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氯扎平片50毫克(氯氮平)

氯扎平片50毫克(氯氮平)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氯氮平›50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东和制药(株)
外观
黄色的圆形片剂
包装
30片/瓶,100片/瓶,100片/盒[10片/PTP X 10]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804185 · 批准 2018.10.24 · 医保编码 64270661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药物难治性及伴有严重锥体外系不良反应的精神分裂症,降低自杀行为风险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本品的治疗剂量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调整,并应使用尽可能低的有效剂量。为尽量降低低血压、发作或镇静的风险,需要谨慎调整剂量并分次服用。推荐剂量如下: 1. 成人 ① 起始剂量:第1日给予12.5 mg(25 mg片剂1/2片)1次或2次,第2日给予25 mg片剂1片1次或2次。若耐受性良好,可每日增加25 ~ 50 mg,至第2 ~ 3周时达到每日300 mg。之后如有必要,可每周增加1次或2次(优选每周增加1次),每次增加每日剂量50 mg至100 mg。 ② 有效剂量范围:大多数患者每日分2 ~ 4次服用200 mg ~ 450 mg,可期待抗精神病效果,但部分患者可能需要每日总剂量达600 mg。若每日总剂量不能均匀分配,应在睡前服用最大剂量。 ③ 最大剂量:某些情况下,为获得适当疗效,可能需要将剂量增加至每日900 mg,此时每次个体剂量增加不得超过100 mg。(每日剂量超过450 mg时,必须考虑这些剂量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尤其是发作增多的可能性。) ④ 维持剂量:达到最佳治疗效果后,大多数患者可继续以较低剂量治疗,并应谨慎减量至每日150 mg ~ 300 mg。治疗应至少持续6个月。若每日剂量不超过200 mg,也可于晚间一次服用。 ⑤ 结束治疗:若拟结束本品治疗,应在1 ~ 2周内逐渐减量。若必须突然停止治疗(例如白细胞减少症),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精神状态及戒断症状(精神病症状复发及胆碱能反跳症状)。 ⑥ 重新开始治疗:若距离上次服用本品已超过2日,应于第1日给予12.5 mg(25 mg片剂1/2片)1次或2次,重新开始治疗。若此剂量耐受性良好,可比初始治疗时推荐的速度更快地调整至治疗剂量。但对于首次用药时曾发生呼吸停止或心搏停止的患者,即使其病情已持续得到成功管理,也仍需格外谨慎。 ⑦ 从既往抗精神病药转换为本品 通常不应将本品与既往抗精神病药合用。对于正在接受其他口服抗精神病药治疗而需开始本品治疗的患者,应减少其他抗精神病药剂量,或逐渐减量后停药。医生应根据临床情况判断是否在开始使用本品前停用其他抗精神病药。 2. 特殊人群用药 1) 老年患者 老年患者治疗应从特别低的剂量开始(第1日给予本品12.5 mg),之后每日剂量不得超过25 mg。 2) 有惊厥史的患者或肾脏、心血管系统疾病患者 有惊厥史的患者或肾脏、心血管系统疾病患者(注意:重度肾脏、心血管系统疾病患者禁用,参见禁忌)应于第1日以12.5 mg作为起始剂量给药1次,并以小剂量缓慢增加。 3) 肝功能损害患者 建议肝功能损害患者采用较低的起始剂量并缓慢调整剂量。
儿童服用量
尚未开展针对儿童的临床试验。 本品在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成分

生产厂家
东和制药(株)

功效・作用

治疗药物难治性及伴有严重锥体外系不良反应的精神分裂症,降低自杀行为风险

  • 抗药性精神分裂症,严重锥体外系副反应,自杀行为风险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物用于治疗抗药性精神分裂症患者及严重锥体外系副反应,特别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此外,基于病史和近期状况,本药物帮助降低有自杀行为风险的精神分裂症或分裂情感障碍患者的自杀行为风险。因此本药对复杂的精神分裂症症状及降低自杀风险效果显著。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本品的治疗剂量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调整,并应使用尽可能低的有效剂量。为尽量降低低血压、发作或镇静的风险,需要谨慎调整剂量并分次服用。推荐剂量如下: 1. 成人 ① 起始剂量:第1日给予12.5 mg(25 mg片剂1/2片)1次或2次,第2日给予25 mg片剂1片1次或2次。若耐受性良好,可每日增加25 ~ 50 mg,至第2 ~ 3周时达到每日300 mg。之后如有必要,可每周增加1次或2次(优选每周增加1次),每次增加每日剂量50 mg至100 mg。 ② 有效剂量范围:大多数患者每日分2 ~ 4次服用200 mg ~ 450 mg,可期待抗精神病效果,但部分患者可能需要每日总剂量达600 mg。若每日总剂量不能均匀分配,应在睡前服用最大剂量。 ③ 最大剂量:某些情况下,为获得适当疗效,可能需要将剂量增加至每日900 mg,此时每次个体剂量增加不得超过100 mg。(每日剂量超过450 mg时,必须考虑这些剂量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尤其是发作增多的可能性。) ④ 维持剂量:达到最佳治疗效果后,大多数患者可继续以较低剂量治疗,并应谨慎减量至每日150 mg ~ 300 mg。治疗应至少持续6个月。若每日剂量不超过200 mg,也可于晚间一次服用。 ⑤ 结束治疗:若拟结束本品治疗,应在1 ~ 2周内逐渐减量。若必须突然停止治疗(例如白细胞减少症),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精神状态及戒断症状(精神病症状复发及胆碱能反跳症状)。 ⑥ 重新开始治疗:若距离上次服用本品已超过2日,应于第1日给予12.5 mg(25 mg片剂1/2片)1次或2次,重新开始治疗。若此剂量耐受性良好,可比初始治疗时推荐的速度更快地调整至治疗剂量。但对于首次用药时曾发生呼吸停止或心搏停止的患者,即使其病情已持续得到成功管理,也仍需格外谨慎。 ⑦ 从既往抗精神病药转换为本品 通常不应将本品与既往抗精神病药合用。对于正在接受其他口服抗精神病药治疗而需开始本品治疗的患者,应减少其他抗精神病药剂量,或逐渐减量后停药。医生应根据临床情况判断是否在开始使用本品前停用其他抗精神病药。 2. 特殊人群用药 1) 老年患者 老年患者治疗应从特别低的剂量开始(第1日给予本品12.5 mg),之后每日剂量不得超过25 mg。 2) 有惊厥史的患者或肾脏、心血管系统疾病患者 有惊厥史的患者或肾脏、心血管系统疾病患者(注意:重度肾脏、心血管系统疾病患者禁用,参见禁忌)应于第1日以12.5 mg作为起始剂量给药1次,并以小剂量缓慢增加。 3) 肝功能损害患者 建议肝功能损害患者采用较低的起始剂量并缓慢调整剂量。

儿童服用量

尚未开展针对儿童的临床试验。 本品在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注意事项

本药可能引起危及生命的无粒细胞增多症等严重血液异常,因此在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需定期进行血液检查。 此外,本药有诱发癫痫风险,癫痫病史或风险较高的患者需特别注意,并指导患者避免可能导致意识丧失的活动。 有心肌炎等可能引起心脏炎症的风险,因此在用药初期如出现心脏相关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可能发生体位性低血压或晕厥等血压相关问题,因此在首次用药或快速增加剂量时需特别小心,使用其他精神科药物时需更加谨慎。 老年人或痴呆患者可能增加死亡风险,因此本药不应用于治疗与痴呆相关的精神疾病,老年人需更加细致观察。 有血栓风险,因此有血栓风险因素的患者在用药前及用药过程中应确认并采取预防措施。 有过敏历史或骨髓功能受损的患者、中重度肾脏或心脏疾病患者等不应使用本药。 本药常见副作用有嗜睡、头昏、体重增加、便秘、心率加快等,出现这些症状时应及时告知医疗人员。 此外,驾驶或操作机械等需要注意的活动最好在用药初期的几周内避免。 孕妇或有怀孕可能的女性不应使用本药,哺乳期女性应停止哺乳。 本药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较多,根据共同使用的药物可能改变效果或副作用,因此如有正在服用的其他药物,请务必告知医疗人员。 停止用药时请勿突然停药,应按医疗人员指示逐渐减少,以防止戒断症状。 最后,本药未在儿童和青少年中确立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不推荐使用。

副作用

  • 粒细胞减少症
  • 无粒细胞症
  • 发作
  • 心肌炎
  • 直立性低血压
  • 虚脱
  • 呼吸停止
  • 心脏骤停
  • 嗜睡
  • 镇静
再查看 165 项症状
  • 头晕
  • 心动过速
  • 便秘
  • 过多分泌
  • 白细胞减少症
  • 白细胞计数减少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嗜酸性细胞增多症
  • 白细胞增多症
  • 贫血
  • 血小板减少症
  • 血小板增多症
  • 体重增加
  • 糖尿病恶化
  • 耐糖性降低
  • 糖尿病发病
  • 酮酸中毒
  • 高渗透性昏迷
  • 重度高血糖
  • 高胆固醇血症
  • 高甘油三酯血症
  • 言语障碍
  • 口吃
  • 焦虑
  • 坐立不安
  • 发作
  • 抽搐
  • 肝大性肌痉挛
  • 锥体外系症状
  • 坐立困难
  • 战栗
  • 僵直
  • 头痛
  • 睡眠障碍
  • 恶梦
  • 失眠
  • 运动过度症
  • 发音不清
  • 神经松弛剂恶性综合症
  • 混淆
  • 胡说
  • 延迟性异常运动
  • 强迫反应症状
  • 视野模糊
  • 心电图变化
  • 胸痛
  • 心绞痛
  • ECG变化
  • 循环系统虚脱
  • 心律失常
  • 心包炎
  • 心包积液
  • 心肌病
  • 心脏骤停
  • 晕厥
  • 高血压
  • 血栓栓塞症
  • 肺栓塞
  • 深静脉血栓症
  • 肺吸入
  • 肺炎
  • 呼吸抑制
  • 恶心
  • 呕吐
  • 口干
  • 食欲不振
  • 腹泻
  • 吞咽困难
  • 肠梗阻
  • 肠塞
  • 大便堵塞
  • 耳下腺肥大
  • 肝酶水平升高
  • 胰腺炎
  • 肝炎
  • 胆汁淤积性黄疸
  • 雷击性肝坏死
  • 皮疹
  • 皮肤反应
  • 尿潴留
  • 尿失禁
  • 间质性肾炎
  • 持续勃起症
  • 良性高热
  • 出汗
  • 体温调节异常
  • 疲劳
  • 发热
  • 无法解释的突发死亡
  • 肌酸激酶水平升高
  • 致命性心肌梗塞
  • 心肌炎
  • 心包炎
  • 心悸
  • 心房颤动
  • 二尖瓣功能不全
  • 低血压
  • 胸膜积液
  • 睡眠呼吸暂停
  • 鼻充血
  • 巨结肠
  • 肠梗塞
  • 肠缺血
  • 腹部不适
  • 胸灼热
  • 消化不良
  • 结肠炎
  • 肝脂肪变性
  • 肝坏死
  • 肝毒性
  • 肝纤维化
  • 肝硬化
  • 肝损伤
  • 色素沉着障碍
  • 横纹肌溶解症
  • 肌肉虚弱
  • 肌肉痉挛
  • 肌痛
  • 全身红斑狼疮
  • 肾衰竭
  • 夜尿症
  • 逆行射精
  • 多发性膜炎
  • 跌倒
  • 感觉减退症
  • 言语障碍
  • 勃起功能障碍
  • 排尿困难
  • 全血细胞减少症
  • 失眠
  • 腹泻
  • 性功能障碍
  • 消化不良症
  • 神经敏感症
  • 神经症
  • 心悸
  • 面部潮红
  • 眼球运动发作
  • 胆碱综合征
  • EEG变化
  • 胸膜僵硬
  • 心脏病发作
  • 肺吸入性肺炎
  • 呼吸困难
  • 呼吸抑制
  • 呼吸停止
  • 嗜睡
  • 乏力
  • 无反应症
  • 昏迷状态
  • 混乱
  • 幻觉
  • 激动
  • 锥体外系症状
  • 过度反射作用
  • 瞳孔散大
  • 视野模糊
  • 热敏感
  • 低血压
  • 虚脱
  • 深静脉
  • 肺吸入性肺炎
  • 呼吸困难
  • 呼吸抑制
  • 呼吸停止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密封存放,以防暴露于空气或潮湿中。存放时需保持在室温,即1度至30度之间的温度。

外观·包装

外观

黄色的圆形片剂

包装单位

30片/瓶,100片/瓶,100片/盒[10片/PTP X 10]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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