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质酸眼药水0.15%(透明质酸钠)(一次性), 透明质酸眼药水0.15%(透明质酸钠)
透明质酸钠 1.5mg
滴眼液 · 处方药
大宇制药(株)
品目基准编码 201800203 · 申报 2018.01.15 · 医保编码 649604801,649605491,649605493
改善结膜上皮损伤(内因性、外因性)
本药用于治疗干燥综合症、皮肤粘膜眼综合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干眼综合症等内因性疾病,以及手术后、药物使用、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所引起的外因性疾病导致的结膜上皮损伤。
每次滴眼1滴,日5~6次。 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本药为以透明质酸钠为主成分的眼药水,用于缓解眼睛干燥或刺激。 有对本药成分或蛋白质类药物过敏的患者应避免使用。 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眼睑瘙痒、眼刺激、充血、结膜炎、角膜损害、异物感,或偶尔出现眼屎和疼痛等症状。 如出现以上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此外,可能会发生眼睑炎或皮肤炎等过敏反应,如出现这些症状应停止使用。 与类固醇药物、眼干燥治疗药物、抗菌药物、青光眼药物、抗过敏药物、白内障药物、非类固醇消炎镇痛药等其他眼药水一起使用时,异常反应可能会增加,需特别注意。 请勿与其他眼药水同时使用,如需同时使用,必须先使用其他眼药水,约30分钟后再使用本药。 本药仅供眼用,请注意药瓶尖端不得接触眼睑或睫毛。 若触碰这些部位,药液可能会被污染。 药中含有的苯扎氯铵可能会吸附于软性隐形眼镜上,因此佩戴隐形眼镜时禁止使用,应在滴药后至少15分钟再佩戴隐形眼镜。 一次性产品首次使用时需丢弃1~2滴,而不是滴入眼中,开封后仅使用一次,剩余药液应丢弃。 共同使用可能引起感染,故应避免。 本药应存放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存放在阴凉处。 此外,为保持药品质量,应避免转移到其他容器中。
眼睑瘙痒(眼睑瘙痒)、眼刺激、结膜炎、充血、结膜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异物感、眼屎、眼痛、眼睑炎、眼睑皮炎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若为一次性产品,需密封存放于室温下1度至30度之间。 若为多次使用产品,则需密封保存,同样在室温下维持1度至30度的温度。
一次性:无色至微黄色的透明液体,装在无色透明的塑料容器中。 多次使用:无色透明的液体,装在无色透明的塑料容器中。
多次使用 - 6毫升/瓶,多次使用 - 10毫升/瓶,一次性 - 30支/盒[0.45mL/支],一次性 - 60支/盒[0.45mL/支]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透明质酸钠 1.5mg
滴眼液 · 处方药
大宇制药(株)
透明质酸钠 10mg
处方药
东国制药(株)
透明质酸钠 10mg
处方药
优永制药有限公司
透明质酸钠 1mg
滴眼液 · 处方药
三日制药公司
透明质酸钠 10mg
注射剂 · 处方药
韩国阿尔康(株)
透明质酸钠 10mg
处方药
新风制药有限公司
透明质酸钠 10mg
处方药
东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透明质酸钠 10mg
处方药
李延制药有限公司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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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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