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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氟西汀 22.4mg
硬胶囊 · 处方药
东国制药(株)

品目基准编码 201802049 · 批准 2018.05.14 · 医保编码 653404020
治疗心境障碍(抑郁症·经前烦躁障碍)、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
本药主要用于抑郁症的治疗,抑郁症伴随有食欲变化、睡眠障碍、意志减退、疲劳感、罪恶感、注意力不集中等多种症状。此外,它能减少神经性暴食症的暴食行为和排便行为。对强迫反应性疾病患者起到缓解强迫相关症状的作用,给患者的社会生活带来积极影响。同时也能帮助改善月经前不快症的抑郁、焦虑、身体疼痛等症状。但在长期服用时需要医生的持续评估。总结而言,本药用于治疗抑郁症、神经性暴食症、强迫反应性疾病、月经前不快症。
成人 1. 抑郁症 1) 初始治疗:盐酸氟西汀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20mg,于上午口服。 对照临床试验中使用了每日20~80mg的剂量。如未见改善,可在数周后考虑增加剂量。超过每日20mg的剂量应分每日2次(早晨、中午)服用,且不得超过每日最大剂量80mg。充分抗抑郁作用可能要到治疗4周后或更久才出现。 2) 维持/持续/延长治疗:关于患者应接受本品治疗多长时间,尚无确切资料;但精神药理学专家普遍认为,抑郁症的急性症状需要数月或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尚不清楚缓解症状所需的抗抑郁药剂量是否与维持或持续治疗所需剂量相同。 2. 神经性贪食症 本品每日60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治疗开始前测定电解质浓度。 3. 强迫症 本品每日20~60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4. 经前烦躁障碍 本品每日20mg。 治疗6个月后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肾和/或肝功能损害患者、正在接受多种药物治疗的患者、老年人及伴有其他疾病的患者:给予低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 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精神疾病治疗中转换使用MAO抑制剂的相关事项 停止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至少间隔14日方可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反之,如需开始使用MAO抑制剂治疗精神疾病,应在停用本制剂后至少经过5周。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由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增加,不应开始使用本制剂。对于需要包括住院治疗在内的其他干预措施、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状态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接受本制剂治疗的患者,如有必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且无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并且判断特定患者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大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时,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应在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5周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内监测患者的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自末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制剂剂量≤1mg/kg时,相关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了解此类用法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的急症症状。
本药主要用于改善与抑郁症相关的症状。 对儿童、青少年,以及18至24岁的年轻成人,自杀冲动或行为风险可能会增加,因此在对这一年龄段的患者投药时,医生需谨慎判断。 使用本药前,有过敏病史或有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以及正在服用特定药物(如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不得服用。 有癫痫病史的患者在使用本药时需特别注意,若发生癫痫或频率增加则应停止服用。 有自杀风险的患者应从治疗初期开始密切观察症状变化或自杀冲动,家属或监护人也需仔细关注患者。 心脏病患者或有心电图异常的患者在使用前需进行心电图检查,同时在用药过程中如出现心脏异常症状应立即咨询医生。 肝肾功能受损患者可能需要调整剂量,而糖尿病患者因可能影响血糖控制需特别注意。 本药可能导致瞳孔扩大,故有眼压升高或青光眼风险的患者需谨慎使用。 在服用过程中,常见的副作用包括头痛、恶心、失眠、疲劳、腹泻等,偶尔会出现严重过敏反应或皮疹、出血、精神状态变化等情况。 停药时需逐渐减量,避免突然停药,因停药可出现头晕、焦虑、头痛等症状。 本药可能与其它药物相互作用,因此如正在服用其它药物或计划饮酒,一定要咨询医生。 怀孕期间需考虑对胎儿的风险和治疗的益处谨慎使用,哺乳期间需注意药物可能通过母乳传递。 老年人未报告特殊的不良反应,但视其他疾病或药物使用情况需谨慎。 过量服用时可出现恶心、呕吐、癫痫、心律不齐等症状,需立即就医,没有特效解毒药。 本药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转移至其他容器中以确保质量。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可能对空气或湿度敏感,因此应储存在密闭的容器中。同时避免放在过热或过冷的地方,在室温1度到30度之间储存是安全的。
填充有灰白色粉末的上部绿色、下部微黄色的硬胶囊
30粒/瓶,300粒/瓶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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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胶囊 · 处方药
东国制药(株)

盐酸氟西汀 22.36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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