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普洛克森胶囊10毫克(盐酸氟西汀)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 静脉注射已过期
成分・含量
盐酸氟西汀›11.2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化日药品有限公司
外观
外包装为填充白色或灰白色粉末的上下绿色硬胶囊
包装
30胶囊/瓶,500胶囊/瓶
许可状态
已过期

品目基准编码 201805197 · 批准 2018.12.20

该产品已于2023.12.20变为已过期状态。目前可能已停止销售,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精神疾病(抑郁症、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经前烦躁障碍
使用对象
成人
成人剂量
成人 1. 抑郁症 1) 初始治疗:初始剂量为盐酸氟西汀每日1次20mg,于早晨口服。 对照临床试验中使用的剂量为每日20~80mg。若未观察到改善,可在数周后考虑增加剂量。超过每日20mg的剂量应分每日2次(早晨、中午)服用,且不得超过每日最大剂量80mg。充分的抗抑郁作用可能延迟至治疗4周或更长时间后才出现。 2) 维持/持续/延长治疗:目前没有关于患者应接受本品治疗多长时间的确切资料,但精神药理学家普遍认为,抑郁症的急性症状需要数月或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尚不清楚缓解症状所需的抗抑郁药剂量是否与维持稳定或持续治疗所需的剂量相同。 2. 神经性贪食症 本品每日60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治疗开始前测量电解质浓度。 3. 强迫症 本品每日20~60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4. 经前烦躁障碍 本品每日20mg。 治疗6个月后,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肾和/或肝功能损害患者、正在使用多种药物的患者、老年人及伴有其他疾病的患者:使用较低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精神疾病治疗中转换使用MAO抑制剂的相关事项 停止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时,两者间隔至少14日。反之,若开始使用MAO抑制剂治疗精神疾病,应在停止本制剂后至少经过5周。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应开始使用本制剂,因为这会增加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对于需要住院等其他干预措施、且需要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可考虑给药。 对于已经接受本制剂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若没有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特定患者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超过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应在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5周,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发生者为准)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在末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通过非静脉途径(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给予亚甲蓝制剂,或本制剂静脉注射剂量不超过1mg/kg时,其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了解此类使用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的急症症状。

成分

生产厂家
化日药品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精神疾病(抑郁症、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经前烦躁障碍

  • 抑郁状态、不适感、食欲变化、睡眠变化、精神运动激动、精神运动迟缓、缺乏兴趣、性欲减退、疲倦感、内疚感、无用感、思维迟缓、注意力下降、自杀尝试、自杀思维、暴食、泻药行为、强迫观念、强迫行为、抑郁、焦虑、情绪不稳定、乳房疼痛、头痛、关节痛、肌肉疼痛、腹胀、体重增加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主要用于治疗抑郁症,抑郁症是指持续的忧郁感及多种症状持续超过2周的状态。此外,本药有效减少神经性食欲亢进行为,并帮助缓解强迫症状。对于因经前不适综合征引起的抑郁、焦虑和身体疼痛症状也可使用本药。值得注意的是,长期使用时需要定期评估患者的疗效。总体而言,本药用于改善多种心理健康问题。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成人 1. 抑郁症 1) 初始治疗:初始剂量为盐酸氟西汀每日1次20mg,于早晨口服。 对照临床试验中使用的剂量为每日20~80mg。若未观察到改善,可在数周后考虑增加剂量。超过每日20mg的剂量应分每日2次(早晨、中午)服用,且不得超过每日最大剂量80mg。充分的抗抑郁作用可能延迟至治疗4周或更长时间后才出现。 2) 维持/持续/延长治疗:目前没有关于患者应接受本品治疗多长时间的确切资料,但精神药理学家普遍认为,抑郁症的急性症状需要数月或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尚不清楚缓解症状所需的抗抑郁药剂量是否与维持稳定或持续治疗所需的剂量相同。 2. 神经性贪食症 本品每日60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治疗开始前测量电解质浓度。 3. 强迫症 本品每日20~60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4. 经前烦躁障碍 本品每日20mg。 治疗6个月后,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肾和/或肝功能损害患者、正在使用多种药物的患者、老年人及伴有其他疾病的患者:使用较低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精神疾病治疗中转换使用MAO抑制剂的相关事项 停止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时,两者间隔至少14日。反之,若开始使用MAO抑制剂治疗精神疾病,应在停止本制剂后至少经过5周。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应开始使用本制剂,因为这会增加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对于需要住院等其他干预措施、且需要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可考虑给药。 对于已经接受本制剂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若没有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特定患者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超过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应在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5周,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发生者为准)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在末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通过非静脉途径(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给予亚甲蓝制剂,或本制剂静脉注射剂量不超过1mg/kg时,其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了解此类使用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的急症症状。

注意事项

本药主要用于治疗与抑郁症相关的精神疾病。 本药可能在18至24岁年轻患者中增加自杀冲动或自杀行为的风险,因此对该年龄段患者要特别小心。在以下特定患者(如对本药或其成分过敏患者、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以及正在服用MAO抑制剂的患者)中禁用本药。 有癫痫病史的患者在使用本药时需特别注意,如出现癫痫发作或频率增加,应立即停止治疗。 在治疗初期,抑郁症状可能恶化或出现自杀冲动等危险行为,因此患者及其家属应密切观察这些变化并与医生保持沟通。 本药在肝脏和肾脏中代谢和排泄,因此肝肾功能下降的患者可能需要调整剂量。 糖尿病患者在使用本药期间,血糖控制可能发生变化,应定期监测血糖水平。 本药可能会影响瞳孔扩张,增加眼压或对青光眼患者产生风险,需慎重使用。 常见的副作用包括头痛、恶心、失眠、疲劳、腹泻,少见的副作用则包括过敏反应或心律失常等严重副作用。 本药的突然停用可能导致头晕、感觉异常、睡眠障碍、焦虑、恶心、颤抖等戒断症状,需遵循医嘱逐渐减少剂量停止使用。 本药可能与其他药物交互作用,若正在服用其他药物,请务必告知医生,尤其在与MAO抑制剂、抗凝药、某些心脏药物及其他抗抑郁药合用时需谨慎。 怀孕或哺乳期的女性在使用本药前应咨询医生,并根据潜在风险仔细决定。 儿童和青少年尚未充分确认该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不推荐使用。 老年患者根据其他疾病或药物使用状态,副作用风险可能增加,需仔细观察。 最后,本药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不可随意停止服用或更改剂量。

副作用

头痛,恶心,失眠,乏力,腹泻,过敏反应,血清病,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食欲减少,低钠血症,焦虑,神经过敏,烦躁,紧张,性欲减退,睡眠障碍,异常梦境,异梦症,情绪高涨,幸福感,思维异常,性欲异常,磨牙,轻躁症,躁狂症,幻觉,烦躁,恐慌发作,自杀冲动和行为,混乱,注意力障碍,头晕,味觉异常,嗜睡,嗜睡,颤抖,精神运动性过敏反应,运动异常,运动协调障碍,平衡障碍,间歇性肌痉挛,抽搐,难以静坐,Buccglosal综合症,血清素综合症,记忆障碍,视力模糊,瞳孔扩大,心悸,室性心律失常,QT延长,潮红,低血压,血管炎,血管扩张,打哈欠,呼吸困难,咽喉炎,肺相关事件,鼻出血,呕吐,消化不良,口干,吞咽困难,食管疼痛,胃肠出血,特异性肝炎,皮疹,荨麻疹,瘙痒,多汗,脱发,淤血增加倾向,冷汗,血管水肿,斑点出血,光敏反应,紫癜,多形性红斑,关节痛,肌肉痉挛,肌肉疼痛,尿频,排尿痛,尿潴留,排尿障碍,妇科出血,勃起功能障碍,射精障碍,性功能障碍,乳汁分泌异常,高泌乳素血症,持续勃起,焦虑情绪,寒战,疲乏,异常情绪,冰冷感,热感,粘膜出血,体重下降,异常肝功能指标,自杀念头,自杀行为,骨折,头晕,感觉障碍,睡眠障碍,乏力,焦虑,颤抖,头痛,过敏反应,逐渐全身反应,严重的皮肤,肾脏,肝脏或肺相关反应,体重下降,生长迟缓,性成熟延迟,性功能障碍,射精失败,宫颈出血,子宫功能障碍,子宫出血,生殖道出血,功能性子宫出血,月经过多,频繁月经,绝经后出血,阴道出血,乏力,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自杀冲动,血小板功能变化,异常出血,再生性贫血,房颤,白内障,脑血管事故,胆汁淤积性黄疸,运动异常综合症,嗜酸性肺炎,上皮坏死,多形性红斑,结节性红斑,脱屑性皮肤炎,女性乳腺增生,心脏骤停,肝衰竭,坏死,高泌乳素血症,低血糖症,免疫相关性溶血性贫血,肾衰竭,运动障碍,视神经炎,胰腺炎,全血细胞减少,肺栓塞,肺高血压,血小板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室性心动过速,阴道出血,攻击性行为,难以静坐症,精神运动性烦躁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存放在封闭的容器中,以防空气或潮湿进入。建议保持存放温度在1度到30度之间的常温,这样可以保持药物效果的持久性。

外观·包装

外观

外包装为填充白色或灰白色粉末的上下绿色硬胶囊

包装单位

30胶囊/瓶,500胶囊/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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