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奈克萨龙片5毫克(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奈克萨龙片5毫克(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处方药片剂静脉注射
成分・含量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6.39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东国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
白色圆形膜衣片
包装
30片/瓶, 30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802751 · 批准 2018.06.29 · 医保编码 65340407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重度抑郁障碍、焦虑障碍(惊恐障碍、社交焦虑等)及强迫症
给药对象
成人
成人给药量
对于超过1日20mg的剂量,其安全性尚未确立。 本品每日1次于早晨或晚间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1) 重度抑郁障碍: 常用剂量为1日1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1日最大20mg。如需将本品剂量增加至20mg,应至少间隔1周后再增加剂量。 一般而言,抗抑郁药需要2-4周才能起效。症状消失后,为确保治疗效果,仍需至少进行6个月的药物治疗。 (2) 伴或不伴广场恐惧症的惊恐障碍: 建议初始剂量为1日5mg,服用1周后增加至1日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1日最大20mg。 最大疗效约在3个月后出现。对于惊恐障碍的治疗,本品长期给药超过10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经过系统研究。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每位患者,以决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3) 社交焦虑障碍: 常用剂量为1日1次10mg。一般需要2-4周才能改善症状。此后,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减至1日5mg或增加至1日最大20mg。 社交焦虑障碍是一种病程慢性的疾病,为确保治疗效果,建议持续治疗12周。对有反应的患者进行的长期治疗研究持续了6个月;为预防复发,应根据每位患者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继续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长期治疗的益处。 (4) 广泛性焦虑障碍: 初始剂量为1日1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至少服用1周后,可增加至1日最大20mg。 一项长期给药试验对12周开放给药后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至少6个月的治疗,剂量为1日20mg。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本品对每位患者进行长期治疗的益处。 (5) 强迫症: 常用剂量为1日1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1日最大20mg。 一项长期给药试验对16周开放给药后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至少24周的治疗,剂量为1日10mg或20mg。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疾病,为确保症状得到恢复,应给予足够长时间的治疗;长期使用本品时,应定期重新评估对每位患者的益处及给药剂量。 2)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 (CLCR < 30㎖/min) 应慎用。 3) 肝功能损害患者 建议初始剂量为1日5mg,最初2周服用。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1日10mg。 4) 停药 停用本品时,为避免可能出现戒断症状,应在至少1-2周内逐渐减量。 5) 转换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相关事项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时,两者之间应至少间隔14日。反之,开始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时,应在停用本制剂后至少间隔14日。 6)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应开始使用本制剂,因为这会增加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对于需要其他干预措施(包括住院治疗)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经接受本制剂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如果没有可替代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药物,且判断对特定患者而言,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大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应在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2周,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末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以非静脉途径(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给予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制剂剂量不超过1mg/kg时,相关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了解此类使用可能出现的血清素综合征急症症状。

成分

生产厂家
东国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重度抑郁障碍、焦虑障碍(惊恐障碍、社交焦虑等)及强迫症

  • 主要抑郁症、广场恐惧症、惊恐障碍、社交焦虑障碍、社交恐惧症、广泛焦虑障碍、强迫症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主要抑郁症、惊恐障碍(无论是否伴随广场恐惧症)、社交焦虑障碍(社交恐惧症)、广泛焦虑障碍和强迫症等。

给药方法

成人给药量

对于超过1日20mg的剂量,其安全性尚未确立。 本品每日1次于早晨或晚间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1) 重度抑郁障碍: 常用剂量为1日1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1日最大20mg。如需将本品剂量增加至20mg,应至少间隔1周后再增加剂量。 一般而言,抗抑郁药需要2-4周才能起效。症状消失后,为确保治疗效果,仍需至少进行6个月的药物治疗。 (2) 伴或不伴广场恐惧症的惊恐障碍: 建议初始剂量为1日5mg,服用1周后增加至1日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1日最大20mg。 最大疗效约在3个月后出现。对于惊恐障碍的治疗,本品长期给药超过10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经过系统研究。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每位患者,以决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3) 社交焦虑障碍: 常用剂量为1日1次10mg。一般需要2-4周才能改善症状。此后,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减至1日5mg或增加至1日最大20mg。 社交焦虑障碍是一种病程慢性的疾病,为确保治疗效果,建议持续治疗12周。对有反应的患者进行的长期治疗研究持续了6个月;为预防复发,应根据每位患者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继续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长期治疗的益处。 (4) 广泛性焦虑障碍: 初始剂量为1日1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至少服用1周后,可增加至1日最大20mg。 一项长期给药试验对12周开放给药后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至少6个月的治疗,剂量为1日20mg。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本品对每位患者进行长期治疗的益处。 (5) 强迫症: 常用剂量为1日1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1日最大20mg。 一项长期给药试验对16周开放给药后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至少24周的治疗,剂量为1日10mg或20mg。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疾病,为确保症状得到恢复,应给予足够长时间的治疗;长期使用本品时,应定期重新评估对每位患者的益处及给药剂量。 2)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 (CLCR < 30㎖/min) 应慎用。 3) 肝功能损害患者 建议初始剂量为1日5mg,最初2周服用。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1日10mg。 4) 停药 停用本品时,为避免可能出现戒断症状,应在至少1-2周内逐渐减量。 5) 转换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相关事项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时,两者之间应至少间隔14日。反之,开始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时,应在停用本制剂后至少间隔14日。 6)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应开始使用本制剂,因为这会增加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对于需要其他干预措施(包括住院治疗)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经接受本制剂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如果没有可替代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药物,且判断对特定患者而言,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大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应在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2周,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末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以非静脉途径(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给予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制剂剂量不超过1mg/kg时,相关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了解此类使用可能出现的血清素综合征急症症状。

注意事项

本药在有主要抑郁症或其他精神疾病的儿童、青少年及年轻成人中使用时,可能会增加自杀冲动或行为的风险,需特别注意。 本药与某些药物联合使用可能会存在风险,特别是对正在服用MAO抑制剂或皮莫齐特及会延长QT间期的药物的患者不应使用。 有青光眼病史或闭角型青光眼的患者,因本药的散瞳效果可能导致眼内压升高,故应谨慎使用。 首次使用本药时可能会出现焦虑、失眠、烦躁等症状,治疗初期的数周内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状态。 突然停药可能会引起头晕、焦虑、睡眠障碍等戒断症状,因此应按照医生的指示逐渐减少剂量。 心脏病患者或有QT间期延长风险的患者可能需要在用药前进行心电图检查,以评估心律失常发生的可能性。 本药可能引起性功能障碍,如果症状持续,需与医疗专业人员咨询。 怀孕期间尤其是怀孕后期,可能对新生儿产生影响,因此怀孕妇女应谨慎考虑本药的使用必要性和风险。 在哺乳期间,药物可能通过母乳传递,建议停止哺乳或避免用药。 本药应避免与酒精一起服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谨慎。 过量服用可能会出现中枢神经系统、胃肠系统和心血管系统异常症状,需及时就医。 存放本药时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且不应转移至其他容器,确保安全。

副作用

血小板减少症, 过敏反应, 不适当的抗利尿激素分泌, 高泌乳素血症, 食欲减退, 食欲增加, 体重增加, 体重减少, 低钠血症, 食欲不振, 焦虑, 坐立不安, 异常梦境, 性欲减少, 性冷感, 磨牙, 烦躁, 神经过敏, 恐慌发作, 意识混乱, 攻击性, 人格解离, 幻觉, 躁狂, 自杀意念, 自杀行为, 失眠, 嗜睡, 头晕, 知觉异常, 颤抖, 味觉障碍, 睡眠障碍, 昏厥, 血清素综合症, 运动障碍, 运动障碍, 抽搐, 精神运动性不安, 坐立不安症, 瞳孔散大, 视觉障碍, 耳鸣, 心动过速, 心动过缓, 心电图QT延长, 多形性 ventricular 频率, 室性心律失常, 立位性低血压, 鼻窦炎, 哈欠, 鼻出血, 恶心, 腹泻, 便秘, 呕吐, 口渴, 胃肠道出血, 肝炎, 肝功能检查异常, 出汗增加, 荨麻疹, 脱发, 皮疹, 瘙痒, 瘀斑, 血管水肿, 关节痛, 肌肉痛, 橫纹肌溶解, 尿潴留, 射精障碍, 勃起功能障碍, 子宫出血, 月经过多, 乳汁漏出, 产后出血, 持续勃起症, 疲劳, 发热, 水肿, 头痛, 口干症, 腹痛, 消化不良, 肠炎, 感觉异常, 咳嗽, 哮喘, 呼吸困难, 骨折, 心悸, 高血压, 麻痹, 锥体外系统障碍, 偏头痛, 胸痛, 频尿, 震颤, 口干, 镇静, 胃灼热, 焦虑, 幻视, 戒断症状(头晕, 睡眠障碍, 焦虑, 颤抖, 意识混乱, 出汗, 头痛, 腹泻, 心悸, 情绪不安, 过敏性, 视觉障碍), 低钾血症, 低镁血症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存放在密封容器中,以避免暴露于空气或湿气,并应存放在1到30度的室温下。 这样存放能安全保持药品的效果。

外观·包装

外观

白色圆形膜衣片

包装单位

30片/瓶, 300片/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相关搜索

搜索标签

推荐搜索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