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度洛温胶囊60毫克(盐酸度洛西汀)

处方药撤回许可
成分・含量
盐酸度洛西汀肠溶颗粒›含量确认中
生产/进口商
Cosmax Pharma Co., Ltd.
外观
含有白色至浅棕色的肠溶球形微丸的上部蓝色、下部淡黄色的硬胶囊
包装
28胶囊/PTP
许可状态
撤回许可

品目基准编码 201901816 · 批准 2019.03.26

该产品已于2023.07.19变为撤回许可状态。目前可能已停止销售,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抑郁、焦虑障碍、糖尿病性神经痛及肌肉骨骼疼痛(纤维肌痛、骨关节炎)
使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剂量
1. 成人 1) 重度抑郁障碍的治疗 初始给药 本品每日1次,每次60mg,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部分患者可为适应药物而先以每日1次、每次30mg的剂量开始治疗,持续1周,然后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60mg。 尚无充分证据表明本品每日剂量超过60mg可带来额外获益,且本品疗效与剂量之间的关系尚未明确确立。 维持给药 通常,抗抑郁药的治疗反应从2~4周后开始显现。抑郁症状缓解后,仍建议继续服药数月,以预防复发。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患者,以决定是否需要继续给药。 2) 广泛性焦虑障碍的治疗 初始给药 本品每日1次,每次60mg,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部分患者可为适应药物而先以每日1次、每次30mg的剂量开始治疗,持续1周,然后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60mg。每日1次、每次120mg时已显示疗效,但没有证据表明超过60mg的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尽管如此,如果决定使用每日1次、每次60mg以上的剂量,应每次增加30mg,仍为每日1次。每日1次、每次超过120mg剂量的安全性尚未得到充分评估。 维持给药 广泛性焦虑障碍通常被认为是一种慢性疾病。对于本品长期治疗广泛性焦虑障碍的疗效,即超过10周的疗效,尚未在对照临床试验中进行系统评估。决定延长使用本品的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以决定是否需要继续给药。 3) 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痛的治疗 初始给药 本品每日1次,每次60mg,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每日1次、每次120mg时安全且有效,但没有证据表明超过60mg的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高剂量时耐受性下降。对于担心耐受性的患者,可考虑从低剂量开始。对于因糖尿病并发症而常见的肾功能损害患者,可考虑从低剂量开始并逐渐增加剂量。 维持给药 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病理性疼痛的病程各异,且疼痛控制需根据经验进行,因此应对本品的疗效进行个体化评估。 本品超过12周给药的疗效尚未通过安慰剂对照试验进行系统研究,但已开展为期1年的开放性安全性试验。 4) 纤维肌痛的治疗 初始给药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60mg。为使患者适应药物,应先以每日1次、每次30mg的剂量开始治疗,持续1周,然后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60mg。部分患者可能对起始剂量有反应。即使对于对60mg无反应的患者,也没有观察到本品超过60mg/日可带来额外获益的证据;使用更高剂量与不良反应发生率升高有关。 维持给药 纤维肌痛被认为是一种慢性疾病。在纤维肌痛治疗的安慰剂对照试验中,观察到本品的疗效持续至3个月。在超过3个月的长期试验中,未观察到欣百达的疗效;但应根据每位患者的反应决定是否需要继续给药。 5) 非甾体抗炎镇痛药(NSAIDs)治疗反应不充分的骨关节炎疼痛 初始给药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60mg。为使患者适应药物,先以每日1次、每次30mg的剂量给药1周,然后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60mg。对于未能在推荐剂量(60mg/日)下产生反应的患者,给予每日超过60mg的剂量不会带来额外获益,且与不良反应发生率升高有关。 维持给药 尚未研究本品用于治疗骨关节炎疼痛超过13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 老年人 不建议根据年龄调整剂量。然而,与其他药物一样,治疗时仍需谨慎,尤其是每日使用120mg剂量的临床资料有限。 4. 肝功能障碍患者 可能发生肝损害,因此不应将本品用于肝病患者。 5. 肾功能障碍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障碍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30~ 80mL/分钟)。终末期肾病患者(需透析者)或重度肾功能障碍患者(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分钟)不应使用本品。 6. 停止治疗 停止使用本品时,建议尽可能在至少1~2周内逐渐减量,而非突然停药。药物治疗超过1周后停药时,为降低戒断症状的风险,建议从停药前2周开始逐渐减少剂量。在此期间,可将剂量减半或隔日服用。但具体方法应根据患者个体情况决定,包括治疗持续时间以及停药时的剂量等。 7. 与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转换相关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品治疗时,两者之间应至少间隔14天。反之,若要开始使用MAO抑制剂治疗精神疾病,应在停止使用本品后至少经过5天。 8.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应开始使用本品,因为这会增加发生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对于需要其他干预措施(包括住院)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经使用本品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如果没有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对特定患者而言,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超过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应在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5天内,或最后一次给药后24小时内(以先到者为准),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在最后一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以非静脉途径(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给予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品剂量不超过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应认识到此类用药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的急症症状。
儿童剂量
儿童及18岁以下青少年:由于存在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的担忧,不应用于治疗儿童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重度抑郁障碍。尚未研究本品用于重度抑郁障碍以外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成分

生产厂家
Cosmax Pharma Co., Ltd.

功效・作用

治疗抑郁、焦虑障碍、糖尿病性神经痛及肌肉骨骼疼痛(纤维肌痛、骨关节炎)

  • 重度抑郁症,广泛性焦虑障碍,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病性疼痛,纤维肌痛,骨关节炎疼痛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物有效治疗重度抑郁症和广泛性焦虑障碍,并有助于缓解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病和纤维肌痛引起的疼痛。此外,用于治疗对非甾体抗炎镇痛药反应不佳的骨关节炎疼痛。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1. 成人 1) 重度抑郁障碍的治疗 初始给药 本品每日1次,每次60mg,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部分患者可为适应药物而先以每日1次、每次30mg的剂量开始治疗,持续1周,然后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60mg。 尚无充分证据表明本品每日剂量超过60mg可带来额外获益,且本品疗效与剂量之间的关系尚未明确确立。 维持给药 通常,抗抑郁药的治疗反应从2~4周后开始显现。抑郁症状缓解后,仍建议继续服药数月,以预防复发。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患者,以决定是否需要继续给药。 2) 广泛性焦虑障碍的治疗 初始给药 本品每日1次,每次60mg,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部分患者可为适应药物而先以每日1次、每次30mg的剂量开始治疗,持续1周,然后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60mg。每日1次、每次120mg时已显示疗效,但没有证据表明超过60mg的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尽管如此,如果决定使用每日1次、每次60mg以上的剂量,应每次增加30mg,仍为每日1次。每日1次、每次超过120mg剂量的安全性尚未得到充分评估。 维持给药 广泛性焦虑障碍通常被认为是一种慢性疾病。对于本品长期治疗广泛性焦虑障碍的疗效,即超过10周的疗效,尚未在对照临床试验中进行系统评估。决定延长使用本品的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以决定是否需要继续给药。 3) 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痛的治疗 初始给药 本品每日1次,每次60mg,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每日1次、每次120mg时安全且有效,但没有证据表明超过60mg的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高剂量时耐受性下降。对于担心耐受性的患者,可考虑从低剂量开始。对于因糖尿病并发症而常见的肾功能损害患者,可考虑从低剂量开始并逐渐增加剂量。 维持给药 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病理性疼痛的病程各异,且疼痛控制需根据经验进行,因此应对本品的疗效进行个体化评估。 本品超过12周给药的疗效尚未通过安慰剂对照试验进行系统研究,但已开展为期1年的开放性安全性试验。 4) 纤维肌痛的治疗 初始给药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60mg。为使患者适应药物,应先以每日1次、每次30mg的剂量开始治疗,持续1周,然后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60mg。部分患者可能对起始剂量有反应。即使对于对60mg无反应的患者,也没有观察到本品超过60mg/日可带来额外获益的证据;使用更高剂量与不良反应发生率升高有关。 维持给药 纤维肌痛被认为是一种慢性疾病。在纤维肌痛治疗的安慰剂对照试验中,观察到本品的疗效持续至3个月。在超过3个月的长期试验中,未观察到欣百达的疗效;但应根据每位患者的反应决定是否需要继续给药。 5) 非甾体抗炎镇痛药(NSAIDs)治疗反应不充分的骨关节炎疼痛 初始给药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60mg。为使患者适应药物,先以每日1次、每次30mg的剂量给药1周,然后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60mg。对于未能在推荐剂量(60mg/日)下产生反应的患者,给予每日超过60mg的剂量不会带来额外获益,且与不良反应发生率升高有关。 维持给药 尚未研究本品用于治疗骨关节炎疼痛超过13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 老年人 不建议根据年龄调整剂量。然而,与其他药物一样,治疗时仍需谨慎,尤其是每日使用120mg剂量的临床资料有限。 4. 肝功能障碍患者 可能发生肝损害,因此不应将本品用于肝病患者。 5. 肾功能障碍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障碍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30~ 80mL/分钟)。终末期肾病患者(需透析者)或重度肾功能障碍患者(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分钟)不应使用本品。 6. 停止治疗 停止使用本品时,建议尽可能在至少1~2周内逐渐减量,而非突然停药。药物治疗超过1周后停药时,为降低戒断症状的风险,建议从停药前2周开始逐渐减少剂量。在此期间,可将剂量减半或隔日服用。但具体方法应根据患者个体情况决定,包括治疗持续时间以及停药时的剂量等。 7. 与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转换相关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品治疗时,两者之间应至少间隔14天。反之,若要开始使用MAO抑制剂治疗精神疾病,应在停止使用本品后至少经过5天。 8.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应开始使用本品,因为这会增加发生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对于需要其他干预措施(包括住院)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经使用本品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如果没有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对特定患者而言,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超过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应在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5天内,或最后一次给药后24小时内(以先到者为准),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在最后一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以非静脉途径(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给予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品剂量不超过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应认识到此类用药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的急症症状。

儿童剂量

儿童及18岁以下青少年:由于存在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的担忧,不应用于治疗儿童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重度抑郁障碍。尚未研究本品用于重度抑郁障碍以外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注意事项

本药物用于治疗重度抑郁症、广泛性焦虑障碍、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病性疼痛、纤维肌痛等疾病。 服用本药期间,自杀冲动或行为的风险可能会增加,尤其是18至24岁的年轻成年人或儿童和青少年需要谨慎观察。 可能出现严重副作用的 serotonin 综合征,因此同时使用本药和具有 serotonin 作用的药物可能存在风险。 禁止与 MAO 抑制剂共同使用或在一定时间内交替使用。 肝脏或肾功能严重受损的患者、不受控制的高血压或闭角型青光眼患者不应服用本药。 服用期间需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注意可能出现的直立性低血压或昏厥症状。 出血倾向或正在服用抗凝剂、影响血小板功能的药物的患者需保持警惕,因出血风险可能会增加。 极少出现严重皮肤反应,如出现皮疹、水泡或黏膜损伤等症状,应立即停止服用。 如突然停止用药,可能会出现头晕、感觉异常、睡眠障碍等戒断症状,因此应根据医师的指示逐渐减少剂量。 怀孕或哺乳期的女性在服用本药前应务必咨询医生,特别是在怀孕后期,可能出现新生儿戒断综合征的风险。 尚未确定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不推荐使用。 驾驶或操作危险机械时,需注意可能因头晕或嗜睡症状而导致的风险。 本药可能与多种药物相互作用,因此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务必告知医疗人员。 过量服用可能导致昏迷、癫痫发作、serotonin 综合征等风险,应立即接受急救。

副作用

  • 区域
  • 头痛
  • 口干
  • 嗜睡
  • 眩晕
  • 抑郁症
  • 广泛性焦虑障碍
  • 糖尿病性神经病痛
  • 食欲减退
  • 高血糖
再查看 221 项症状
  • 脱水
  • 低钠血症
  • 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
  • 失眠
  • 焦虑
  • 性欲减退
  • 无高潮症
  • 不安
  • 异常梦境
  • 自杀意念
  • 睡眠磨牙
  • 认知障碍
  • 睡眠障碍
  • 无动性
  • 自杀行为
  • 狂躁症
  • 幻觉
  • 攻击性与愤怒
  • 嗜睡
  • 震颤
  • 感觉异常
  • 间歇性肌痉挛症
  • 坐立不安症
  • 神经敏感
  • 注意力障碍
  • 味觉异常
  • 运动障碍
  • 下肢不安综合征
  • 睡眠质量差
  • serotonin 综合征
  • 痉挛
  • 精神运动性不安
  • 锥体外侧症状
  • 视力模糊
  • 瞳孔扩大
  • 视觉障碍
  • 青光眼
  • 耳鸣
  • 眩晕
  • 耳痛
  • 心悸
  • 快速心率
  • 心室性心律失常
  • 血压升高
  • 面红
  • 高血压
  • 外周寒冷
  • 体位性低血压
  • 晕厥
  • 高血压性发作
  • 打哈欠
  • 咽部僵硬
  • 鼻出血
  • 便秘
  • 腹泻
  • 腹痛
  • 呕吐
  • 消化不良
  • 腹胀
  • 消化道出血
  • 胃肠炎
  • 打嗝
  • 胃炎
  • 吞咽困难
  • 口臭
  • 口腔炎
  • 血便
  • 肝酶升高
  • 肝炎
  • 急性肝损伤
  • 肝衰竭
  • 黄疸
  • 出汗增加
  • 皮疹
  • 夜间出汗
  • 荨麻疹
  • 接触性皮炎
  • 光敏反应
  • 出冷汗
  • 瘀伤倾向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
  • 血管神经性水肿
  • 骨骼肌痛
  • 肌肉痉挛
  • 肌肉紧张
  • 近亲痉挛
  • 口张开障碍
  • 排尿痛
  • 尿频
  • 夜尿
  • 尿延迟
  • 尿潴留
  • 多尿
  • 尿流减少
  • 尿味异常
  • 勃起功能障碍
  • 射精障碍
  • 射精延迟
  • 妇科出血
  • 月经障碍
  • 性功能障碍
  • 睾丸疼痛
  • 更年期症状
  • 乳流过多
  • 高催乳素血症
  • 产后出血
  • 疲劳
  • 摔倒
  • 胸痛
  • 热冷感觉
  • 倦怠
  • 口渴
  • 异常感觉
  • 寒战
  • 步态障碍
  • 体重减少
  • 体重增加
  • serum creatine phosphokinase increase
  • 血钾增加
  • 血胆固醇增加
  • 镇静
  • 无力症
  • 感觉异常
  • 偏头痛
  • 味觉异常
  • 恶梦
  • 性欲减退
  • 射精障碍
  • 阴茎障碍
  • 咳嗽
  • 咽喉痛
  • 多汗症
  • 瘙痒
  • 面部潮红
  • 急性胰腺炎
  • 过敏性休克
  • 血管神经性水肿
  • 多形红斑
  • 锥体外侧障碍
  • 尿失禁
  • 皮肤血管炎
  • 妇科出血
  • 幻觉
  • 高血糖症
  • 高催乳素血症
  • 过敏反应
  • 高血压性发作
  • 显微镜下结肠炎
  • 肌肉痉挛
  • 下肢不安综合症
  • 停药后癫痫发作
  • 室上性心律失常
  • 开口障碍
  • 荨麻疹
  • 吞咽困难
  • 皮肤干燥
  • 血压降低
  • 四肢疼痛
  • 手足癣
  • 视力下降
  • 打哈欠
  • 抑郁症加重
  • 水肿
  • 胃溃疡
  • 头部不适
  • 灼热感
  • 智力障碍
  • 抑郁症
  • 血胆红素增高
  • 药物醉
  • 打嗝
  • 呼吸困难
  • 坐立不安症
  • 异常梦境
  • 情绪波动
  • 自杀尝试
  • 过量服药
  • 体重增加
  • ALT增高
  • 疲劳
  • 水肿
  • 出冷汗
  • 多汗症
  • 皮疹
  • AST增高
  • 口臭
  • 胃溃疡
  • 胃炎
  • 胃痛
  • 多梦
  • 头部不适
  • 灼热感
  • 智力障碍
  • 坐立不安症
  • 谵妄
  • 神经敏感
  • 不安
  • 无动性
  • 愤怒
  • 恶梦
  • 自杀尝试
  • 抑郁症
  • 狂躁症
  • 过敏性
  • 热感
  • 瘙痒
  • 荨麻疹
  • 体重减少
  • 血胆红素增高
  • 药物醉
  • 过量服药
  • 打嗝
  • 呼吸困难
  • 勃起功能障碍
  • 射精延迟
  • 性功能障碍
  • 面红
  • 自杀想法
  • 自杀行为
  • 昏迷状态
  • 发作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存放在密封容器中,以防空气或湿气进入。同时,为了保持药物的效力,存放在15到30摄氏度之间的凉爽温度下非常重要。

外观·包装

外观

含有白色至浅棕色的肠溶球形微丸的上部蓝色、下部淡黄色的硬胶囊

包装单位

28胶囊/PTP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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