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中宪艾司西酞普兰片10毫克(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处方药片剂静脉注射已过期
成分・含量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12.77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中汉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
白色的椭圆形薄膜涂层片
包装
30片/瓶, 100片/瓶
许可状态
已过期

品目基准编码 201902904 · 批准 2019.05.07

该产品已于2024.05.07变为已过期状态。目前可能已停止销售,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重度抑郁障碍、焦虑障碍(惊恐·社交焦虑等)、强迫障碍
给药对象
成人
成人给药量
尚未确立超过20mg/日剂量的安全性。 本品每日1次,于早晨或晚上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1) 成人 (1) 重度抑郁障碍: 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最大20mg/日。如拟将本品剂量增加至20mg,应至少间隔1周后再增加。 抗抑郁药通常需要2-4周才能起效。症状消失后,为确保疗效,仍需至少进行6个月的药物治疗。 (2) 伴或不伴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建议初始剂量为5mg/日,服用1周后增加至10mg/日。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最大20mg/日。 最大疗效约在3个月后显现。对于惊恐障碍,本品连续使用超过10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经过系统研究。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每位患者,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3) 社交焦虑障碍: 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症状通常需要2-4周才能改善。之后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减至5mg/日,或增加至最大20mg/日。 社交焦虑障碍属于慢性病程疾病,为确保疗效,建议持续治疗12周。对有应答患者的长期治疗已研究6个月;为预防复发,应根据个体情况考虑是否继续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长期治疗的获益。 社交焦虑障碍是针对特定障碍的明确诊断术语,不应与过度羞怯混淆。只有在社交焦虑障碍显著妨碍职业和社交活动时,才应进行药物治疗。药物治疗与认知行为疗法的比较尚未进行评估。药物治疗是整体治疗策略的一部分。 (4) 广泛性焦虑障碍: 初始剂量为10mg,每日1次。根据患者的反应,至少治疗1周后可增加至最大20mg/日。 对在开放治疗12周后有应答的患者进行了长期治疗试验,给予20mg/日,疗程至少6个月。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本品对每位患者长期治疗的获益。 (5) 强迫症: 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最大20mg/日。 对在开放治疗16周后有应答的患者进行了长期治疗试验,给予10mg或20mg/日,疗程至少24周。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疾病,为确保症状缓解,应给予足够长时间的治疗;长期使用本品时,应定期重新评估其对个体患者的获益及给药剂量。 2)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CLCR < 30㎖/min)应慎用。 3) 肝功能损害患者 建议前2周以5mg/日作为初始剂量。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10mg/日。 4) 停药 停用本品时,应至少在1-2周内逐渐减量,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戒断症状。 5) 精神疾病治疗中转换使用MAO抑制剂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品时,至少应间隔14天。反之,开始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前,停用本品后至少应经过14天。 6)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应开始使用本品,因为这会增加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对于需要其他干预措施(包括住院治疗)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是否给药。 正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若无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对特定患者而言,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被认为大于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患者应在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2周,或最后一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内监测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最后一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对于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品剂量不超过1mg/kg的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注意此类用法可能出现的血清素综合征急症症状。

成分

生产厂家
中汉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重度抑郁障碍、焦虑障碍(惊恐·社交焦虑等)、强迫障碍

  • 主要抑郁症、广场恐惧症、惊恐症、社交焦虑症、社交恐惧症、广泛性焦虑症、强迫症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物用于治疗主要抑郁症、惊恐症(包括伴随或不伴随广场恐惧症)、社交焦虑症(社交恐惧症)、广泛性焦虑症以及强迫症。

给药方法

成人给药量

尚未确立超过20mg/日剂量的安全性。 本品每日1次,于早晨或晚上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1) 成人 (1) 重度抑郁障碍: 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最大20mg/日。如拟将本品剂量增加至20mg,应至少间隔1周后再增加。 抗抑郁药通常需要2-4周才能起效。症状消失后,为确保疗效,仍需至少进行6个月的药物治疗。 (2) 伴或不伴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建议初始剂量为5mg/日,服用1周后增加至10mg/日。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最大20mg/日。 最大疗效约在3个月后显现。对于惊恐障碍,本品连续使用超过10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经过系统研究。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每位患者,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3) 社交焦虑障碍: 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症状通常需要2-4周才能改善。之后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减至5mg/日,或增加至最大20mg/日。 社交焦虑障碍属于慢性病程疾病,为确保疗效,建议持续治疗12周。对有应答患者的长期治疗已研究6个月;为预防复发,应根据个体情况考虑是否继续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长期治疗的获益。 社交焦虑障碍是针对特定障碍的明确诊断术语,不应与过度羞怯混淆。只有在社交焦虑障碍显著妨碍职业和社交活动时,才应进行药物治疗。药物治疗与认知行为疗法的比较尚未进行评估。药物治疗是整体治疗策略的一部分。 (4) 广泛性焦虑障碍: 初始剂量为10mg,每日1次。根据患者的反应,至少治疗1周后可增加至最大20mg/日。 对在开放治疗12周后有应答的患者进行了长期治疗试验,给予20mg/日,疗程至少6个月。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本品对每位患者长期治疗的获益。 (5) 强迫症: 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最大20mg/日。 对在开放治疗16周后有应答的患者进行了长期治疗试验,给予10mg或20mg/日,疗程至少24周。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疾病,为确保症状缓解,应给予足够长时间的治疗;长期使用本品时,应定期重新评估其对个体患者的获益及给药剂量。 2)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CLCR < 30㎖/min)应慎用。 3) 肝功能损害患者 建议前2周以5mg/日作为初始剂量。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10mg/日。 4) 停药 停用本品时,应至少在1-2周内逐渐减量,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戒断症状。 5) 精神疾病治疗中转换使用MAO抑制剂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品时,至少应间隔14天。反之,开始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前,停用本品后至少应经过14天。 6)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应开始使用本品,因为这会增加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对于需要其他干预措施(包括住院治疗)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是否给药。 正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若无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对特定患者而言,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被认为大于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患者应在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2周,或最后一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内监测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最后一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对于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品剂量不超过1mg/kg的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注意此类用法可能出现的血清素综合征急症症状。

注意事项

本药是一种用于治疗主要抑郁症等精神疾病的抗抑郁药。 由于儿童、青少年及年轻成年人可能增加自杀冲动或行为风险,因此在给药前需由医生谨慎评估。 如对本药的主要成分或其他成分有过敏,或与特定药物联用可能存在风险,务必与医生咨询。 特别是正在服用MAO抑制剂、皮摩氯噻嗪、延长QT间期药物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青光眼患者或有青光眼病史的患者需要注意,此药可能导致瞳孔扩张并增加眼内压。 在给药初期的1-2周可能会出现不良反应,包括焦虑、失眠、恶心、头痛、体重变化等。 本药可能引发自杀念头或行为、攻击性等精神状态变化,患者及家属应仔细观察。 癫痫患者可增加发作风险,给药时需小心。 糖尿病患者可能影响血糖控制,需进行严格的血糖管理。 本药在突然中断时可能出现头晕、焦虑、睡眠障碍等戒断症状,因此应根据医生的指示逐渐减少剂量。 心脏病患者或有QT间期延长风险的患者在给药前需进行心电图检查,如出现异常症状应立即咨询医疗人员。 孕妇或哺乳期女性在使用本药时应谨慎评估,以避免对新生儿的影响。 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可能需要注意,应根据症状进行判断。 若过量使用可能出现中枢神经系统、胃肠道、心血管症状,需立即进行急救处理,且没有特效解毒剂。 本药应放置在儿童无法接触的地方,绝对不应转移至其他容器存放。

副作用

  • 血小板减少症
  • 过敏反应
  • 不适当的抗利尿激素分泌
  • 高泌乳素血症
  • 食欲减退
  • 食欲增加
  • 体重增加
  • 体重减轻
  • 低钠血症
  • 食欲不振
再查看 103 项症状
  • 不安
  • 坐立不安
  • 异常梦境
  • 性欲减退
  • 性欲缺失
  • 磨牙
  • 焦虑
  • 神经过敏
  • 恐慌发作
  • 迷惑状态
  • 攻击行为
  • 解离
  • 幻觉
  • 躁狂症
  • 自杀念头
  • 自杀行为
  • 失眠
  • 嗜睡
  • 头晕
  • 知觉异常
  • 颤抖
  • 味觉障碍
  • 睡眠障碍
  • 晕厥
  • 销色胺综合症
  • 运 动异常
  • 运动障碍
  • 抽搐
  • 精神运动性焦虑
  • 坐立不安症
  • 瞳孔扩大
  • 视觉障碍
  • 耳鸣
  • 心动过速
  • 心动过缓
  • 心电图QT延长
  • 多形性心室心动过速
  • 心室性心律失常
  • 体位性低血压
  • 旁窦炎
  • 打哈欠
  • 鼻血
  • 恶心
  • 腹泻
  • 便秘
  • 呕吐
  • 口渴
  • 胃肠道出血
  • 肝炎
  • 肝功能检测异常
  • 出汗增多
  • 荨麻疹
  • 脱发
  • 皮疹
  • 瘙痒
  • 斑点出血
  • 血管性水肿
  • 关节痛
  • 肌肉疼痛
  • 横纹肌溶解
  • 尿潴留
  • 射精障碍
  • 勃起功能障碍
  • 子宫出血
  • 月经过多
  • 乳汁泄漏
  • 产后出血
  • 持续勃起症
  • 疲劳
  • 发热
  • 水肿
  • 头痛
  • 口腔干燥症
  • 腹痛
  • 消化不良
  • 肠炎
  • 感觉异常
  • 咳嗽
  • 哮喘
  • 呼吸困难
  • 骨折
  • 心悸
  • 高血压
  • 失眠
  • 攻击性反应
  • 食欲不振
  • 幻视
  • 镇静
  • 频繁排尿
  • 震颤
  • 麻痹
  • 锥体外系统障碍
  • 偏头痛
  • 胸痛
  • 口腔干燥
  • 恶心
  • 颤抖
  • 迷惑
  • 出汗
  • 腹泻
  • 情绪不稳
  • 过敏性
  • 视觉障碍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存放在避光的密封容器中,储存温度保持在1到30度之间的室温。如此存放可确保药效良好并安全使用。

外观·包装

外观

白色的椭圆形薄膜涂层片

包装单位

30片/瓶, 100片/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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