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PS加巴林胶囊25毫克(普瑞巴林)

PS加巴林胶囊25毫克(普瑞巴林)

处方药硬胶囊
成分・含量
普瑞巴林›25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株)金优药业
外观
外壳上部为淡黄色,下部为白色的硬胶囊,内含白色粉末
包装
30胶囊/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906161 · 批准 2019.08.29 · 医保编码 69800415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纤维肌痛,作为癫痫部分性发作的辅助治疗
使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剂量
本品以普瑞巴林计,每日总剂量分为2次服用,不受进食影响,口服给药。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 肾功能障碍患者”) 1. 神经病理性疼痛 1) 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3日至7日后增加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2)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300 mg/日。再过1周后,可增加至目标日剂量600 mg。如患者不能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减量。(参见“4. 停药”) 2. 癫痫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3. 纤维肌痛 本品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300 mg-450 mg/日。起始剂量为75 mg,每日2次(150 mg/日),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加至150 mg,每日2次(300 mg/日)。对于服用300 mg/日未获得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加至225 mg,每日2次(450 mg/日)。虽然也针对600 mg/日的剂量进行了临床研究,但没有证据表明该剂量能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足够的耐受性。考虑到不良反应与剂量相关,不建议使用超过450 mg/日的剂量。 4. 停药 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停用本品时,应至少间隔1周逐渐停药。 5. 肾功能障碍患者 本品经全身循环后,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泄。本品的清除率直接受肌酐清除率影响,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根据肌酐清除率个体化减量。肌酐清除率[表1]按以下公式计算。 肌酐清除率(mL/min)* = [140 – 年龄 (岁)] x 体重(kg) 72 x 血清肌酐浓度(serum creatinine, mg/dL) * 女性的计算结果应乘以0.85。 本品可通过血液透析有效地从血浆中清除。(4小时内约清除50%)。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应根据肾功能调整普瑞巴林的日剂量。除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日剂量外,每次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额外给予补充剂量。 [表1] 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普瑞巴林剂量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普瑞巴林每日总剂量a 给药方法 起始剂量 (mg/日) 最大剂量 (mg/日) ≥60 150 600 BID或TID ≥30-<60 75 300 BID或TID ≥15-<30 25-50 150 QD或BID <15 25 75 QD 血液透析后的补充剂量 25 100 单次剂量 b T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为3次给药 B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为2次给药 QD = 每日给药1次 a: 每日总剂量 (mg/日)应按给药方法所示分次给药。 b: 补充剂量指额外单次给予的剂量。 6. 肝功能障碍患者 肝功能障碍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 老年人(65岁及以上) 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剂量
未满12岁的儿童:由于缺乏充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建议使用。 12-17岁的青少年患者:由于缺乏充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建议使用。

成分

生产厂家
(株)金优药业

功效・作用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纤维肌痛,作为癫痫部分性发作的辅助治疗

  • 周围神经病理性疼痛,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部分发作,纤维肌痛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成人的周围和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同时,它作为癫痫患者部分发作的辅助治疗剂,不论是否存在次要全身症状。此外,对于纤维肌痛也有效。即,缓解疼痛和控制发作,以及改善肌肉疼痛的药物。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本品以普瑞巴林计,每日总剂量分为2次服用,不受进食影响,口服给药。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 肾功能障碍患者”) 1. 神经病理性疼痛 1) 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3日至7日后增加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2)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300 mg/日。再过1周后,可增加至目标日剂量600 mg。如患者不能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减量。(参见“4. 停药”) 2. 癫痫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3. 纤维肌痛 本品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300 mg-450 mg/日。起始剂量为75 mg,每日2次(150 mg/日),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加至150 mg,每日2次(300 mg/日)。对于服用300 mg/日未获得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加至225 mg,每日2次(450 mg/日)。虽然也针对600 mg/日的剂量进行了临床研究,但没有证据表明该剂量能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足够的耐受性。考虑到不良反应与剂量相关,不建议使用超过450 mg/日的剂量。 4. 停药 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停用本品时,应至少间隔1周逐渐停药。 5. 肾功能障碍患者 本品经全身循环后,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泄。本品的清除率直接受肌酐清除率影响,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根据肌酐清除率个体化减量。肌酐清除率[表1]按以下公式计算。 肌酐清除率(mL/min)* = [140 – 年龄 (岁)] x 体重(kg) 72 x 血清肌酐浓度(serum creatinine, mg/dL) * 女性的计算结果应乘以0.85。 本品可通过血液透析有效地从血浆中清除。(4小时内约清除50%)。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应根据肾功能调整普瑞巴林的日剂量。除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日剂量外,每次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额外给予补充剂量。 [表1] 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普瑞巴林剂量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普瑞巴林每日总剂量a 给药方法 起始剂量 (mg/日) 最大剂量 (mg/日) ≥60 150 600 BID或TID ≥30-<60 75 300 BID或TID ≥15-<30 25-50 150 QD或BID <15 25 75 QD 血液透析后的补充剂量 25 100 单次剂量 b T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为3次给药 B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为2次给药 QD = 每日给药1次 a: 每日总剂量 (mg/日)应按给药方法所示分次给药。 b: 补充剂量指额外单次给予的剂量。 6. 肝功能障碍患者 肝功能障碍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 老年人(65岁及以上) 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剂量

未满12岁的儿童:由于缺乏充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建议使用。 12-17岁的青少年患者:由于缺乏充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建议使用。

注意事项

本药可增加自杀冲动或自杀行为的风险,因此在服用期间如出现情绪变化或抑郁症状,须立即告知医疗专业人员。 有对本药过敏或患有如乳糖不耐受等特定遗传性疾病的患者,不应使用本药。 糖尿病患者在服用本药后可能因体重增加影响血糖控制,因此可能需要调整降糖药物剂量。 在服药期间,如果出现面部或颈部周围肿胀的血管性水肿症状,须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疗专业人员。 老年人在服用本药时,可能会加重眩晕或嗜睡,因此需特别注意跌倒等意外风险。 可能会出现暂时性视力模糊或视力变化,停药后这些症状可能会改善。 如突然中止本药的服用,可能会出现失眠、头痛、恶心、焦虑等戒断症状,因此应与医疗专业人员协商,逐渐减少剂量。 如果与其他影响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一起使用,可能增加药物滥用或依赖的风险,因此需谨慎用药。 肾功能减退患者可能需要调整本药的剂量。 患有心脏疾病或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使用本药时应谨慎观察。 与阿片类镇痛药一起使用时,可能会增加中枢神经抑制效应,因此需特别注意呼吸抑制的风险。 妊娠早期,本药可能对胎儿产生影响,因此孕期应避免使用;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应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在哺乳期间,本药可通过母乳传递,因此应与医疗专业人员商量暂停哺乳或停药的方案。 进行驾驶或机械操作等危险活动时,建议在服药后待眩晕或嗜睡消退时再进行。 服药期间如出现严重皮疹或水泡,应立即停药并告知医疗专业人员。 在过量服用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混乱、嗜睡、抑郁等症状,应立即就医并获得适当治疗。 儿童或老年人使用本药时,特别注意保管,应放在儿童无法接触的地方。

副作用

  • 自杀冲动
  • 自杀行为
  • 抑郁症
  • 血管性水肿
  • 面部水肿
  • 口周水肿
  • 上呼吸道水肿
  • 头晕
  • 嗜睡
  • 意识丧失
再查看 185 项症状
  • 混乱
  • 精神障碍
  • 视线模糊
  • 视力变化
  • 失眠
  • 头痛
  • 恶心
  • 焦虑
  • 腹泻
  • 流感样症状
  • 坐立不安
  • 自杀想法
  • 疼痛
  • 发作
  • 多汗症
  • 滥用
  • 滥用药物
  • 依赖
  • 充血性心力衰竭
  • 严重呼吸抑制
  • 呼吸功能下降
  • 呕吐
  • 腹胀
  • 便秘
  • 口干
  • 腹胀
  • 唾液分泌过多
  • 反流性食道炎
  • 口腔感觉减退
  • 腹水
  • 吞咽困难
  • 胰腺炎
  • 出汗
  • 皮疹
  • 荨麻疹
  • 出冷汗
  • 肌肉痉挛
  • 关节痛
  • 背痛
  • 四肢疼痛
  • 子宫颈痉挛
  • 关节肿胀
  • 肌肉疼痛
  • 肌肉痉挛
  • 颈部疼痛
  • 肌肉僵硬
  • 橫纹肌溶解
  • 排尿障碍
  • 尿失禁
  • 尿量减少
  • 肾衰竭
  • 勃起功能障碍
  • 射精延迟
  • 性功能障碍
  • 月经痛
  • 停经
  • 乳房疼痛
  • 乳房分泌物
  • 乳房肥大
  • 周围水肿
  • 水肿
  • 行动异常
  • 摔倒
  • 醉酒感
  • 感觉异常
  • 疲劳
  • 胸部紧迫感
  • 全身水肿
  • 疼痛
  • 发热
  • 发冷
  • 无力
  • 口渴
  • 体重增加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 血中肌酸磷酸激酶升高
  • 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 血糖升高
  • 血小板减少
  • 血中钾减少
  • 体重减少
  • 血中肌酐升高
  • 白细胞减少
  • 鼻咽炎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食欲增加
  • 食欲不振
  • 低血糖
  • 混乱
  • 定向障碍
  • 刺激过敏性
  • 幸福感
  • 性欲减少
  • 身份错觉
  • 性感觉异常
  • 焦虑
  • 情绪波动
  • 情感低落
  • 情感上升
  • 找到合适术语的困难
  • 幻觉
  • 异常的梦境
  • 性欲增强
  • 恐慌发作
  • 抑制失能
  • 麻木
  • 失调
  • 运动协调异常
  • 平衡障碍
  • 记忆丧失
  • 注意力障碍
  • 记忆力障碍
  • 颤抖
  • 言语障碍
  • 感觉异常
  • 感觉减退
  • 镇静
  • 嗜睡症
  • 认知障碍
  • 眼球震颤
  • 语言障碍
  • 肝性肌阵挛
  • 反射减退
  • 运动异常
  • 精神运动过敏
  • 体位性头晕
  • 知觉过敏
  • 烈火感
  • 活动颤抖
  • 晕厥
  • 昏迷
  • 运动减退症
  • 嗅觉异常
  • 味觉丧失
  • 书写障碍
  • 复视
  • 听觉过敏症
  • 1度房室传导阻滞
  • 心动过速
  • 同步性心动过缓
  • 同步性心动过速
  • 同步性心律不齐
  • 低血压
  • 高血压
  • 面部潮红
  • 面部潮红
  • 周围冷感
  • 呼吸困难
  • 鼻出血
  • 咳嗽
  • 鼻充血
  • 鼻炎
  • 打鼾
  • 喉部紧张
  • 鼻腔干燥
  • 呼吸抑制
  • 头痛
  • 角膜炎
  • 肺水肿
  • 舌头水肿
  • 瘙痒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
  • 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 尿潴留
  • 男性乳腺发育
  • 倦怠
  • 脑病
  • 瘫痪(面瘫)
  • 情感障碍
  • 嗜睡
  • 混乱状态
  • 动摇
  • 坐立不安
  • 痉挛加重
  • 疲劳
  • 无力
  • 行动异常
  • 睡眠障碍
  • 便秘
  • 胃肠障碍
  • 血便
  • BUN升高
  • 排尿困难
  • 耳鸣
  • 皮肤疾病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该药物可能对空气或湿气敏感,因此应放在密封容器中存放。最理想是在15至30度的室温下保存,这样可以保持药物的效果更长时间。

外观·包装

外观

外壳上部为淡黄色,下部为白色的硬胶囊,内含白色粉末

包装单位

30胶囊/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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