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拜特林Q片10/10毫克

拜特林Q片10/10毫克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依折麦布›10mg / 1片辛伐他汀›10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永丰制药(株)
外观
白色至浅黄色的双面凸起的长方形片剂
包装
30片(10片/PTP×3)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900316 · 批准 2019.01.22 · 医保编码 66190515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改善高胆固醇血症(原发性及纯合子家族性)、混合型高脂血症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服用本品前及服用期间,患者必须坚持标准降胆固醇饮食。 本品剂量应根据患者的基线LDL-胆固醇水平、推荐治疗目标及患者反应进行调整。本品不受进食影响,每日1次,于晚间给药。 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 本品剂量范围为每日10/10mg~10/40mg。通常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日10/20mg。 对于降低LDL-胆固醇需求较低的患者,可从每日10/10mg开始。开始服用本品或调整剂量后,应间隔至少4周检查血脂水平,再调整剂量。 由于肌病(包括横纹肌溶解)风险增加,尤其是在治疗的第一年,本品10/80 mg剂量仅可用于已服用本品10/80 mg超过12个月且无肌毒性证据的患者(参见使用注意事项中1. 警告) 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 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0/40mg,每日1次,于晚间给药。本品可作为其他降脂治疗(例如,LDL血浆置换)的辅助治疗,或在其他降脂治疗无效时使用。 肝功能损害患者用药 轻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但不建议中度或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使用本品(参见使用注意事项中5. 一般注意事项、肝功能异常患者项)。 肾功能损害及伴有慢性肾脏病的患者用药 轻度肾功能损害(估算肾小球滤过率(GFR) ≥ 60mL/min/1.73㎡)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对于伴有慢性肾脏病且估算肾小球滤过率 < 60mL/min/1.73㎡的患者,每日1次于晚间给予本品10/20mg。此类患者使用更高剂量的本品时应慎重,并密切监测(参见使用注意事项中5. 一般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与其他药物合用 (参见使用注意事项中6. 相互作用) 本品应在给予胆汁酸结合树脂前2小时或给药后4小时使用。 同时接受维拉帕米、地尔硫卓或决奈达隆治疗的患者,本品剂量不得超过10/10mg/日。 同时接受胺碘酮、氨氯地平或雷诺嗪治疗的患者,本品剂量不得超过10/20mg/日。

成分

生产厂家
永丰制药(株)

功效・作用

改善高胆固醇血症(原发性及纯合子家族性)、混合型高脂血症

  • 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异源结合家族型高胆固醇血症、非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混合型高脂血症、同源结合家族型高胆固醇血症、高胆固醇血症导致的动脉粥样硬化性血管疾病风险增加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对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患者有助于降低总胆固醇、LDL胆固醇、脂蛋白B和甘油三酯的水平,并增加HDL胆固醇。特别是在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中,也可以与其他降脂治疗合用或单独使用。本药作为适当饮食控制的辅助药物,在仅靠饮食疗法无效时予以给予。治疗前必须确认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低下等继发性原因,并在必要时进行治疗,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测脂质水平。本药有效减少由高脂血症导致的血管疾病风险,改善胆固醇管理。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服用本品前及服用期间,患者必须坚持标准降胆固醇饮食。 本品剂量应根据患者的基线LDL-胆固醇水平、推荐治疗目标及患者反应进行调整。本品不受进食影响,每日1次,于晚间给药。 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 本品剂量范围为每日10/10mg~10/40mg。通常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日10/20mg。 对于降低LDL-胆固醇需求较低的患者,可从每日10/10mg开始。开始服用本品或调整剂量后,应间隔至少4周检查血脂水平,再调整剂量。 由于肌病(包括横纹肌溶解)风险增加,尤其是在治疗的第一年,本品10/80 mg剂量仅可用于已服用本品10/80 mg超过12个月且无肌毒性证据的患者(参见使用注意事项中1. 警告) 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 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0/40mg,每日1次,于晚间给药。本品可作为其他降脂治疗(例如,LDL血浆置换)的辅助治疗,或在其他降脂治疗无效时使用。 肝功能损害患者用药 轻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但不建议中度或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使用本品(参见使用注意事项中5. 一般注意事项、肝功能异常患者项)。 肾功能损害及伴有慢性肾脏病的患者用药 轻度肾功能损害(估算肾小球滤过率(GFR) ≥ 60mL/min/1.73㎡)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对于伴有慢性肾脏病且估算肾小球滤过率 < 60mL/min/1.73㎡的患者,每日1次于晚间给予本品10/20mg。此类患者使用更高剂量的本品时应慎重,并密切监测(参见使用注意事项中5. 一般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与其他药物合用 (参见使用注意事项中6. 相互作用) 本品应在给予胆汁酸结合树脂前2小时或给药后4小时使用。 同时接受维拉帕米、地尔硫卓或决奈达隆治疗的患者,本品剂量不得超过10/10mg/日。 同时接受胺碘酮、氨氯地平或雷诺嗪治疗的患者,本品剂量不得超过10/20mg/日。

注意事项

本药可能引起严重的与肌肉相关的副作用,如肌病或横纹肌溶解症。 这些副作用包括肌肉疼痛、肌肉压痛、肌肉虚弱等,血液中的肌酸激酶水平可能大幅升高。 特别是在高剂量服用时,这种风险更高,因此需要注意。 本药不可用于特定患者。 例如,对于本药成分过敏、活动性肝病或原因不明的肝酶水平升高持续的患者、怀孕或哺乳的女性,以及正在服用某些特定药物的患者,均不可使用本药。 患有重症肌无力或眼肌无力的患者应谨慎使用本药,注意可能加重症状。 在服用本药期间,一旦出现肌肉疼痛或虚弱,立即告知医生。 此外,由于可能存在肝功能异常,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对于有肝病史的患者,更需要仔细观察。 本药可能与多种药物发生相互作用,因此在服用其他药物时,必须告知医生或药剂师。 特别是同时使用某些抗真菌药物、抗生素、抗病毒药物、免疫抑制剂和某些心脏药物时,肌病风险可能增加,因此需要谨慎。 怀孕或计划怀孕的女性应避免使用本药,如确认怀孕应立即停止使用。 哺乳期妇女在服用本药时应停止喂养。 老年人或儿童患者尚未充分确认本药的安全性和疗效,因此使用时需谨慎。 由于缺乏特定的解毒剂,过量服用时需接受一般治疗和支持疗法。 在服用本药期间,需定期进行血液检查和症状观察,若出现无法解释的肌肉疼痛或虚弱、肝功能异常症状,应立即与医务人员咨询。

副作用

肌病、横纹肌溶解、肌酸激酶升高、头痛、腹泻、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肌肉疼痛、四肢痛、疲劳、腹痛、病毒感染、咽炎、副鼻窦炎、关节痛、腰痛、咳嗽、过敏性反应、荨麻疹、皮疹、血管性水肿、肝氨基转移酶升高、肝炎、血小板减少症、恶心、胰腺炎、头晕、感觉异常、抑郁症、胆石症、胆囊炎、皮肤粘膜症候群、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全身症状伴随的药物反应、多形性红斑、肝损伤、无力症、眼白内障、便秘、消化不良、放屁、恶心、湿疹、瘙痒、皮疹、肌肉痉挛、特定脑神经功能障碍、外眼肌运动障碍、面部不完全麻痹、震颤、周围神经病、周围神经麻痹、精神障碍、焦虑、睡眠障碍、记忆力减退、健忘症、记忆丧失、记忆障碍、混淆、间质性肺疾病、红斑狼疮样综合征、类风湿性多发性肌痛、皮肌炎、血管炎、紫癜、白细胞减少症、溶血性贫血、抗核抗体阳性、红细胞沉降率升高、关节炎、光敏感性、发热、寒战、潮红、疲惫、呼吸困难、胆汁淤积性黄疸、肝脂肪变化、肝硬化、暴发性肝坏死、肝癌、肝衰竭、脱发症、各种皮肤变化、扁平苔藓样药物性皮疹、女性型乳腺发育、性欲减退、性功能障碍、眼肌麻痹、贫血、氨基转移酶升高、ALP升高、ɤ-GT升高、胆红素升高、甲状腺功能异常、HbA1c增加、空腹血糖水平增加、水肿、口渴、面部水肿、晕厥、失眠、胃炎、萎缩性胃炎、粘液便、肠易激综合征、咽喉痛、夜间排尿、血尿、体重减轻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避免暴露于空气和湿气中。此外,应在室温下(约1度至30度)存放,避免过热或过冷,以有效保持药物的效果和安全性。

外观·包装

外观

白色至浅黄色的双面凸起的长方形片剂

包装单位

30片(10片/PTP×3)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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