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普利林片75毫克(普瑞巴林)

普利林片75毫克(普瑞巴林)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普瑞巴林›75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名门制药(株)
外观
亮蓝色的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
3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905644 · 批准 2019.08.09 · 医保编码 64980749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纤维肌痛,辅助治疗癫痫部分性发作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本品以普瑞巴林计,每日总剂量分2次口服给药,不受进食影响。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 肾功能不全患者”) 1. 神经病理性疼痛 1) 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反应和耐受性,可在3日至7日后增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2)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至300 mg/日。再过1周后,可增至目标剂量600 mg/日。若患者不能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减量。(参见“4. 停药”) 2. 癫痫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3. 纤维肌痛 本品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300 mg~450 mg/日。本品起始剂量为75 mg,每日2次(150 mg/日);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至150 mg,每日2次(300 mg/日)。对于服用300 mg/日仍未获得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至225 mg,每日2次(450 mg/日)。临床研究也对600 mg/日的剂量进行了研究,但没有证据表明该剂量能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充分的耐受性。考虑到不良反应与剂量相关,不建议使用超过450 mg/日的剂量。 4. 停药 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停用本品时应逐渐减量,减量过程至少持续1周。 5. 肾功能不全患者 本品经全身循环后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泄。本品的清除率直接受肌酐清除率影响,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剂量应根据肌酐清除率进行个体化调整。肌酐清除率[表1]按以下公式计算。 本品可通过血液透析有效地从血浆中清除。(4小时内约清除50%)。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普瑞巴林的每日剂量应根据肾功能进行调整。除根据肾功能确定每日剂量外,每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额外给予补充剂量。 [表1]. 根据肾功能调整普瑞巴林剂量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60:起始剂量150 (mg/日),最大剂量600 (mg/日),BID或TID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30 -<60:起始剂量75 (mg/日),最大剂量300 (mg/日),BID或TID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15 -<30:起始剂量25-50 (mg/日),最大剂量150 (mg/日),QD或BID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15:起始剂量25 (mg/日),最大剂量75 (mg/日),QD 血液透析后的补充剂量:25-100,单次剂量 b T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3次给药 B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2次给药 QD = 每日给药1次 a: 每日总剂量 (mg/日)应按照给药方案所述进行分次给药。 b: 补充剂量是指额外给予的单次剂量。 6. 肝功能不全患者 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 老年患者(65岁及以上) 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服用量
7. 儿童及青少年患者 未满12岁的儿童: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给药。 12 ~17岁的青少年患者: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给药。

成分

生产厂家
名门制药(株)

功效・作用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纤维肌痛,辅助治疗癫痫部分性发作

  • 周围神经病变性疼痛,中枢神经病变性疼痛,部分发作,纤维肌痛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成人缓解周围与中枢神经病变性疼痛。此外,作为癫痫患者的部分发作辅助药物,对有二次全身症状伴随或不伴随的患者有效。同时也有助于治疗纤维肌痛。换句话说,本药用于治疗与各种神经系统疾病相关的痛苦及发作症状。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本品以普瑞巴林计,每日总剂量分2次口服给药,不受进食影响。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 肾功能不全患者”) 1. 神经病理性疼痛 1) 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反应和耐受性,可在3日至7日后增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2)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至300 mg/日。再过1周后,可增至目标剂量600 mg/日。若患者不能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减量。(参见“4. 停药”) 2. 癫痫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3. 纤维肌痛 本品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300 mg~450 mg/日。本品起始剂量为75 mg,每日2次(150 mg/日);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至150 mg,每日2次(300 mg/日)。对于服用300 mg/日仍未获得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至225 mg,每日2次(450 mg/日)。临床研究也对600 mg/日的剂量进行了研究,但没有证据表明该剂量能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充分的耐受性。考虑到不良反应与剂量相关,不建议使用超过450 mg/日的剂量。 4. 停药 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停用本品时应逐渐减量,减量过程至少持续1周。 5. 肾功能不全患者 本品经全身循环后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泄。本品的清除率直接受肌酐清除率影响,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剂量应根据肌酐清除率进行个体化调整。肌酐清除率[表1]按以下公式计算。 本品可通过血液透析有效地从血浆中清除。(4小时内约清除50%)。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普瑞巴林的每日剂量应根据肾功能进行调整。除根据肾功能确定每日剂量外,每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额外给予补充剂量。 [表1]. 根据肾功能调整普瑞巴林剂量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60:起始剂量150 (mg/日),最大剂量600 (mg/日),BID或TID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30 -<60:起始剂量75 (mg/日),最大剂量300 (mg/日),BID或TID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15 -<30:起始剂量25-50 (mg/日),最大剂量150 (mg/日),QD或BID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15:起始剂量25 (mg/日),最大剂量75 (mg/日),QD 血液透析后的补充剂量:25-100,单次剂量 b T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3次给药 B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2次给药 QD = 每日给药1次 a: 每日总剂量 (mg/日)应按照给药方案所述进行分次给药。 b: 补充剂量是指额外给予的单次剂量。 6. 肝功能不全患者 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 老年患者(65岁及以上) 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服用量

7. 儿童及青少年患者 未满12岁的儿童: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给药。 12 ~17岁的青少年患者: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给药。

注意事项

本药可能增加自杀冲动或自杀行为的风险,因此服用期间如出现抑郁症或情绪变化、异常行为,应立即告知医务人员。 对本药过敏或成分过敏的患者应避免服用,某些对特定色素或乳糖敏感的患者也应谨慎。 糖尿病患者因体重增加可能需要调整血糖控制药物的剂量,因此应与医生商讨。 如出现血管性水肿症状(面部或嘴周围的肿胀),应立即停止服用。 老年患者在服用本药时可能出现头晕、嗜睡、混乱等症状,因此需谨慎,并在出现这些症状时避免危险活动。 服用期间可能会出现视力模糊或视力变化,如有症状出现应告知医生。 停药时可能出现失眠、头痛、焦虑等戒断症状,因此应避免突然停药。 有药物滥用史的患者在服用时需谨慎,需观察是否有药物滥用的迹象。 肾功能受损的患者可能需要调整剂量。 有严重心脏疾病的患者在服药时需谨慎,尤其是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应谨慎用药。 与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或阿片类镇痛剂同时服用时,呼吸抑制的风险增加,因此需谨慎。 妊娠早期可能存在胎儿先天性畸形的风险,怀孕期间不建议服用,育龄女性应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哺乳期女性因本药可能通过母乳传递,应与医生商讨是否中止哺乳或中止药物使用。 进行驾驶或机械操作等危险活动时,应在头晕或嗜睡缓解之前避免。 重度皮肤反应(如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可能偶尔发生,若皮肤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服用并告知医务人员。 过量服用时可能出现嗜睡、混乱、抑郁、癫痫等症状,应立即就医以获得适当治疗。 本药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存放,且不宜转移至其他容器。

副作用

自杀冲动,自杀行为,抑郁症,情绪和行为的异常变化,血管性水肿,面部水肿,口周围水肿,上呼吸道水肿,头晕,嗜睡,意识丧失,意识混乱,精神障碍,视线模糊,视力变化,失眠,头痛,恶心,焦虑,腹泻,流感样症状,坐立不安,抑郁,自杀念头,疼痛,癫痫,出汗过多,误用,滥用,依赖,戒断症状,鼻咽炎,中性粒细胞减少症,食欲增加,食欲不振,低血糖,意识混乱,定向障碍,刺激过敏,幸福感,性欲减退,离人症,性感觉异常症,坐立不安,焦躁,情绪波动,情绪低落,情绪高涨,寻找适当术语的困难,幻觉,异常的梦境,性欲增加,恐慌发作,无法抑制,无动感,失调,运动协调障碍,平衡障碍,记忆丧失,注意力障碍,记忆力障碍,颤抖,言语障碍,感觉异常,感觉减退,镇静,嗜睡,认知障碍,眼球震颤,语言障碍,间接性肌肉痉挛,反射减弱,运动异常,精神运动性过敏,体位性头晕,感知过敏,烧灼感,动作颤动,晕厥,混乱,运动减退症,嗅觉异常,味觉丧失,书写障碍,视线模糊,复视,间接视力丧失,视野障碍,视野缺损,光敏感,眼干燥,眼部肿胀,视力减退,眼痛,眼疲劳,流泪增多,眼刺激,瞳孔散大,震动时,视线深度感知变化,斜视,视线明亮,眩晕,听觉过敏,1度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速,同性心率过缓,同性心动过速,同性心律失常,低血压,高血压,潮红,面部潮红,外周冷感,呼吸困难,鼻出血,咳嗽,鼻充血,鼻炎,打鼾,咽部紧张,鼻腔干燥,呼吸抑制,呕吐,腹胀,便秘,口干,腹胀,唾液分泌过多,胃食管反流,口腔感觉减退,腹水,吞咽困难,胰腺炎,出汗,丘疹样皮疹,荨麻疹,冷汗,肌肉痉挛,关节痛,背痛,肢体痛,子宫颈痉挛,关节肿胀,肌肉疼痛,肌肉痉挛,颈部疼痛,肌肉僵硬,横纹肌溶解,排尿障碍,尿失禁,尿量减少,肾衰竭,阳痿,射精延迟,性功能障碍,痛经,无月经,乳腺痛,乳腺分泌物,乳腺肥大,外周水肿,水肿,步态异常,跌倒,醉酒感,感觉异常,疲劳,胸部紧绷感,全身水肿,疼痛,发热,寒战,虚弱,口渴,体重增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血糖升高,血小板计数减少,血钾降低,体重减少,血清肌酐升高,白细胞计数减少,过敏性,过敏反应,头痛,角膜炎,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水肿,舌头水肿,瘙痒,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尿潴留,女性乳房发育,倦怠,休克,类似于过敏反应症状,皮肤粘膜综合征,多形红斑,谵妄,瘫痪(面瘫),情感障碍,动摇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为保护本药免受空气和湿气的影响,应存放在密封容器中。保持存放温度在 1 度到 30 度之间的室温,这样可以长期保持药物的效果和安全性。

外观·包装

外观

亮蓝色的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单位

30片/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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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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