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塞罗汀胶囊20毫克(盐酸氟西汀)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 静脉注射已过期
成分・含量
盐酸氟西汀›22.4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特尔康RF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
含有白色至浅灰色粉末的上下部淡黄色硬胶囊
包装
30粒/瓶, 100粒/瓶
许可状态
已过期

品目基准编码 201900086 · 批准 2019.01.09

该产品已于2024.01.09变为已过期状态。目前可能已停止销售,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精神疾病(抑郁症、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经前烦躁障碍
使用对象
成人
成人剂量
成人 1. 抑郁症 1) 初始治疗:以盐酸氟西汀计,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20mg,于早晨口服。 对照临床试验中使用的剂量为每日20~80mg。如未观察到改善,可在数周后考虑增加剂量。超过每日20mg的剂量应分为每日2次(早晨、中午)服用,且不得超过每日最大剂量80mg。充分抗抑郁作用可能需在治疗4周后或更长时间才显现。 2) 维持/持续/延长治疗:目前没有明确资料确定患者应接受本品治疗多长时间,但精神药理学专家普遍认为,抑郁症急性症状需要数月或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尚不清楚缓解症状所需的抗抑郁药剂量是否与维持稳定或持续治疗所需的剂量相同。 2. 神经性贪食症 本品每日60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治疗开始前测定电解质浓度。 3. 强迫症 本品每日20~60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4. 经前烦躁障碍 本品每日20mg。 治疗6个月后,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肾和/或肝功能损害患者、正在使用多种药物的患者、老年人及有并发疾病的患者:给予较低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精神疾病治疗中由MAO抑制剂转换用药的相关事项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品治疗时,至少应间隔14天。相反,若要开始使用MAO抑制剂治疗精神疾病,必须在停用本品后至少经过5周。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得开始使用本品,因为这会增加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对于需要包括住院治疗在内的其他干预措施、需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正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若无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认为对特定患者而言,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获益超过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可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应在患者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5周,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监测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在末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品剂量不超过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了解此类使用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急症症状。

成分

生产厂家
特尔康RF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精神疾病(抑郁症、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经前烦躁障碍

  • 抑郁症、食欲变化、睡眠变化、精神运动激动或迟钝、日常生活中缺乏兴趣、性欲减少、疲劳感增加、内疚、无用感、思维迟缓、注意力下降、自杀企图、自杀思考、暴食、泻药行为、强迫观念、强迫行为、抑郁、焦虑、情绪不稳、乳房疼痛、头痛、关节痛、肌肉痛、腹部胀满、体重增加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抑郁症、神经性食欲亢进症、强迫反应性疾病、经前不适综合症等各种精神和身体症状。治疗抑郁症时,通常在5~6周内出现效果,改善影响日常生活的持续抑郁感和相关症状。神经性食欲亢进症中减少暴食和泻药行为,强迫反应性疾病则显著减少症状,提高患者的社交生活和工作质量。经前不适综合症中缓解周期性抑郁、焦虑、身体症状,帮助日常生活。长期使用时需定期评估患者的疗效。总体而言,本药广泛用于上述症状的治疗。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成人 1. 抑郁症 1) 初始治疗:以盐酸氟西汀计,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20mg,于早晨口服。 对照临床试验中使用的剂量为每日20~80mg。如未观察到改善,可在数周后考虑增加剂量。超过每日20mg的剂量应分为每日2次(早晨、中午)服用,且不得超过每日最大剂量80mg。充分抗抑郁作用可能需在治疗4周后或更长时间才显现。 2) 维持/持续/延长治疗:目前没有明确资料确定患者应接受本品治疗多长时间,但精神药理学专家普遍认为,抑郁症急性症状需要数月或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尚不清楚缓解症状所需的抗抑郁药剂量是否与维持稳定或持续治疗所需的剂量相同。 2. 神经性贪食症 本品每日60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治疗开始前测定电解质浓度。 3. 强迫症 本品每日20~60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4. 经前烦躁障碍 本品每日20mg。 治疗6个月后,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肾和/或肝功能损害患者、正在使用多种药物的患者、老年人及有并发疾病的患者:给予较低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精神疾病治疗中由MAO抑制剂转换用药的相关事项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品治疗时,至少应间隔14天。相反,若要开始使用MAO抑制剂治疗精神疾病,必须在停用本品后至少经过5周。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得开始使用本品,因为这会增加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对于需要包括住院治疗在内的其他干预措施、需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正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若无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认为对特定患者而言,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获益超过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可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应在患者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5周,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监测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在末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品剂量不超过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了解此类使用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急症症状。

注意事项

本药可能增加具有重度抑郁或精神疾病的儿童、青少年及年轻成年人自杀冲动或行为的风险,因此在这些年龄段应谨慎使用。 某些患者不应使用本药,例如对本药或其成分过敏者、重度肾功能障碍者,以及正在服用MAO抑制剂者。 具有癫痫发作史或自杀风险高的患者在使用本药时必须特别注意,若症状恶化或出现异常行为应立即咨询医生。 心脏病患者或QT间期延长风险的患者使用本药时需进行心电图监测。 肝肾功能减退的患者需调整本药剂量或谨慎使用,糖尿病患者需仔细监测血糖控制状态。 本药可能导致瞳孔扩大,因此在眼压升高或急性青光眼风险的患者中应予以注意。 在服用本药期间可能出现头痛、恶心、失眠、疲劳、腹泻等多种副作用,若异常症状持续或严重应告知医疗人员。 特别是在治疗初期或剂量变更时,需密切观察自杀冲动、攻击性、焦虑、烦躁等精神症状,家属或监护人也应密切关注患者。 突然停药时可能出现头晕、感觉异常、睡眠障碍、焦虑、头痛等戒断症状,因此停药时应遵循医生的指导逐渐减量。 此外,本药可能与其他药物发生相互作用,因此如果正在服用或计划使用其他药物,务必与医生或药师进行咨询。 妊娠期间可能存在对胎儿的风险,因此仅在妊娠的益处超过风险时才应考虑使用,哺乳期时也需慎重判断因药物可能通过乳汁传递。 尚未充分确认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不建议在此年龄段使用。 老年人未报告特殊的副反应,但是否有其他疾病或用药情况需请谨慎。 过量服用可能出现恶心、呕吐、癫痫发作、心律失常等严重症状,因此须立即就医,因没有特效解毒剂,需根据症状进行适当治疗。 本药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注意不要转移到其他容器中,以免影响药品质量。

副作用

头痛、恶心、失眠、疲劳、腹泻、过敏反应、血清病、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食欲减少、低钠血症、焦虑、神经过敏、不安、紧张、性欲减少、睡眠障碍、异常梦境、解离症、高涨心情、快乐心情、思维异常、性欲异常、磨牙、轻躁症、躁狂症、幻觉、烦躁、恐慌发作、自杀冲动及行为、混淆、注意力障碍、头晕、味觉异常、嗜睡、困倦、颤抖、精神运动性过敏反应、运动异常、运动失调、平衡障碍、间歇性肌痉挛、抽搐、坐立不安、布克格罗索综合症、 Serotonin 综合症、记忆障碍、视力模糊、瞳孔扩大、心悸、心室性心律失常、QT延长、脸红、低血压、血管炎、血管扩张、哈欠、呼吸困难、咽喉炎、与肺有关的事件、鼻出血、呕吐、消化不良、口腔干燥、吞咽困难、食道疼痛、胃肠道出血、特异性肝炎、皮疹、荨麻疹、瘙痒、多汗、脱发、淤青增加倾向、冷汗、血管水肿、斑点出血、光敏反应、紫癜、多形性红斑、关节痛、肌肉痉挛、肌肉疼痛、频繁排尿、排尿痛、尿潴留、排尿障碍、妇科出血、勃起功能障碍、射精障碍、性功能障碍、乳汁分泌异常、高催乳素血症、持续勃起症、焦虑心情、寒战、疲惫感、异常情绪、寒冷感觉、热感觉、黏膜出血、体重减轻、异常肝功能指标、骨折、头晕、感觉障碍、睡眠障碍、无力症、焦虑、颤抖、头痛、过敏反应、逐渐全身反应、严重的皮疹、与肾脏、肝脏或肺相关的反应、自杀念头、自杀行为、自杀相关行为、敌对情绪、成长迟缓、戒断症状、血小板功能改变、异常出血、再生不良性贫血、心房颤动、白内障、中风、胆汁淤积性黄疸、运动异常症、嗜酸性肺炎、上皮坏死、多形性红斑、结节性红斑、剥脱性皮炎、女性乳房发育、心脏骤停、肝衰竭、坏死、高催乳素血症、低血糖症、免疫相关性溶血性贫血、肾衰竭、运动障碍加重、视神经炎、胰腺炎、全血细胞减少症、肺栓塞、肺高压、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心室早搏、阴道出血、攻击性行为、坐立不安症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此药物对空气和湿气敏感,应放在密封容器中存放。储存温度最好保持在1度至30度之间的室温。这样存放可以安全地保持药物的效果。

外观·包装

外观

含有白色至浅灰色粉末的上下部淡黄色硬胶囊

包装单位

30粒/瓶, 100粒/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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