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西特里卡胶囊150毫克(普瑞巴林)

西特里卡胶囊150毫克(普瑞巴林)

处方药硬胶囊
成分・含量
普瑞巴林›150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HLB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
装在上部为白色、下部为白色的硬胶囊中的白色至淡黄色粉末
包装
30胶囊/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902047 · 批准 2019.04.04 · 医保编码 64730375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和纤维肌痛,作为癫痫部分性发作的辅助治疗
使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剂量
本品以普瑞巴林计的每日总剂量分为每日2次给药,不受进食影响,口服。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肾功能损害患者”) 1. 神经病理性疼痛 1) 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别患者的疗效反应和耐受性,可于3至7日后增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2)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别患者的疗效反应和耐受性,可于1周后增至300 mg/日。再过1周后,可增至目标日剂量600 mg。如患者不能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减量。(参见“4.停药”) 2. 癫痫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别患者的疗效反应和耐受性,可于1周后增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3. 纤维肌痛 本品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300 mg ~ 450 mg/日。本品起始剂量为75 mg,每日2次(150 mg/日);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至150 mg,每日2次(300 mg/日)。对于服用300 mg/日仍未获得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至225 mg,每日2次(450 mg/日)。虽然也曾开展600 mg/日剂量的临床研究,但尚无证据证明该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充分的耐受性。考虑到不良反应与剂量相关,不推荐使用超过450 mg/日的剂量。 4. 停药 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停止使用本品时,应至少间隔1周逐渐减停。 5. 肾功能损害患者 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剂量应根据肌酐清除率个体化调整。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普瑞巴林每日剂量应根据肾功能进行调整。除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每日剂量外,每次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额外给予补充剂量。 ≥60 mL/min:起始剂量150 mg/日,最大剂量600 mg/日,BID or TID ≥30 -<60 mL/min:起始剂量75 mg/日,最大剂量300 mg/日,BID or TID ≥15 -<30 mL/min:起始剂量25-50 mg/日,最大剂量150 mg/日,QD or BID <15 mL/min:起始剂量25 mg/日,最大剂量75 mg/日,QD 血液透析后追加剂量:25 mg,最大剂量100 mg,单次剂量 TID = 每日总剂量分3次给药 BID = 每日总剂量分2次给药 QD = 每日给药1次 a: 每日总剂量 (mg/日)应按给药方法中所述分次给药。 b: 追加剂量指额外给予的单次剂量。 6. 肝功能损害患者 肝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 老年患者(65岁以上) 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剂量
12岁以下儿童: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推荐使用。 12 ~17岁青少年患者: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推荐使用。

成分

生产厂家
HLB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和纤维肌痛,作为癫痫部分性发作的辅助治疗

  • 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部分发作,纤维肌痛
查看批准原文

该药用于成年人有效治疗外周及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此外,对于癫痫患者中出现部分发作的情况,可作为辅助药物与主要药物治疗结合使用。同时,对于纤维肌痛患者的疼痛缓解也有帮助。总体而言,本品对神经痛及痉挛性疾病有效,帮助患者改善症状。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本品以普瑞巴林计的每日总剂量分为每日2次给药,不受进食影响,口服。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肾功能损害患者”) 1. 神经病理性疼痛 1) 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别患者的疗效反应和耐受性,可于3至7日后增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2)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别患者的疗效反应和耐受性,可于1周后增至300 mg/日。再过1周后,可增至目标日剂量600 mg。如患者不能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减量。(参见“4.停药”) 2. 癫痫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别患者的疗效反应和耐受性,可于1周后增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3. 纤维肌痛 本品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300 mg ~ 450 mg/日。本品起始剂量为75 mg,每日2次(150 mg/日);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至150 mg,每日2次(300 mg/日)。对于服用300 mg/日仍未获得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至225 mg,每日2次(450 mg/日)。虽然也曾开展600 mg/日剂量的临床研究,但尚无证据证明该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充分的耐受性。考虑到不良反应与剂量相关,不推荐使用超过450 mg/日的剂量。 4. 停药 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停止使用本品时,应至少间隔1周逐渐减停。 5. 肾功能损害患者 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剂量应根据肌酐清除率个体化调整。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普瑞巴林每日剂量应根据肾功能进行调整。除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每日剂量外,每次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额外给予补充剂量。 ≥60 mL/min:起始剂量150 mg/日,最大剂量600 mg/日,BID or TID ≥30 -<60 mL/min:起始剂量75 mg/日,最大剂量300 mg/日,BID or TID ≥15 -<30 mL/min:起始剂量25-50 mg/日,最大剂量150 mg/日,QD or BID <15 mL/min:起始剂量25 mg/日,最大剂量75 mg/日,QD 血液透析后追加剂量:25 mg,最大剂量100 mg,单次剂量 TID = 每日总剂量分3次给药 BID = 每日总剂量分2次给药 QD = 每日给药1次 a: 每日总剂量 (mg/日)应按给药方法中所述分次给药。 b: 追加剂量指额外给予的单次剂量。 6. 肝功能损害患者 肝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 老年患者(65岁以上) 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剂量

12岁以下儿童: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推荐使用。 12 ~17岁青少年患者: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推荐使用。

注意事项

该药可能增加自杀冲动或自杀行为的风险,因此在使用过程中需要仔细观察情绪变化或抑郁症状。 对该药过敏或有乳糖不耐受等特定遗传问题的患者不得服用。 糖尿病患者因体重增加可能需要调整血糖控制药物的剂量,需加以注意。 如出现血管性水肿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该药;出现严重头晕或嗜睡的老年人可能会因摔倒而受伤,需多加小心。 如有视力模糊或视力变化,停药后症状可能会改善。 突然停用该药可能会出现失眠、头痛、焦虑等戒断症状,因此应在医疗人员的指导下逐渐减少剂量。 有药物滥用史的患者需特别注意该药的滥用风险。 肾功能下降的患者可能需要调整剂量。 有心脏疾病的患者在服用该药时需注意;与阿片类镇痛药同时使用可能增加中枢神经系统抑制风险,因此需小心。 呼吸功能较差的患者或老年人可能面临严重呼吸抑制的风险,因此可能需要调整剂量。 妊娠早期可能存在胚胎畸形风险,因此孕妇建议不服用该药;育龄女性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哺乳期女性需考虑该药可能通过母乳传播,因此应停止哺乳或停用该药。 在驾驶或操作机器时可能出现头晕或嗜睡,因此在症状完全消失前需谨慎。 可能发生严重皮肤反应,如出现皮疹或水肿等异常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疗人员。 过量使用可能导致精神混乱、嗜睡、抑郁、癫痫等症状,应立即就医,并在必要时考虑进行血液透析治疗。 该药在儿童及老年等特殊患者群中可能需要调整剂量,必须遵循医疗人员的指示服用。 该药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较少,但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同时使用可能增加副作用,因此应告知医疗人员所有正在使用的药物。

副作用

自杀冲动,自杀行为,抑郁症,情绪和行为的异常变化,血管性水肿,面部水肿,口周围水肿,上呼吸道水肿,头晕,嗜睡,意识丧失,混乱,精神障碍,视力模糊,视力变化,失眠,头痛,恶心,焦虑,腹泻,流感样症状,坐立不安,抑郁,自杀念头,疼痛,癫痫发作,多汗,误用,滥用,依赖,体重增加,鼻咽炎,中性粒细胞减少症,食欲增加,食欲减退,低血糖,混乱,方向感障碍,刺激敏感性,安慰感,性欲减退,二分症,性感觉异常,焦虑,情绪波动,情绪低落,情绪高涨,适当术语选择困难,幻觉,异常梦境,性欲增加,恐慌发作,失控,麻木,协调不良,平衡障碍,记忆丧失,注意力障碍,记忆力障碍,颤抖,言语障碍,感觉异常,感觉减退,镇静,嗜睡症,认知障碍,眼球震颤,语言障碍,间歇性肌肉痉挛,反射降低,运动异常,精神运动性亢进,体位性头晕,知觉敏感,灼热感,活动性颤抖,晕厥,神志不清,运动减少症,嗅觉异常,味觉丧失,书写障碍,复视,眩晕,听觉敏感症,1度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速,同性心动缓慢,同性心动过速,同性心律失常,低血压,高血压,潮红,面部潮红,外周冷,呼吸困难,鼻出血,咳嗽,鼻充血,鼻炎,打鼾,咽喉紧张,鼻腔干燥,呼吸抑制,呕吐,腹胀,便秘,口干,腹胀,唾液分泌过多,胃食管反流,口腔感觉减退,腹水,吞咽困难,胰腺炎,出汗,丘疹性皮疹,荨麻疹,冷汗,肌肉痉挛,关节痛,背痛,肢体疼痛,子宫颈痉挛,关节肿胀,肌肉疼痛,肌肉痉挛,颈部疼痛,肌肉僵硬,横纹肌溶解,排尿障碍,尿失禁,尿减少,肾衰竭,勃起功能障碍,射精延迟,性功能障碍,痛经,闭经,乳腺疼痛,乳腺分泌物,乳腺肥大,外周水肿,水肿,步态异常,跌倒,喝醉的感觉,感觉异常,疲劳,胸部紧迫感,全身水肿,疼痛,发热,寒战,无力,口渴,体重增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血糖升高,血小板数量减少,血钾减少,血清肌酐升高,白细胞数减少,过敏性,过敏反应,头痛,角膜炎,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水肿,恶心,腹泻,舌头水肿,瘙痒,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尿潴留,男性乳腺发育症,乏力,谵妄,麻痹(面瘫),情感障碍,嗜睡,混乱状态,激动,坐立不安,癫痫发作,休克,类过敏性反应,皮肤和粘膜反应综合征,多形性红斑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该药需放在密封容器中以避免空气和湿气的影响,保管温度应保持在15至30度的常温。

外观·包装

外观

装在上部为白色、下部为白色的硬胶囊中的白色至淡黄色粉末

包装单位

30胶囊/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相关搜索

搜索标签

推荐搜索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