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塞罗普兰片10毫克(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塞罗普兰片10毫克(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处方药片剂静脉注射
成分・含量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12.77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株)多山制药
外观
白色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
30片/瓶,10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802618 · 批准 2018.06.22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重度抑郁障碍、焦虑障碍(惊恐障碍等)及强迫症
给药对象
成人
成人给药量
每日剂量超过20mg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本品每日1次,于早晨或晚上服用,与进餐无关。 1) 成人 (1) 重度抑郁障碍: 常用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每日最大20mg。如需将本品剂量增加至20mg,应至少间隔1周后再增加。 一般而言,抗抑郁药需要2-4周才能起效。症状消失后,为确保疗效,仍需至少进行6个月的药物治疗。 (2) 伴或不伴广场恐惧症的惊恐障碍: 建议初始剂量为每日5mg,连续服用1周后增加至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每日最大20mg。 约3个月后可达到最大疗效。对于惊恐障碍,尚未对本品连续使用超过10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系统研究。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每位患者,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3) 社交焦虑障碍: 常用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mg。通常需要2-4周才能改善症状。此后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减至每日5mg,或增至每日最大20mg。 社交焦虑障碍是一种呈慢性病程的疾病,为确保疗效,建议持续治疗12周。对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为期6个月的长期治疗研究;为预防复发,应根据每位患者的具体情况考虑长期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长期治疗的益处。 社交焦虑障碍是针对特定障碍的明确定义的诊断术语,不应与过度害羞混淆。仅当社交焦虑障碍显著妨碍工作和社交活动时,才进行药物治疗。尚未评估药物治疗与认知行为疗法的比较效果。药物治疗是整体治疗策略的一部分。 (4) 广泛性焦虑障碍: 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至少服用1周后可增加至每日最大20mg。 对在开放治疗12周后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长期治疗试验,每日给予20mg,至少持续6个月。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每位患者长期使用本品的益处。 (5) 强迫症: 常用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每日最大20mg。 对在开放治疗16周后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长期治疗试验,每日给予10mg或20mg,至少持续24周。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疾病,应给予足够长时间的治疗,以确保症状得到缓解。长期使用本品时,应定期重新评估其对每位患者的益处及用药剂量。 2)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CLCR < 30㎖/min)应慎用。 3) 肝功能损害患者 建议最初2周每日给予5mg作为初始剂量。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每日10mg。 4) 停药 停用本品时,应至少在1-2周内逐渐减量,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戒断症状。 5) 精神疾病治疗中与MAO抑制剂转换相关的事项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本品治疗时,两者之间应至少间隔14天。相反,若要开始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应在停用本品后至少经过14天。 6)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由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增加,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得开始使用本品。对于需要包括住院治疗在内的其他干预措施、以治疗更紧急精神疾病状态的患者,应考虑用药。 对于已在使用本品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如果没有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对特定患者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超过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应在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2周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内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自末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24小时,可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通过非静脉途径(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给予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品剂量不超过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了解此类用法可能导致血清素综合征急症症状。

成分

生产厂家
(株)多山制药

功效・作用

治疗重度抑郁障碍、焦虑障碍(惊恐障碍等)及强迫症

  • 重性抑郁障碍、广场恐惧症、惊恐障碍、社交焦虑障碍、社交恐惧症、广泛性焦虑障碍、强迫障碍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重性抑郁障碍、惊恐障碍(包括广场恐惧症和不伴随症状)、社交焦虑障碍(社交恐惧症)、广泛性焦虑障碍和强迫障碍。

给药方法

成人给药量

每日剂量超过20mg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本品每日1次,于早晨或晚上服用,与进餐无关。 1) 成人 (1) 重度抑郁障碍: 常用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每日最大20mg。如需将本品剂量增加至20mg,应至少间隔1周后再增加。 一般而言,抗抑郁药需要2-4周才能起效。症状消失后,为确保疗效,仍需至少进行6个月的药物治疗。 (2) 伴或不伴广场恐惧症的惊恐障碍: 建议初始剂量为每日5mg,连续服用1周后增加至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每日最大20mg。 约3个月后可达到最大疗效。对于惊恐障碍,尚未对本品连续使用超过10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系统研究。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每位患者,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3) 社交焦虑障碍: 常用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mg。通常需要2-4周才能改善症状。此后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减至每日5mg,或增至每日最大20mg。 社交焦虑障碍是一种呈慢性病程的疾病,为确保疗效,建议持续治疗12周。对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为期6个月的长期治疗研究;为预防复发,应根据每位患者的具体情况考虑长期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长期治疗的益处。 社交焦虑障碍是针对特定障碍的明确定义的诊断术语,不应与过度害羞混淆。仅当社交焦虑障碍显著妨碍工作和社交活动时,才进行药物治疗。尚未评估药物治疗与认知行为疗法的比较效果。药物治疗是整体治疗策略的一部分。 (4) 广泛性焦虑障碍: 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至少服用1周后可增加至每日最大20mg。 对在开放治疗12周后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长期治疗试验,每日给予20mg,至少持续6个月。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每位患者长期使用本品的益处。 (5) 强迫症: 常用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每日最大20mg。 对在开放治疗16周后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长期治疗试验,每日给予10mg或20mg,至少持续24周。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疾病,应给予足够长时间的治疗,以确保症状得到缓解。长期使用本品时,应定期重新评估其对每位患者的益处及用药剂量。 2)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CLCR < 30㎖/min)应慎用。 3) 肝功能损害患者 建议最初2周每日给予5mg作为初始剂量。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每日10mg。 4) 停药 停用本品时,应至少在1-2周内逐渐减量,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戒断症状。 5) 精神疾病治疗中与MAO抑制剂转换相关的事项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本品治疗时,两者之间应至少间隔14天。相反,若要开始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应在停用本品后至少经过14天。 6)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由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增加,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得开始使用本品。对于需要包括住院治疗在内的其他干预措施、以治疗更紧急精神疾病状态的患者,应考虑用药。 对于已在使用本品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如果没有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对特定患者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超过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应在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2周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内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自末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24小时,可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通过非静脉途径(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给予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品剂量不超过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了解此类用法可能导致血清素综合征急症症状。

注意事项

本药可能增加有重性抑郁或精神疾病的儿童、青少年和年轻成人自杀冲动或行为的风险,因此在使用时须与医生沟通并谨慎使用。 本药与某些药物,特别是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联合使用时,可能导致危险的血清素综合症,因此不应合用。 对于闭角型青光眼患者或有青光眼病史的患者,本药可能导致瞳孔扩大和眼压升高,因此应有所注意。 在用药初期的1-2周内,常见的副作用包括焦虑、失眠、头晕、恶心等,但通常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少。 本药可能影响血液凝固,因此有出血风险的患者应谨慎使用,并在服用抗凝药时须咨询医生。 在治疗开始后或剂量调整时,应密切观察自杀念头、攻击性、焦虑等异常行为变化,家属或监护人也应仔细观察。 本药如突然停用,可能出现头晕、焦虑、睡眠障碍等戒断症状,因此应按医嘱逐渐减量。 尤其是有心脏疾病或QT间期延长风险的患者,应进行心电图检查并谨慎使用,若有低钾血症或低镁血症应先行纠正。 孕妇在特别是妊娠后期可能会对新生儿产生影响,因此在服用前必须与医生咨询,哺乳期的女性则应停止哺乳或避免使用。 老年患者应先从低剂量开始,并谨慎增加剂量。 在驾驶或操作机器时可能需要注意,若出现异常症状时应小心。 本药最好不要与酒精同服,并因可能与其他药物产生相互作用,所以在使用其他药物时一定要告知医生或药师。 若过量服用,可能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胃肠道症状、心律不齐等,应立即就医。 存放时应置于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并且不应转移到其他容器中以确保安全。

副作用

  • 血小板减少症
  • 过敏反应
  • 不适当抗利尿激素分泌
  • 高泌乳素血症
  • 食欲减少
  • 食欲增加
  • 体重增加
  • 体重减少
  • 低钠血症
  • 食欲不振
再查看 127 项症状
  • 不安
  • 坐立不安
  • 异常梦
  • 性欲减少
  • 性冷淡
  • 牙齿磨损
  • 焦虑
  • 神经过敏
  • 惊恐发作
  • 混乱状态
  • 攻击
  • 领身感
  • 幻觉
  • 狂躁
  • 自杀念头
  • 自杀行为
  • 失眠
  • 嗜睡
  • 头晕
  • 知觉异常
  • 颤抖
  • 味觉障碍
  • 睡眠障碍
  • 晕厥
  • serotonin 综合征
  • 运动障碍
  • 运动功能障碍
  • 抽搐
  • 精神运动性焦虑
  • 无法静坐症
  • 瞳孔扩张
  • 视觉障碍
  • 耳鸣
  • 心动过速
  • 心动过缓
  • 心电图QT延长
  • 多形性室速
  • 室性心律失常
  • 体位性低血压
  • 亨特综合症
  • 打哈欠
  • 鼻血
  • 恶心
  • 腹泻
  • 便秘
  • 呕吐
  • 口渴
  • 胃肠道出血
  • 肝炎
  • 肝功能检测异常
  • 出汗增多
  • 荨麻疹
  • 脱发
  • 皮疹
  • 瘙痒
  • 斑点出血
  • 血管水肿
  • 关节痛
  • 肌肉痛
  • 横纹肌溶解
  • 尿潴留
  • 射精障碍
  • 勃起功能障碍
  • 子宫出血
  • 月经过多
  • 乳汁漏出
  • 产后出血
  • 持续勃起症
  • 疲劳
  • 发热
  • 浮肿
  • 头痛
  • 口干症
  • 腹痛
  • 消化不良
  • 肠炎
  • 感觉异常
  • 咳嗽
  • 哮喘
  • 呼吸困难
  • 骨折
  • 心悸
  • 高血压
  • 麻痹
  • 锥体外系统障碍
  • 偏头痛
  • 胸痛
  • 侵略性反应
  • 食欲不振
  • 幻觉
  • 嗜睡
  • 失眠
  • 侵略性反应
  • 性欲减少
  • 视幻觉
  • 镇静
  • 尿频
  • 震颤
  • 口干
  • 出汗
  • 体重增加
  • 不安
  • 焦虑
  • 惊恐障碍
  • 兴奋
  • 敌意
  • 攻击性
  • 冲动
  • 无法静坐症
  • 轻躁症
  • 狂躁
  • 头晕
  • 感觉异常
  • 睡眠障碍
  • 焦虑
  • 不安
  • 恶心
  • 呕吐
  • 颤抖
  • 混乱
  • 出汗
  • 头痛
  • 腹泻
  • 心悸
  • 自杀倾向
  • 自杀冲动
  • 自杀行为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对光敏感,因此应存放在能够遮光的容器中。此外,为保持药物效果,重要的是在1度至30度的室温下保存。

外观·包装

外观

白色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单位

30片/瓶,100片/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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