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迪奥沙坦片160mg(缬沙坦)

迪奥沙坦片160mg(缬沙坦)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缬沙坦›160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株)宝岭生物制药
外观
呈灰色的橙色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
3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901616 · 批准 2019.03.18 · 医保编码 67050149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心力衰竭,降低心肌梗死后死亡风险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1. 原发性高血压 随餐用水服用或于两餐之间服用。建议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例如早晨)服用。 1) 成人:不论性别或种族,建议缬沙坦每日1次,口服80 mg。 降压作用在2周内逐渐显现,4周后达到最大效果。 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可将剂量增至每日160 mg,或合用利尿剂。如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剂量可增至每日最大320 mg。 2) 老年患者(75岁以上):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3) 肾功能损害患者: (1) 肌酐清除率20 ∼ 5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2) 肌酐清除率10 ∼ 20 mL/min: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3) 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不使用本品。 4) 血容量不足患者: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例如服用大剂量利尿剂且无法减量者),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以本品每日1次40 mg开始治疗,且每日不得超过80 mg。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2. 心力衰竭 成人:建议起始剂量为本品每次40 mg、每日2次,口服;可增至每次80 mg或160 mg。与利尿剂合用时,应考虑减少利尿剂剂量。每日最大剂量为320 mg,分次服用。不建议本品与ACE抑制剂及β受体阻滞剂三联用药。 3. 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成人:可在心肌梗死发生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建议起始剂量为本品每次20 mg、每日2次,之后数周内根据患者耐受情况逐渐增加剂量,按每次40 mg、80 mg、160 mg,每日2次的方式给药。 出现低血压症状或肾功能衰竭时,应考虑减量。 本品可用于心肌梗死后接受其他治疗(例如溶栓药、乙酰水杨酸、β受体阻滞剂及他汀类药物)的患者。但不建议与ACE抑制剂合用。 4. 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不低于10 mL/min时无需调整剂量;但由于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的用药经验不足,不使用本品。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每日剂量最好不超过80 mg。若每日剂量达到或超过80 mg,增加剂量时应考虑治疗获益是否大于风险。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儿童服用量
尚未确立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尚未确立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成分

生产厂家
(株)宝岭生物制药

功效・作用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心力衰竭,降低心肌梗死后死亡风险

  • 原发性高血压、心力衰竭、左心室衰竭、左心室收缩功能障碍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有效控制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的血压。此外,对对ACE抑制剂耐受性差的心力衰竭患者(NYHA II~IV级)效果显著。在心肌梗死后左心室功能降低的患者中,帮助降低死亡风险。也就是说,该药不仅用于高血压管理和心力衰竭症状缓解,还有助于改善心肌梗死后的生存率。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1. 原发性高血压 随餐用水服用或于两餐之间服用。建议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例如早晨)服用。 1) 成人:不论性别或种族,建议缬沙坦每日1次,口服80 mg。 降压作用在2周内逐渐显现,4周后达到最大效果。 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可将剂量增至每日160 mg,或合用利尿剂。如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剂量可增至每日最大320 mg。 2) 老年患者(75岁以上):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3) 肾功能损害患者: (1) 肌酐清除率20 ∼ 5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2) 肌酐清除率10 ∼ 20 mL/min: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3) 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不使用本品。 4) 血容量不足患者: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例如服用大剂量利尿剂且无法减量者),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以本品每日1次40 mg开始治疗,且每日不得超过80 mg。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2. 心力衰竭 成人:建议起始剂量为本品每次40 mg、每日2次,口服;可增至每次80 mg或160 mg。与利尿剂合用时,应考虑减少利尿剂剂量。每日最大剂量为320 mg,分次服用。不建议本品与ACE抑制剂及β受体阻滞剂三联用药。 3. 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成人:可在心肌梗死发生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建议起始剂量为本品每次20 mg、每日2次,之后数周内根据患者耐受情况逐渐增加剂量,按每次40 mg、80 mg、160 mg,每日2次的方式给药。 出现低血压症状或肾功能衰竭时,应考虑减量。 本品可用于心肌梗死后接受其他治疗(例如溶栓药、乙酰水杨酸、β受体阻滞剂及他汀类药物)的患者。但不建议与ACE抑制剂合用。 4. 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不低于10 mL/min时无需调整剂量;但由于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的用药经验不足,不使用本品。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每日剂量最好不超过80 mg。若每日剂量达到或超过80 mg,增加剂量时应考虑治疗获益是否大于风险。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儿童服用量

尚未确立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尚未确立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注意事项

本药在妊娠期间,尤其是妊娠中期和晚期服用,可能对胎儿和新生儿造成严重损害,因此一旦确认妊娠应立即停止服用。 对本药有过敏反应或严重肝功能障碍、肾功能极差的患者,怀孕可能的女性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服用本药。 老年人、高钾血症患者、轻度至中度肝功能障碍等患者需谨慎服用本药,因首次服用时可能存在降压过低的风险,建议从低剂量开始。 用药期间可能会出现头痛、头晕、疲劳、消化不良、咳嗽等副作用,少数情况下还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如血管水肿、肾功能损害、肝炎等,一旦出现症状应立即咨询医务人员。 可能会出现血压急剧下降导致晕厥或意识下降的情况,如出现这些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接受适当治疗。 本药可能会增加钾水平,因此如果与保钾利尿剂或钾补充剂一起服用时,须谨慎监测血浆钾浓度。 与其他降压药、利尿剂、非类固醇消炎镇痛药(NSAIDs)一起使用时可能会发生相互作用,务必告知医生或药剂师。 本药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可能引起头晕或困倦,因此需要保持警惕。 妊娠期或哺乳期不宜服用本药,如必须服用,应务必咨询医生。 尚未充分确认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不建议使用。 在过量服用的情况下可出现严重低血压、意识下降等,应立即就医并获得适当治疗。 本药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且不应转移到其他容器中。

副作用

头痛,头晕,病毒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咳嗽,腹泻,疲劳,鼻炎,鼻窦炎,腹痛,腹部疼痛,恶心,咽炎,关节痛,低血压,直立性头晕,直立性低血压,肾功能损害,高钾血症,血管神经性水肿,心力衰竭,心律不齐,嗜睡,房颤,呕吐,便秘,口渴,食欲不振,乏力,血管水肿,红斑,瘙痒,血清病,血管炎,肝炎,晕厥,鼻出血,间质性肺炎,低血糖,休克,意识丧失,横纹肌溶解症,无粒细胞症,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水泡性皮炎,水肿,无力,失眠,性欲减退,皮疹,肌肉痛,消化不良,贫血,耳鸣,紧张增强,运动功能减退,迷糊,胸痛,僵硬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保存在密封良好的容器中,以防止空气和湿气进入。此外,为了保持药效,重要的是将其存放在30度以下的阴凉处。

外观·包装

外观

呈灰色的橙色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单位

30片/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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