期女性在使用本药时可能会影响胎儿或新生儿,因此必须咨询医生后再使用;在哺乳期间,建议停止哺乳。 老年人应从低剂量开始,谨慎调整剂量,患有心脏疾病的患者因可能发生心律失常需特别注意。 本药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可能需谨慎,因此服用后应仔细观察自身状况。 过量使用可能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异常、胃肠不适、心律不齐等症状,应立即接受医疗机构的适当治疗。 本药应存放在儿童无法接触的地方,且不应转移至其他容器中,以确保安全。

副作用

  • 血小板减少症
  • 过敏反应
  • 不适当抗利尿激素分泌
  • 高泌乳素血症
  • 食欲减退
  • 食欲增加
  • 体重增加
  • 体重减轻
  • 低钠血症
  • 食欲不振
再查看 111 项症状
  • 焦虑
  • 坐立不安
  • 异常梦境
  • 性欲减退
  • 性高潮障碍
  • 磨牙
  • 不安
  • 神经敏感
  • 恐慌发作
  • 精神错乱
  • 攻击性
  • 皮质下解离
  • 幻觉
  • 躁狂
  • 自杀念头
  • 自杀行为
  • 失眠
  • 嗜睡
  • 眩晕
  • 知觉异常
  • 震颤
  • 味觉障碍
  • 睡眠障碍
  • 晕厥
  • 血清素综合征
  • 运动障碍
  • 运动障碍
  • 痉挛
  • 精神运动性不安
  • 坐立不安症
  • 散瞳
  • 视觉障碍
  • 耳鸣
  • 心动过速
  • 心动过缓
  • 心电图QT延长
  • 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
  • 室性心律失常
  • 体位性低血压
  • 副鼻窦炎
  • 打哈欠
  • 鼻出血
  • 恶心
  • 腹泻
  • 便秘
  • 呕吐
  • 口渴
  • 胃肠道出血
  • 肝炎
  • 肝功能异常
  • 出汗增加
  • 荨麻疹
  • 脱发
  • 皮疹
  • 瘙痒
  • 点状出血
  • 血管性水肿
  • 关节疼痛
  • 肌肉疼痛
  • 横纹肌溶解
  • 尿潴留
  • 射精障碍
  • 勃起障碍
  • 子宫出血
  • 月经过多
  • 乳汁漏出
  • 产后出血
  • 持续勃起症
  • 疲劳
  • 发热
  • 水肿
  • 头痛
  • 口腔干燥症
  • 腹痛
  • 消化不良
  • 肠炎
  • 感觉异常
  • 咳嗽
  • 性功能障碍
  • 心悸
  • 麻痹
  • 锥体外系障碍
  • 偏头痛
  • 哮喘
  • 呼吸困难
  • 骨折
  • 高血压
  • 胸痛
  • 频尿
  • 震颤
  • 口干
  • 胃灼热
  • 镇静
  • 焦虑
  • 视觉幻觉
  • 失眠
  • 幻觉
  • 情绪不稳定
  • 敏感性
  • 视觉障碍
  • 眩晕
  • 睡眠障碍
  • 不安
  • 精神错乱
  • 出汗
  • 头痛
  • 腹泻
  • 心悸
  • 低血压
  • 低钾血症
  • 低镁血症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为保护本药免受空气和潮湿的影响,应存放于密闭容器中。推荐存放温度在1度至30度之间的室温。

外观·包装

外观

白色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单位

30片/瓶,300片/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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