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比埃尔普瑞加胶囊75mg(普瑞巴林)

比埃尔普瑞加胶囊75mg(普瑞巴林)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成分・含量
普瑞巴林›75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株)莱特药品科技
外观
上部棕红色、下部白色的硬胶囊内含有白色或淡黄色的粉末
包装
30胶囊/瓶, 100胶囊/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902438 · 批准 2019.04.19 · 医保编码 69030081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纤维肌痛;作为辅助治疗用于癫痫部分性发作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本品以普瑞巴林计的每日总剂量分为每日 2 次给药,口服,不受进食影响。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 肾功能障碍患者”) 1) 周围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为 150 mg/日。根据个别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 3 至 7 日后增加至 300 mg/日。必要时,此后可每隔 7 日增加剂量,最高至 600 mg/日。 2)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为 150 mg/日。根据个别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 1 周后增加至 300 mg/日。再过 1 周后,可增加至目标日剂量 600 mg。如果患者不能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降低剂量。(参见“4. 停药”) 2. 癫痫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为 150 mg/日。根据个别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 1 周后增加至 300 mg/日。必要时,此后可每隔 7 日增加剂量,最高至 600 mg/日。 3. 纤维肌痛 本品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 300 mg ~ 450 mg/日。起始剂量为每次 75 mg、每日 2 次(150 mg/日);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 1 周内增加至每次 150 mg、每日 2 次(300 mg/日)。每日 300 mg 治疗未获得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在 1 周内增加至每次 225 mg、每日 2 次(450 mg/日)。临床研究也曾使用 600 mg/日,但没有证据表明该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充分的耐受性。考虑到不良反应与剂量相关,不建议使用超过 450 mg/日的剂量。 4. 停药 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停用本品时,应逐渐停药,间隔至少 1 周以上。 5. 肾功能障碍患者 本品经全身循环后,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泄。本品的清除率直接受肌酐清除率影响,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根据肌酐清除率个体化减量。肌酐清除率[表1]按以下公式计算。 *: 女性应将上述公式计算结果乘以 0.85。 本品可通过血液透析有效地从血浆中清除。(4小时内约清除 50%)。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应根据肾功能调整普瑞巴林的日剂量。除根据肾功能给予日剂量外,每次进行 4 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给予额外补充剂量。 [表1]. 根据肾功能确定普瑞巴林剂量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普瑞巴林每日总剂量 a 给药方法 起始剂量 (mg/日) 最大剂量 (mg/日) ≥60 150 600 BID or TID ≥30 -<60 75 300 BID or TID ≥15 -<30 25-50 150 QD or BID <15 25 75 QD 血液透析后的补充剂量 25 100 单次剂量 b TID = 每日总剂量分 3 次给药 BID = 每日总剂量分 2 次给药 QD = 每日 1 次给药 a: 每日总剂量 (mg/日) 应按给药方法所述分次给药。 b: 补充剂量是指额外单次给予的剂量。 6. 肝功能障碍患者 肝功能障碍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 老年人(65岁及以上) 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服用量
未满 12 岁儿童: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给药。 12 ~17 岁青少年患者: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给药。

成分

生产厂家
(株)莱特药品科技

功效・作用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纤维肌痛;作为辅助治疗用于癫痫部分性发作

  • 周围神经病性疼痛
  • 中枢神经病性疼痛
  • 次要全身症状
  • 部分发作
  • 纤维肌痛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成人的周围和中枢神经病性疼痛的治疗。同时,对于癫痫患者的部分发作进行辅助性治疗也有效。也有助于纤维肌痛的症状缓解。因此广泛用于神经相关疼痛和某些神经疾病的管理。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本品以普瑞巴林计的每日总剂量分为每日 2 次给药,口服,不受进食影响。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 肾功能障碍患者”) 1) 周围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为 150 mg/日。根据个别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 3 至 7 日后增加至 300 mg/日。必要时,此后可每隔 7 日增加剂量,最高至 600 mg/日。 2)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为 150 mg/日。根据个别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 1 周后增加至 300 mg/日。再过 1 周后,可增加至目标日剂量 600 mg。如果患者不能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降低剂量。(参见“4. 停药”) 2. 癫痫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为 150 mg/日。根据个别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 1 周后增加至 300 mg/日。必要时,此后可每隔 7 日增加剂量,最高至 600 mg/日。 3. 纤维肌痛 本品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 300 mg ~ 450 mg/日。起始剂量为每次 75 mg、每日 2 次(150 mg/日);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 1 周内增加至每次 150 mg、每日 2 次(300 mg/日)。每日 300 mg 治疗未获得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在 1 周内增加至每次 225 mg、每日 2 次(450 mg/日)。临床研究也曾使用 600 mg/日,但没有证据表明该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充分的耐受性。考虑到不良反应与剂量相关,不建议使用超过 450 mg/日的剂量。 4. 停药 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停用本品时,应逐渐停药,间隔至少 1 周以上。 5. 肾功能障碍患者 本品经全身循环后,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泄。本品的清除率直接受肌酐清除率影响,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根据肌酐清除率个体化减量。肌酐清除率[表1]按以下公式计算。 *: 女性应将上述公式计算结果乘以 0.85。 本品可通过血液透析有效地从血浆中清除。(4小时内约清除 50%)。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应根据肾功能调整普瑞巴林的日剂量。除根据肾功能给予日剂量外,每次进行 4 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给予额外补充剂量。 [表1]. 根据肾功能确定普瑞巴林剂量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普瑞巴林每日总剂量 a 给药方法 起始剂量 (mg/日) 最大剂量 (mg/日) ≥60 150 600 BID or TID ≥30 -<60 75 300 BID or TID ≥15 -<30 25-50 150 QD or BID <15 25 75 QD 血液透析后的补充剂量 25 100 单次剂量 b TID = 每日总剂量分 3 次给药 BID = 每日总剂量分 2 次给药 QD = 每日 1 次给药 a: 每日总剂量 (mg/日) 应按给药方法所述分次给药。 b: 补充剂量是指额外单次给予的剂量。 6. 肝功能障碍患者 肝功能障碍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 老年人(65岁及以上) 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服用量

未满 12 岁儿童: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给药。 12 ~17 岁青少年患者: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给药。

注意事项

本药可能增加自杀冲动或自杀行为的风险,因此在服用过程中如果出现情绪或行为异常,应立即咨询医生。 对于对此药过敏或患有乳糖不耐症等特定遗传疾病的患者,不应使用本药。 糖尿病患者应注意由于体重增加可能需要调整血糖控制药物的剂量。 如果出现如血管水肿等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告知医疗人员。 老年患者在服用本药时可能会出现头晕或嗜睡,需注意摔倒的风险,并在习惯药效之前保持谨慎。 可能会出现视力模糊或视力变化,如有此症状应咨询医生。 本药的突然停用可能会出现失眠、头痛、恶心、焦虑等戒断症状,因此应遵循医生的指示逐渐调整剂量。 由于可能存在药物滥用的风险,以前有药物滥用历史的患者需特别谨慎,注意观察有无异常行为。 肾功能下降的患者可能需要调整剂量,同时心力衰竭患者在服用本药时也需谨慎观察。 与阿片类镇痛药联合使用时,可能增加中枢神经系统抑制的风险,因此在合用时需谨慎。 本药可能引起呼吸抑制,因此患有呼吸系统疾病或肾脏疾病的患者、老年人等可能需要调整剂量。 妊娠早期可能存在胎儿畸形的风险,因此正在怀孕或计划怀孕的女性必须咨询医生并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哺乳期间,本药可能通过母乳分泌影响婴儿,需谨慎决定是否哺乳和用药。 在进行驾驶或机器操作等危险活动时,可能会出现头晕或嗜睡,请务必小心。 可能会偶尔出现严重皮肤反应,如出现皮疹、红肿、水泡等,需立即停止用药并告知医生。 超量服用可能出现混乱、嗜睡、抑郁等症状,如有必要可能需要血液透析等紧急治疗。 本药应放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存放,避免转移到其他容器中以免降质或发生意外。

副作用

自杀冲动,自杀行为,抑郁症,血管性水肿,面部水肿,口周水肿,上呼吸道水肿,头晕,嗜睡,意识丧失,混乱,精神障碍,视力模糊,视力变化,失眠,头痛,恶心,焦虑,腹泻,流感类似症状,心神不宁,自杀念头,疼痛,发作,出汗过多,误用,滥用,依赖,充血性心力衰竭,重度呼吸抑制,呼吸功能下降,鼻咽炎,中性粒细胞减少症,食欲增加,食欲减退,低血糖,混乱,定向障碍,过度敏感,幸运感,性欲减退,去人症,性快感异常,烦躁,情绪波动,情感低落,情感升高,幻觉,异常梦境,性欲增加,恐慌发作,无法抑制,麻木,协调失调,运动协调异常,平衡障碍,记忆丧失,注意力障碍,记忆力障碍,颤抖,构音障碍,感觉异常,感觉减退,镇静,嗜睡症,认知障碍,眼球震颤,语言障碍,间歇性肌肉痉挛,反射减退,运动异常,精神运动性过度敏感,体位性头晕,感知过敏,灼热感,运动性颤抖,晕厥,神志不清,运动减退症,嗅觉异常,味觉丧失,书写障碍,视力模糊,复视,间接视野丧失,视野障碍,视野缺失,光敏感,眼干,眼球肿胀,视力下降,眼痛,眼疲劳,泪液分泌增加,眼球刺激,瞳孔扩张,振动时,视野的深度感知变化,斜视,视野亮度,头晕,听觉敏感,1度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速,同性缓脉,同性心动过速,同性心律不齐,低血压,高血压,潮红,面部潮红,外周冷感,呼吸困难,鼻出血,咳嗽,鼻充血,鼻炎,打鼾,咽部紧张,鼻腔干燥,呼吸抑制,呕吐,腹胀,便秘,口干,腹胀,唾液分泌过多,反流性食管炎,口腔感觉下降,腹水,吞咽困难,胰腺炎,出汗,丘疹性皮疹,荨麻疹,寒战,肌肉痉挛,关节疼痛,背痛,四肢疼痛,宫颈痉挛,关节肿胀,肌肉疼痛,肌肉痉挛,颈部疼痛,肌肉僵硬,横纹肌溶解,排尿障碍,尿失禁,尿减少,肾衰竭,勃起功能障碍,射精延迟,性功能障碍,痛经,停经,乳房疼痛,乳房分泌物,乳房肥大,外周水肿,水肿,步态异常,跌倒,醉酒感,感觉异常,疲劳,胸部紧绷感,全身水肿,疼痛,发热,寒战,虚弱,口渴,体重增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血糖升高,血小板计数减少,血钾下降,体重减轻,肌酐升高,白细胞计数减少,过敏性,过敏反应,头痛,角膜炎,肺水肿,恶心,腹泻,舌头水肿,瘙痒,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尿潴留,女性乳腺发育,疲惫,谵妄,麻痹,情绪障碍,嗜睡,混乱状态,动摇,心神不宁,抽筋加重,睡眠障碍,便血,耳鸣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存放在密闭的容器中,以防暴露于空气或湿气中。建议保持存放温度在15到30度之间的室温。

外观·包装

外观

上部棕红色、下部白色的硬胶囊内含有白色或淡黄色的粉末

包装单位

30胶囊/瓶, 100胶囊/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相关搜索

搜索标签

推荐搜索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